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都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这一点上没有年龄的限制,无论这个人是成年还是未成年。因此,未成年人也有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根据该法的有关规定,未成年人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时,可以提起行政诉讼:(1)对拘留、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3)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4)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不予答复的。
(5)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
(6)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7)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
(8)除上述规定外,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行政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