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妹高梅才十一岁,自幼身体不好,且从未出过远门也没有见识过什么人,换言之心性单纯。高秀怔愣地看着手里的锦盒,忍不住打开看了一眼,竟是一只上好的羊脂玉镯。将手镯放进锦盒中,她还在犹豫要不要转给三妹。毕竟男女授受不清,若是被她娘知道了定要一顿好说。
正当犹豫之际,高春突然窜了过来,盯着她手中的锦盒贼笑道:“说,是不是小石头给你送的?”大姐已将去边关发生的事情告诉了她,包括她与小石头的婚约。
“不是,这是猴子将军送给阿梅的。”面对阿春的打趣,她说了实话。
听到是猴子,高春一愣,随即骂道:“怪不得咱娘提防着他,没想到他竟然将主意打到三妹的头上了!哼,也不看看三妹才多大,他多大年纪了!还有啊,大姐,我现在觉得咱娘说得挺有道理的,他看来确实挺轻浮的!”想到被她们一家护在手里的三妹,高春的心里顿时不是滋味。三妹从小身体不好,走不了远路,干不了重活,性子也软,她就怕她将来嫁到夫家受欺负。私底下她和大姐商量过,以后一定要给三妹找户老实巴交的人家,万万不能是猴子这样的。
高秀也不好说,倒不是说觉得猴子不好,只是想到三妹年纪还小,这东西要不就先请她娘收着?
两人还没琢磨出个一二三,杨婶子突然来寻她们,说是有客人来了。来人竟然是山子。他满脸焦急地跑了过来,说“缤纷”首饰铺出了事儿:前些日子来了位姓张的客人下了三套首饰的订单,特意要求镶一颗血珊瑚珠。因着当时高秀不在京城,京城的铺子由山子打理,山子正好订到了三颗血珊瑚珠,想着下单的客人报价挺奇高,便立了字据接了这单。哪知道临了要镶血珊瑚珠的时候,原先商量好的卖主竟然凭空消失了。眼看着时间已到,却交不出货来,那客人拿着字据寻上了铺子,说是付了七千两银子,需十倍赔给他。
十倍,可不就是七万两银子!高秀没想到竟会出这事,她轻轻皱着眉头问道:“铺子里不是只收订金吗?怎么会收了七千两?”
山子也知道是对方下套,一脸悔意道:“本来三套首饰的价格是七千两银子,应该只收到两千两定金,可当时对方说付了全款我们放心,他们也放心,我当时想着谈下了那几颗血珊瑚珠,便收了,怎么也没想到会是这样!”想到这次失误,他万分愧疚。高秀的首饰铺从中洲府开到京城,他也一路从中洲府到京城,让他掌管着“缤纷”是对他的信任,可他竟然闯下了这样的大祸。
“你先别急,七万两银子我暂时拿不出来,你同对方讲讲,能不能另外再送两套首饰作为歉意,让他再给点时间。”话虽是这样说,可高秀也知道对方定然不会如此好说话的。
山子也知道她没办法,赶紧点了点头,立即回铺子去了。
“大姐,怎么办?”一旁的高春担忧地问道。
高秀却是暗自思索,对方敢这么明目张胆的下套,让她想起了她们进京时在船上遇到的那几个杀手。难道是冲着她的首饰铺子来的?七万两银子,她现在真的拿不出来,前些日子刚给阿春买了一间庄子和铺子,还有让冯来财运营的养马场。一个养马场比烧钱还快,短短数日已经花费万两银子。
想到这里,她思索着开口:“七万两银子目前是拿不出来的,不过将几个铺子的收益都加起来,我们自己再凑凑,应该能凑出来。不过,我却不想吃这个闷亏。”说着,她让高春去找冯大叔,让他去买三颗血珊瑚珠,越快越好。
高春虽然不懂她的意思,还是赶紧照办了。
市面上并不是没有血珊瑚珠,那个与山子谈妥了又临时消失的卖家只怕与买首饰的人是一伙的。如今正在商量赔偿的事情,那几颗血珊瑚珠怕是不会保管得太严,毕竟再制作出下订的首饰已经迟了。
而此时那位姓张的买家正谄媚地站在承武侯府里。他面前是一身大红色华服的盛芷兰,她手里抚着琴,一边说道:“事情办得不错,记住,一定要逼他们拿出银子,若是不给,你就是去报官。”说到“官”字她停下手中的琴,嘲讽地勾了勾唇,一个乡下出来的野丫头也敢跟她作对?不错,她也是不久才查到风靡大庆的“缤纷”首饰铺的幕后老板竟然是高秀!虽然她们这些年赚了不少银子,可是她已经查到她最近花了一大笔钱银子买庄子和铺子,她就不信她还能拿出七万两银子来。退一迈步来说,就是真的拿出来了,只怕也让她元气大伤。
盛芷兰越想心情越好,索性又将双手覆在了琴上。待轻缓的乐声响起时,那位姓张的人便应道:“盛小姐放心,我一定要回那笔银子!”想到之前盛芷兰承诺他的,只要将银子要回来,那么全归他所有。
待那姓张的走了,盛大芷兰身后的贴身丫鬟月儿才问道:“小姐,若是他真的要回了七万两银子,你当真给他?”七万两对承武侯府来说都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盛芷兰听了一笑,轻轻抚了抚手下的琴弦,意有所指道:“那要看他有没有那个命花了。”
此时高秀并未将首饰铺发生的事情告诉高铁柱夫妻二人,一来是想隐瞒首饰铺的事情,二来是觉得他们知道了也帮不上忙,反而会担忧。高秀将身上的银票核算了一番,又去饼铺将铺子里的赢钱都拿了出来。满打满算还是差两万两。她不仅叹了口气,本以为自己已经成了有钱人,不想被人家一招就快打回原形了。
吃晚饭的时候,凌程程给高铁柱夹了一筷菜,便低头吃了起来。她已经发现了高秀和高春似乎有心事,尤其是高春,根本就是藏不住事的。想到她最近在饼铺里的听闻,她才知道阿秀这个饼铺生意非常好,简直可以用日进金斗来形容。只是几天下来,她的心里便生出了许多不满。从名言上来讲,她已经是高铁柱的女儿,那便是吴世香的女儿,可她在饼铺里不过就是个打杂的。铺子里请的那两个妇人根本就没把她当成半个主人家,反正老是指使自己做事。想到她们说这个小高氏饼铺有好几家的时候,她的心思却是活了过来。
高秀和高春担心着首饰铺的事情,两人吃完了便回了自己的房间。倒是凌程程陪着高铁柱夫妻洗碗,看着面前听话懂事的女儿,高铁柱忍不住说道:“程程有心事?”
凌程程遮遮掩掩的摇摇头,这让他更加确信了女儿有心事。他回头认真问道:“不管怎么说,你是我养大的,我总归是你爹,有什么事情你就说。”
“爹,婶子,我也想学阿春和阿秀她们那样管账。”凌程程回道,说完见吴世香的脸色不大好,赶紧摆手解释道:“婶子别误会,我就是想学东西,并没有别的意思!婶子也知道我从小没读什么书,自然没有阿和阿春那么厉害,可是我真的好羡慕她们。你就让我在铺子里学管帐好了。”说到这里,她的心仍是“砰砰”跳个不停。今日在铺子里听到一位老妇人讲话,她才明白所谓管账就是当家的意思,若是她在饼铺里管账,那就相当于她管着一个饼铺了。
高铁柱也觉得她这个要求没什么不好,阿春和阿秀都识字,唯有她识字不多,把管账学会了也是一项技能。
吴世香心地最软,见她红着眼睛说话,不由得心里一软,语气也温和了些:“你要是愿意学,你就每日叫阿秀教你,回头我会跟她说。”长女从小就善解人意又懂事,此事并不难办,她应该会应。
而此时本应启程去西大营的猴子正偷偷地翻墙进了高秀家。他轻车熟路地摸到了高梅的院子,终于见到了正在绣手帕的高梅。她低着头,虽然看不到正脸,却依然能感觉到她的专注。
高梅正在给两个姐姐绣手帕,一抬头竟然看见不远处站着个人。他一脸傻笑地看着自己,随即说道:“我、我是猴子!”
猴子?高梅从未见过这么有趣的人,只一句话便将她逗乐了。却不想一不留神,竟将绣花针刺到了手指上。她轻轻蹙眉,还来不及说什么,便见一道人影晃到了自己跟前,一把抓起她的手,一下放进了自己的口中。
温热的感触包裹着她的手指,高梅却呆掉了,手中尚未完成的手帕也掉在了地上。
反应过来自己做了什么的猴子也是一脸懵。
两人一时无言,还是高梅先回神,收了自己的手,正准备喊人,却被眼疾手快的猴子捂住了嘴。他的手覆在她的嘴巴上,一时间让高梅又羞又怒。
猴子心里也是纠结不已。他只是趁着有时间折回来跟她见个面,顺便留个好印象而已!当真不是来耍流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