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上午十点钟,局里刑侦科送来四个十五六岁的男孩子,说是犯的抢劫罪。办理完手续,那个叫贺勇的孩子放在了我管的号子。
第二天,我给贺勇办理看守所档案登记。我开了沉重的血红色铁门,见那孩子正蹲在厕所那儿用抹布擦地板。头铺和二铺那两人在抽烟,余下的人一堆儿在打扑克,一堆儿在下象棋。
“贺勇,出来!”
贺勇站起来,手里的抹布还在滴着水。他睁着惊慌的眼睛看了看抽烟的那两个人。睡头铺的是一个惯偷,长的凶悍。这会儿,对贺勇点点头。贺勇才冲我走来。
在值班室,我问:“贺勇,有人欺负你吗?”
“没有!”贺勇说,眼睛却躲避着我。
我知道这孩子昨晚肯定受苦了。监所的犯人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则,进来的新人都要给过一套手续的,轻则人人毛打一顿,然后给洗一个冷水澡;重则要扎靠背……挨了打还不能说,说了日子更不好过。
看着眼前这个瘦得没长成形的大男孩,我的心里真不是滋味。但法律是无情的。我问:“名字?”
“贺勇!”
“年龄?”
“十六岁!”
“家庭住址?”
“灵口中学。”
“我问的是家里的地址?”
贺勇对我说了,我又问他犯的什么案?贺勇说,就是在宿舍打了同学两耳光,要了两包烟。
是吗?你们不是四个人嘛!说说经过?这本来不是我问的范围,我是产生了好奇心:四个人为了两包烟犯抢劫罪,可能吗?
贺勇说,我们在宿舍玩扑克,没烟抽了,刚好有一个低年级同学上我们这儿来找人,小李就说,嗨,有烟吗?那小子说,我还想问你要烟哩。小李就火了,过去扇了那小子两个耳光,那小子就和小李打起来。我们四个一起上,把那小子打得大声求饶,去给我们买了两盒猴王,是那种好的,一盒五元。
这个事啊?!
人家告了?
校长告了!本来几家大人都说好了,要私了的,但校长不放,说这事要不这样处理,他就不当校长了。
我的心沉甸甸的。现在这事就是民不告官不究。像这个事说大就大了,说小就小了,我不知道那个校长是怎么想的。也许,事实不完全是贺勇说的那样吧?
我说:“贺勇,你去吧!有人欺负你,告诉我!”
贺勇走了几步,忽然回过头来说:“叔叔,给我一次机会吧?”
我一时不知该对这孩子说什么?
我摇了摇手,说:“你先进去吧!”
那天晚上,我把这个事给妻子说了,她也唏嘘不已。一个晚上,我没有睡好觉,我一会儿梦见贺勇在劳改场运砖哩,一会儿又梦见贺勇在教室上课哩。早上起来,我想先通知贺勇的家人,找一个好律师。我还想去一趟灵口中学,去见一见那位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