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平王听了费无极之言,命太子建去镇守城父,临行前任奋扬为城父司马,并告诫奋扬说:“要像臣事我一样臣事太子。”后来,平王轻信了费无极的谗言,准备杀掉太子建。《左传·昭公二十年》《说苑·立节》两处记载,平王怕惊动太子建,在前522年招来城父司马奋扬,让他暗中执拘太子而杀之,但奋扬回城父,却向太子透露消息,有意放太子出逃。平王让城父的人抓来奋扬问道:话从我口中说出,传到你耳朵,是谁告知建的?”奋扬回答说:“是我告诉他的。因为您当年告诫我:‘要像臣事我一样臣事太子。,我谨奉您的命令对待太子,不忍心杀害他,所以就让他逃跑了。事后后悔了,但已来不及。”平王听罢就赦免了奋扬。
平王要执杀太子建,是受了奸臣费无极的蛊惑,属于错误行为,奋扬看来是心里清楚的。他有意放走太子建,至少是出于对正义的坚持和对无辜者的同情,但这一行为同时也是对王命的抗拒。他被平王追究其罪,一定在他预料之中。
奋扬是一位直爽的人,他没有把泄密的责任推给别人,好汉做事好汉当,在平王面前表现出一种正直之美;奋扬也是一位机智聪明的人,他将平王早先“事建如事寡人”的嘱咐搬出来,以谨守王命者自居,巧妙地利用平王的“前命”来抵消他的“后命”,化解自己的“罪责”。平王的前后之命是自相矛盾的,奋扬的机智辩解不仅仅是借王之盾挡王之矛,使平王在口头上无话可说,难行杀戮,而且着眼于向平王显示一个大义凛然的忠臣形象,以忠臣之风服平王。
奋扬将太子建的灾祸转化成了自己的灾祸,他不仅这么做了,而且直言不讳。他心里清楚,在楚平王的眼中,自己的可杀之处和太子建的可杀之处在性质上是根本不同的,后者几乎没有回旋余地,而前者却是可以改变的。奋扬的机智在于他料到了这一点并且实现了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