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第四节联手——突破竞争局面的利器
博弈论中,经常提到合作的话题,枪手博弈也与合作有关。在枪手博弈的基本模型中,人们发现,枪手乙和枪手丙似乎达成了某种默契:在甲被杀死以前,他们相互间不是敌人,即丙和乙之间达成了一个攻守同盟,这就是合作的竞争关系。
其中的道理很容易理解,就是要优先考虑对付最大的威胁,这个威胁为他们找到了共同利益,即联手打倒这个人,他们的生存机会都上升。其实,这一博弈策略历史上很早就有人用过。
据《史记》记载,秦始皇称帝后第五次巡视全国各地,随行的有丞相李斯和中车府令赵高。秦始皇有二十多个儿子,只有十八子胡亥被允许同行,因为他特别受到秦始皇的宠爱。这次巡视东至会稽,渡江至琅琊,再取道西返。七月,车驾至平源津,秦始皇病重。由于他忌讳说死,群臣谁也不敢谈论死的事。至沙丘平台,病情严重。他自知不能治愈,于是命令赵高拟定诏书给长子扶苏,要扶苏把军务托付给蒙恬,速回咸阳办理丧事。诏书写毕,还来不及封口交给使者,秦始皇就去世了。
赵高拿了秦始皇的玉玺大印和遗诏,心中开始盘算。当时知道遗诏内容的只有李斯、胡亥和他三个人,其他的大臣一概不知。因为秦始皇死在出行的路上,立太子的事未定,丞相李斯恐天下发生动乱,就命令秘不发丧。每到一地,按例进膳,朝廷百官照样还要报告政务,亲信宦官就在车中假托皇帝命令批复百官的奏本。
赵高曾经是胡亥的老师,教给胡亥“书及狱律令法事”,两人关系密切。赵高原是赵国国君的远亲,自幼受宫刑,长大后进宫当宦官。他曾经犯大罪,秦始皇命蒙毅去审理,秉公执法的蒙毅判赵高死罪。秦始皇因赵高办事比较干练,又精通刑狱法令,所以赦免了他。赵高担心如果按秦始皇的遗命让公子扶苏即位,与扶苏关系密切的蒙恬、蒙毅兄弟就会受到宠信,对他不利。这个时候,扶苏成了赵高的最大敌人。为此,赵高策划了一场夺嗣的争斗,决定把胡亥推上皇位。
赵高扣下皇帝的信件,游说胡亥道:“皇上驾崩,没有遗诏封诸皇子为王而只赐信给长子扶苏。扶苏一到咸阳,就将即帝位。公子你却无尺寸之地可以立足,你想过该怎么办吗?”胡亥说:“贤明的君主了解大臣,贤明的父亲了解儿子。我还有什么好说的?”赵高露出一丝奸笑说:“现在皇位的归属取决于您、我和李斯三人,希望公子要抓住机会。‘臣人与见臣于人,制人与见制于人’,怎可同日而语呢?”胡亥对赵高的奸计心存恐惧,但皇位对他的诱惑实在太大,也就不管那么多了,最后只是有点担心:“现今父皇的遗体还在路上没有发丧,此事怎么对丞相说呢?”
赵高虽然也把李斯当做一大对手,但是在眼前的情势下,他知道没有丞相李斯的支持,他的阴谋是无法得逞的,遂去劝说李斯。李斯起初还以忠于君事自命,但赵高晓之以利说:“无论才能、功劳、谋略、声望以及和扶苏的私人情谊,你李斯哪一点比蒙恬强?公子扶苏即位,必定宠任蒙氏,以蒙恬为丞相。这样,你的荣华富贵不仅没有了,而且你的子孙也将会受到伤害。只有公子胡亥,人非常仁慈可爱,轻钱财,重人才,在始皇的所有公子中没有谁比得上他。我认为继承皇位的应该是他,所以我特地来和你商议,把谁继皇位定下来。”出于对共同利益的考虑,李斯终于被赵高说服,同意照赵高的意思去办。
三人狼狈为奸,对外宣称李斯接到始皇的诏书,立胡亥为太子,而原先处于强势地位的扶苏最终在赵高和李斯的攻守同盟中落败。
与竞争对手合作从而在多人博弈中取胜,在商场中同样适用。在现代商业竞争中,类似的例子比比皆是。
例如,可口可乐和百事可乐,在消费者看来,它们是饮料市场上两个水火不相容的对手,两家的市场竞争也可谓你死我活,似乎每家都希望对方忽然发生重大变故,而把市场份额拱手相让。但是多年来,这种局面让两家都赚了个盆满钵溢,而且从来没有因为竞争而使第三者异军突起。
认真分析一下就会发现,这两位饮料市场的龙头老大,实际上在进行着一种类似于剑客丙和乙之间的攻守同盟,从而形成了一种有合作的竞争关系。它们真正的目标是消费者,以及那些虎视眈眈的后起之秀。只要有企业想进入碳酸饮料市场,它们就会展开一场心照不宣的攻势,让挑战者知难而退,或者一败涂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