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忠”的道德含义,在人际关系的处理上,有平等的意思,而反映在君臣关系上,则是对君、上权威的限制。到战国时期的墨家学派,在关于“义”、“利”关系的争论中将“利”贯彻到“忠”的内容中,认为“忠”是要外强内温,不利子,不顾家,利乎天下。这是为地主阶级进一步取得政权服务的。“忠”的道德含义从此开始了向单一化的演变。
汉朝建立后,贾谊提出“德有六理”之说,使“忠”在道德标准上被拔高了,这对以后的伦理思想产生了深刻的影响。董仲舒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提出,使孔子思想一跃而居统治地位,它完全成为奴役和束缚劳动人民的精神枷锁。由于西汉末年农民起义的打击和王莽篡权的影响,统治者特别突出强调了“忠”的思想,以加强集权帝制。统治阶级还把“忠”、“孝”
紧密结合起来,“孝”是“忠”的缩小,“忠”是“孝”的扩大。这个思想渗透到社会各阶层。
宋及其以后,中央集权制更为完善和健全。同时在思想上也更为禁锢。反映在实践中,对人们的愚弄和摧残也更为厉害。这时对“忠”、“孝”的宣传更为荒唐,成为“愚忠”、“愚孝”,以致把“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叫子亡,子不敢不亡”;“天下无不是的父母”等,变为唯一“正确的”、天经地义的道德规范,从而对中国社会产生了恶劣的影响,无数人惨死在这种道德熏陶之下。这恐怕也是孔子始料所不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