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感慨校长夫人姚红梅听不见,若听见了,姚红梅一定会冷笑。还一笑倾人国?就陈麦那张大嘴,一笑,如被刺激了中枢神经的青蛙一样。生物老师姚红梅对讨厌的女人,最喜欢用青蛙来比喻的,她说宋娜娜的眼睛是青蛙眼,说何敏的皮肤是青蛙绿,说陈荞的嗓子是青蛙嗓。所有和校长有染的女人——应该说,是有有染倾向的女人,都被姚红梅形容成了一只青蛙,而且是公开的形容。因为姚红梅不认为这比喻带贬义。姚红梅说,青蛙有什么不好呢?和蝴蝶一样的,和蝉一样,都是自然界的生物,而且,青蛙还是益虫呢。被比喻的女老师们十分生气,又好笑,因为在附中,没有谁比姚红梅自己更像一只青蛙了,别人还只是某个特征有些像,而姚红梅,是方方面面都像,不仅形似,而且神似。但女老师们不会公然以子之矛,攻子之盾,而是在背后,用闪烁其词的方式,对姚红梅老师的一颦一笑,一言一行,与青蛙进行逐项类比。男老师们乐不可支,搞半天,校长的生活很诗情画意嘛。什么诗情画意?可不是诗情画意吗,人家完全生活在辛弃疾的《西江月》里。稻花香里说丰年,听取蛙声一片。哇的一声,整个教研室,立刻就蛙声一片了。
不过,对陈麦这只大嘴青蛙,姚红梅的感情其实是有些复杂和微妙的。她当然不喜欢陈麦,作为附中正派女人的形象代言人,对一个狐狸精,对一个掠夺者,她理所当然地要高举道德之剑,对其进行无情地攻击,以此来捍卫正派女人的利益。一个无业游民,一个风尘女子——在姚红梅老师那儿,洗头妹就等于风尘女子,两者不仅是近义词,而且是同义词,凭什么能嫁给马群众那样的男人呢。姚红梅对马群众的评价,是相当高的。在附中几十号男人当中,也只有两个男人能入姚红梅的眼,一个是校长,她的老公,另一个就是马群众了。倘若不是因为一夫一妻制,而是一妻两夫,那她除了校长这一夫,她还想要的,就是马群众这第二夫了;再倘若,校长出了什么意外,她想下嫁的,也是马群众了。马群众长得好,剑眉星目,玉树临风,马群众性格也好,温文尔雅,不苟言笑。当初他和陈荞谈恋爱,她都暗暗觉得有些暴殄天物了。何况还是陈麦?他是青光眼吗?看不清女人的妍媸?他是弱视吗?看不出女人的正邪?她对马群众,真是有些恨铁不成钢了。更荒诞的是,他竟然还在水房里在走廊上为这个女人洗衣服做饭,这简直是对校长夫人姚红梅的羞辱,是对附中全体女人的羞辱。她们是多么有身份的女人哪,她们的手是多么尊贵的手呀,倘且在拿粉笔之外,也要与锅碗瓢盆为伍,与油盐酱醋为伍,而陈麦一个****,有什么资格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是姚老师对风尘女子或青楼女子的另一种表达,姚老师的语言格调与情绪是紧密相关的,情绪好时就用较为古典的书面语,情绪不好时就用白话了。如果情绪再恶劣些,她干脆就把她们叫作鸡了。
然而陈麦掠夺的是陈荞,这让姚红梅在气愤之余又有些幸灾乐祸。在附中,陈荞是姚红梅眼里的第二粒沙子,肉里的第二根刺——第一是宋娜娜,宋娜娜是附中有名的大眼美女,黛眉红唇,细腰丰臀。和男人说话时,尤其是和校长说话时,眼角带风,声音旖旎。校长十分冷漠,当了姚红梅的面。然而姚红梅从来不相信,养马三年知马性,莫说她和这个男人结婚十多年了,他什么德行她还能不清楚?冷漠的态度不过是个障眼法,障她的眼,也障全校老师的眼,姚红梅对此了然于心。宋娜娜想必更了然,所以从不气馁,在校长面前愈加妖娆愈加妩媚。
依姚红梅的脾气,她恨不得把这只大眼狐狸精撕成碎片当抹布用,叫她狐媚惑主。然而姚红梅不敢,不敢不是因为怕宋娜娜,而是怕校长。校长在学校能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在家也能覆手为云翻手为雨,所以她投鼠忌器。说到底,丈夫的前程也是她的前程,再姹紫嫣红,再花团锦簇,不干宋娜娜的事,也不干陈荞的事。
陈荞迷惑校长是用另一种方式。一种和宋娜娜大相径庭的方式,一种更隐蔽更阴险的方式。宋娜娜把风情当灯笼,明晃晃地挂在高处,而陈荞却是和校长玩“蒹葭苍苍,白雾茫茫”的把戏,二十几岁的女人,玩弄四十几岁的男人,最喜欢用那种天真无邪的洛丽塔方式。校长显然被这无邪所迷了,却不自知。而陈荞,因为无邪,在姚红梅面前竟然也装得月白风清。姚红梅心里其实明镜一般,然而她也装,装作没看出陈荞无邪背后的不怀好意。两人假惺惺地做了好朋友,至少在校长那儿。校长喜欢夫唱妇随,姚红梅就只好夫唱妇随了。
心里当然是恨的。所以陈麦的横刀夺爱,几乎让姚红梅手舞足蹈了。螳螂捕蝉,黄雀在后。自然界的生物链将是公平合理的。她在安慰陈荞的时候,这么说。时态是将来式,但实际上,她是想用现在式。语气呢,她也想用感叹句。她本来想说,自然界的生物链是多么公平合理呀!时态语态一变化,意思就完全不同了。
在现在式里,螳螂是陈荞,黄雀是陈麦。而将来式呢,陈麦是螳螂,谁是黄雀呢?姚红梅也不知道。这只是一个咒语。是咒陈麦的婚姻也不能长久的。
陈麦和马群众的婚姻果然不到一年就夭折了,这与其说是姚红梅诅咒的结果,不如说是附中老师们和马群众家人众志成城的结果。马群众的姆妈和妹妹,来附中大闹过好几次的。一次马群众买菜,手里拎了好几个塑料袋呢,正好被他姆妈看见了,他姆妈火冒三丈,立刻冲到附中来,一脚踹开了马群众宿舍的门,站在门口叉手叉脚地把躺在床上的陈麦骂了个狗血喷头。还有一次马群众在水房里洗衣服,马群众的妹妹正好来找何敏,看见她哥哥的手里正搓着陈麦的裤头呢,马群众的妹妹也气得七窍生烟——从前她哥哥的衣服都是她洗的,现在倒替那个贱女人洗起裤头来了。她一个电话就把她姆妈叫了过来,两个女人大闹水房,陈麦的衣服被丢得到处都是,裤头进了水房的泔水桶,裙子挂在水房外栏杆上的一根铁丝上,像旗帜一样,在风中飘舞。陈麦这一次还差点被打了,要不是马群众身手敏捷,马姆妈的巴掌就掴到陈麦的脸上了。
没有谁劝架,包括陈荞。
陈荞或许比其他老师更希望陈麦受羞辱。毕竟是这个女人抢走了她的马群众——在陈荞的下意识里,她始终认为马群众是她的,虽然他已经娶了陈麦,而她也嫁了人。嫁了个银行科长。条件比马群众好,有钱,人长得也精神。只是比马群众还是稍微差那么一点点,这是姚红梅的说法。宋娜娜不同意,宋娜娜觉得银行科长更帅,更有精英男人的气质。
这一点宋娜娜倒是和陈姆妈不谋而合。陈姆妈虽然不懂什么是精英气质,但将近两百平米的复式新房,还有每月三千多的工资,简直像胭脂一样,把这个女婿打扮得十分出色。女儿嫁人不就是做生意吗?她这单生意真是赚大发了。本来以为陈麦嫁人很困难的,她为此曾忧心忡忡。没想到,这个丫头竟然有本事把姐夫抢了。抢姐夫当然不是什么光彩的事,但眼下这世道,光彩能当饭吃?能当衣穿?她至少解决了她自己的婚姻难题,而且是不错的解决。陈荞也因祸得福,嫁了更有钱的老公。真是芝麻开花节节高哇。陈姆妈暗自高兴。
面上当然还是痛心疾首的样子。这是做给陈荞看,陈荞自那事之后,和陈麦更是不共戴天了。她只好也和陈麦不同戴天——她一向是有些怕陈荞的,而且她也要在马群众的父母面前撇清自己——他们一直怀疑她才是罪魁祸首,是她使了移花接木计,骗了他们家的儿子。他们不仅跑到她家指着她的鼻子这样骂,而且还在镇上散布这样的流言。他们甚至还把她年轻时的丑事都抖了出来,说有其母必有其女,当年她就勾搭过镇里的教书先生。这真是颠倒黑白,明明是那个教书先生勾引她,她那时才十八岁,对风月之事还是懵懵懂懂的年纪,而教书先生已经二十八岁了——或者是二十七,她不太记得了,是个结了婚且有一双儿女的男人。住在她家隔壁,有事没事背了人就拿眼睛和言语来撩拨她,她哪经得住?有一天就和那个男人在天黑后去了学校。学校里这时是没有人的,空荡荡的操场上只有几株桂树。当时是八月。桂花香得铺天盖地,熏得她有些头晕了。他们就在桂树下搂抱到了一起。也只是搂抱到了一起,别的事情还没来得及做,他的手刚要伸进她的月白色衬衫,就被国良嫂撞破了。她趁天黑无人,来学校偷桂花做酒酿。没想到,竟然惊散了一对野鸳鸯。
那事过去都几十年了。她以为镇上的人都忘了——莫说别人,就是她自己,也好久没有想起那个晚上的圆圆的月亮和桂花香了。没想到,这次因为受陈麦的牵连,她的那些陈谷烂芝麻,又被翻了出来。
所以她也是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马群众的家人再气势汹汹地打上陈麦的门,她也不敢出面说什么。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陈麦自生自灭了。
然而马群众的离婚也还有让附中的老师疑惑的地方。那就是提出离婚的人竟然是陈麦。这是极不可思议的。以附中老师的理解,他们离婚是早迟的事,但提出离婚的,一定是马群众。这是各自的社会地位决定的。不同阶级之间的爱情,下场总是不好的。但分手的模式都差不多,总是资产阶级抛弃无产阶级,社会地位高的抛弃社会地位低的。《雷雨》里的周朴园和侍萍,《茶花女》里的阿尔芒和茶花女,不都这样?男人可以一时冲动,但不会冲动一辈子;男人可以一时被某个女人迷惑,但不会被某个女人迷惑一辈子。何况那个女人也不是和男人过天长地久日子的女人——打算和男人天长地久的女人是这个样子的吗?涂脂抹粉的,妖里妖气的,而且还游手好闲,完全是二奶姿态嘛。二奶都是这个样子的,偷来的江山,能怎么败就怎么败,偷来的男人,能怎么使就怎么使。反正是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无酒明日贫嘛。
可还没等到明日无酒呢,她倒先跑了。
和一个四川佬。四川佬是“川外川”酒楼的老板,很有钱。有钱的男人总是贪图享受的。而镇上能提供享受的地方和方式实在有限,无非到酒楼吃吃饭,然后到泡脚馆泡泡脚。镇上的男人现在很热爱泡脚的。小红与时俱进,把洗头店改成了泡脚馆。玻璃门上的美人头现在换成了一只大木桶。大木桶金黄金黄的,里面还漂浮着红的白的紫的艳丽的花瓣,煞是好看,当然更好看的,还有花瓣上面那双手。那双手闭月羞花,那双手风情万种。
男人浮想联翩纷至沓来。四川佬是常客。“川外川”到泡脚馆不过半里路,然而半里的路程四川佬也懒得走。人家有车。车就停在泡脚馆外面,一辆二手的三菱面包车。之前这辆车是桌球馆老板的,桌球馆老板开着它在镇里耀武扬威了不到两年,桌球馆就关闭了。四川佬把它盘了过来,摇身一变成了“川外川”。那辆面包车,是陪房丫头,跟着过来侍候四川佬和他的“川外川”了。
两人姘上的消息又一次让人热血沸腾。最沸腾的是小红。小红一直在打四川佬的主意。她二十八了,到了当嫁的年龄,而四川佬是个三十几岁的单身汉,还是外地人,没有七嘴八舌的婆婆妈妈,最适合娶她这种开泡脚馆的女人,所以小红媚眼频飞长袖广舞。四川佬在她这儿泡脚总是打八折的,有时还免单。每次她都是亲自出马。给四川佬最温柔的服务。四川佬也懂得投桃报李,趁人一不留神会在她屁股上摸一把,或者是胸前。小红总被他逗得花枝乱颤。可也只是乱颤而已,并没有更多的轻举妄动。心急吃不得热豆腐,放长线才能钩大鱼,因为想要的是婚姻,一向骁勇的小红,在四川佬这儿倒生出几分小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