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国防生的培养质量如何把握?
答:国防生在培养期间实行全程筛选,高校和选培办将对国防生进行跟踪考查。采取定期考核与随机考核相结合、军方考核与高校考评相结合、在校学习训练考核与校外实践锻炼考核相结合等多种形式,按规定的考核标准进行量化打分,建立培养考核档案,填写《普通高等学校国防生培养登记表》。对考核成绩较差的,将通过帮带、限改等方式进行教育;对已不适合继续培养的,将予以淘汰。
21.国防生在哪些情况下会被淘汰?如何处理?
答:国防生有下列行为之一时,予以淘汰,并终止协议:
(1)政治立场不坚定,有反党、反社会主义言论或行为,参加非法组织;
(2)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受到司法和公安部门处罚;
(3)违反校纪校规,受到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4)本人要求解除协议,中途转学、休学或退学、退学试读,出国留学;
(5)因主观原因不能按学制时间完成学业、推迟毕业或未取得毕业、学位证书;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军队组织的军政教育训练,或者未达到规定的军政训练大纲要求;
(6)因身体原因,在一年内治疗后,经军队指定医院体检,仍不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7)其他不适合继续作为培养对象者。
因第(1)、(2)、(3)、(4)条原因被淘汰的学生,除退回已享受的国防奖学金外,并交纳已享受国防奖学金总额50%的赔偿金,个别情节严重的,应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追究法律责任;因第(5)条原因被淘汰的学生,需退还已享受的国防奖学金;因第(6)条原因被淘汰的学生,已享受的国防奖学金可不退还。
对被淘汰的国防生,由高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作出调整和处理。
22.如何处理国防生违约?
答:国防生在享受国防奖学金期间或毕业时不履行协议的,认定其违约,军队即终止履行协议所明确的各项义务,学生必须向军队退还已享受的全部国防奖学金,并交纳已享受国防奖学金总额50%的赔偿金。
23.对国防生报考研究生有何规定?
答:国防生毕业当年可以报考军队院校研究生以及军队驻有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选培办)的高校的研究生(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吉林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东南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国防生毕业时取得攻读军队院校研究生资格的,毕业当年直接到军队院校学习;取得继续攻读地方大学研究生资格的,入伍一年后无违纪行为者,经军队发给入学通知书,即回学校学习研究生课程,管理办法按军队现役军官到地方高校(单位)学习的有关规定执行。研究生学习期间,仍享受军官的各项待遇。
毕业到军队工作以后报考研究生的,应是德才优秀、有培养前途、工作满两年以上的干部,报考的专业要服从本单位专业建设的需要,报考前所在单位将与本人签订合同,明确攻读方向、期限以及本人应承担的责任。报考军队院校的研究生由师以上单位审批,报考全军和地方院校的研究生由大军区级单位审批。
24.国防生毕业时如何分配?
答:国防生在学校学习期间,达到培养目标并取得相应学力和学位证书,政治、年龄和身体条件符合《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工作若干规定》的要求,在服从组织分配的基础上,根据部队工作的需要,结合本人意愿,按照专业对口、按需补充、保障重点的原则,在全军队范围内进行分配。
25.国防生毕业入伍后的待遇是怎样的?
答:国防生毕业入伍后,第一年为见习期,军龄自入伍报到之日算起。首次评授军衔、评任专业技术职务、确定专业技术等级以及住房分配等方面,与同期入军校学习的毕业学员同等对待。大学本科毕业的国防生,一般定为副连职(专业技术十三级),中尉军衔。工资待遇按照军委、总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26.国防生毕业入伍后怎样确定职(级)别、军衔及工资标准?
答:国防生毕业入伍后,根据毕业生的学力层次确定相应的职(级)别、军衔及工资标准。本科毕业生在见习期间,暂按排职(或专业技术14级)、少尉军衔确定工资标准;见习期满后,按副连职(或专业技术13级)、中尉军衔确定工资标准。获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按正连职(或专业技术12级)、上尉军衔确定工资标准。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按正营职(或专业技术10级)、少校军衔确定工资标准。
27.国防生毕业入伍后怎样评定专业技术职务?
答:军队编制内的专业技术职务是根据编制设置的,实行评审任命制。(1)获得学士学位经过一年以上见习试用的,获得硕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的,可评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助教、助工、医师等)。(2)担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四年以上的,获得硕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获得第二学士学位证书任职满两年的、获得博士学位的,可评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讲师、工程师、主治医师等)。(3)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五年的、获得博士学位且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两年以上的,可评任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副教授、高级工程师、副主任医师等)。对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其任职条件可不受学力、学位、任职年限的限制,破格评任。
28.国防生入伍后还有其他哪些待遇?
答:国防生毕业入伍后与部队同级干部享受同等待遇。如:按照部队干部假期规定,家在驻地的干部,每年可休20天军官假;家在外地的干部,未婚的每年可休假30天,已婚的每年可休假40天;职(级)别达到副营职(或专业技术11级)后,家属或其本人为独生子女的父母即可办理随军手续,将户口迁至干部所在部队驻地。按照军队住房改革规定,军官可以按相应职级租住营区相应面积的公寓房,并享受月基本工资40.94%的住房补贴,用于自购住房。
29.国防生毕业后到军队工作的年限是怎样规定的?
答:按照《军官法》规定,军官未达到平时服现役的最低年限的,原则上不得退出现役。
军事、政治、后勤、装备军官平时服现役的最低年限分别为:担任排级职务的,八年;担任连级职务的,副职十年,正职十二年;担任营级职务的,副职十四年,正职十六年;担任团级职务的,副职十八年,正职二十年。
专业技术军官平时服现役的最低年限分别为:担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十二年;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十六年;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二十年。
30.军官退出现役后将如何安置?
答:军官退出现役后,有四种安置方式:一是转业,由地方组织、人事部门安排工作和职务;二是复员,一次性领取复员费,由地方民政部门安排工作;三是自主择业,按月领取退役金,并由政府协助就业;四是退休,按月领取退休金。
31.全国目前有哪些大学能够招收国防生?
截至2007年,全国有112所高校可以招收国防生,包括: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林业大学、首都医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天津科技大学、河北大学、河北工业大学、河北科技大学、山西大学、中北大学、太原理工大学、内蒙古大学、辽宁大学、大连理工大学、沈阳工业大学、沈阳航空工业学院、沈阳理工大学、东北大学、大连海事大学、吉林大学、长春理工大学、长春工业大学、黑龙江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理工大学、燕山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理工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江苏科技大学、南京邮电大学、河海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浙江大学、安徽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安徽理工大学、厦门大学、集美大学、南昌大学、华东交通大学、东华理工大学、南昌航空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山东理工大学、聊城大学、郑州大学、河南理工大学、河南科技大学、河南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武汉科技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理工大学、湘潭大学、湖南大学、中南大学、长沙理工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南华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西大学、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四川大学、重庆大学、西南交通大学、电子科技大学、成都信息工程学院、西华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云南大学、昆明理工大学、西北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安理工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西安科技大学、长安大学、兰州大学、兰州理工大学、兰州交通大学新疆大学、石河子大学、宁夏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宁波大学、西安邮电学院、广东工业大学。
32.如何预防国防生招生诈骗?
每年高考招生期间,都会有一些招生骗子利用家长对国防生招生政策的不了解,对上学心切的考生家长行骗,如何才能识别招生骗子呢?军地两部门指出,凡是说缴纳一定数量的费用,就可利用内部指标,在高考前提前录取为国防生的,或以“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生招生办公室”等名义寄出的“国防生预录通知书”,并以“可在高考前录取”等名义索要费用的,都是诈骗行为。家长应立即拨打本地报警电话报警。这种诈骗手段的破绽其实是非常明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