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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阿仔和胜男(4)

两个人说定了,立刻开始行动。阿仔把猪扒饭放在喷水池边,退后两步,远观一下,觉得效果还可以,于是用手机拍了下来。喷泉旁边的猪扒饭,看上去更诱人了,虽然画面其实有些违和。阿仔立刻将照片发给胜男。

胜男则将两只脚搁在水池边上,咔嚓一声拍下来,然后将高跟鞋的照片发给阿仔。她刚发完,就收到阿仔发来的图片。嘿嘿,不错嘛,那猪扒饭看上去还蛮诱人的,饭盒居然还是咸蛋超人的,哈哈哈,胜男看得直乐。

阿仔也收到了胜男发来的照片,只看了一眼,他就有些失神。那真是一双极漂亮的脚,看起来尺码不大,脚踝纤细,脚掌小巧,脚面看起来肉嘟嘟的,因为丝袜颜色极浅所以能看出来那女孩脚上肤色雪白。居然是一只很可爱很漂亮的小胖脚,只是脚上套着的红色高跟鞋,极为华贵炫目,是另一种感觉。但是那脚和鞋子又极为搭调,让照片里的脚和鞋子都看上去更加抓人眼球。

阿仔向来是个乖乖仔,没和女孩子有过什么亲密接触。这还是他第一次发现,原来女人的脚竟然可以长得如此迷人!看来这女孩子不是个单纯的物质女,她是真的很懂得如何打扮自己,也是真的欣赏那些名牌货,所以才会买这么适合自己的东西!

阿仔好不容易回过神后,又觉得哪里有些不对。照片美则美矣,以喷水池为背景的名牌鞋和精致漂亮的脚,真是无意间搭配出了一个漂亮画面,但是为什么,照片上的喷水池会这么眼熟呢?

另一边,胜男也察觉出了不对头。好好的猪扒饭摆在喷水池附近,不怕溅上水滴没法吃吗?最有趣的是,这个喷水池看上去好眼熟,怎么这么像这里?哈哈!胜男还没来得及笑出声,就惊觉不对——这明明是自己在的喷水池吗。她心里冒出一个念头,连她自己都觉得巧合得有些过头了。难道那个Nikita就在喷水池附近?

胜男马上站起来往喷水池另一侧走去,与此同时,阿仔也反应过来,往胜男这边走来。两个人一打照面,居然都愣住了。

片刻后,胜男先反应过来,指着阿仔高声道:“原来是你!Nikita!快赔我的LV!”

这虽然清甜却带着几分杀伤力的女高音立刻让阿仔头脑清醒了:“你去死吧!Leon!”他喊完后拔足便跑。有没有搞错吗,长得这么漂亮,微信里又那么可爱,怎么可以这么凶!

胜男拔足狂追,一边追一边故作凶狠地大喊:“你给我站住!”好像这样就能用自己的威势迫使对方停下来似的。结果她只是吓得阿仔越跑越快。

胜男追得气喘吁吁,实在没力气了,可是对方还是跑得飞快。胜男沮丧地发现自己追不上阿仔,气急败坏地脱下脚上的一只Prada高跟鞋,朝着前面的年轻人飞掷出去。当然,如果是在冷静的情况下,她是绝对不会这么干的。她的鞋子好贵的好吧,这么贵重的武器,杀伤力却又不够强大,她才不会用。

阿仔感受到了身后的不对劲,他反应十分灵敏,几乎是同时回身,一把将饭盒掷了出去。

饭盒和高跟鞋在空中擦边而过,只是在阳光的照射下,高跟鞋红色的光泽更盛,猪扒饭上的油汁也更加光亮。乍看之下,好似一红一金两道剑芒碰撞,迸裂出耀眼的火花一般。

不好!胜男机警地弯下腰,躲过那个咸蛋超人饭盒,利落地伸手抓住了饭盒。她抓的位置很好,正好将饭盒封住,以防里面的油汁溅到自己身上。

阿仔也不差,一拧身让过高跟鞋,右手一抄就将鞋子抄在了手里。

不知情的人若是经过,还以为两个人在学“二十二世纪杀人网络”,玩决斗呢!

阿仔看着对面的女子,玉面凝霜,怒视着她。他想,看来她是真的很生气。胜男穿着体面的套裙,可是却只能赤着一只脚站在地上,身子有些不平衡,那样子忽然就让阿仔想起在机场里痛哭的胜男。

阿仔有心逗这女孩子玩,他大喝一声:“啊!我不发威,你以为我是纸壳警察,你又不是没见过我在机场的威猛。”

胜男居然也不甘示弱:“想打架,来啊,我也是练过的,咏春,第二十八代传人。”

阿仔以为这女孩子开玩笑,没想到对方真的摆开架势,一招漂亮的白鹤亮翅,居然有模有样。阿仔忽然觉得对方好有趣,明明一副娇滴滴的漂亮长相,却摆个这么英姿飒爽的姿势,一看下盘就不稳,还想虚张声势。

“吓我啊你?”阿仔拔开步子向胜男冲了过去。

胜男心里这才紧张起来,这男人不会真的要跟女人动手吧?她还没有让他赔偿自己的LV,他想干吗啊?虽然自己不是多么手无缚鸡之力,可是现在一只脚穿着高跟鞋,一只脚赤着呢,怎么打?

胜男正思量着要不要喊救命,阿仔就已经冲到她近前。胜男一张嘴,救命俩字还没喊出来,身前的男孩突然对着她一笑,然后单膝跪倒。

胜男一时有些搞不明白状况,愣在了那里。说实话,这男孩真是又高又帅,特别是一双大眼睛,难得的干净。在如今的大都市里,气质这样干净阳光的年轻男孩儿,真的很少见了。可是这男孩对着自己微微一笑后,居然单膝跪了下去,这姿态,怎么莫名就让她想起了影视剧里的镜头呢?不是男的求婚的时候才会捧着一束鲜花,对心爱的女孩子单膝下跪吗?但眼前这个男孩子是不可能向自己求婚的啊,她们还是陌生人好不好?而且他捧着的也不是鲜花,是她的红色高跟鞋!

胜男还没反应过来这是什么情况呢,阿仔已经轻轻拉过她那只没有穿鞋的脚,开始给她穿鞋子。

男孩的动作很温柔,丝毫没让胜男觉得不舒服,已经把鞋给胜男穿上。胜男这下更是呆呆的,有些回不过神来!这……好大的转变!还说女人变脸快,明明是男人变脸更快嘛!

阿仔含情脉脉地看了一眼膝盖上的玉足,这才帮胜男将秀气白皙的小脚放回地上。然后,他又抬头对着胜男的眼,卖力地放电,语气听起来竟然是含情脉脉:“Leon,这两万块的Prada还是穿在你的脚上好看,扔了多可惜啊?”

不得不说,阿仔笑起来很让人有些如沐春风的感觉,他突然间的连番转变,让胜男如坠梦里。直到反应过来后,胜男这才眼神迷惘,语气娇嗔,仿佛打情卖俏:“那你跑什么呀Nikita,我又不会吃了你。”

对于胜男风情万种的调侃,阿仔也不甘示弱,一脸正气地表示:“我怕有理说不清。”才不被皮相所迷惑。

胜男不但不觉得这人无趣,反而更觉得有趣,于是正色问他:“Nikita,你的真名叫什么?”

阿仔又笑起来:“我叫李阿济,大家都叫我阿仔。”既然问真名,那就是认识的前兆啰。

胜男接着问:“那你是做什么的?”

“这还用问吗?”阿仔觉得胜男应该了解才对啊。

胜男有些摸不着头脑:“我怎么会知道?”

阿仔想想也是,那天自己只是出手救了她,可是并没有和她有过交谈,两个人就匆匆分开了:“其实,我是个警察。LeontheProfessional,你的真名又叫什么?”

胜男一扬下巴:“李胜男!”

阿仔不由得笑了:“原来我们都姓李。”

胜男也笑得很甜:“用老话说,我们五百年前是一家。”

两个年轻人就这么相熟了,他们暂时都没有地方去,干脆就近在音乐喷泉旁边坐下来聊天。可是两个人都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原来和一个刚认识不久的异性聊天,居然可以是一件如此让人觉得舒服的事。

阿仔对胜男的名字感觉很有趣:“厉胜男?哈哈,你有没有一个叫金世遗的男朋友啊?”

胜男无语:“是李胜男,木子李,不是厉胜男。我也没有男朋友。”

阿仔点点头:“哦。”

胜男对他越来越有兴趣,又问:“别人为什么叫你阿仔?”

阿仔没有回答,只是反问:“嗯,你爸妈为什么给你取名叫胜男呢?我听说大陆重男轻女严重一些,你爸妈是希望你能胜过男人?”

胜男再次无语:“不晓得啊,我爸妈给我取了名字,我就用了啊,没管过那么多。”

阿仔再次闷闷地点了点头,没有多说别的什么。

胜男也郁闷了:“阿仔,你很无聊,你不要告诉我你在办案!”

阿仔发现胜男被自己搞得很郁闷,可是一时间又不知道怎么让她开心。他从来没有过这方面的“战斗经验”啊!也许换个话题会好一点,女人都喜欢什么话题呢?想了想,他问:“看你满身名牌,你是很有钱吗?”胜男真的很喜欢穿名牌,LV的皮箱、Prada的高跟鞋、身上穿的是香奈儿的套装,不过已经不是最初在机场穿过的那套了。以前他其实很少注意女孩子穿的什么牌子的衣服,不过胜男真的太会挑选适合自己的衣服了,他觉得这些衣服,她穿上真的都太合适了,很能衬托她的美貌和气质。

胜男这下不干了:“喂,李阿济,阿仔同志!我问你你又问我,很快就问到天亮!你可不可以先回答我?”

阿仔抓抓头发,决定坦白:“你真要我说?”

胜男很肯定地回答:“说吧!”

阿仔叹了口气:“我上一次救你,所以被停职!我已经闷了一个星期了,还要接着无聊一星期!”

胜男恍然大悟,也觉得有些不好意思。自己把他连累惨了,结果刚见面还要搞出那么不温柔的举动:“哦,原来是这样!那你弄坏我的LV就算了吧!”

阿仔苦笑:“那就多谢李小姐大人大量喽。”

“客气客气!”胜男竟然毫不客气地接受了他的道谢,又问,“嘿,你看现在几点?”

阿仔没有戴手表,只是看了一眼手机:“11点59分。你不是要我记住这一刻,然后从此成为一分钟的朋友吧?”他脑子里不知道怎么就冒出这么一句话,然后直通通说了出来,说完了,心里又有些惴惴不安。千万别告诉他还真是这样的啊!

胜男的答案比他期望中的好太多了:“从这下一分钟开始,你敢不敢跟我玩浪漫七日情?”她觉得自己的提议实在太好了。虽然她很自信,阿仔一定会答应她,她知道自己的魅力值,女人的第六感也在告诉她,她和阿仔的气场很合得来。可是她还是隐隐有些担忧,毕竟凡事没有绝对的嘛———阿仔千万不要不答应她!

浪漫七日情?这女孩子要和自己谈情说爱吗?阿仔的心跳几乎漏跳一拍,大眼睛亮亮的:“为什么不敢?我怕你理亏!你说这世界有谁比我们shake呀shake这么无聊?”

这就好。胜男暗暗长出一口气,但是为了表示自己不是太过随便,还懂得什么叫矜持,她又补充了一句:“好!先说清楚,我们这七天只玩浪漫,不玩爱情!”

阿仔立刻拍板:“一言为定!”

这时,不远处的钟楼上,大钟时针和分针会和,移向12点,“当……当……”的声音响起,一下又一下,足足响了十二下。一群白鸽从蓝天飞过,音乐喷泉优雅舒缓的音乐进入高潮,水量忽然加大,飞溅的水珠硬着日光,五彩斑斓。

阿仔和胜男都有些恍惚。那一刻,两人恍惚觉得,此时此刻此地的风景,他们都会铭记于心。虽然他们只是第二次相见而已!

气氛大好。胜男觉得心情忽然变得十分舒畅,香港还真是个美好的城市呢。她扬声询问:“阿仔,我们现在可以开始浪漫了吧?”

阿仔点头:“好啊!”刚答应下来,又有些苦恼,“我都不知道你喜欢什么。”

胜男的动作忽然就变得有些忸怩:“我喜欢……”话说了一半,没敢说下去。她每次说出自己的爱好,都会让女人觉得不可思议,让男人觉得不可理喻。

阿仔一直等着胜男继续说下去———看起来很难以启齿嘛,这下他更有兴趣知道了。

谁知胜男没接着说了,只是问:“先说你喜欢什么?”

阿仔又苦恼起来,说话都变得有气无力:“我很闷的,我喜欢的东西估计你一定不感冒。”

胜男眼睛一亮:“是吗?那是什么?”

阿仔对胜男的反应很不满意:“我怎么觉得你很兴奋的样子。”

“哎呀,说嘛,把你不开心的事情说出来,让我开心一下。”

“……怎么可以这样子?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是不对的哦,李胜男小姐!”

胜男抓着他的胳膊摇起来,还微微嘟起好看的小嘴撒娇:“什么嘛,说出来听听。”

阿仔看着在身边撒娇的美丽女孩,有些失神。她鼓起来的脸颊,让他有种想去捏捏的冲动。那小嘴长得红润饱满,唇形却极其婉约含蓄,让人有……想亲上去的冲动。

胜男不知道阿仔失神,只是催促道:“阿仔,快说啊!说出来我陪你去做你喜欢的事!”

阿仔回过神,叹了口气。唉,死就死吧,有什么不能直说的呢。他道:“我喜欢枪,好喜欢。所以小时候的梦想就是做个配枪警察,可是现在只能做文职。”

胜男的表情瞬间石化。阿仔早料到她会如此了,有哪个女孩子会喜欢枪呢?更别提陪着他一起玩了。他叹了口气:“放心,我不逼你……”放心,我不逼你和我一起玩枪。阿仔是想这么说,可是却没有机会说完。

胜男忽然做出一副很爷们的做派,搭着阿仔的肩膀,大睁着一双美眸:“什么?你喜欢枪?我也好喜欢的啊。你知道那个现在特种部队的专用步枪SCAR-H/L吗?好帅的说,那一端起来瞄准,病猫都是老虎。”她越说越激动,声音变得尖利高亢,还带着颤音,身子也跟着晃起来。她一边说一边憧憬起来,幻想自己穿着着迷彩作战服端着SCAR-H/L,“砰”的就是一枪。想到这里,胜男的手随着脑海中的幻想,做出端枪的样子,摆出很帅的pose,只是眼神飘忽迷茫,仿佛还陷在回忆里。

阿仔发现胜男也喜欢枪,立刻来了劲头,开始唾沫横飞:“我还是喜欢手枪,0.357口径的沙漠之鹰是多少枪迷眼中的神器啊。”他也越说越激动,声音欢愉,眼神迷茫,头脑中自动产生出幻想的画面。画面里的自己,很英俊很神气,穿着制服,端着沙漠之鹰射击,一枪过去,敌人应声而倒。然后,他潇洒地吹吹枪口,将那一缕热气吹散。打完枪后,他爱不释手地把手枪抱在怀里,一副猪哥相。

阿仔陶醉在自己营造出来的美好幻觉里,迟迟不肯出来,口水都要流出来了。胜男撇撇嘴,提起枪居然就变得这么孩子气了。她好心推醒阿仔,阿仔发现自己丢人了,连忙站直,不好意思地擦擦口水。喜欢枪喜欢到想起来就口水直流,恐怕也够少见了!

本来以为胜男肯定会笑死自己,谁知道胜男豪情万丈的样子,一脚踩在水池边上,挑衅地看着他:“阿仔,CS的干活,来一局?”

阿仔很惊奇,喜欢枪也就算了,难道她还会玩CS:“你行不行啊?”

“你敢瞧不起我?待会儿让你瞧瞧本姑娘的厉害!”

阿仔还是不敢置信,上上下下左左右右将胜男瞧了好几遍。她身段窈窕,十分瘦,又漂亮又时尚,但是她的长相里还透着点娇气的感觉。她会玩CS?

胜男不满了:“你干什么?不信我啊?”

阿仔依然难以置信。

胜男干脆用上激将法:“你是不是怕输啊?”

阿仔不服气了:“来就来,谁怕谁。不过,你这样的女孩会打CS?”

胜男不屑:“拜托,我这样的时尚达人,怎么会不玩这么fashion的游戏。”

两个人一拍即合。胜男不熟悉路,阿仔带她去了最近的一家户外CS俱乐部。

车子行驶在马路上,打开窗子,任由风吹进来,分外舒服。风吹起胜男的头发,分外撩人。阿仔差点就开不好车了。

胜男没注意阿仔,只是专心打电话:“嗯,对,我有事不去了。我朋友忽然不舒服,我送她去医院,对!嗯,要晚去很久。”

顺利请假后,胜男挂上了电话。

阿仔忍不住问:“你刚去就请假,合适吗?”

“有什么不合适的?那里的培训很枯燥,我已经听过产品介绍了,接下来都是销售技巧的培训。这方面嘛,我还不需要别人培训我,我培训别人还差不多。再说……”话到这里,胜男忽然闭嘴了。阿仔又不认识那个讨厌的David,也没必要让他知道。

“这么有自信?”阿仔忍不住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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