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645的韩原之战中晋惠公被秦国擒获,获释时送太子子圉入秦为人质,秦穆公为使子圉安心留秦,乃选宗族之女怀嬴与子圉成婚。《左传·僖公二十二年》和《史记·晋世家》载,子圉留秦数年后,听说君父惠公病危,怕失去继位机会,遂和怀嬴商量秘密逃归,怀嬴对子圉说:“你是晋国的太子,现被留居秦国,你想回到晋国,也是应该的。我的君主安排我在你身边,是为了让你安心留秦。我如果跟你一起归晋,就是背弃了君主的命令。我不敢跟从你归国,也不敢泄露你的秘密。”子圉最后独自逃归。
怀嬴是秦穆公的族女,又是子圉的妻子,秦穆公安排她使子圉安心于秦,子圉则要与她秘密逃晋,君主和丈夫向她提出了相互矛盾的要求,将她置于了两难的困境:听从君主的要求,就要设法挽留丈夫,或者告发丈夫的秘密,但这违背了丈夫的要求;听从丈夫的要求,就要与子圉一起逃晋,但这又违背了君主的要求,怀嬴在这种左右为难的矛盾困境中无法解脱,于是采取了缄口不言的态度,不参与、不声张,以此勉强地谋求对困境的解脱之方。
怀嬴当时在社会关系中具有两重角色,她既为人女,又为人妻。传统观念对各种角色都有相应的规范和要求,按照相应的规范和要求,怀嬴既应该忠于君父,又应该亲于丈夫。传统观念在一般意义上要求人们,并无明显的矛盾,但怀嬴的君父和丈夫一旦处在了相互敌视和对立的状态时,忠于君父和亲于丈夫就成了不能相容的要求,当事人难得两全。怀嬴想要遵从传统观念的各种要求而不愿违背其中的任何一个,只好在相互矛盾的要求中投了“弃权票”。
怀嬴缄口不言的不参与态度可能使君父和丈夫双方都不能完全满意,然而这却是传统礼数观念提供给怀嬴的最为可能的选择。传统礼数观念是一种过分注重形式而忽略事情内容的思想观念系统,怀嬴按照一种观念系统的形式要求去行事,力求不伤害其中的任何一个分支,尽管不能使君父和丈夫在感情要求上完全满意,但却能使双方都予以理解。
事实上,怀嬴在矛盾要求中所投的“弃权票”在效果上还是对子圉有利的。秦穆公安排她在子圉身边,是要让她留住子圉,但在子圉要秘密逃归而她又知情的情况下,她却缄口不言,这就等于默认了子圉的逃归,拒绝了君父的要求,实际上支持了子圉,她仅仅以不跟随子圉出逃来表示了对君父之命的遵从。一些形式上中立的“弃权”行为在效果上总有对矛盾一方的倾向性。
传统礼数观念是通过所谓“礼”体现出来的细密的网络,它从形式上规定了人们在社会生活中的行为准则,由于它过分成熟,过分细密,反而在现实生活中会不可避免地出现执行中的矛盾,使遵从者处于两难的困境。《史记·伍子胥列传》讲,申包胥是伍子胥的朋友,当年伍子胥出逃吴国前受楚王通缉捉拿,他见到过申包胥,表明自己以后要灭楚报仇的决心,申包胥既要忠于国家,又要信于朋友,于是他采取了既不支持伍子胥,又不告发伍子胥的缄口不言的态度,以表面上的中立尽了一次朋友之谊。后来伍子胥率吴军攻破楚国,申包胥千里赴秦,哭廷借兵,真正尽到了忠臣的责任。《左传· 定公五年》载,楚昭王复国后因借兵之功奖赏申包胥,申包胥尚且因为当年对伍子胥的放纵而深感内疚,借口其他原因逃赏而去。申包胥始终在君王和朋友的矛盾要求中力尽两全而难尽两全。一直受到内心困惑的煎熬。还有,庾公差奉主君之命要射杀老师公孙丁保护着的卫献公,他既不能背主,又不能背师,只好虚射两箭而回返;魏相公叔痤知魏惠王不用卫鞅,忠君之心使他向君王建议不用则杀之,仁友之心又使他明告卫鞅速逃出境,等等。他们遇到了和怀嬴同样的难题并有类似的求脱之方。
我们可以看到,传统礼数观念对人们要求得过多过细,反而在现实中常常暴露出自身的矛盾,这些矛盾常常既把人们置于两难的困境,但又为人们提供了一种可以逃避的空隙,人们不得已采取的那些“两全之方”实际上体现着传统观念因要求细密而发生的自身抵消。同时,传统观念注重的是形式方面的要求,许多缄口不言的“两全之道”也仅仅是从形式上符合它的要求,而中立的形式下有不中立的内容,这是传统观念所难以限定的。无论一种观念系统多么成熟,都框定不了社会生活的现实,它的成熟反而是开始衰弱的先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