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掘可换取财富的特殊生意
时间是商品,知识是商品,那么国籍当然也可以成为商品,而且是一种特殊的商品。
——《塔木德》
在犹太人眼中,时间可以用钱买,国籍自然也可以,他们买国籍的目的是为了赚取最大利润,为经商道路扫除障碍。
犹太商人罗恩斯坦就是一个典型的靠国籍致富的人。
罗恩斯坦的国籍是列支敦士登,但他并非生来就是列支敦士登的国民,他的国籍是用钱买来的。
列支敦士登是处于奥地利和瑞士交界处的一个极小的国家,人口只有19000人,面积157平方公里。这个小国与众不同的,就是税金特别低。这一特征对外国商人有极大的吸引力。为了赚钱,该国出售国籍。非本国国民获取该国国籍后,不分贫富,无论有多少收入,只要每年缴纳9万元税款就可以。
罗恩斯坦把总公司设在列支敦士登,办公室却设在纽约,在美国赚钱,却不用交纳美国的名目繁多的税款,只要一年向列支敦士登国交纳9万元就可以了,他靠这个策略获取了最大利润。
对于一般人来讲,国籍是神圣的,认为这种以国籍为资本做生意的行为是对国籍的亵渎。但是对于犹太人来说国籍是不存在的,犹太人从不看重这个政治概念,在他们看来,如果以它为资本能够给自己带来巨大利润,为什么要选择放弃呢?所以对于生意而言,国籍和政治不是最重要的,它们只是提醒人们做生意要采取不同的方式和方法而已。
犹太人巧妙用国籍的本领与他们两千多年饱受歧视、屡遭迫害的流浪生活不无关系。他们没有自己的家园,没有属于自己的真正情感和文化意义上的国家。所谓的居住国国籍,也不过是他们借以获取一国公民正常拥有权利的手段之一而已。因此,国家不过是一个外在化的手段和工具,那么,利用这个工具来为自己谋取更好的生活,来为自己赚取更多的钞票就是自然而然的了。因此,在犹太人看来,国籍并无神圣性可言。
有的地方犹太人可以被接受,他们便可以在那里生存发展下去;而在另一些地方,当地的政府对犹太人充满了敌视与仇恨。在那里,犹太人备受歧视和迫害,甚至财产也遭掠夺,在这种地方,犹太人只能逃走,另觅他乡;还有一些地方是经商的天堂,还有一些地方苛捐杂税多如牛毛。在这些环境和条件各异的地方,选定何处作为立足点,又选定何处作为自己施展才华的空间,犹太人早已有了自己的经验和本能。而作为商人,天生的商业基因使得他们嗅到了任何可以赚钱的途径。利用国籍来赚钱,自然成了犹太人的生意经,同时也是每个商人不可不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