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认识自己,根据自身的特点,在经营方式上作出变化,是经营者应该掌握的权变管理的又一重要内容,也是经营者开展高效率的经营管理工作的必要条件。
因为管理对象的不同采取权变原则,要求首先对管理对象加以认识和区分。同样,要根据自身的特点灵活地改变管理方式,也是首先要求经营者能正确地认识自己。只有正确地了解和认识自己,才能清楚自己究竟有哪些方面的特点,例如自己的个性、自己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自己与人交往的准则、自己评价别人的标准和方法、自己的优点和缺点等。
管理者认识自我是一个艰巨而困难的过程,这同样要求自己在生活、工作中多做细心人,从书本上或从别人对自己的评价中去正确看待。每一个特定的经营者就是一个特定的自我,他有其特定的素质(知识水平、管理才干、人品道德等)和个性(性格、气质等),同时他特定的年龄、经历及其职位构成了他特有的经营者形象。这种经营者自身的特定性也是管理工作要求权变原则的一个重要原因。
在实际中有很多这样的事实:在一个管理岗位合适的经营者换到另一个岗位后却不一定合适。当然这里面的原因很多,如管理对象的变化、经营者自身的情绪态度、经营者所处的上下级关系等都可能使经营者不适应新的岗位。
不同的管理环境和管理对象要求不同的管理方式,这种管理方式的变化有时对于特定的经营者而言是难以做到的,比如平生一贯反对强权和独裁、追求自由的年轻人去担任一个需要独裁领导的管理任务,他可能会觉得很难适应;相反,一位向来都喜好独裁的经营者去接替一项管理对象是高级知识分子的组织管理工作,他的独裁作风一定会让那些知识分子生厌,“缺乏人情味”、“死脑筋”的罪名会搞垮他的管理工作。
特定的管理环境和特定的管理对象需要一位特定的经营者,如果经营者无法适应管理环境的变化和管理对象的变化,那么高效率的管理工作只能靠变换经营者来实现。这就说明,一方面,经营者应该因循管理环境和管理对象的变化在管理方式方法上有所变化,以使经营者和管理对象及管理环境之间的相互配合是最有效的;另一方面,如果特定的经营者无法适应变化的要求,那么经营者放弃不适应的管理工作和此种管理工作更换一位新的经营者是必要的。这两个方面的含义都是权变原则的体现,这也说明了特定的经营者为什么要求权变原则的采用。
1.经营者素质的影响
经营者自身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着经营的成败。经营者必须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并根据自身素质从事相应的管理工作,否则就难以达成目标,或至少在达成目标之前要走很多的弯路。
成功的经营通常是富有强大进取力的人所创造的。个人进取力是迈向成功管理的必要条件,有志于在管理上获取佳绩的经营者应该永葆自己的活力,积极进取,克服困难和险阻,勇于向新的高峰攀登。用适当的方法激励自己的斗志,培养强烈的成就感和使命感也很必要。一个不思进取的经营者很难激励别人去为组织的目标而奋斗,而一个富有战斗锐气、焕发着力量和活力的经营者总是容易激励和感染一大群人为各自的目标而奋斗。在现实中,总能见到那些靠自己的努力成为企业家的经营者充满激情地为自己的理想满怀信心精神抖擞地工作,他们的身上总是散发着常人所不具备的积极进取精神。个人进取力的大小决定着一个人能否走向更高级的管理职位,也决定着一个人能否成为一名优秀的经营者。经营者依据个人进取力的大小选择合适的职位有利于个人才能的发挥,也有利于企业从整体上提高组织生产的绩效。
经营者自身管理技能的高低是经营者遵循权变原则时应该考虑的重要因素。一方面,经营者应当根据自己实际能力的大小选择合适的管理岗位,力有余而机会不足,会阻碍自身能量的发挥和才干的施展,有机会但没有能力,会直接影响管理的效率。另一方面,经营者应根据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发挥自己最富优势的管理才华。例如为人诚恳、善于与人沟通的人可以发挥此优势建立自己庞大而牢固的关系网,以情感作为纽带提高管理的绩效;知识水平较高但组织领导能力欠缺的经营者应以自己的专业技术能力为优势点,以高超的专业技能赢得别人的佩服和称赞,从而更有效地开展管理工作;目光敏锐、判断力强的经营者应以行动的果断、正确和办事情的雷厉风行来慑服自己的部属,使他们心甘情愿地接受自己的领导。
经营技能不是天生的,经营者根据经营环境的需要,培养和提高自己所缺乏的某一方面经营技能是可行的,也是必要的。这是权变原则的另一运用,即根据自己管理工作的需要权变地发展自己和完善自己。经营者不应该因为自己哪一方面的能力缺乏而灰心丧气或者认为自己在哪一方面的能力很突出而放弃其他能力的培养。例如,有的经营者因为不善言辞而失去继续努力的信心;有的经营者自认为专业技能过人,而不去努力提高自己与别人沟通的能力,这都是不对的。只有经营者能够认识到自己经营工作中的不足并通过自己不断的努力去弥补这种不足,他的经营技能才能逐步提高,他也才能够适应日益复杂的经营环境,他的经营工作也才能够保持高效。
经营者的年龄和经历是影响经营者采用权变原则的因素中最客观的一个。特定的时期,经营者年龄和经历都是既定的,根据自己特定的年龄和经历以及管理环境、管理对象的特点,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是必须的。例如年轻的经营者面对年轻的部属,与他们打成一片,相互间更充分地了解和认识,培养共同的兴趣和爱好以及互相帮助共同进取都会有利于经营工作的开展和经营效率的提高;相反,如果他以一位老者的形象加入到这个群体中,疏远自己的部属们,或者只表现出双方的上下级关系而不表现出朋友关系,那么他必然会遭到下属们的厌恶和反对,这就会导致管理工作的失败。如果年轻的经营者面对年岁较高的中老年部属,他就应该表现出青春活力,工作应该积极肯干,敢于承担责任和风险,并与中老年部属有较多的沟通,关心中老年部属的家庭生活,虚心接受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尊敬他们、爱戴他们,这样他就会深得中老年部属的喜欢和爱护,管理工作也就容易开展了;相反,如果他瞧不起那些中老年部属,不尊重他们的意见,与他们之间缺乏沟通,他就只能靠自己的职位权力来影响中老年部属,无法形成团结和谐的局面,也就无法保持经营的高效率了。
一个人的经历是他丰富的人生财富,经历丰富的人在处理问题时更能得心应手,应付自如。一般而言,每一个人的经历是随着年岁的增长而增长的,但增长的速度因人而异。这取决于他所经历的环境条件,他参与活动的机会以及他本人的“用心”程度。懂得并努力从实践中获取知识和经验的人总是会成长得快一些。同时,经历也有种类不同的问题,由于环境的差异性可能会使某人在哪一方面的经历非常丰富,而在另一方面则相对缺乏,比如经常参与重大决策的人会增长决策方面的经验,而从事公关事务的人则善于与人打交道。
经营者在其成长的过程中,总是会努力增长自己的才干和经验,这种主动去选择的过程实际上是根据权变原则进行的,即根据自己的所长、所短和自己实际工作的需要,有重点地选择工作方式,以适应经营工作的需要。
2.领导方式的选择
企业经营的领导方式的区分最明显的是独裁、民主和放任三种领导方式。这三种领导方式的区分和采用是经营者遵循权变原则的重点,如何依据经营环境、管理对象和经营者自身的特性作出适当的选择,是每一位经营者应该熟知的内容,下面将对经营者如何选择独裁、民主、放任三种领导方式作一概述。
经营者对属下所使用的独裁、民主和放任的领导方式之选择,需考虑下列几种因素后选用,并作必要的调整:
(1)经营者的特性
经营者具有下列特性者,对属下可选用独裁的领导:
[1]对工作具有充分信心者;
[2]工作知识技能较属下为优者。
但经营者不可基于下列因素而选用独裁的领导,即恐惧属下工作会失败、利用个人感情统治他人、喜欢自己控制一切。
经营者具有下列特性者,对属下可选用民主的领导:
[1]真正重视部属之处事才能;
[2]信任团体人员之思考能力。
但主管人员不可基于下列原因而选用民主的领导,即害怕担负责任想借会议减轻自己责任,不愿意得罪他人而借用团体名义处理。
经营者具有下列特性者,对部属可采用放任的领导:
[1]认为部属学识经验丰富且能对事情负责;
[2]自己善于协调且能作有效的信息提供。
但经营者不可基于下列原因而选用放任的领导,即不愿管事、对事不肯负责任、自己对工作毫无主张。
(2)部属的特性
部属具有下列特性者,对之宜采用独裁的领导:
[1]具有独裁权威感者;
[2]对主管采取敌视态度者;
[3]依赖性甚大或能力甚差者;
[4]年龄较轻者。
部属具有以下特性者,对之宜采用民主的领导;
[1]年龄较大者;
[2]学识经验优异且工作熟练者;
[3]平和而不愿管制他人者;
[4]极愿合作者;
[5]喜欢群居且团体观念浓厚者。
部属具有如下特性者,对之宜采用放任的领导:
[1]学识经验优异且工作熟练者;
[2]自由气氛较为浓厚者;
[3]抱个人主义态度者;
[4]倾向孤独及遁世主义者。
(3)当时的情况
遇到下列情况时,宜采用独断的领导:
[1]遇到情况危急者;
[2]必须于短期内完成工作者;
[3]处事原则、方法、程序已有严格规定,处理时不能有违者;
[4]内部发生裂痕,采用民主领导而仍无法弥补者;
[5]需运用尊严恢复属员之信心者。
遇到下列情况时,宜选用民主的领导:
[1]工作原则、方法、程序,尚有商讨余地者;
[2]需增加属员对工作之兴趣者;
[3]需增进属员对全盘工作之了解者。
遇到下列情况时,宜选用放任的领导:
[1]对工作原则、方法、程序,尚需从长考虑者;
[2]需研讨全盘性计划者;
[3]需考虑某种内容复杂之问题者。
(4)团体士气与态度
团体对主管人员采取敌对态度者,宜:
[1]将原有领导方式改为独裁领导,以适应此种态度之需要。
[2]在原有领导方式下,采取某种措施以改善现有团体态度,使适合于原有领导方式的要求。
团体对主管人员采取散漫松懈态度者,宜:
[1]改用独裁领导以适应改善态度的需要。
[2]改用民主甚至放任领导,以引诱态度的改善。
[3]在原有领导方式中,采取适当措施来培养团体态度,使之适合原有领导方式的要求。
团体对主管人员及主管部门业务具有高度热忱者,主管对部属的领导关系,只应逐步放宽而不应加严,即应由独断领导放宽为民主领导,由民主领导放宽为放任领导。
(5)考虑因素需注意先后顺序
选择独裁、民主、放任领导方式时,需考虑的经营者特性、部属特性、当时的情况及团体士气与态度四个因素,在考虑时需注意其顺序:
[1]先根据经营者的特性,选用对部属之领导方式;
[2]如果所选用的领导方式对某部属的特性不相适应,对该部属的领导,宜改用适合该部属特性的领导方式;
[3]如果所选用或改用的领导方式,与该工作当时的情况不适应,对当时工作的完成,应改用适合于该工作当时情况的领导方式;
[4]如果根据经营者的特性所选用的领导方式,与团体士气及态度不适合时,则应根据原有领导方式来改善团体士气与态度,或改用适合团体士气与态度的领导方式。
(6)领导方式的调整
选用独裁、民主、放任领导方式需考虑的四个因素,其实质并非永远不变,而是经常在变。因此,对所选用的领导方式,遇到因素有变化时,应该调整原有的领导方式。
基于经营者特性的改变而调整领导方式如:
[1]经营者希望对自己所处理的工作能有机会更加熟悉时,应该考虑对部属的领导是否应该加严;
[2]经营者欲培植得力助手时,对助手的领导就应考虑放宽;
[3]经营者认为部属的工作不够理想或未达到标准时,应考虑对属下的领导是否该加严。
基于部属特性之改变而调整领导方式如:
[1]新进部属在工作指派后,工作进展情况甚好时,应考虑是否将原来的管制放松;
[2]对某部属用民主领导未获成功时,应考虑是否该改用更严格的领导;
[3]由于部属年龄增高,学识经验有长进,应考虑将领导放宽。
基于情况的变化而调整领导方式如:
[1]办公地点由集中而分散,应考虑是否需要更宽的领导;
[2]属下心理受外界不安定因素所困扰时,应考虑是否将领导加严;
[3]机构的压力,对所领导部门业务的进行构成威胁时,应考虑是否需要将领导再加强。
基于团体士气及态度的改变而调整领导方式如:
[1]本部门新进人员比例增加时,应考虑是否将领导加强;
[2]本部门属于新近成立的部门时,在领导上应考虑是否加严;
[3]本部门工作成绩受上级奖励时,应考虑是否将领导放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