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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前后桌的故事(4)

女孩呆呆地站着,就连那位妇女什么时候走的她也全然不知。此时,女孩仿佛被人推进了一个万丈深渊,那里一片漆黑,透不进一丝风、一缕阳光、一线希望。耳畔,不时响着刚才男孩的母亲所说的话,它们犹如一根根尖锐的针深深刺痛了女孩脆弱的心。女孩失落极了,她恨男孩的无情,她恨男孩的虚伪,她甚至诅咒起男孩。尽管这样,女孩还是掩埋不了内心深处的剧痛。她觉得自己就好像是一只傻傻的小鸟,明知是罗网,却还拼命地往里飞,最终不能自拔。

第二天,乌云退去了,湛蓝的天空中飘着几朵白云。明媚的阳光又一次洒在了老巷里,给毫无生机的老巷重新带来了希望。但是女孩的情绪仍很低落,她在老巷里漫无目的地走着。这时,迎面走来一个人,是男孩!女孩回想昨天发生的事,心头不禁掠过一丝痛楚。她刚想转身跑开时,却被男孩一手挡住了。

“你为什么不理我?”“怎么敢呢?我是怕自己搅乱了你的生活,影响了你的大好前程。”听了这些挖苦的话,男孩生气了:“你,你这是什么意思!”“还问我呢,为什么不去问问你的母亲?昨天,她来过我家了。对,什么都是我的错,我不该走进你的生活,更不该与你交往。”说着说着,女孩的泪水忍不住又涌出了眼眶。“一定是我母亲去你家说了些什么,昨天,你的父亲也来过我家,他说你觉得我很烦,遂说以后可能不会再理我了。”男孩觉得事情有些蹊跷,猛地,他像领悟到什么似的。“我知道了,这一定是家长们精心策划的。他们借你我彼此的名义来编造些伤害我们之间友谊的话,目的是为了让我们互相怨恨,直至主动分开!”经男孩这么一说,女孩恍若如梦初醒,原来是自己误解了男孩,差点被家长的片面之词而蒙在鼓里呀。于是,“雨过天晴”,女孩的脸上又露出了灿烂的笑容。

这件事以后,女孩与男孩的友谊不但没有破碎,反而更浓厚了。他们之间的交流也更频繁了,两扇窗户间常常穿梭着一架架纸飞机,老巷的上空不时回荡着男孩与女孩的欢声笑语。清晨,当天边露出第一缕曙光时,女孩和男孩就会准时来到老巷的尽头晨读,他们有说有笑地谈名着,谈流行音乐,谈心中的愿望,谈将来打算;黄昏,当夕阳的余晖将女孩与男孩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时,他们总会依依不舍地告别,回到家中,倚在窗前,看着西斜的太阳,心里急切地盼望着它再一次地早早升起。

就这样,太阳升起了落下,落下了又升起,日复一日,月复一月,女孩与男孩的家长们看到先前的计策一点也没有成效,不由心急如焚。无奈之下,他们又聚在一起,商量对策。

时间老人匆匆地在赶路,谁也没有注意他。老巷的每天都是平静。只是突然有这么一天,男孩跑来告诉女孩他要去乡下,因为住在乡下的奶奶生病了。而父母工作忙,没有空闲去那里。所以,他要去看望奶奶。女孩听后,虽然有些舍不得男孩离开,但她明白,男孩的奶奶现在最需要有人照顾,因此,作为男孩的朋友,她就更应该支持男孩的决定。可随即女孩又担心起来,万一男孩去乡下不回来了呢?在一旁的男孩仿佛看出了女孩的心思,笑着说:“这次我就去两个月,很快就会回来的。”“真的吗?”“当然,我遵守诺言。”从此以后,无论风霜雪雨,老巷日总是能看见女孩的身影,她的目光里充满希望,充满期待……

可是岁月无情,一晃半年过去了,老巷口始终不见男孩归来。女孩有些失望,但却并不灰心,每天仍在老巷日等着。一次偶然的机会,在邻居街坊的议论中,女孩得知男孩搬了家,就连新的地址、电话也没有留下。女孩失望了,彻底失望了。

许多年以后,老巷又回到了昔日的平静。风铃仍挂在女孩家的窗口。伴随着每个日夜星辰,女孩依旧向风铃诉说着心事。经过风吹日晒,风铃的表面已蒙上了厚厚的灰尘,几个铃铛也有些破损。风儿轻轻地吹过,铃铛碰撞在一起“叮叮当当”奏出的不再是优美动听的乐曲,而是充满痛楚和怨恨的曲子,仿佛在诉说那段女孩与男孩的故事……

或许,这一切,不过是一种美丽。但花季因这种美丽而不枉为花季。

其实不想走

事雪莲

他是我在理科班的最后一个同桌,因为明天,我就要转到文科班了。说心里话,其实不想走,其实我想留,只因为他——萧诺。

自小就爱文,且爱爬格子的我,经不住老爸、老妈的轮番“轰炸”,噘着嘴走进了理科班。在理科班蹉跎了半年,差点被窒息而死。或许,我天生无理科大脑,物理好像是我前生的大冤家,化学也不情愿与我反应。幸好,还有文科成绩撑面子,我的天空才不至于太黑暗。

新学期开始,班主任好像突然变聪明了,采取优劣互补政策调位。新同桌是个英语成绩差得可怜,可理科却棒得耀眼的怪才。他有一个很飘逸的名字——萧诺。萧诺喜欢静静地看书,静静地独来独往。半年多了,从未见过与班内任何一个男生或女生高谈阔论过。他骨子里有一种飘逸、孤傲。我一开始便对这男生有好感,好感于他周身那股沉静的气息;也很欣赏他,就像很欣赏《花季?雨季》中的陈明一样。

心里打算着,以后物理全指望他了。很喜欢听他讲题,尽管我对物理不感冒。看着他的嘴一张一合,笨笨的我只有唯唯诺诺地应着“是”、“是啊”。说“不会”那多丢人呀。但他却像知道我心里所想,我心里不懂的地方(尽管我说“懂”),他会彻彻底底地讲几遍。有时,我会心猿意马地想:他的眼睛好美,像初夏清晨圆荷上的冰零般晶莹,清凉却美丽;他的笑,却温软软的,透明的……为什么,从前却未注意到这个优秀的男孩。

“懂了吗?”萧诺用那双晶莹的眼睛看着我,磁性的声音听起来很舒服。“啊!噢。懂了,懂了!Thankyouverymuch!”我伸了下舌头,天知道,他讲了些什么。

我是个想象力丰富的家伙,尤其编梦能力高强。我把萧诺进一步完美化,居然把他与我心目中的((GonewiththeWind》里的艾希礼?威尔克斯挂钩,又觉得他与《茶花女》中的阿尔贝?肯尼迪挺像。

喜欢看萧诺在朝阳或夕阳下的样子,金色的阳光洒在他略长的发上,织成了一个美丽的光环。我的心一动,那多像郝思嘉心目中的艾希礼的形象。

慢慢地,我发觉我喜欢上了这个男孩,这个小艾希礼。然而,明天我就要离开。班主任早发下了话,要想考大学,必须转文。前途更重要!

我留恋着这个地方,留恋着萧诺,这个在我心目中完美的男孩。

萧诺在旁边一眼一眼地看着我,看着我将收拾好的书散开,整理好,再弄乱。

沉默,他,我。我真的很想告诉他,我喜欢他!可我,我张了口,却吐出一声重重的叹息。

无奈,只好将这段美丽尘封在了心底。

第二天,他送我去文科班。我一眼一眼地看着他,他却好像全然不知,仍只温温软软地笑,如水中月光般那样美好。蓦地,我心里落了一丝失望,莫名的痛苦,该不会是我在……

文科班的天很蓝,云很白。空气里飘散着一种悠然、闲适、浪漫的气息。

本以为离开了他,便可逐渐将这些美丽淡忘,然而,我错了。那份美丽的情丝在文科班的空气里越来越浓。

我亲手编织着一张网,将自己缚紧,紧得透不过气来。

我无法安心去学习了,天啊!

告诉他!不论结果如何,或许这是解脱的唯一方法。清楚地记得那是一个月光如水的夜晚,轻风夹着一种青草的馨香,很舒服。

他的眼睛一闪一闪的,像冬夜映在白雪上的星光,有些凉,却很美。

“有一个女孩,喜欢你。”我淡淡地说。”是谁?”他挺关心的。

一丝失望却闪进了我的脑海,他不知道喜欢他的人是我。是的,他不知道。

“她,就站在你面前。”我轻轻地说,头低低的,心却与逃生的小鹿赛着跑。

静,出奇地静。终于,我忍不住,抬头看他,看他把该死的头转向右,转向左,转向后,最后转向了我。“没有啊?”他吃吃地笑,笑里藏着一丝狡黠。我真想拧断他的脖子。

“就是我!”我愤愤地喊了出来,却又后悔了,自己怎么那么大胆?

豁出去了,我瞪大眼睛,看他僵在了空气里。很久,他慢慢地把头仰到了后面,嘴巴张得大大的,可以塞进一只小型花瓶了,伴随着轻轻的笑,笑里满是惊讶,似乎还有点受宠若惊。

接下来发生的事,却让我感到自己蠢到了极点。”真的?”他可真讨厌。

“你没感觉吗?”我反问。

过了好久好久,他呐呐地说:“嗯。”

一滴液体不知从哪只眼睛里跑了出来,很想转身跑掉,却挪不动双腿。

我呆呆地看他把歪着的头放正了,听他一板一眼地说:“好好学习吧!学习会让你忘掉一切的。我是过来人了,高一时曾喜欢过一个女孩,可没结果,现在想想,又何必呢?成绩下了许多不说,还很伤自己。记住,好好学习,好好学习,好好学习,就是了!”

真怀疑他是否有毛病,不过,那种口吻挺像个大哥哥的。

我转身跑了,心痛得要命,那个完美的男孩消失在了茫茫的夜色中。

夜里自然睡不着,隐隐着一种心碎的感觉。对着窗外,那冰蓝的天,冰亮的星。心想或许我对他的喜欢只不过是一种小女孩的梦幻,像郝思嘉对艾希礼一样,我不也把他当作了小艾希礼吗?这说明他很优秀,喜欢和爱不是一回事,是的,不同的。

我重重地吐出了一口气,如获释解,有种闷极了的青蛙透出水面的感觉。

不经意间,一颗流星划过了天际,我连忙将那段美丽抛了上去。

我要学会忘记,因为我有更重要的事情——高考。

或许,伤心真的是成长蜕壳时的痛,是幼稚向成熟交的税。

去的尽管去着,来的尽管来着。以后的日子,生活里满是学习,没有趣,但还充实。只是偶而还会想起那个有着美丽眼睛的男孩,那时的我,确实有些傻里傻气的,但挺美。

或许,这一切,不过是一种美丽。但花季因这种美丽而不枉为“花季”。

那天,雨蒙蒙,馨儿很有感情地读了那首诗。那短短几分钟,她仿佛完全与诗融为一体,那一字一句,都如流水般动情,在场的几乎都被她征服。

那天,雨蒙蒙

黄精

这是一个美丽的校园故事,希望这个故事能打动每一个人的心,在每一个雨蒙蒙的日子,能有一个不寻常的心情,一个与雨纷飞的心情……

“社长,这几天缺稿,怎么办?”一个胖胖的女生问身边那个恬静的女孩。那个长得挺秀气的女孩可是这所学校的焦点人物,是学校文学社社长兼广播站站长,她有一个和她一样动人的名字——馨儿。

馨儿天生好嗓子,又偏爱文学,所以就弄得两个不小的头衔。加上她又长得美丽可人,自然成了学校里的风云人物。“今天的广播我去吧!”馨儿自信地点点头,又露出一个阳光般灿烂的微笑:“我今天就来个征稿启事!”

馨儿亲自出马,效果就是不同。文学社的稿箱被塞得满满的。经过她一篇一篇地挑选,馨儿决定播那首《无题》,她说那首诗好美,读起来都仿佛忘了一切,甚至自己。那天,雨蒙蒙,馨儿很有感情地读了那首诗。在她读诗的那短短几分钟,她仿佛完全与诗融为一体,那一字一句,都如流水般动情,在场的几乎都被她征服。直到读完诗,她才清醒,似乎从梦中醒来。校园格外地静,馨儿的声音显得细细的,清清的,如同涓涓细流流进每一个人的心灵。

稿子播了以后,很多人问起了这首诗的作者。馨儿有些失落,因为那份稿子上根本没有作者的名字。

“这一定出自一个感情特别细腻的女孩之手。”馨儿把那首用仿宋体写的《无题》好好地保存了起来,这是一首让她感动不已韵诗,而且让她那么执着地爱着。

馨儿偶尔翻出那首诗,细细地欣赏,每一次看那首诗,馨儿的心中就会有一种说不明、道不清的感动,那种不寻常的心情,只有她懂,就如同雨纷飞……

馨儿的手里拿着一份申请,是一份加入文学社的申请,是一位叫逸的男孩交上来的。逸是高二的,比馨几低一级,馨几有些犹豫,她担任社长两年了,可是从来没有收到过男生的入社申请,文学社里是清一色的女生。不过,馨儿还是决定要先见逸一面。

见到逸那天,馨儿有些吃惊:这样一个帅气十足的男生也会搞这些风花雪月的东西?最后,她带着一丝疑惑热情地接待了逸,并且批准他加入了文学社。

那天,雨蒙蒙……

和逸接触了几次,馨几和他成了无所不谈的好朋友,馨儿发现:逸的文笔是那样美。他常常为她写稿,而且每一篇都是那么出色。馨儿在每一个雨蒙蒙的早操时间,用那流水般动听的声音播着逸写的稿。每次播逸写的稿,她都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总让她有种莫名的心动。

很快,逸的诗在学校里广为流传。

时间过得很快,馨儿就要告别逸去上大学了。逸接任了她在文学社的工作。告别了逸,馨儿拆开了那个逸送的粉红的信封,里面是一张粉红的纸,上面是工工整整的仿宋体——是那首《无题》,与当初她播的那首一样,只是末尾多了一行字:作者——逸。馨儿的心中涌出久违的心动,她望望窗外,雨蒙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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