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内勤组张永强那里拿到库房的钥匙后,我来到一楼的仓库。陈德清与那个加工厂老板已经在那里等候了。打开仓库的卷匣门,我就在一旁看着他们将所扣的东西搬了出来;然后又锁好门,回到二楼的办公室。
我将办公室的门关上、锁好,再回到座位上,掏出钥匙来,打开了刚才的那个抽屉。信封还躺在那里。我拿出信封,掏出里面的钱点了一下:三百元——这应该就是他在电话里跟我提起的所谓的“好事”。其实,他根本就没必要掏这个钱的,有了那一行签字,那些东西肯定是必放无疑!即使我不办,他找别的人也照样会给他办;但那样对我非但没有任何好处,反而只会让我更加孤立!再者说,面对这种本就来路不正的钱,如果我不要而给他办了,那岂不更便宜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