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布说,我还是喜欢草原,喜欢在草原上骑马看日落,喜欢在草原上射鹰捕兔,烤羊肉串。如果不是遇见到秦舞阳,这一切都不会发生。
傍晚,雨停了,天边映出一道鲜艳夺目的彩虹。被雨水冲刷过的草原此刻显得格外有生机。站在城墙上,远远地可以看见蒙古包的烟囱上升起阵阵炊烟,牧民们开始吃饭了。
刚搬进城内不久的牧民和那些被迫逃到边疆的大汉子民现在还在忙碌着,他们吃饭要晚一些,他们的屋檐上还在往下滴水谨遵师命在城的中央,刚刚建起一座崭新的府邸,用材和结构都是这座边疆城市里最好的。府邸的主人是一个姓吕的将军。他是世袭的边疆守将。
从南方的大海到北方的草原,他的守地一直在变,唯一不变的就是这些守地都是大汉的边陲。他祖上也曾是朝中的重臣,只因得罪了一个宦官,就世世代代不能再到皇帝身边效命。
绵延千里的草原尽头,是荒凉的戈壁和大漠。数以万计的匈奴兵驻扎在那里,随时可能会来进犯。此刻这位雄姿英发的吕姓将军,望着近处的草原,远处的大漠,望着空中即将落下的太阳,回想起曾经发生在这里的战争,感慨万千。只见他嘴里嘟囔着,似乎在吟咏着什么。
“单车欲问边,属国过居延。征蓬出汉塞,归雁入胡天。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萧关逢候骑,都护在燕然。”
这首流传千古的《使至塞上》要到数百年后才被一个叫王维的诗人吟出,而这位吕将军生活在汉代,且不善诗词歌赋,嘟囔了一会儿之后,他还是选择了沉默。
这时候一名下人带着一脸喜色飞快地跑过来,边行礼边说:“恭喜将军,夫人生了个小将军。”
“夫人呢?夫人可好?”吕将军面色复杂,既有得子的欣喜,又担心妻子的身体。
“夫人她……”那下人犹豫再三,还是把后面的话咽了下去。
因为出生时我手中握着一块红布的缘故,我被取名吕布,字奉先,小名阿布。那块红布后来被奶娘缝入锦囊之中,一直戴在我身上,直到遇见貂蝉。
离开草原之后,无论是在丁原帐下还是在董卓府上,甚至领兵数万独霸一方之时,我都不止一次的想过要回到草原。貂蝉去世之后,我更想放下那些跟随我多年的将士,放下坚守了多年的城池,带着我和貂蝉的孩子回到草原,回到我的出生地,做一个普通的父亲,将孩子带大,然后在回忆里慢慢老去,死亡。然而命不由人,我最终还是没能回去。
在我的记忆里,我去过的任何一个地方,都比不上我的家乡。不仅仅是因为我在那里度过了快乐的童年,不仅仅是因为离开家乡长大成人后的身不由己。
我想任何一个去过那里的人,都会喜欢上那里,喜欢那里的自由自在无拘无束。任何一个被迫离开那里的人,都会怀念那里,怀念那里的天空绿地和热情好客从不欺诈的牧民们。
在那一望无际的草原上,除了善良的牧民以外,还有各种各样美丽且富有灵性的动物,比如马。在拥有赤兔马之前,我最喜欢的是一匹叫的卢的小马,是外公送我的。
和我在一起的时候的卢马只有四尺来高,我轻轻一跳就能骑在它背上。不过它性子很倔,除了我以外,所有骑在它背上的人都会被它毫不留情摔下来。每天它都载着我在草原上奔跑,虽然是我骑着它,方向却不由我控制。
我背着弓箭,有时候被它带到山坡上,有时候被它带到河边。它随心所欲的在草原上奔跑,不过最终总会安全的把我带回家。我在它背上闪转腾挪,射鹰捕兔,快活极了。
有一次我们玩得太尽兴,追赶一直兔子,一直追到了草原的边缘,那是比草原还要宽广很多倍的沙漠和戈壁滩。大人们说那里面住着凶残的匈奴人和各种猛兽。
据说在很久以前,匈奴人是汉人是朋友,他们和汉人一起住在草原和草原边上的城市里,一起劳动,一起喝酒吃肉。直到有一天,匈奴换了新的单于,那单于要独霸草原和城市,杀了很多汉人。于是大汉皇帝派来了飞将军,和匈奴兵打了几次仗,大获全胜,匈奴就被赶到了沙漠里。
我的父亲现在的职务就是这片领土的守将,他有一半的时间都是住在草原上的行营里,巡视着这里的一草一木。而我则每天都住在草原上,就像个牧民的儿子一样。那天从戈壁滩上回来时天色已晚,我们在半路上遇到了一匹白色的狼。夜幕之下,它雪白的皮毛和凶狠的眼睛散发着一股残酷美。
的卢马受了惊,长嘶一声,前蹄猛然抬起,我一不留神,跌落在草地上。的卢马不顾一切地的向前跑去,幸好草地柔软,我没有摔伤。
狼在慢慢地向我靠近,我搭弓按箭,盯着那匹狼干瘪的肚子,我想它大概很多天没有捕到猎物了,它眼睛里的凶光与其说是它凶残的本性,不如说是受饥饿所迫。人在饥饿至极的时候都可以吃掉自己身边的亲人,何况狼。
因为夜幕将至,看不太清楚,也是因为第一次遇到这样凶残的动物,我有些紧张,射了两支箭出去,都射偏了,连它的皮毛都没有伤到。它围着我慢慢地转着圈子,大概是想趁我不备一跃而起咬断我的喉咙。
我握着弓,捏着最后一支箭,心想如果再射不中,我就得死在这里了。这时候的卢马嘶鸣着回来了。从它摔下我独自离开到它回来,前后不过半盏茶的功夫,我却感觉像度过了一生。
的卢马的回来让我信心大增,一箭射出,正中那凶光四溢的狼眼。
在夜色下,狼的眼睛就像两盏灯。我射瞎了狼的眼睛,感觉就像射灭了一盏地狱之灯一样。那匹狼负伤逃走,我因为没有箭了,又着急回去,就没有去追赶。
的卢马栽着我回到住处,我把经历讲给奶妈听,奶妈又讲给其他人,一夜之间,我就成了草原小英雄,那年我九岁。
十一岁时,父亲带我去参加一年一度的那达慕节,那是草原上最古老最热闹的节日之一。汉民和牧民都会在这个节日里庆祝。不但有美味的食物,还有各种比赛,比如摔跤,射箭之类的。比赛赢了的人会被授予草原英雄的称号,受到所有人的尊敬。
为了证明我已经长大,为了去掉英雄前面那个小字。我也报名参加了比赛。据说这次的摔跤和射箭比赛,邀请到了一位老神仙做评委,他从秦朝一直活到现在,已经有几百岁了。
父亲跟我提到这位姓秦的前辈时,满脸敬仰之情,这在之前是从来没有过的,父亲虽然称不上当世名将,却也是名门之后,勇猛无比,极少服人。
“你知道么,他年轻的时候曾经刺杀过秦始皇,和荆轲是兄弟,据说武功还要在荆轲之上,是战国末年武功最高强的英雄。你此次若是能在摔跤射箭比赛中获胜,定要想办法拜他为师。”
“父亲言重了吧,他已经有几百岁了,你若是说他见多识广,我还信服。可是你说他武功高强,我觉得有些夸张,几百岁的人,还能使刀弄枪么?他难道比廉颇还厉害?”
“廉颇?廉颇岂能跟他相比,你知道么,他还教过项羽武艺,汉高祖皇帝刘邦也曾拜他为师。”
“项羽?项羽是他的徒弟?”父亲的话让我大吃一惊,楚霸王项羽我是最崇敬的人。我常恨自己晚生了几百年,若能和项羽共生一世,大战一场,那该是多么的痛快。没想到竟然在草原上遇到了项羽的师父。
“服了吧,那就好好准备吧,明天就要开始比赛了。不要一听到项羽就激动,现在汉室衰微,天下将乱,英雄辈出,我们这个时代的英雄不会比战国末年少。如果你能拜得秦舞阳为师,习成天下无敌的武艺,那么千百年后,世人会像尊崇项羽一样尊崇你!”
“孩儿会牢牢记住父亲的话的,孩儿这就去准备。”
从父亲的帐篷里走出来,天色已晚,当空一轮皎洁无比的明月,清凉的带着鲜草味的轻风拂面而过,明天肯定是个好天气。
其实我不光想做一个像楚霸王那样武功盖世,气吞山河的人。我还想拥有一个像虞姬那样貌美无双忠贞不渝的女人。虽然只有十一岁,可是走路的时候,我已经不能把目光从漂亮姑娘身上移开了。
最先比的是射箭,一共是三个环节。第一环节是比站着射,人和靶都不动,谁一箭射中靶心谁就赢。赢了的就可以进去下一环节-骑射。
骑射有些难,不但要考验射手的射击能力,还要考验他所骑的马的素质以及他驾驭坐骑的能力。好在我有的卢马,行如风,站如松,和我配合得也天衣无缝。我甚至可以腾空而起,射完之后的卢马会乖乖的在我身下等我。这一轮,我赢得很轻松,甚至可以说漂亮。虽然这一轮同样有几个选手跟我一起过了关,但他们赢得都很吃力。
第三个环节是骑射移动的东西,人拿着箭靶不断的移动,在马上射中靶心者胜。这是最难的一关,但如果你经常射鹰捕兔的话,也会赢得很轻松,因为鹰和兔子就是移动的靶子。两军交战之时,骑射移动的靶子也是一名骑兵的基本素质。
这一轮,只有我和一个姑娘赢了。那姑娘看模样大约大我三岁,生得十分美艳。如果不是想着赢不了比赛就很难拜秦舞阳为师,我肯定会让她一下。
射击比赛完了之后是摔跤,和我对阵的是一个红脸大胖子。因为我还年少,体型不占优势,我只能躲着他,借力使力,将他摔倒。连着被我摔了几个跟头之后,大胖子急了,猛冲猛扑,我不小心被他抓住胳膊,举到了空中。千钧一发之际,我缩身用脚尖踢了他的腋下,他手一软,我趁势挣脱,然后就地来了个扫堂腿,大胖子又被我狠摔了一跤,再也爬不起来了。裁判举旗,我赢了。
连续赢了两场比赛之后,我发现自己受了点儿伤,小腿有些肿疼。
接下来是骑马比赛,看谁的骑术好,也看谁的马跑得快。这一轮比赛我又见到了那个美艳的姑娘。她骑的是一匹红色的马,配着她红色的衣服,非常鲜艳夺目。不过我也不逊色,我的马是白色的,我一身白衣,连弓箭都是白的,也很抢镜。
有美女在旁,我的伤痛顿时减轻了不少。比赛开始,那姑娘一直跑在最前面,的卢马拼劲了全力,也只能跟她的马保持一箭之地。眼看着就要到终点,我输得很不甘心。
三场比赛我和那姑娘各赢了两场,算了打了平手。为分出胜负,比赛的主办方又给我们加了一场自由赛。让我们一直骑马跑到沙漠边,然后装上一袋黄沙,谁先带着黄沙回来谁赢。
我本来就比得不尽兴,一听说要和这姑娘单独比,我忍不住想要欢呼雀跃。的卢马上一局也输得不甘心,跑道太短了,它都没有施展开。
比赛开始,只见两匹马一红一白,越跑越快,渐渐的就看不到人群了。我本来还想趁着没人观看,和那姑娘聊几句,可是她埋着头只顾赛马,完全忽略了我似的。
她还是比我早到了沙漠,不过她取了黄沙之后并没有马上回去,而是等我到了之后才慢慢地驱马前行。见她不着急回去,我也故意慢吞吞的跟在她后面。
“胜负已分,我们没必要再比下去,你我的马都是难得一见的好马,我们要学会爱惜它们,尤其是你的马,尚且年幼,如果再这样长途跑下去,很容易跑废了。”那姑娘回头冲我一笑,说出这番话来。
“你说得对,我的马还小,这样的比赛,太伤它的身体了。不过我很好奇,我这匹的卢马是从外国引进的品种,各方面都很优良,可为什么就是跑不过你的马呢?”
“外国的东西不一定都比中国的好,要说马的话,还是咱草原上的马好。我这匹是赤兔马。是西凉最好的马,仅次于传说中的汗血宝马。”
“要说厉害。我想最厉害的还是秦始皇的马,他统一六国后,各地降臣献给了他七匹马,分别是——追风、白兔、蹑景、追电、飞翩、铜爵、晨凫。这七匹马都是极品,比我们俩的马都厉害。”长这么大,这是第一次有人跟我聊马,也是第一次遇到和我一样爱马,并且比我还懂马的人,于是忍不住卖弄了一下。
“你这小屁孩真得瑟,你骑过秦始皇的马么?没骑过吧,那你怎么知道他的马就一定比我的赤兔马厉害呢?”她白了我一眼,说出这番不屑的话,但我可以感觉到,她不屑的语气里带着爱意。
我接着说,“我是听我父亲说的,他是保护这一代百姓的将军。”
“那你父亲又是听谁说的?”这姑娘还是不屑。
“他从史书上看的。”我继续争辩。
“史书又是谁写的?”
“我也不知道。”
“那不就完了,你父亲也是从书上看的,又没有亲眼看过,怎么就断定秦始皇的马比我的马厉害呢。”
“你别得意,那达慕上有一个人肯定见过秦始皇的马,他和秦始皇是一个时代的人,还刺杀过秦始皇呢?”
“你说的是秦舞阳吧?那个老头子,整天疯言疯语,谁知道他到底活了多少岁,谁知道他说的是真的假的。我懒得再和你争辩,我要回家了。”
“你不去那达慕领奖了?”
“不去了,那奖就留个你这个小屁孩吧。我要回去了。”
“我叫吕布,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
“我叫小丸子。”
“你家在哪里,我以后怎么去找你呀?”
“无需寻找,有缘自会再见。”说罢,她便纵马离开了,我心中颇有不舍之感,这是第一次对一个女孩产生好感,又这么快,就各奔东西了。
草原一别之后,我就再也没有见过小丸子和她的赤兔马,直到多年以后,我认识了董卓,那个和赤兔马一样,从西凉来的人。
得到草原英雄的称号之后,父亲带我去见秦舞阳。那是一个须发皆白,满面愁容的人,真不明白他都活了几百年了还有什么可忧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