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天的时候,我最喜欢看到余暮惜穿着厚厚的衣服,蜷缩一团坐在座位上,只有那个时候她才像个国宝熊猫一样可爱。她那红通通的手指为了很自然地拿着笔,都没有戴手袜,看得我心里有点酸。
余暮惜踏出教室时,都是习惯性往右看一眼。
有女生搂着她的腰,捏她的腰上的肉肉时,她会忍不住笑,然后以我不能理解的速度逃跑了。她似乎很敏感,不能让人碰到她的肌肤。
她的跑步速度真的是吓人,那是我见过跑得最快的女生。
我甚至有点好奇地找了喜欢玩黑客的同学,让他帮我查一下余暮惜的过去背景。为了让他查,我牺牲了一个星期的自由,免费给他跑腿买饮料。
那个戴眼镜的同学才勉强点点头,说:“哎,你查她干嘛,她又不是什么明星......搞得我好像狗仔队似的。”
啧,他以为狗仔队这么好当的吗?
我不是书呆子的,都是习惯课前预习,课堂认真听讲,课后复习挑重点看一下,练一练,成绩就很好了。很多同学都以为我在宿舍里面偷偷学,其实我也没有,回到宿舍大都是闭上眼想想她的。
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之外,我没有做其他的习题,不过每次做完作业都会习惯地检查三遍,我的作业一直都是满分的。
偶尔也有同学嫉妒我,说我抄作业。我完全置之不理。
高二那年,我就因为频繁上厕所,被同学嘲笑说我肾虚,说我那个方面以后可能不行。我也没解释什么。
路过余暮惜的座位才是重点。
那时候,我们都没有交集。不停地观望着,不停地擦肩而过,不停地与时间赛跑,当时我们的目光交集都没有超过十秒。
不过这样也好,到时我们都上了大学,她如果记不得我,我还能说:“哎呀,真巧,我也是这个高中毕业的。”看起来顺理成章,水到渠成,没有一丝违和感。
只要我对一个人有心,很多事情都可以绝非偶然。
这个时候,我不可以也不应该去打扰她的高中生活,我希望她能顺利考上她想上的大学。
我不能成为她的绊脚石,只能默默成为她的垫脚石。
在她看不到的角落,默默地守护她。
上了我讨厌的英语课的时候,我曾经翻看了小说,里面有一句话说‘这个世上终会有个人无条件支持你。’说得没错,无论这个社会的交易多么黑暗航脏,金钱与感情挂钩在别人眼里多么理所当然,我也绝不会是那种为了向她索取钱而靠近她的人。
对其他人漠不关心的我,却无时无刻不在关注她。
这件事只能深埋在我的心底,谁也不能知道。若是让人发现,我怕她会受到伤害,那些喜欢我而得不到我的女生们还在对我虎视眈眈,我知道人心可怕。
连我看她的时候也是只能停留数十秒,假装在看风景,或是假装不经意地看一眼周围才看到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