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者,万物之所由也,庶物失之者死,得之者生,为事逆之则败,顺之则成。
——《庄子·渔父》
大道,是万物产生的根源,各种物类失去了道就会死亡,获得了道便会成功。
我们以前会说“人定胜天”,认为只要努力没有办不到的事,可是事实证明,这是人类的一厢情愿。事实上,人类只能顺应自然,而不可能去战胜它、逆转它。
比如说我们可以将果树嫁接,但是我们不能让一头牛的角上长出苹果来;我们可以人工降雨,可是我们不能控制一场海啸的发生;我们可以提高粮食的产量,但是不可能让一亩地里长出1万斤粮食来。
也就是说,我们尽可以利用大自然的馈赐,可以用人类的聪明才智去创造一些东西,但是不可能完全违背大自然的规律,不能逆“道”而施。否则就会自取灭亡。
什么是自然?老子所讲的自然就是“自然而然”,也就是没有“外力”影响的这个世界的本来面目。现在来理解,它既应包含所有“自然”的存在,也应包括“自然运行的规律”。可是,自然既然是至大无外的话,有什么能成为“外力”而使之“不自然”呢?
我们常说的自不自然的概念其实是针对人类自身来说的,是从人类角度出发的。人,自有文明以来,也就一直处于这样的矛盾之中:既认为自己是自然的一部分,又时常将自己置身于自然之外,以至于将自己看成一个能够影响“自然”的外力。这岂不是本末倒置了么?
有的人认为,人类无须敬畏自然,更不必顺天。
但是,在人类制造了工具,有了一些发明,有了科学发展之后,开始提出人定胜天这类的口号,在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时,总是以人为本。结果如何呢?
因为以人为本,树木被乱砍滥伐,野生动物被屠杀,地球的生态环境越来越恶劣。人类似乎已经完全忘记了自己本来就是自然的一部分,有什么道理不去顺应自然而非要以我们人类为本呢?民盟中央副主席张梅颖在看了德国一个小学生的环保纪实后很感慨地说:那种不认为自然为母,反以自然为器,乃至要征服自然的反自然观念,助长了环境灾害中日益严重的人类。
的确,许多天灾实为人祸,是因为人类的活动为自然环境的资源带来无可逆转的伤害。
如果我们认定大自然中的一切都是在为人类服务,而用各种手段去改造它、控制它,那么距离人类的灭亡也就不远了。
如果在一个有许多子女的家庭里只重视一个孩子,处处为他考虑,而将其他的孩子都利用起来为这个孩子谋求发展,甚至不惜破坏其他孩子的一切,那么是不是大家都会觉得不合理?其实自然就像一个大家庭,这个家庭中不只有人类一个孩子,还有其他的物种。
当面对自然的时候,我们考虑的不能仅仅是人类自身,否则就会被其他的“兄弟姐妹”所抛弃。
我们提倡敬畏自然,是要顺“道”而行,因为“道”是万物之所由。我们说敬畏,重点在敬,而不是畏,是要以深厚的现代环境科学作为支撑趋利避害,明了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我们应该善待我们的环境,同时摒弃自以为能够对自然为所欲为的科技迷信,以及对人自身的盲目崇拜。只有这样才会“得之者生,顺之者成”。
《易经》云:“在天成事,在地成形,变化足矣。”自然世界,人类社会,天地间没有不变的事情,万事万物,时刻在变,变是“天道”的法则,是事物发展的规律。一个人要想有所成就,想成其所事,个人的努力固然非常重要;但顺守天道,顺其自然,尊重现实,实事求是,量力而行,以变应变更是关键。
大道无术,若自以为是、不知天高地厚地一味偏激和固执,明知其不可为而强为,只能为自己增添无尽的烦恼和痛苦,带来无穷的失败和灾难。即使是神机妙算、被国人誉为智慧之神的诸葛亮,在遇到挫折时也不能不仰天慨叹:“谋事在人,成事在天。”
无论历史上还是现实中,我们都不难见到有些人或愚昧无知、意气用事,或匹夫之勇、不自量力,或骄妄轻狂、倒行逆施。结果往往事与愿违,功不成名不就,落得个身败名裂,有的更为自然带来破坏,为社会带来损失,为他人带来灾难。这些人,除了没有真正了解自己、过高地估计自己的力量,就是悖时势、逆天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