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岂止吃饭这点时间不谈工作,虔诚的犹太商人每周同样要过那整整24小时不谈工作,甚至不想工作的安息日!因为犹太人是世界上最谙熟“平常心即智慧心”的道理的民族。犹太教靠尊重信徒的自然生理心理要求而保持住了他们的虔诚,犹太商人也同样靠“尊重”自身内在的自然要求而保持住了自己经商时的心理平衡。常言道“利令智昏”,一个在利润(工作)问题上拿得起放得下的商人,其智力才不会衰竭昏愦。
早期好莱坞巨头之一、同样白手起家的刘易斯·塞尔兹尼克告诫其子大卫(电影《飘》的制片人)说:“过奢侈的生活!大手大脚地花钱!始终记住不要按你的收入过日子,这样能使一个人获得自信!”这已经成为好莱坞的经营原则。
对于一个商人来说,还有什么比自信更为重要的呢?它能使你自己发挥原有的能力和才智,能使同伴增加信任,能使对手感到压力。一个气定神闲、心平气和的商人,才像一个真正成功的商人。
能赚钱的智慧为真智慧
犹太人是一个酷爱智慧的民族,犹太商人也是极擅长于以智取胜的商人。其他不说,在实业界中专执金融这个牛耳就足以证明这一点。不过智慧这个词也属于模糊概念,范围极大、定义又不清,到底什么是智慧,可能各有各的说法,那么在犹太商人看来,什么是智慧呢?犹太人有则笑话,谈的是智慧与财富的关系。
两位拉比在交谈:
“智慧与金钱,哪一样更重要?”
“当然是智慧更重要。”
“既然如此,有智慧的人为何要为富人做事呢?而富人却不为有智慧的人做事?大家都看到,学者、哲学家老是在讨好富人,而富人却对有智慧的人露出狂态呢?”
“这很简单。有智慧的人知道金钱的价值,而富人却不懂得智慧的重要呀。”
拉比即为犹太教教士,也是犹太人生活一切方面的“教师”,经常被作为智者的同义词。所以,这则笑话实际上也就是:“智者说智”。拉比的说法不能说没有道理,知道金钱的价值,才会去为富人做事,而不知道智慧的价值,才会在智者面前露出狂态。但笑话明显的调侃意味又体现在哪里呢?就体现在这个内在悖谬之上:有智慧的人既然知道金钱的价值,为何不能运用自己的智慧去获得金钱呢?知道金钱的价值,但却只会靠为富人效力。而获得一点带“嗟来之食”味道的酬劳,这样的智慧又有什么用,又称得上什么智慧呢?所以,学者、哲学家的智慧或许也可以称作智慧,但不是真正的智慧,因为他同他知道其价值并甘愿为其作奴仆的金钱无缘。在金钱的狂态面前俯首贴耳的智慧,是不可能比金钱重要的。
相反,富人没有学者之类的智慧,但他却能驾驭金钱,却有聚敛金钱的智慧,却有通过金钱去役使学者智慧的智慧。这才是真正的智慧。有了这种智慧,没钱可以变成有钱,没有“智慧”可以变成有“智慧”,这样的智慧不是比金钱,同时也比“智慧”更重要吗?不过,这样一来,金钱又成了智慧的尺度,金钱又变得比智慧更为重要了。其实,两者并不矛盾:活的钱即能不断生利的钱,比死的智慧即不能生钱的智慧重要;但活的智慧即能够生钱的智慧,则比死的钱即单纯的财富(不能生钱的钱)重要。那么,活的智慧与活的钱相比哪一样重要呢?无论从这则笑话的演绎还是从犹太商人实际经营活动的归纳,我们都只能得出一个回答:
智慧只有化入金钱之中,才是活的智慧,钱只有化入了智慧之后,才是活的钱;活的智慧和活的钱难分伯仲,因为它们本来就是一回事:它们同样都是智慧与钱的圆满结合。
智慧与金钱的同在与同一,使犹太商人成了最有智慧的商人、使犹太生意经成了智慧的生意经。犹太生意经是让人在做生意的过程中越做越聪明,而不是迷失的生意经!犹太人认为赚钱是天经地义,是最自然不过的事,如果能赚到的钱不赚,那简直就是对钱犯了罪,要遭上帝惩罚。
犹太人有一段这样的对话:
犹太银行家赖得利希的儿子问他父亲:“什么叫Kapitalver-brechen”?
老赖得利希说:“如果你的钱不能带给你至少10%的利息,那么你就对资本犯了罪,这就叫‘Kapitalverbrechen’。”Kapitalverbrechen是由Kapital(资本)和verbrechen(犯罪)两词构成,两词合起来的意思为重罪。能赚的钱不赚,这样的行为看做是对上帝犯下的重罪。这在世界上只有犹太一个民族会这样看。
犹太商人赚钱强调以智取胜。
犹太人认为,金钱和智慧两者中,智慧较金钱重要,因为智慧是能赚到钱的智慧,也即是说,能赚钱方为真智慧。这样一来,金钱成了智慧的尺度,智慧只有化入金钱中,才是活的智慧,钱只有化入智慧之后,才是活的钱,活的钱和活的智慧难分伯仲。
基于这样的观念,在犹太人看来,即使是一个十分渊博的学者或哲学家,如果他赚不到钱,一贫如洗,那么学者的智慧只是死智慧、是假智慧。真正智慧的人是既有学识又有钱的人,所以犹太人很少赞美一个家徒四壁的饱学之士。
有一个这样的故事:
加利曾为一个贫穷的犹太教区,写信给伦贝格市一位有钱的煤商,请他为了慈善的目的赠送几车皮煤来。
商人回信说:“我们不会给你们白送东西。不过,我们可以半价卖给你们50车皮煤。”
该教区表示同意先要25车皮煤。交货3个月后,他们既没付钱也不再买了。
不久,煤商寄出一封措词强硬的催款书,没几天,他收到了加利曾教区的回信:
“……您的催款书我们无法理解,您答应卖给我们50车皮煤减掉一半,25车皮煤正好等于您减去的价钱。这25车皮煤我们要了,那25车皮煤我们不要了。”
煤商愤怒不已,但又无可奈何。他在高呼上当的同时,却又不得不佩服加利曾教区犹太人的聪明。
在这其中,加利曾教区的犹太人既没耍无赖,又没搞骗术,他们仅仅利用这个口头协议的不确定性,就气定神闲地坐在家里等人“送”来了25车皮煤。
这就是犹太人的赚钱高招。
犹太人爱钱,但从来不隐瞒自己爱钱的天性。所以世人在指责其嗜钱如命、贪婪成性的同时,又深深折服于犹太人在钱面前的坦荡无邪。只要认为是可行的赚法,犹太人就一定要赚,赚钱天然合理,赚回钱才算真聪明。这就是犹太人的经商智慧的高超之处。
施展智慧,以利益为着眼点
古时候,耶路撒冷的一个犹太人外出旅行,途中病倒在旅馆里。当他知道自己的病已经没有希望时,便将后事托给了旅馆主人,请求他说:
“我快要死了,如果有知道我死而从耶路撒冷赶来的人,就请把我的这些东西转交给他。但是,此人必须做出三件聪明的事,否则,就绝对不要交给他。因为,我在旅行前对儿子说过,如果我在旅途中死了,要继承遗产的话,必须做出三件聪明的行为才行。”
说完,这个人就死了。旅馆主人按照犹太人的礼仪埋葬了他,同时向镇上的人发布这个旅行者的死讯,还派人送信到耶路撒冷。
他的儿子在耶路撒冷经商,听到父亲的死讯后,立刻赶到父亲死亡的那个城镇。他不知道父亲死在哪一家旅馆里。因为父亲临死前,曾叮嘱不要把那所旅馆的名字告诉儿子,所以他只好发挥自己的商业头脑来处理这个棘手的问题了。
这时,刚好有个卖柴人挑着一担木柴经过。儿子便叫住卖柴人。买下木柴后,吩咐他直接送到那家有个耶路撒冷来的旅行者死在那里的旅馆去。然后,他便尾随着卖柴人,来到了那家旅馆。
旅馆主人见卖柴人挑着柴进来,便对他说:“我没有向你买过木柴。”
卖柴人回答说:“不,我身后的那个人买下了这担木柴,他要我送到这里来。”
原来,这是那个儿子的第一件聪明行为。
旅馆主人很高兴地迎接他,为他准备晚餐。餐桌上有5只鸽子和1只鸡。除了他以外,还有主人夫妇和他们的2个儿子和2个女儿,一共7个人围坐在餐桌旁一起吃饭。
主人要他把鸽子和鸡分给大家吃,青年推辞说:“不,你是主人,还是你来分比较好。”
主人却说:“你是客人,还是你来分。”
青年便不再客气,开始分配食物。首先。他把1只鸽子分给2个儿子,另1只鸽子分给2个女儿,第3只鸽子分给主人夫妇。剩下的2只,就自己拿来放在盆子里。
原来这是他第二件聪明行为。
接着他开始分鸡肉,他先把鸡头分给主人夫妇,然后是2个儿子各得1个鸡脚,2个女儿各得1个鸡翅膀。最后剩下的整个鸡身子,全归了他自己。
这便是他第三件聪明行为。
看到这种情形,主人终于忍不住大声叱责他说:“在你们国家里就兴这么做吗?你分配鸽子的时候,我还可以忍耐,但看到你这么分配鸡肉,我再也忍受不了了,你这么做到底是什么意思?”
年轻人不慌不忙地说:
“我本来就无意接受这项分配工作,可是你硬要我接受,所以,我按照我认为最完善的做就是了。你和你太太以及一只鸽子合起来是三个,你两个儿子和一只鸽子合起来是三个,两个女儿和一只鸽子合起来是三个,而我和两只鸽子合起来也是三个,这很公平嘛。还有,因为你和你太太是家长,所以分给鸡头,你们的儿子是家里的柱子,所以给他们两只鸡脚,把翅膀分给你女儿,是因为她们迟早要长翅膀飞到别人家里去的,而我本人是坐船到此,还要回去,所以取了鸡身。请赶快把父亲的遗产交给我吧。”
《塔木德》的作者常常不交代智慧故事的要旨在什么地方,现在拉比学院中讲授《塔木德》课程的教师对学生也是如此,最多只给个方向,余下的请自己动脑筋,再有,就是同学们一起讨论了。
所以,我们在方向也不甚明了的情况下,只好自己揣摸其中的“微言大义”。
这三件行为都称为“聪明行为”,初看起来,确实有点费解。
第一件行为可以算聪明行为。因为这个年轻人原来面临的是一个问不出答案,或者不准问的问题。通过一笔木柴交易,他把回答这个问题作为成交的条件,让卖柴人为了自己的利益,帮助他解决了难题。从这层意义上说,他通过利益再分配,使卖柴人与他在利益上有了一些共同之处,从而借他人之力而达到了自己的目的。这一点很明白。
可是,这分鸽子、分鸡肉,就不那么容易理解了。这种近于恶作剧的行为也是聪明行为吗?要是的话,那大孩子诈骗小孩子的玩具、吃食等行为,或者可以算作大有出息的聪明行为了。当然,会诈骗总比一味只知抢夺,要多几分聪明或者狡诈。
其实,这里有个小小的机关。故事中特意提到旅馆主人发火之事。为什么发火,从表面上看,是那年轻人“贪”宾夺主,把主人桌上的鸽子、鸡肉大量占为己有。所以惹得主人发火。
但是,要再看下去呢?显然,年轻人要主人发火才是他的本意。正是在主人发火之后,他才理直气壮地要求主人归还遗产。这里就有奥妙了。
奥妙说穿了实在简单得很。
年轻人此来是为了取得父亲的遗产,但条件却十分苛刻:三件聪明行为。这说起来简单,做起来并不简单。因为这聪明二字没有一个明确的可操作的标准。他尽可以竭其所能地表现他的聪明,但认可不认可他的行为为聪明行为,主动权不在年轻人的手里,而在旅馆主人手里。所以,为了让旅馆主人早一点承认他的聪明,年轻人又一次借人与人的利益关系来做文章了。
如果说,他借卖柴人之力时,用了利益同增的策略的话,那么,在“迫使”旅馆主人合作时,则用了利益同减的策略:你如果不承认我的聪明行为,从而不给我遗产的话,我将没完没了地以牺牲你的利益的方式,迫使你承认我的聪明。既然你有权利决定我的行为是否聪明,那么,你也有义务不断接受我各种不够格的聪明行为,所带来的一切不聪明后果。所以,如果你的聪明能使你认识到自己的损失,那么,你的聪明也一定会以承认我的聪明来摆脱你的困境,还有我的困境。
因此,旅馆主人咆哮如雷之时,也就是他已经感觉到利益受损之时。年轻人的一番话,只是证明其行为之聪明的“意识形态”。即看似有理(因为有种种数据)的解说而已。真正有分量的,是他的行为所带来的结果。
从上述看似繁琐的阐述中,我们似乎可以感觉到犹太人看待和处理人际关系的某种洞见和谋略。
人与人的关系根本上是一种利益关系,尤其在上述年轻人,同卖柴人和旅馆主人这样非亲非故之人的关系中,其他考虑包括道德考虑也是需要的,但真能击中要害、调动对方的,惟有利益。只有他人的利益同你的利益紧紧地绑在一起的时候。他人才可能像为自己谋利或避害一样,为你着想,因为这一着想,以及由其产生的努力可以同时带来其自身利害的相应变动。
所以,与人相处或调动对方时,最好的办法就是“让他人为自己的利害着想”。中国的那些义兄义弟们老是标榜的“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不过是对这一谋略作正面处理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