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我与玲的相识,我一直觉得我俩是小学二年级时认识的,但按正常逻辑推断,我俩在学前班就应该在一起上课了。可为什么,在对学前班和一年级的过往回忆里,我对玲竟然完全没有印象呢?每次想起她,我的思绪总习惯性地把我拉回到小学二年级的那节思想品德课上。
那真是美好而搞笑的一天。那节课上,我们学习了《借钉锤》,大致意思就是:小明去向传达室的丁老头借钉锤,第一次时,由于不礼貌,没有借到,后来经过老师的教育,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于是决定改变自己原先的态度,再去借一次。第二次时,由于他的礼貌和诚意,丁老头终于眉开眼笑,答应把钉锤借给他用。这本是一篇普通平常的、教育人“知错能改还是个好孩子”的文章,但由于我的突发奇想加上大胆创新,使这篇文章瞬间成为爆款搞笑文。其实,超级简单,我不过只是稍稍改变了两个字的读音——把“钉锤”说成“腚臀”而已。我声情并茂的大声朗读,把前后左右逗得拍手大笑。当然,是在老师离开教室之后。当时,笑声最响的就是玲,因为她是我的同桌。事后的很多天里,她还会时不时地来一句:同桌,可以把你的腚臀借我用一下吗?哈哈哈……童言无忌的时光,真好!
关于玲,这是我记忆里最为完整而深刻的印象。在这之后的好几年,一切风轻云淡,原有的一些记忆片断也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渐远。玲与我属于同一个大队,但不同村。后来,年龄渐长,大概十岁过后吧,慢慢开始寻求一种性别的认同,也就是男孩不和女孩玩,女孩也不参与男孩的游戏。那时的我,腼腆内向而又敏感,在路上与她相遇时,也总是低头匆匆离开。我能感觉出,玲并不排斥我,每次见到我时,她都会露出灿烂迷人的笑容,我也想对她报以微笑,也总怕被别人看到,怕别人说三道四。玲是一个热情的女孩,她和班里的女生关系很好,和男生处得也很融洽,而我当时沉默寡言,和女生几乎不交往,和男生的关系也很一般。我的学习通知书上时常会有这样的评语:该生学习成绩优异,听老师的话,但不爱说话,不善交往。我想改变自己,可那个时候,根本没有谁会真的在意我性格上的缺陷,只要成绩好,在老师、同学和父母亲戚的眼中,我就是个好学生、乖孩子。
四年级结束后,新的学期开学不久,玲就转学去了别的地方,我感觉少了些什么,心里有些空荡荡的,但很快就过去了。五年级,感觉很繁忙,也很充实。老校长教我们数学和美术,我数学还可以,但美术怎么也画不好,看来我天生就是没有美术细胞的,但我喜欢看,喜欢看美术作品,对国画、油画、工笔等各种类型的画作我都很喜欢,只是我自己就是很难画出满意的东西,这实在是一件让人苦恼的事情。这一年我在路上曾经有几次与玲邂逅,但都是在假期时,多是在我和父亲一起干活时,要么是拉土,要么是拉砖,要么是拉粪。她每次见到我,还是灿烂地微笑,亲切又迷人。可我知道,她与我已是两个世界的人了,就像两条直线偶尔相交,紧接着,便又沿着不同的方向远去、远去……
我升入初中后,很长时间内,玲再也没有出现过,我以为玲可能就这样消失了吧。这段时间里,我认识了宇,她和玲一样,是个热情洋溢的女孩。这一年,因为有宇的陪伴,我过得很开心,只是一个人静下来时,偶尔地,我会感到孤单,会想到玲那温暖迷人的笑。这种内心里的失落感,也许连我自己也不曾察觉。直到我升入初二时,才从一个伙伴口中得知,玲在五年级留了一级,现在应该上初一。不知她是否和我在同一所学校?这所初中不足六百人,说大不大、说小不小。一个学期,我都没有看到过玲的影子,我猜想她也许根本就不在这所学校。可老天就是这么喜欢捉弄人。放假那天,在回家的途中,我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她的秀发在夕阳的余辉中泛着光,闪晕了我的眼。我想追上去,对她说声:嗨,好久不见。你还好吗?可我终究什么也没做。我就那么默默地远远地跟在她身后,看着她慢慢地消失在我的视野之中。我反问自己:为什么我一直都没有发觉呢?为什么在同一所学校一个学期了,我都没有看到过她一次?她在故意躲避我吗?呵呵,也许是我想多了,也许过去的一切对她来说,真的只是过去。
她既然不想见我,我也就装作不知道她在这里。毕竟在一所学校里,这么多人,这么多班级,如果真的不想见一个人,那实在不算什么难事儿。这种状态一直持续到我毕业前夕。有一天中午放学,我行走在校园里,她突然地就出现在了我的眼前,那一刻,我甚至怀疑她是从地下某个洞穴里冒出来的。可环顾四周,并没有什么洞穴可以容身。她微微笑着,有些不好意思,她跟我说:“好久不见啊,你最近好吗?”我说:“身体倍儿棒!吃嘛嘛香。”她笑:“听你这么说,我就放心啦!”她看着我的脸,无限温柔,眼中似乎有什么东西滑过。因为这个,多年以后,我仍然坚信:玲是真的喜欢过我的。她接着说:“还没吃饭吧?要不今天我请你吃,如何?”我答她:“好啊,恭敬不如从命!”于是,我俩来到学校对面的餐馆。其实,总共不过是吃了两碗鸡蛋面,两个烧饼而已。当然,账是我结的,因为我比她吃得快。两人一共消费三元。1998年的这个正午,会是留存在我生命里最温情的记忆。
初中毕业,我进入了一所中等师范学校。第二年,我去打开水时,竟然又遇到了她。她说,这是缘分。是啊,多么难得的缘分。只是,在师范阶段我遇到了秋儿(也就是第一卷里提到的秋儿),她后来和我一个好哥们关系不错。我从学校休学回家的前一晚,和朋友喝酒,我的那位好哥们忧伤地告诉我,玲和他分手了。他不无感慨地说:“说实话,我觉得玲对你是真心的不错。”我不知他想向我传达什么讯息,只是,当时的我对感情已是万念俱灰。我失去了秋儿,我也错过了玲,错过了许多真正值得珍惜的人和事。我对感情太过于迟钝了,而且偏偏又执念太深,固执得不行,所以受伤是难免的。
我知道,玲喜欢过我,我也喜欢过她,只是我一直把这份喜欢埋在心底罢了。我甚至见过玲和另外一个男子在路边的车上,脸上堆满幸福地笑,而我只能像个过客般走过。是的,我一直都只是个过客,一个外表冷漠、内心狂热的过客。我想做个知错能改的小明,我想再去借一次“腚臀”,可惜玲不是丁老头。现实,从来都不是一堂思想品德课。有些错误,永远没有机会去改正;有些人,一旦错过,就是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