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中国社会,城市的兴起及其发展,也与专制权力有着密切的关系。从上古社会的城堡雏形,一直到封建社会晚期明清时代宏大壮观的京城,这种人工构建的工程,与其说是经济的产物,勿宁说更是权力的需要。中国城市的建造,并不仅仅是建筑的行为,也并不单纯是经济发展的需要,更非人口增长或地域因素等条件所决定的,它本质上是一种权力的行为和需要,这一点,在中国数千年的专制社会中始终没有改变过。在中国古代城市建筑设计上也无不渗透着专制权力的特点。《吕氏春秋》曰:“择国之中而立宫。”《考工记》曰:“国中九经九纬,经涂九轨,左祖右社,面朝后市。”很显然,这是一种以统治者所处的宫殿为中心的建筑设计规划。秦汉以来,随着封建君主集权制的不断强化,以棋盘格式的街道为框架,以宫殿官府为中心,加上“左祖右社”的细部设计,这几乎成为以后历代王朝规划都城或中心城市的一种传统了。在城市的设计中之所以要实行一种以宫城为中心、对称均衡、有中轴线的城市规划,同样是出于权力需要,是一种权力行为。如果用侯仁之的话来讲就是:由于“宫城中心恰好位于全城的中轴线上,从而十分有力地突出了宫城的位置,显示了这个封建王朝统治中心的重要地位。”中国封建社会城市建筑设计中不管是以宫城为中心的中轴线也好,宫廷广场、景山也好,其主题实际上只有一个,那就是通过城市建筑来突出封建帝王的“唯我独尊”以及显示其独裁统治的绝对权威。总之,中国城市的建立都是各代的统治阶级为了适应他们的政治、军事需要,而不是为了适应人民的经济生活需要。
在专制主义体制下的古代中国,权力与文化的关系也是非常密切的。这首先表现在权力对文化的直接干预上。从秦始皇焚书坑儒算起,权力直接干预文化几乎成了中国的传统,两千余年来从未改变过。在中国历史上,权力对文人的影响也是巨大的。由于“学而优则仕”决定了“学”既是当官又可成为大地主的前提条件,所以文人成了儒生、官僚、封建地主这个生态循环圈中的一个环节。从而决定了由这样的中国文人所建立的中国文化有着极强的封建色彩,同时也决定了中国文人乃至中国文化欠缺独立的精神内涵。在中国整个传统文化中,具有十分浓厚的专制主义或王权主义色彩的政治伦理学极为发达,它构成了中国古代文化的主流。“在权力支配一切的古代中国,政治权力对文化的影响,首先表现在行政上的直接干预上。封建专制政体与文化专制主义。是-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政治上的独裁与文化思想的独裁,从来都是血肉相连的。极端的专制政体,必须用文化专制的措施加以维护,以此来欺骗愚弄人民群众,压制任何的民主思想,以保证君主政治上的绝对权威和永恒性;而文化专制主义措施又往往是靠政治权力在行政上来强制推行的。”
人类不同于动物的重要标志之一,就是人有能动的意识活动,有丰富的精神生活。利用强权在行政上把人们的精神生活限制在由一部分统治者所制定的法令之内,不准有与这种法令相违背的精神生活和超出法令规定的新思想的产生,这同样是对人性的剥夺。在中国历史上,从“焚书坑儒”到“文字狱”。历代封建专制君主都在压制人们的思想与言论自由方面,发明了形形色色的方法与手段,并不断刷新着历史的纪录,达到了令人发指的程度。“焚书坑儒”从实际上开了行政干预学术、权力裁决认识的先例,作为一种粗暴的压制手段,它不但毁坏了大量珍贵的文化典籍,更重要的是摧毁了春秋末叶以来思想文化领域内生动活泼、自由探索的学术精神,中国人文精神事实上遭受了一次致命的打击,文化上的百家争鸣的局面从此结束了。这是中国文化史上的一次大反动,是中国文化史上的一次大浩劫!秦始皇所开创的用政治权力直接干预文化的方法,在其后两千多年的岁月中被历代的封建统治者承继了下来。并且实行得更加巧妙了。在明清时代,对传统文化典籍的销毁、篡改和禁绝的范围,与秦始皇的“焚书坑儒”相比,可以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利用强权直接进行思想箝制最突出表现在惩治思想犯罪和大兴“文字狱”上。明清时期文忌多,文网密,文祸惨,株连广,对文人迫害的残酷程度,不但远远超过了包括秦汉以前的任何一个朝代,就是在中外历史上也是少见的。可以说,中国封建专制统治阶级所创造发明的禁锢思想和言论自由的手段与方法,在人类文明灾难史上也是罕见的。
在古代中国社会,权力对文人也带来了巨大的利益诱惑。这主要表现在它为中国文人划定了一条唯一的出路一学而优则仕。如果说“焚书坑儒”和“文字狱”是封建统治者挥舞的大棒的话,“学而优则仕”则是引诱知识分子就范的胡萝卜。如前所述,在中国封建专制制度下的一切行业中,仕途是获取财富最有效、最方便的捷径。“升官”与“发财”是连在一起的,而“升官”又与读书、学习文化知识相联系。封建帝王对官僚的要求是希望他们成为驯服而有用的工具,“学而优则仕”则恰恰适应了君主的要求,并与官僚体制形成了有机地结合。隋唐以后,随着一种最能满足君主专制政治要求选拔官吏的科举制的出现,读书与当官更加紧密地连在了一起,并且使“学而优则仕”走向制度化。由此,封建统治者利用“学而优则仕”的科举制度,将中国文人引上了“读书做官”的道路,致使文化知识阶层与官僚阶层发生了重叠,这对于中国社会的发展及中国文化的发展都带来了极大的障碍。
不可否认。“学而优则仕”及其科举制在中国封建社会的发展中曾起到过着某些积极的有效的作用,然而,其本质却是负面的消极的。“学而优则仕”虽然为官僚政府选拔了人才,但它的另一层意思即是只有“人仕”的才是“学而优”的。这样就把古代中国绝大多数文人引上了为“仕”而奋斗的道路。文化仅仅是手段,只有当官才是最终目的,这几乎成为中国封建社会中人们的一种共识。在这种社会文化氛围、压力和机制下,主流文人们自然轻视一切与科举和仕途无关的知识,也很少能出现有孤注一掷地去追求真善美的精神和行为,因为,在这种社会条件下,如果要探索自然科学,要追求超功利的真理价值。即意味着断送科举仕进,丧失功名利禄,精神上要遭受各种打击,物质上要面临种种困难。在某种情况下还可能会存在杀身灭族的危险,这样也就从根本上禁锢了科学与文化的发展。中国封建专制社会将读书、应试、做官三件事有机地整合为一体,致使文人们因而失去了作为独立的认识主体存在的可能性。在这种社会机制下,文人们的头脑完全被束缚在儒家经书典籍之中,多数人到头来只能变成酸腐迂拙、不学无术的蠢才。封建专制社会所需要的“仕”是工具,而不是具有独立思想的知识分子。“学而优则仕”的观念决定了中国文人在思考问题、认识问题时必须以封建君主的意志为转移,否则就不可能为“仕”。所谓独立的认识主体,应只对认识对象负责,可是这与“仕”的要求却是根本对立的;当中国的知识分子仍把“仕”与“学”紧密连在一起的时候,当人们仍是儒生、官僚、地主这个生态循环圈中的一个环节的情况下,他们不会有独立的人格,根本不能成为独立的认识主体,因而也就难以有独立的认识,只能永远作为权力的附庸,这正是中国文人最大的悲哀之所在。由此也形成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局限性。
中国传统文化的局限性主要体现在内涵上与封建专制体制的极为密切的关系。传统文化较为注重世俗和人际关系的讨论而不注重对人道精神的探讨。在讨论人的问题上,传统文化所强调的不是人的自由、人性的解放。相反,它的主旨是想方设法如何统治人、桎梏人、束缚人、琢磨人!因此,中国古代最发达的是伦理文化。这种伦理文化的实质是专制主义的,它的功能主要是维护封建统治,其内涵首先表现在对整个社会结构中君主地位的肯定和维护方面。封建专制制度的基本特征是君主个人独裁、专断和排斥民主性,这就使得君主在处理政治、经济和文化等各种问题时具有明显的偶然性与随意性以及君主的绝对权威性。在传统文化中,君主在天地人间、万事万物中都处于枢纽和指挥地位;而对封建专制制度下的大多数人,则强调的是桎梏和束缚。它使所有庶民既不自立,又无自由。从总体上,不是把人引向个性解放和人格平等,而是引向了个性的泯灭,使大多数人陷入不成其为人的境地。如儒家所谓“礼”的理论,其实质乃是将人分为贵贱的理论。这一理论使人丧失了独立的人格和个人的尊严和自由,使人一生下来就是他人的从属物。它的最深层表现是对人们思想自由的限制和束缚。思想这种东西难于用有形的方式被他人占有,而传统思想中“礼”的理论与规定,则以整个社会的主流意识形态方式强制或潜移默化地深入到人的内心。礼教成为中国封建专制社会思想的藩篱、思维的前提和判断是非的标准,礼义成为超出一切的绝对原则,而个人主体及真善美的理念在“礼”面前只有相对意义。个人一切言行都要以“礼”为准,时时要把自我作为批评的对象,即要“克己复礼”。当连属于自己的思想也失去自由时,还谈得到什么个人的自由与尊严呢?
专制王权的发展,是以对社会上除帝王以外的每个个人的权利的剥夺为前提的;专制王权愈发展,剥夺的就越彻底;在古代中国,事实上是连人们的思想也被剥夺了!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使人不成其为人或使人变成畸形人的还有儒家的所谓道德理论。“三纲五常”可谓儒家道德的真谛,其理论导出的最为明显的后果之一。是将人变为工具。与儒家重视人的社会性所不同的则是在中国文化中具有重大影响的道家人性观。道家强调人的自然性,认为现实的社会制度和道德观念特别是儒家的仁礼学说等,都是对人性的桎梏和破坏。他们虽然反对当时专制制度下社会关系对人们生存权利的剥夺,可是他们又让自然剥夺了人类社会生活的权利;他们谴责了当时社会关系对人的自由的限制,呼吁还人们以自由,可是他们所向往的自由只不过是生理上的自由,这实质上是用“死”的方式去活,让人不作为“人”去活!其结果是用自然生活式的自由取消了社会性的自由和人的创造自由,从而使人类反倒失去了自由,从此意义上讲,儒道两家实质上分别从两个方面达到一个目的——使人不成其为人。
在中国传统文化思想理论中,包涵着极为浓厚的专制主义意识形态,这种意识形态的基本要旨乃是:一方面使君主凌驾于一切人之上,同时又使大多数人不成其为人。这亦是中国封建文化的主流所在。封建专制在中国历史上存在了数千年之久,不管中间经过多少次改朝换代,继起的仍然是封建专制。由此而论,可以说封建专制的背后一定有一种历史的必然性在支持着它。对这种必然性,学界有种种不同的看法,然其本质则是普遍存在的超经济强制,或者说人身支配,更能直接说明专制主义存在的依据。专制主义有许多特点和表现,而最基本的特征是对人的支配与占有。专制主义的必然性不是在它的基本特征之外。
封建生产关系的主要特点不只是封建阶级对物质的占有,它更主要的是对人的占有和支配。这种占有与支配具有多层次性,最后表现为封建君主与封建国家对全体臣民的占有与支配。君主是最高的主人,依次而下构成臣属关系。全国除君主外,没有一个人是具有独立人格的人,它形成了一人为主,其他均为臣仆的局面。而君主对臣民的占有与支配是全方位的,其中必然包括精神的占有与支配。这种精神的占有与支配主要体现在专制社会中的臣属观念中。从某种意义上说,精神的占有与支配比事实上的占有与支配更为可怕,因为无独立意识会导致自觉丧失独立人格。人身的臣仆化如果说是外加的一种事实,那么精神观念的臣仆化则是自我精神的沦丧,以至不让当臣仆,反而感到无以自容。精神上的占有与支配是统治者长期灌输教化的结果,并形成一种传统观念。这种占有与支配是一个有机的、相互配套的完整结构,它对维护君主制无疑是非常有用的。但是从历史进步的角度看,它实在是历史的罪恶。它的最明显的恶果,除了对臣仆的直接的压掠与杀戮外,更重要的则使社会变成了一个僵化的社会。这种僵化的社会一方面使人的主体活动被限制在极有限的范围内,成为笼中之物;另一方面是人的精神被限制,使人不能有独立的意识。束缚行动、禁锢思想的时代,一定是一个僵化的时代。人们尽管整日在奔波、在奋斗,但多半是重复着同样的角色,是旧生活的再现。量的东西虽有增加,质却很少有突破,这亦造成了中国封建社会长期停滞不前,特别是到近代时期,逐已沦为一个腐败落后、挨打的境地。
从历史事实看,中国历史上的封建专制制度并不是没有给社会带来任何好处,在某些方面对历史的进步是起过有益的作用,如中华民族的形成,地域的扩大,某些有利于经济恢复和发展的措施等。但是从总体考察,封建专制与社会进步更多的不是同向运动,而是背向运动。封建专制制度本身的性质决定了它的社会职能不可能对社会负责,它的主要职能是镇压和消费。在封建专制体制下,君主有绝对的权力和无限的自由。掌握封建权力的各层次的统治者们也都拥有大多数人所没有的不同程度的相对自由。绝大多数庶民则永远无法享有他们与生俱来的权力和自由。这即是封建专制制度的绝对逻辑。以镇压和消费为职能的封建专制体制只能给社会带来灾难,绝对的权力必然产生绝对的腐败,封建统治者们享有的没有约束的自由,往往会促使社会走向非人性的罪恶深渊。只有对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糟粕进行彻底批判,才能对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精华有一个客观而准确的认知;也只有对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糟粕进行彻底批判,才能从实质上推动中国文化的复兴。
五读《封建主义及其当代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