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一天天的过去,诸葛玄越加虚弱起来。他的脸上呈现出一种蜡黄的颜色,原本清明的双眼,也变得浑浊起来,还算有力的身体干瘪下去,渐渐的呈现出一种骨瘦如柴的样子。在进入五月之后,他连话都不会说了。所吃的东西也很少很少,在大多数的时候,他整个人都是陷入昏迷之中的。
眼见快要不行了,来探望诸葛玄的人渐渐就少了。不是人们不想来看望他,而是来访的人大都被张机给挡了驾:“阿玄需要休息,你们进去对他反而不好!那会让他的生命去得更快的。”
听他这么说,大多数人都只得回去,只有司马徽有“特权”,每次都能顺利进入诸葛玄的房内。因为诸葛玄有要事,要请他帮忙。
“庞家那边的事情说定了吗?”诸葛玄张开那已经干裂开来呈现出紫白之色的嘴,喘息着,以近乎于呵气的声音说道。他自觉时间不多了,因此有些想办,但却还没有办的事情,就认为得
抓紧起来。
“嗯!”司马徽轻轻的点了点头,不敢大声只是将头靠近诸葛玄的脸,小声的告诉他:“庞家那边对这门婚事也很满意呢!他们认为以阿铃的活泼对山民的质朴是正好的,而且这也算是门当户对了。”
“那就好!”诸葛玄笑了一下。他显得有些高兴,只是因为他的脸色很不好,这笑便也成了那种略带恐怖的苦笑。他艰难的问的司马徽:“能让庞家那边快一点么?你也清楚我的样子,可能撑不了多久了。我想在我去之前能阿铃的婚事办下来。这样两个侄女的问题都解决了,我也好下去见我的兄长。”
“这事……”司马徽显得有些迟疑,他苦恼的说道:“阿玄,你也明白这样的事情不合礼制啊!”
“但,我确实希望这样的。”诸葛玄说得很坚定,浑浊的眼珠里冒出一丝执着来。一下子他变得有精神多了。
“那好吧!”看到诸葛玄如此的坚持,司马徽也只能点头了:“话我会帮你传过去的,但他们究竟会不会答应我就不知道了。”
“嗯,谢谢你了。”诸葛玄感激的笑了。他似乎精神一松,在说完了这话之后又沉沉的昏睡过去。
几天之后,诸葛铃出嫁了。她被嫁到襄阳的庞家,嫁给了庞德公的二子庞山民。
因为诸葛玄重病在床,自然不可能来主持这次婚礼,因此女方家的代表就落在了诸葛玄的义子李晟和诸葛玄的侄儿诸葛亮这两个半大孩子身上。
李铛和诸葛均也跟着,两个小鬼一脸欢快的参加了这次婚礼。他们很是开心,笑得很灿烂,似乎要把半年以来的郁闷在这一次全都释放掉。自从诸葛玄负伤重病之后,家里就没有什么笑声了。受这个大环境的影响,这两个根本不晓得愁是什么滋味的小鬼,自然也就高兴不起来。
鹿门山的庞家虽然没有人当官,但他的名声却是天下闻名的。即使是荆州的主君对他们也是恭敬的很,数次派人登门拜访庞德公,请他出山,但都被庞德公拒绝了。最后刘表忍耐不住了亲自上门拜见他。看了看,他和他的子女们那清苦的生活,便有些不忍心的劝他:“您过得如此清苦,真是高风亮节。但如此清苦的生活,您能忍受的住?但您的子女呢?您难道打算什么也不留给他们吗?”
“怎么会什么都不留给他们呢?”庞德公微笑着摇了摇头,说道:“只是遗留的东西不一样而已。”
“怎么说?”刘表不解。
“世上的人都认为金银官位是好东西,但就我看来那却是危险的缘由。这里的生活虽然清苦了些,没有华屋广厦,没有人伺候,只能自己动手,亲自耕作。但呆在这里却是很少人会来理会你的。这其实也是一种安全。人们都喜欢金银,都认为金银是传家最好的东西。事实上他们在将金银留给自己子孙的同时,他们也将危险传给了自己的后代。我这边虽然看上去什么也没有,但却是安全。事实上我就是先把这安全传下去。这其实也是一种留传。”庞德公累了,就坐在一方开辟出来的田埂上说道。眼下的他倒不像是一个令人恭敬的儒学大师,更像是一个终日耕作于田里的农民。
“这……”刘表一时间无法回答。他发现自己能够给予庞德公的都是庞德公所不需要的,而庞德公需要的,其自身却也早已拥有。
“真是高人啊!”即无法说服,也无法用强的刘表最终只能长叹一声,黯然离去了。
至此,庞德公的清名更加素著。隐然成为襄阳一个在野的儒学世家。
“与这样的家世结亲,只怕大哥在九泉之下也会满意的吧。”诸葛玄出于这方方面面的考虑,便给诸葛铃定下了这场婚事。他不敢再拖,急着在一个月之内就要给诸葛铃完婚。一方面固然是出于对兄长的负责,让自己死去之后,能安心的向兄长汇报几个小鬼的情况。另一方面,则是不想为了自己今后的丧事,而再耽误诸葛铃三年。毕竟眼下的诸葛铃已经十八了。在当时已经算是老姑娘,是万万不能在拖下去。再拖,就没人要了。
于是,他便托人去说了。这个媒人依旧是上次为诸葛燕说亲的司马徽。
娶亲的队伍是早上出的家门,到诸葛家这儿已是过了晌午。在女方的家里匆匆用过午饭之后便,将诸葛铃迎上了那蓝色的婚车,诸葛铃正坐其中。在车外,左边跟着是女方的家长李晟和诸葛亮,后边跟着的则是媒人司马徽。队伍很长。一路吹吹打打的拉了近一里。他们从襄阳的北门出发,穿过繁华的大堤区,沿官道往鹿门山而去。那就是庞德公的家了。新郎新娘将在那里拜堂成亲。
婚礼是在傍晚举行的。关于这个似乎有两种说法,一是说,因为这结婚中有一个婚字,人们就认为黄昏比较适合。又有一个说法是,因为这结婚是男娶女而入。男为阳,女为阴。故对应一天的时节,日为阳,月为阴。便以日月相交的黄昏傍晚来作为举行典礼的时刻了。
从襄阳到鹿门山的距离不是太远,但路程也是比较赶的。因为庞家是住在山里,过得是那种耕读传家的半隐居式的生活,这前去的路就不是那么好走了。离开了大道之后,队伍就像一条蛇一般在细小的山道间盘旋而进,挪挪的扭摆着身子,寻找通往目标的途径。
大约到了申末队伍终于到了鹿门山庞家。看着那简单山门之上的一片片被蓝色包裹起来的屋子。李晟在感叹庞家业大的同时,也对今日出现的这场与他原本所知都大不相同的婚礼充满了兴趣。他原本以为古代的婚礼都是以红色来作为喜庆的颜色呢。却不想,眼下这个真真切切出现在眼前的婚礼却是用蓝色来作为喜庆的颜色。
看着自己身上的这一袭青衣,李晟在路上颇为古怪的询问令一边的司马徽:“为什么结婚都是用蓝色的啊。用红色不是更加喜庆吗?”
“红色?那不合礼仪啊。”司马徽闻言一愣,轻笑着摇了摇头,“你觉得这个不够鲜艳是吗?事实上现在的婚礼已经比以前要好上许多了。至少有点喜庆的样子!”
“怎么说?”李晟不解的望着他。
“你读过礼记吗?”司马徽问道。
“嗯!读过。”李晟点了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