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朝贡,是君主时代藩属国或外国的使臣朝见君王,敬献礼物。所谓“称臣纳贡”是也。
本文所言之朝贡,不是泛论,但指党项人西夏人对中原王朝对宋朝的朝贡。
这里所说的沉重,不是朝贡者的感受,而是被朝贡者的苦衷。
辩证法在历史演进中的表现是极为丰富与鲜活的。
据《册府元龟》等史料记载,党项诸部对中原王朝的朝贡,以后唐时期最为频繁。从公元924年(庄宗同光二年)至公元935年(末帝清泰二年),即有朝贡十七次。朝贡的物品主要是马匹、骆驼。对于这些朝贡,后唐一是要付马值,按货付钱,“酬赏增倍”,比一般市场上买的马、驼要付更多的钱,而且“馆谷锡赍”,招待使者,别赐绵彩,“所费甚巨”。据《册府元龟》记载,“帝(后唐明宗)自临驭,欲来远人,党项之众竞赴都下。尝赐酒食于禁庭,醉则连袂歌土风以出。凡将到马,无驽良并云上进,国家虽约其使价以给之,并计其馆谷锡赍,每岁不下五六十万贯,侍臣以为耗蠹中华无出于此”。期间有大臣进言,陈述这种无序、泛滥的朝贡的危害,并提出了解决的办法,只允许首领入贡,对其他人则在边境置榷场互市。明宗天成四年(929年),后唐也曾下令:“沿边置场买马,不许蕃部直至阙下。”但明宗的大脑又短路了,他以为,“尝苦马不足,差纲远市,今蕃官自来,何费之有?外蕃锡赐,中国尝道,诚知损费,理不可止”。他以为朝贡是对后唐有利的好事,因此那道“不许蕃部直至阙下”的诏令等于自动废止,朝贡日隆,“蕃部羊马不绝于路”。这样做的结果是:“天下尝支草粟者近五万匹,见今西北诸蕃部(包括党项)卖马者往来如市,由邮传之费,中估之价,日四五千贯……国力十耗其七,马无所使,财赋坐销,朝廷将不济”。这次,后唐明宗终于明白了,采纳了臣子的建议,“敕沿边藩镇,或有蕃部卖马,可择其良壮给券,具数以闻”。朝贡之风自此衰减。后唐之后,后晋、后汉、后周各朝,鉴于后唐的教训,只于沿边设互市易马,限制朝贡。
党项人建立西夏政权之前,李继迁、李德明时期,朝贡仍是其获取财政支持的重要内容。李德明时期,党项人入宋朝的贡使共十四次,李元昊称帝后,虽然仍有朝贡,但因双边关系的变化,战和交替,朝贡也时断时续。其后,西夏朝贡的对象主要是辽与金。
向人朝贡,给别人送东西,还能上瘾,是历史奇观。送东西能将接受东西的人整垮,更是历史奇观。
朝贡是一种贸易,一种对蕃人对党项人有利的贸易。也是少数民族顺应形势,将坏事变成好事的智慧之举。
在中华民族的发展史上,很长时期,或分布着宗主国与附属国,或数国并立。其交往的方式,有战争,也有经济、文化等方面的交流、交通、交融。在这些交往中,窃以为,中原人汉族人更加注重面子,需要的与得到的,虚的多,实的少。而周边少数民族,恰好相反,更加务实,所以得到的,虚的少,实的多。这些事,让后人读完史籍后,只能做轻声的叹息。
2006.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