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排之间自下而上反向叠压,横排固定式编联,竖排纵向缀联。包山楚墓中还出土了皮甲,其中一件,甲片皮革胎均已腐朽,残剩漆膜。整甲由胄甲、身甲、袖甲、裙甲四部分组成。宵甲仅残存3片甲片。身甲可分为领、胸、背等三部分,领甲片3片,大领中间1片,方形,下部呈梯形外凸,甲片上有18个孔,正面残留有丝带编联的痕迹,外凸部分内折,通过其上的一对孔眼编联于背甲,大领侧片2片,长弧形两端残,左右两侧各有3个孔,上沿及中下部各有1对孔眼。大领中间甲片叠压于大领侧甲片之上,固定编联,再编联于背、肩处,肩甲片2片,长方形,内侧上部呈弧形内凹,残存2O个孔,孩甲片前连胸,后接背处,弧形内凹处为颈部。胸中甲片1片,长方形,两侧各有3对孔眼。胸侧片残存左侧1片,内侧为上下直角,外侧上部弧肩,下部弧内凹,四周边缘有10孔,胸甲片、背甲片横排均是中间叠压两边,纵排上排叠压下排,固定式编联成身甲。整袖甲由18横排甲片组编,每横排5块甲片,横排相同部位侧片的尺寸相同,左右对称。横排中间一片在上依次向两边叠压,作固定式编联,纵连横排时,下排压上排,活动式缀联整袖甲为上粗下细不封口能伸缩的袖筒,以利于人体活动。裙甲由5横排甲片组编,每横排14片甲片,均从右向左依次叠压,作固定式编联,纵横排时下排压上排,活动式缀联。裙甲为上细下粗的圆筒形,展开呈扇面形。
甲胄不仅在战斗中起到防身卫体的作用,殷周时的王公贵族还用贵重金属来装饰甲片,使它成为他们展现权力和地位的象征物。1984年曾在湖北当阳曹家岗5号楚墓中发现了大量的皮甲和装饰甲片用的装饰金属。该墓出土了两堆叠成长80厘米,宽40厘米,厚70厘米的整领皮甲。由于年代久远,整领皮甲的质地脆弱。皮甲一面髹漆,呈深褐色,表面富有光泽。
甲片上多有穿孔,少数穿孔中遗留着编缀甲片的皮条。
墓中还发现了193件甲片的金属装饰。甲片的金属装饰大的直径为282,厘米,小的直径为6.8厘米。
为深褐色,经光谱分析和化学测验,甲片金属装饰的质地为锡、铅、铜、硅、五种金属和非金属合成。每件均有2毫米左右的缀系绳纹,多寡不等,多数成对,少数保存丝绳及帛片。一面贴着压印纹的铅锡箔、金箔、银箔,它们一般大于金属装饰,制作精致美观,甲片金属装饰有蟠龙纹、三龟纹、兽形纹等。主要形制有燕尾形、三足形、虎形、叶片形等10多种。各种类形的造形和花纹多是成双和左右相对称,表明在编缀连接甲片时是左右分别依次序编排的,工艺技术较为先进。甲片金属装饰的孔在器物最突出的转角部位,多数在四个角上,2孔为一组。这批出土的皮甲多是两层重叠在一起,有的与金属装饰相粘连,说明金属装饰和皮甲是配套制作的。皮甲和甲片金属装饰是目前我国发现时代早,保存完整的一批资料,皮甲的制作技术先进,甲片金属装饰工艺技术更是达到一定的水平。
除了皮质甲胄外,在考古发掘中还发现了西周时期的铜甲。1984年在陕西长安普渡村18号西周墓中,出土42片铜甲片。甲片为长方形,四角有孔,孔眼呈斗状。甲片表面微凸,四边抹棱。可分长短两种,长形甲片14件,长约10.2厘米~10.79厘米;短形甲片28件,长约7.63厘米7.82厘米。甲片由青铜铸成,个别甲片顶端留有浇口痕迹。每片甲片约重43.6克,甲片的四角上的孔是用于联缀甲片的,从孔眼的大小看,当是用较粗的绳带来缝缀的,但从甲片的重量来看是不可能缝在很薄的丝织物上的,大概甲片是联缀于皮衬地上,即便于制作和穿着,又起着防护作用。甲片之间的组合互不叠压,因此甲片四角都有孔。这与后来甲片在边上相互重叠的组合形式有很大的差别,属于一种较原始的组合方式。经整理复原,这件铜甲是我国经复原后保存最早的一件铜甲,它以零散的甲片组合成一领铠甲,对研究铜甲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在陕西张家坡170号西周墓中还出土了一组半月形铜件。发现时铜件叠作一堆,铜件近半月形,正面凸起,边缘窄平,层层叠压,排列无序。
经过修整复原,大致可以看出,保存较好的部位是出土时朝下一面的下端,有比较好的铜质边框,边框上附有扣形玉饰,边框内则为一排排半月形铜件,每排并列5件,均纵向排开,保持着均匀的间隔,在铜件的空隙处又以链形绦带作装饰。铜件均附着在绘彩的皮质衬地上。出土时朝上的一面表面一层铜件放置较乱,按照叠压层次将右上部位无规律的铜片取下,显露出有条理的部分。右下角保存着较好的边框,纵向为5排,5枚铜件,自上而下排列。上下两面铜件可以衔接起来,连接起来后的铜件每排在数量、面向、弦位方向的排列均相顺应。复原后的半月形铜件为长方体,由于铜件及皮革衬均具有防护性能,可能是防护时横向围护住胸腹部位。此外,还出有青铜甲袍。
河南三门峡上村岭魏国墓地出土过148件甲袍,甲袍有大有小,器壁较薄,边缘处有小穿孔,河南浚县辛村西周墓里发现过大中小各类甲袍105件,有的甲袍的背面残存麻絮或布纹。有关学者认为这种青铜甲袍是缝在皮甲上护身的。有些小甲袍应是缀在靴子上的。
可这类甲袍较薄,很难抵御敌人兵器的进攻,所以对于皮甲胄所起的作用更多的是用于装饰。
综上所述,皮甲胄是我国殷周时期士卒的主要防护装具,皮甲胄制工考究。皮甲胄所用的皮甲片,裁制成长方形或近似于梯形,除单层皮革外,为了牢固,多由两层皮革合在一起,并在甲片上髹漆。甲片之间用丝带或皮条编缀。并且总结出一整套制作铠甲的工艺规格。在春秋时期成书的《考工记》中,详细记述了当时制作皮甲的工艺技术。从皮甲选取的材料,材料的坚硬程度到甲片剪裁的长短,制作程序等都有严格的工艺规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制作就能保证皮甲的质量,使成品密致坚牢,合体实用。这些记述反映出东周时期皮甲制作技术已趋成熟,制工精良的皮甲胄确能有效地抵御青铜兵器的攻击,在战争中发挥出很大的作用。但是到了东周晚期以后,随着阶级社会的发展和日益激烈的战争需求,攻击性和杀伤力大于青铜兵器的钢铁兵器开始出现,皮甲胄已无法抵御钢铁兵器的进攻。为了能够防御钢铁兵器,最终铁铠出现在战场上,皮甲胄才逐渐丧失了在作战中原有的地位。
安阳殷车
中国的战车起源于商代,历经西周、春秋至战国。
兵车在古代战争中驰骋疆场,力勇战敌,车战是这期间军队的主要作战方式。
在河南安阳出土了若干辆富有特色的战车。1966年春,安阳大司空村发现一座殷代车马坑,坑内埋葬一辆车、两匹马和一士兵。车舆内发现了铜戈、镞(十枚一束)、弓形器、兽头刀等兵器和马鞭柄等,是一辆较典型的战车。
1972年春,河南安阳孝民屯南地墓中发现的车马坑是截至当时保存最好的1座。车子的木质结构已全部腐朽,仅能根据残存的痕迹剥剔出马车的形状,车马坑内埋葬一辆车,两匹马,车后葬人一人。车为双轮,轮毂中部较细,形似截去两尖的枣核,轴端穿入轮毂之中,毂外套铜车,辖是木质的。车轮有22根轮辐,辐端分别插入毂和牙上的凹槽之中。车辕置于轴上,车箱为长方形,放在辕和轴相交处。在这座车马坑中,虽然没有发现兵器,但因这辆马车的遗迹保存完整,对于认识殷代马车很有教益。
同年在河南安阳自家坟发掘了2座殷代车马坑。其中43号车马坑中,葬有一辆车,两匹马。车的两轮已被压坏,车轮有18根轮辐,轴的两头各有一个车害。
车箱为长方形,车箱内放置一矢腋,服为圆筒形,矢服内装有铜镞10枚,因皮制的矢服已腐朽,箭杆很难辨识,镞挺上留有绳纹痕迹。殷代大约以十支箭为一束,过去也曾在一些车马坑和墓葬中发现过,这座车马坑中还出土了铜弓形器和铜戈。151号车马坑因被两次盗掘,遗迹遭到严重的破坏,坑、内-埋有一辆车,两匹马。
解放前发掘的安阳殷墟小屯C区20号车马坑,埋着一辆驷马驾辕战车,车的朽痕没有剥剔出来,据推测,其形制和安阳发掘的其他殷代马车相同。战车上有三名武士,他们各自备有一组兵器。一组兵器有弓箭,弓已朽毁,留有铜弓秘和玉饵,青铜镞和石镞各一组,每组十枚;青铜戈和石戈各一件,戈秘已腐朽,戈上遗留有盾的痕迹;还有一件青铜马首短刀,这组兵器以格斗兵器为主。另一组兵器有朽毁的弓和铜弓秘,两束二十枚青铜秘、一件青铜戈和一件青铜短刀,这组兵器以远射兵器为主,是为战车上的弓箭手准备的。再一组兵器有石戈、青铜牛头短刀、马策各一件,这组兵器是为马车夫准备的。以上三组不同兵器的配备反映了殷墟战车的乘员和兵器的组合状况。一辆战车上一般各配有一名车左,主要负责射箭;一名车右,主要负责格斗和一名御,即驾驭者。如果是负责指挥的主将的战车,一般主将是站在车左的位置,车上要配备指挥用的旗和鼓。
截至1984年的统计,河南殷墟曾发现16座车马坑,出土18辆马车。这些木质马车已全部腐朽,车的形制为单辕,双轮,车舆呈方形,车后为门,车舆下有轴,辕前端绑缚衡,衡上设轭,轭下驾马,除一辆是四匹马车外,其他都是两马驾挽。车马坑中如随葬有兵器,一般放在车舆内或车舆的近旁。车上的乘员除了装备进攻性兵器外,他们为了保存自己还要有防御性的护体装备,主要是甲胄和盾牌,安阳殷墟墓葬发现整片皮革制成的皮甲痕迹。
车战五兵
楚国爱国诗人屈原在《楚辞·国殇》篇中形象地拙绘了当时车战的画面。“操吴利兮被犀甲,车错毅兮短兵接,族蔽日兮敌若云,矢交坠兮土争先。凌余阵兮躐余行,左骖殪兮右刃伤。霾两轮兮絷四马,援玉抱兮击鸣鼓。天时怼兮威灵怒,严杀尽兮弃原野。出不入兮往不返,平原忽兮路超远。带长剑兮挟秦弓,首身离兮心不惩……”译成现代的语言就是:“盾牌手里拿,身披犀牛甲。敌我车轮两交错,刀剑相砍杀。战旗一片遮了天,敌兵仿佛云连绵。你箭来,我箭往,恐后争先,谁也不相让。阵势冲乱了行,车上四马,一死一伤。埋了两车轮,不解马头缰,擂得战鼓冬冬响。天昏地暗,鬼器神号,片甲不留,死在疆场上。有出无入,有去无还。战场渺渺路遥远,身首虽异地,敌忾永不变,依然拿着弯弓和宝剑……”诗中形象地阐述了盾牌、犀甲、秦弓、长剑等作战兵器的运用。记述了从远距离对射开始,经错毂格斗和成组兵器的使用过程。《周礼·司兵》
中记载“军事,建车之五兵。”车战中必备的几种兵器,在历史上对五种兵器的说法不一,《考工记》中认为五兵是“戈、殳、戟、酋矛、夷矛”。《五经正义》讲五兵为“矛、戟、剑、盾、弓”。
北京昌平白浮3号西周墓出土的一组兵器,远射兵器有弓,仅存弓秘。格斗兵器有戟、戈9件,矛2件,斧2件。护体兵器有剑4件,匕首1件。
防护装具有青铜胄,饰有铜泡的长靴和盾牌。甘肃灵台自草坡两处西周墓出土的器物较多。兵器有弓秘、链、戈、戟、钺、剑等,还有形状特殊的啄锤其中戈的数量最多达53件。
到了春秋时期,车战兵器的组合趋于规范化、制度化。兵器的组合主要是戟、殳、戈、矛、剑及皮甲胄。
上列兵器的选材、尺寸、比例、制作等非常规范,从国内各地墓葬发掘出土的遗物中已充分证实。安徽舒城九里墩春秋墓出土的一组青铜兵器有远射兵器弓矢,格斗兵器矛、戈、戟、殳。戟的刺、体用秘联装,同时出土了无内的戟果。受的形制尖端有刺。格斗兵器分别放在墓内南北两侧,南侧放戈、矛、戟、殳,北侧置戈、矛,都安装了3米长的秘,秘已腐朽,仅存外表髹漆的漆皮,黑地绘制朱色的图案。同时出土的马车器有衔、车及辖、辔饰等。长沙刘城桥1号春秋墓出土一组车战兵器,弓矢保存得较好。有3张长125厘米~130厘米的竹弓和1个竹箭,服内装有8支完整的箭和各式铜链46枚。戈和矛保存完好。秘有0.9米~1.4米长和2.8米~3.1米长两类。一件积竹秘戟,长2.8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