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中与职工约定工伤概不负责,只支付工资而不承担治疗费用是违法的。此类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无效的劳动合同条款从订立时起就不具有法律效力,对当事人双方都没有法律约束力,因此,劳动者工伤费用仍由企业全部负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和劳动部的一系列相关文件中的规定,职工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应全额报销。这些规定是我国劳动法确立的劳动者享有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内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