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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KISSINGTHEFIRE(吻火)(3)

过了七年半,斯特里奇第三部的名著《Elizabeth and Essex:A Tragic History》出版了。这是一段旖旎温柔的故事,叙述年青英武的Essex还不到二十岁时候得到五十三岁的女王伊利沙伯的宠幸,夏夜里两人独自斗牌,有时一直斗到天亮,仿佛是一对爱侣,不幸得很,两人的性情刚刚相反,女王遇事总是踌躇莫决,永远在犹豫之中,有时还加上莫名其妙的阴谋,Essex却总是趋于极端,慷慨悲歌,随着一时的豪气干云,因此两人常有冲突。几番的翻脸,几番的和好,最终Essex逼得无路可走,想挟兵攻政府,希冀能够打倒当时的执政者Burghley,再得到女土的优遇,事情没有弄好,当女王六十七岁的时候,这位三十四岁的幸臣终于走上断头台了。这是多么绚烂夺目的题材,再加上远征归来的Walter Raleigh,沉默不言,城府同大海一样深的Burghley精明强干,替Essex买死力气的Anthony Bacon,同他那位弟弟,起先受Essex的恩惠,后来为着自己的名利却来落井下石,判决Esses命运的近代第一个哲学家Francis Bacen,这一班人也袍笏登场,自然是一出顶有意思的悲剧,所以才出版时候批评界对这本书有热烈的欢迎。可是假使我们仔细念起来,我们就会觉得这本书的气味跟前两部很不相同,也可以说远不如了。在前两本,尤其在《维多利亚女王传》里,我们不但赞美那些犀利的辞藻,而且觉得这些合起来的确给我们一个具体的性格,我们不但认出那些性格各自有其中心点,而且看清他们一切的行动的确是由这中心点出发的,又来得非常自然,绝没有牵强附会的痕迹。在这部情史里,文字的俊美虽然仍旧,描写的逼真虽然如前,但是总不能叫我们十分相信,仿佛看出作者是在那儿做文章,把朦胧的影子故意弄得黑白分明,因此总觉得美中不足。这当然要归咎于原来材料不多,作者没有选择的余地,臆造的马脚就露出来了。可是斯特里奇的不宜于写这类文字恐怕也是个大原因罢。有人以为他带有浪漫的情调,这话是一点不错的,可是正因如此,所以他不宜于写恋爱的故事。讥讽可算他文体的灵魂,当他描写他一半赞美,一半非难的时候,讥讽跟同情混在一起来合作,结果画出一个面面周到,生气勃勃的形象,真像某位博物学家所谓的,最美丽的生物是宇宙得到最大的平衡时造出来的。他这种笔墨好比两支水力相等的河流碰在一起,翻出水花冲天的白浪。这个浪漫的故事可惜太合他的脾胃了,因此他也不免忘情,信笔写去,失掉那个“黄金的中庸之道”,记得柏拉图说到道德时,拿四匹马来比情感,拿马夫来比理智。以为驾驭得住就是上智之所为。斯特里奇的同情正像狂奔的骏马,他的调侃情趣却是拉着缰的御者,前这两本书里仿佛马跟马夫弄得很好,正在安详地溜蹄着,这回却有些昂走疾驰了,可是里面有几个其他的角色倒写得很有分寸,比如痴心于宗教的西班牙王,Philip,Essex同Bacon的母亲……都是浓淡适宜的小像。斯特里奇写次要人物有时比主要人物还写得好,这仿佛指出虽然他是个这么用苦心的艺术家,可是有一部分的才力还是他所不自觉的,也许因为他没有那么费劲,反而有一种自然的情趣罢。《维多利亚时代名人》里面所描写的几个次要人物,比如老泪纵横,执笔著自辩辞的J.H.Newman狡计百出,跟Manning联盟的Cardinal Talbot,以及给Nightingale逼得左右为人难的老实大臣Sidney Herbert,顽梗固执,终于置戈登将军于死地的Gladstone,都是不朽的小品。我们现在就要说到他的零篇传记了。

他于一九○六同一九一九之间写了十几篇短文,后来合成一本集子,叫做《书与人物》(Books and character:French and English),里面有一半是文学批评,其他一半是小传。那些文学批评文字跟他的《法国文学的界石》差不多,不过讲的是英国作家,仿佛还没有像他谈法国文人时说得那么微妙。那些小传里有三篇可以说是他最成熟的作品。一篇述文坛骁将的Voltaire跟当代贤王Frederick the Great两人要好同吵架的经过,一篇述法王外妾,谈锋压倒四座,才华不可一世的盲妇人Madame de Duffand的生平,一篇述生于名门,后来流浪于波斯东方等国沙漠之间,当个骆驼背上的女英雄Lady Hester Stanhope的经历。这三篇都是分析一些畸人的心境,他冷静地剥蕉抽茧般一层一层揭起来,我们一面惊叹他手术的灵巧,一面感到写得非常真实,那些古怪人的确非他写不出来,他这个探幽寻胜的心情也是当用到这班人身上时才最为合式。

去年他新出一本集子,包含他最近十年写的短文章,一共还不到二十篇,据说最近几年他身体很不健康,但是惨淡的经营恐怕也是他作品不多的一个大原因,这本集子叫做《小照》(Portraits in Miniature),可是有一小半还是文学批评。里面有几篇精致的小传,像叙述第一个发明近代毛厕的伊利沙伯朝诗人Sir John Harrington,终身不幸的Muggleton,写出简短诙谐的传记的Aubrey,敢跟Voltaire打官司的Dr.Colbatca,英国书信第一能手Horace Walpole,老年时钟情的少女Mary Berry,都赶得上前一部集子那三篇杰作,而且文字来得更锋利,更经济了。最后一篇文章叫做《英国历史家》(English Historians),里面分六部,讨论六位史家(Hume,Gibbon,Macaulay,Carlyle,Froude,Creighton),虽然不大精深,却告诉我们他对于史学所取的态度,比如在论Macaulay里,他说:历史家必具的条件是什么呢:分明是这三个——能够吸收事实,能够叙述事实,自己能有一个立脚点。在论Macaulay的时候,他说这个历史家的文字那么纯钢也似的,毫无柔美的好处,大概因为他终身是个单身汉罢。这类的嘲侃是斯特里奇最好的武器,多么爽快,多么有同情,又带了嫋嫋不绝之音。他最后这本集子在这方面特别见长,可惜这是他的天鹅之歌了。

我们现在要说到他的风格了。他是个醉心于古典主义的人,所以他有一回演讲Pope时候,将这个具有古典主义形式的作家说得花天乱坠,那种浪漫的态度简直超出古典派严格的律例了。他以为古典主义的方法是在于去选择,去忽略,去统一,为的是可以产生个非常真实的中心印象。他讨论Moliere古典派的作风时候说到这位伟大法国人的方法是抓到性格上两三个显著的特点,然后用他全副的艺术将这些不能磨灭地印到我们心上去。他自己著书也是采用这种取舍极严的古典派方法,可是他所描写的人物都是很古怪离奇的,有些变态的,最少总不是古典派所爱斲琢的那种伟丽或素朴的形象。而且他自己的心境也是很浪漫的,却从谨严的古典派方式吐出,越显得灿烂光华了,使人想起用纯粹的理智来写情诗的John Donne同将干燥的冥想写得热烈到像悲剧情绪的Pascal。斯特里奇极注重客观的事实,可是他每写一篇东西总先有一个观点,(那当然也是从事实里提炼出来的,可是提炼的标准要不要算做主观呢?)因为他有一个观点,所以他所拿出来的事实是组成一片的,人们看了不能不相信,因为他的观点是提炼出来的,他的综合,他的演绎都是非常大胆的,否则他也不敢凭着自己心里的意思来热嘲冷讽了。他是同情非常丰富的人,无论什么人经他一说,我们总觉得那个人有趣,就是做了什么坏事,也是可恕的了,可是他无时不在那儿嘲笑,差不多每句话都带了一条刺,这大概因为只有热肠人才会说冷话,否则已经淡于广切了,那里还用得着毁骂呢?他所画的人物给我们一个整个的印象,可是他文章里绝没有轮廓分明地勾出一个人形,只是东一笔,西一笔零碎凑成,真像他批评Sir Thomas Browne的时候所说的,用一大群庞杂的色彩,分开来看是不调和的,非常古怪的,甚至于荒谬的,构成一幅印象派的杰作。他是个学问很有根底的人,而且非常渊博,可是他的书一清如水,绝没有旧书的陈味,这真是化腐臭为神奇。他就在这许多矛盾里找解脱,而且找到战胜的工具,这是他难能可贵的一点。其实这也是不足怪的,写传记本来就是件矛盾的事情,假使把一个人物的真性格完全写出,字里行间却丝毫没有杂了作者的个性,那么这是一个死的东西,只好算做文件罢,假使作者的个性在书里传露出来,使成为有血肉的活东西,恐怕又不是那么一回事了,还好人生同宇宙都是个大矛盾,所以也不必去追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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