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时分,地精卫队在距离出发营地北部三十多里的一个缓坡扎下了营地。一整天的搜索行进,让全营军官和士兵都精疲力尽。但是现在还不到休息的时候,他们需要搭起帐篷,然后烧开雪水,煮饭,进食;并且在百夫长,十夫长,伍长的层层监督下整理个人卫生。
这支地精部队与其他深渊军队最大的不同便是精神面貌的迥异差别。即使是在如此恶劣的作战环境下,每一名士兵的背包里都携带着第二套换洗衣物。更换下来的衣物并不能简单的塞进背包里,而是要送到后勤部,由值班的后勤士兵统一进行处理,洗涤,晾晒。并且在次日出发前,分发到每一个士兵的手里。萨明试图在使用这样一种方式,来改变地精身上根深蒂固的懒惰,肮脏的毛病。现在看起来,成果似乎还不错。
最后一波前出侦查的狮鹫缓缓降落在营地中央的空地上。脸色苍白的猫族武士从狮鹫狭窄的背上跳了下来,踉踉跄跄的走到萨明面前,沮丧的摇了摇头。他们在一整天的时间里,所搜索的面积已经达到了人类军队所能够行军的极限距离,但是最终的结果依然一无所获。萨明宽慰了武士几句,吩咐他们去休息。然后捏着下巴走回到营地之中,卫队中百夫长以上的军官们已经集合完毕,等待着他进行下一步的指令。
但是,对于萨明而言:桑梅草原无疑太过于巨大,而他的部队人数则过于稀少。现在的他,面临着一种“老虎吃天,无处下口”的窘境。
“也许,我们搞错了方向。”塞恩斯扬声道:“人类军队的指挥官或许在迷雾中蒙对了方向,他们绕过了我们的营地,现在已经南下了?”
“不可能!”萨明斩钉截铁地否定道:“在那样的迷雾中,人类军官但凡有一点理智,都不会有这样冒险的想法。一旦他赌错了,就是全军覆灭的下场。如果是我,我也不会这么疯狂大胆。不,这是愚蠢!”
无论愚蠢也好,疯狂也罢。对方的的指挥官奇迹一般率领着它那一支规模应该不小的人类部队从萨明的搜索圈中逃脱了出去。一整天的搜索之后,地精卫队的士气已经开始跌落。但愿明天的行动能够顺利一些。
……………………
直到茫茫草原上再也看不到一丝光亮时,李谦才命令部队缓缓地停止了前进。草原上并没有明显的道路,到处都遍布着可以折断脚踝的暗坑。每前进一步都要万分小心。即使如此,在黄昏时候,还是有几个士兵崴了脚,一瘸一拐的跟在队伍的最后面。
李谦对于他们的心理拿捏很准,就在士兵们即将崩溃而依然咬牙坚持的时候下令停止行军。命令一下达,除了留在队伍后面的梁大珠几人,其他人都一头栽倒在地上,呼哧呼哧的喘着粗气。就算他们曾经是习惯了吃苦耐劳的草原自由民,也吃不消如此高强度,长时间的急行军。
这个时候,他们已经距离九号城附近的商道不远。即使在夜间,依然能听到赶着运货的商人骑乘的马蹄声。众人躺在凹地里,默默的喘息着,抓紧每一分钟的时间,补充已经消耗殆尽的体力。
小唐猫着腰,带着几个后勤士兵溜过来。给每一个士兵的手里塞进一块带着体温的肉干以及一小瓶温热的烧酒。与严重依赖后勤的大多数秦军不尽相同,北方先遣卫的所有后勤完全靠人力携带以及就地征收。因此,他们的持续作战能力要强于国内的秦军。
烈酒入喉,仿佛一条火线直坠入胸腹。第一次饮用这东西的士兵们猝不及防,人群里发出了几声压抑不住的轻咳。千成苦着脸道:“这是什么麦酒?好烈!”
“这是烧酒。”梁大珠掀开瓶盖,美美地呷了一口。作为军官的福利之一,他的每一天都有一小壶烧酒的配给。与平生只喝过掺水麦酒的自由民们相比,无疑是值得艳羡的上等人。
烧酒仿佛一剂效果明显的猛药,士兵们感觉濒临丧失的力量重新回到身体里。肚腹的饥饿感与肌肉的酸痛感也变得不是那么强烈了。他们甚至感到自己此刻耳聪目明,甚至能够听到远处道路上传来的低微对话声。
李谦看了看怀表,估算着大家休息的时间。然后脸色严峻的吩咐道:“命令本部大队以上军官迅速到这里来。”
小唐刚刚将最后一壶加料的烧酒发放出去,走到李谦身边问道:“不是继续行军么?”
“我们要在这商道上搞一票大买卖。”李谦眉飞色舞道,他拉着小唐走上附近的土坡,指着不远处蜿蜒的车队道:“看到没有,那是运往九号城的辎重队。”
小唐眯着眼睛努力眺望了很久,只能看到星星点点的灯火。他摇了摇头道:“但是这和咱们一开始的计划不一样。我们不能暴露自己,因为尾巴后面那支魔族军随时会追击过来,找到我们。”
“我发现我们高估了那些蠢物。”李谦自信的摇了摇头道:“最近的一名地精士兵距离我们只有不到五十米的距离。但是依然还是被我们从绝境之中逃脱。放心好了,一击不中,立刻远遁。你负责率主力压阵,我只带一个大队去搞袭击就好了。趁他们混乱的时候,伺机穿过道路。一旦回到了南部,那就是鱼儿回到了水里。无论怎样,我们都立于不败之地。”
“这……突击行动还是我去。”小唐道:“你是这支部队的指挥官,不能轻动。有大珠帮我,一次突击就可以解决掉一切问题。我们面对的又不是魔族的精锐部队。”
“突击的事情就不要和我争抢了。”李谦断然道:“毕竟你是策士官,对于部队的掌控力,你比我要更加擅长。”他自嘲笑道:“我可是大字不识一箩筐的正经泥腿子自由民啊!这种打打杀杀的事情交给我正好合适。”
李谦坚持的事情,小唐并没有反对。正好这时候各个大队军官已经陆续赶来,于是他也就默认了李谦的安排。李谦的北上策应分队是一个半部的人马,麾下有五个大队。除开所属于自己的梁大珠大队,唐川大队以外,其他三个大队都是临时征召起来的自由民武装。甚至连军官都没有来得及接受培训。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皇甫华需要快速扩张以壮大己方势力,收录的士兵难免鱼龙混杂。
其实并不需要多么严苛的收录程序,战争就是最好的试金石。而李谦所要做的就是给他们战争!他深信:无论是什么身份地位,只要是金子,总会发光发亮的。
梁大珠所率领的大队是整个分队的后卫,工作最为繁重。因此并没有过来参会。在场的除了李谦和唐川两人以外,其他三人便是此次出征的三位大队指挥。分别是万良,十方以及今年刚刚满十八岁的十万。
万良和十方两个都是三十多岁的汉子,加入秦军前各自都有百多人的自由民武装,之前也是被魔族军征收队逼迫的惨了,损失惨重之下,无可奈何才将皇甫华的先遣卫当作了临时栖身之所。他们麾下两个大队,一大半军官都是他们带来的亲信。若不是两人对于皇甫华言听计从,恐怕根本不可能安然活到现在,还能混到出任务,挣功勋的机会。
而十万的身世则有些传奇。十二岁那年,他父母族人都死在了魔族征收队的屠刀之下,这个本来应该饿死的少年化身为桑梅草原上的独行复仇者。一把柴刀下杀死的魔族平民和落单士兵竟有数百之多。原本在冯涛手下,不过冯涛对于他却并不器重,一直都听之任之。少年毅然离开了死气沉沉的盖达城,悄无声息的尾随着皇甫华与冯涛之间的易货武装队来到了皇甫华营地。在十八岁生日的前夕,正式投入到了皇甫华的麾下。
皇甫华对他的身世啧啧称奇,一开始将他交给弟弟皇甫罡调教。不过少年对于皇甫罡的教导并不感冒,正巧当日一批无主自由民想要投军,谋条生路。皇甫罡于是将他委任为新编三大队的实习队指挥。这才刚刚扶正成为正式的队指挥,便执行了他有生以来第一次的任务。
李谦心念电转,已经将三位队指挥的生平过往在脑海里大致掠过了一遍。他将自己的目光最后落在了十万身上。沉声道:“这一次,你随我出击。”
万良与十方两人原本对于李谦突然提出来的会议有些抵触。他们这样高度自治的军官在皇甫华眼中并不受待见。他们也多次从皇甫华冰冷的眼神里读出这种意味。现在他们只想平平安安的回到大本营,麾下的老弟兄但愿不要再死一个。如果李谦想要强行让他们出击,大不了火拼一场然后反出这破规矩贼多的鸟毛军队罢了。没有想到,李谦直接将他们无视,反而挑上了年纪最轻,资历最浅的十万。
十万嘴唇上刚刚长起了微青的胡茬,他并不习惯秦人的标准装束,倔强的保持着草原自由民的传统。披散在肩上的长发随着冰寒的春风飘动着,他无声的点了点头道:“没有问题。”
李谦笑眯眯的拍了拍他的肩膀,叮嘱道:“跟长官回答要说‘是!’你已经是军人了,不能再保持平民的作风。”
“是,长官!”十万微微一愣,立刻从善如流。用有些干哑的声音回答道。
“给你十五分钟时间,让你的弟兄们整队。”李谦看了看怀表,然后下达了命令:“然后我们冲杀过去,把这支商队彻底搅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