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前的世界史满是如此这般的血腥的章节。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结束其实不是由胜败来决定的,是由卷入大战之诸国的经济问题决定的。诸国严重的经济虚症频频报警,结束大战对诸国都是明智的。“二战”的起因是世界性的贫富问题,这一点体现于德日两国最为典型,英美当时的富强使它们既羡慕又自卑。对于德日两国,在最短的时间里最快地富强起来的“方式”只有一种,在它们想来只有一种,那是一种凶恶的“方式”,它们凶恶地选择了。
希特勒信誓旦旦地向德国保证,几年内使每户德国人家至少拥有一辆小汽车;东条英机则以中国东北广袤肥沃的土地、无边无际的森林以及丰富的地下资源诱惑日本国民,那些父母为了日本将自己的儿子送往军队……海湾战争是贫富之战,占世界最大份额的石油蕴藏在科威特的领土之下,在伊拉克看来是不公平的;巴以战争说到底也是民族与民族的贫富之战。对巴勒斯坦而言,没有一个像样的国都,便没有民族富强的出头之日;对以色列,耶路撒冷既是精神财富,也是将不断升值的有形财富;柏林墙的倒塌、韩朝的握手,不仅证明着统一的人类愿望毕竟强烈于分裂的歧见,而且证明着希望富强的无可比拟的说服力;克林顿的支持率始终不减,乃因他是使美国经济增长指数连年平稳上升的总统;
欧盟之所以一直存在,并且活动频频,还发行了统一的欧元,乃因成员国们认为——在胜者通吃的世界经济新态势前,要在贫富这架国际天平上保持住第二等级国的往昔地位,只有联盟起来才能给自己的信心充气;阿尔诺德曾说过这样的话:“几乎没有人像现在大多数英国人持有这么坚定的信念,即我们的国家以其充足的财富证明了她的伟大和她的福利精神。”但狄更斯这位英国作家和萧伯纳这位英国戏剧家笔下的英国可不像阿尔诺德说的那样。历史告诉我们,“日不落帝国”曾经的富强与它武力的殖民扩张有直接的因果关系。阿尔诺德所说的那一种“坚定的信念”,似乎更成了美国人的美国信念而不是英国人的英国信念。美国今日的富强是一枚由投机和荣耀组合成的徽章。从前它靠的是军火,后来它靠的是科技。
一个国家在它的内部相对公平地解决了或解决着贫富问题,它就会日益地在国际上显示出它的富强。哪怕它的先天资源不足以使其富,但是它起码不会因此而继续贫穷下去。
中国便是这样的一个例子。中国改革开放的最显著的成果,不是终于也和别国一样产生了多少富豪,而是各个城市都在大面积地拆除溃疡一般的贫民区。中国只不过是一个正在解决着贫穷人口问题的国家。否则它根本没有在世界面前夸耀什么的资本,正如一位子女众多的母亲,仅仅给其中的一两个穿上漂亮的衣裳而且炫示于人,那么其虚荣是可笑的。
贫富的问题一旦从国际谈到国家内部,先哲们不但态度和观点相左,有时甚至水火相克誓不两立。
耶稣对一位富人说:“你若愿意做仁德之人,可去变卖你所有的财富分给穷人。”否则呢,耶稣又说:“骆驼穿过针眼,比财主进上帝的国门还容易呢。”耶稣虽不是尘世中人,但是他的话代表着古代的人对贫富问题的一种愿望。
比之一部分人类后来的“革命”思想,那是一个温和的愿望。比之一部分人类后来在发展生产力以消除贫穷现象方面的成就,那是一个简单又懒惰的愿望。
人类的贫穷是天然而古老的问题。因为人类走出森林住进山洞的时候,一点儿也不比其他动物富有。一部分人类的富有靠的是人类总体的生产力的提高。全人类解决贫穷现象还要靠此点,靠富人的仁德解决不了这一点。
苏格拉底是多么伟大的思想家啊!可是他告诉他的学生阿德曼托斯:当一个工匠富了以后,他的技艺必大大退化。他并以此说明富人多了对人类社会发展的危害。他的学生当时没有完全接受他的思想,然而也没有反对。
但事实是,一个工匠富了以后,可以开办技艺学校、技艺工厂,生产出更多更好的产品。那些产品吸引和提高着人们的消费,甚至可引领消费时尚。人们为了买得起那些产品,必得在自己的行业中加倍工作……人类社会基本上是按这一经济的规律发展的。因而我们有根据认为苏格拉底错了。
最著名的古典神学者阿奎那不但赞成苏格拉底,而且比苏氏的看法更激烈。他说:“追求财富的欲望是全部罪恶的总根源。”
如果人类的大多数真的至今这么认为,那么比尔·盖茨当被烧死100次了。但是财富和权力一样,当被某一个人几乎无限地垄断时,即使那人对财富所持的思想无可指责,构成其现象的合法性也还是会引起普遍的不安,并深受怀疑。
普通的美国人自然不可能同意阿奎那的神学布道,但是连明智的美国也要限制“微软”的发展。幸而美国对此早有预见,美国法律已为限制留下了依据。
比尔·盖茨其实是无辜的,“微软”其实也没有什么“罪恶”。是合法的“游戏规则”导演出了罕见的经济奇迹,而那奇迹有可能反过来破坏“游戏规则”。
美国限制的是美国式的奇迹本身。凡奇迹都有非正常性。
一个国家的成熟的理性正体现在这里。培根不是神学权威。但睿智的培根在财富问题上却与阿奎那“英雄所见略同”。连他也说:“致富之术很多,其中大多数是卑污的。”他的话使我们联想到马克思的另一句话——(在资本主义制度之下)资本所积累的每一枚钱币,无不沾染着血和肮脏的东西。按照培根的话,比尔·盖茨是卑污的。但全世界都不得不承认他并不卑污。
按照马克思的话,美元该是世界上最肮脏的东西了。但是连我们中国人,也开始用美元来计算国家财政的虚实了。而且,一个中国富豪积累人民币的过程,就今天看来,其正派的程度,肯定比一个美国人积累美元的过程可疑得多。因为一个中国富豪积累人民币的过程,太容易是与中国的某些当权者的“合作”过程了。
美国前总统约翰逊说:“所有证明贫困并非罪恶的理由,恰恰明显地表明贫困是一种罪恶。”
萧伯纳在他的《巴巴拉少校》的序中则这样说:“穷对一个人意味着什么呢?意味着让他虚弱,让他无知,让他成为疾病的中心,让他成为丑陋的展品、肮脏的典型,让他们的住所使城市到处是贫民窟,让他们的女儿把花柳病传染给健康的小伙子,让他们的儿子使国家的男子汉变得有瘰症而无尊严,变得胆怯、虚伪、愚昧、残酷,具有一切因压抑和营养不良所生的后果……不论其他任何现象都可以得到上帝的宽容,但人类的贫穷现象是不能被宽容的。”
而黑格尔的一番话也等于是萧伯纳的话的注脚。他说:“当广大群众的生活低到一定水平——作为社会成员必须的自然而然得到调整的水平——之下,从而丧失了自食其力这种正常和自尊的感情时,就会产生贱民。而贱民之产生的同时,使不平均的财富更容易集中在少数人手中……”
他还说:“贫困自身并不使人必然地成为贱民。贱民只是决定于与贫困为伍的情绪。即决定于对富人、对社会、对政府等等的内心反抗。此外,与这种情绪相联系的是,由于依赖偶然性,人变得轻佻放浪、嫌恶劳动。这样一来,在他们中便产生了恶习,不以自食其力为荣,而以恳求乞讨为生,并作为自己的‘特权’。没有一个人能对自然界主张权利。但是在社会状态中,怎样解决贫困问题,当然是贫困者人群有理由对国家和政府主张的权利……”
怎样回答他们呢?
林肯l864年在《答美国纽约工人联合会》时说:“一些人注定的富有将表明其他人也可能富有。这种个人希望过好生活的愿望,在合法的前提之下,必对我们的事业产生巨大的推动力。”
在一切不合法的致富方式和谋略中,赎买权力或与权力相勾结对社会所产生的坏影响是最恶劣的。
这种坏影响虽然在中国正遭到打击,但仍表现为相当泛滥的现象。我个人的贫富观点是这样的——我承认财富可以使人生变得舒服,但绝不认为财富可以使人生变得优良。一个瘦小的秃顶的老头儿或一个其貌不扬的男人娶了一位如花似玉的娇妻,那必在很大程度上是财富“做媒”。他内心里是否真的确信自己所拥有的幸福,八成是值得怀疑的。对她亦如此,财富可以帮助人实现许多欲望,却难以保证每一种实现了的欲望的质量。
当然,我也绝非那种持轻蔑财富的观点的人。我一向冷静地轻蔑一切关于贫穷的“好处”的言论。
威廉·詹姆士说:“赞美贫穷的歌应该再度大胆地唱起来。我们真的越发地害怕贫穷了,我们蔑视那些选择贫穷来净化和挽救其内心世界的人。然而他们是高尚的,我们是低贱的。”
我觉得他的话即使真诚也是虚假的。我不认为他所推崇的那样的些个人士全都是高尚的,不太相信贫穷是他们情愿选择的。尤其是,不能同意贫穷有助于人“净化和挽救其内心世界”的观点。我对世界的看法是,与富足相比,贫穷更容易使人性情恶劣,更容易使人的内心世界变得黑暗,而且充满沮丧和憎恨。
我这么认为一点儿也不觉得我精神上低贱。中国从古至今便有不少鼓吹贫穷的“好”处的“文化”。最虚假可笑的一则“故事”大约是东汉时期的,讲两名同窗学子锄地,一个发现了一块金子,他捡起后却像扔一块石头似的将金子抛于身后,口中自言自语:“肮脏的东西!”而另一个却如获至宝,揣入怀中……这则“故事”的褒贬是分明的。中国之文人文化的一种病态的传统,便是传播着对金钱的病态的态度。但是我们又知道,中国之文人,一向地对于自身清贫的自哀自怜以及呻吟也最多。倘居然还未大获同情和敬意,便美化甚至诗化了清贫以自恋。而我,则一定要学那个遭贬的揣起了金子的人。倘我的黄金拥有量业已多到了无处放的程度,起码可以送给梦想拥有一块黄金的人。一块金子足可使一户人家度日数年啊!
何况,古文人的“唯有读书高”,最终还不是为了仕途吗?所谓仕途人生,还不是向往着服官装、住豪宅、出马入轿、唤奴使婢、享受俸禄吗?俸禄又是什么呢,金银而已。
我更喜欢《聊斋志异》里那一则关于金子的故事,讲的也是书生夜读,有鬼女以色挑之,识破其伎俩,厉言斥去。遂以大锭之金诱之,掷于窗外……明智的人总不能拿身家性命换一夜之欢、一金之财啊。但若非是鬼女,或虽是,信其意善,则另当别论了。比如我,便人也要,金也要。还是不觉得自己低贱。但我对财富的愿望是实际的。我希望我的收入永远比我的支出高一些,而我的支出与我的消费欲成正比,而我的消费欲与时尚、虚荣、奢靡不发生关系。
不知从哪一年代开始,我们中国人,惯以饮食的标准来衡量生活水平的高低。仿佛嘴上不亏,便是人生的大福。
我认为对于一个民族,这是很令人高兴不起来的标准。我觉得就人而言,居住条件才是首要的生活标准。因为贪馋口福,只不过使人脑满肠肥,血压高,脂肪肝,肥胖。看看我们周围吧,年轻的胖子不是太多了吗?
而居住条件的宽敞明亮或拥挤、低矮、阴暗潮湿,却直接关系到人的精神状态的优劣。
我曾经对儿子说——普通人的生活值得热爱。也许人生最细致的那些幸福,往往体现在普通人的生活情节里。
一对年轻人大学毕业了,不久相爱而结婚了。以他们共同的收入,贷款买下70平米居住面积的商品房并非天方夜谭,以后10年内他们还清贷款也并非白日做梦。之后他们有剩余的钱为他们自己和儿女买各种保险。再之后他们退休了,有一笔积蓄,不但够他们养老,还可每年旅游一次。再再以后,他们双双进入养老院,并且骄傲于非是靠慈善机构的资助……这便是我所言的普通人的人生。
它用公式来表示就是——居住面积70平方米的住房+共同的月收入X元。我知道,在中国,这种“普通人”的人生对90%的当代青年还是可望而不可即的事。但毕竟的,对10%左右的青年,已非梦想。
什么时候10%的当代青年已实现了的生活,变成90%的当代青年可以实现的生活,中国就算真的富强了。
贫富之话题也就是多余的话题了……
6.贵贱揭示的心理真相
人类社会一向需要法的禁束、权的治理。既有权的现象存在,便有权贵者族存在,古今中外,一向如此。权大于法,权贵者便超惩处,既不但因权而在地位上贵,亦因权而在人权上贵,是为人上人。或者,只能由权大者监察权小者,权小者监察权微者。凌驾于权贵者之上的,曰帝,曰皇,曰王。中国古代,将他们比做“真龙天子”。既是“龙”,下代则属“龙子龙孙”。“龙子龙孙”们,受庇于帝者王者的福荫,也是超社会惩处的人上人。既曰“天子”,出言即法、即律、即令,无敢违者,无敢抗者。违乃罪,抗乃逆,逆乃大罪,曰逆臣、逆民。不仅中国古代如此,外国亦如此。法在人类社会渐渐形成以后相当漫长的一个历史时期内,仍如此。中国古代的法曾明文规定“刑不上大夫”。刑不上大夫不是说法不惩处他们,而仅仅是强调不必用刑拷之。毕竟,这是中国的古法对知识分子最开恩的一面。外国的古法中明文规定过贵族可以不缴一切税,贵族可以合理合法地掳了穷人的妻女去抵穷人欠他们的债,占有之是天经地义的。
但是自从人类社会发展到文明的近现代,权大于法的现象越来越少了,法高于权的理念越来越成为共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于是权贵者之贵不复以往。将高官乃至将首相总统推上被告席,早已是司空见惯之事。仅1999年不是就发生几桩吗?法律的权威性,使权贵一词与从前比有了变化。人可因权而殊,比如可以入住豪宅,可以拥有专机、卫队,但却不能因权而贵。要求多多,比一般人更须时时提醒自己——千万别触犯法律。
法保护权者殊,限制权者贵。所以美国总统们的就职演说,千言万语总是化作一句话,那就是——承蒙信赖,我将竭诚为美国效劳!而为国效劳,其实也就是“为人民服务”的意思。所以日本的前首相铃木善幸就任前回答记者道:“我的感觉仿佛是应征入伍。”
因权而贵,在当代法制和民主程度越来越高的国家里已经不太可能,将被视为文明倒退的现象。因权而殊,也要付出相应的代价。其中一项就是几乎没有隐私可言。因权而殊,不仅殊在权力待遇方面,也殊在几乎没有隐私可言一点上。其实,向权力代理人提供特殊的生活待遇,也体现着一个国家和它的人民,对于所信托的某一权力本身的重视程度,并体现着人民对某一权力本身的评估意识。故每每以法案的方式确定着,其确定往往证明这样的意义——某一权力的重要性,值得它的代理人获得那一相应的待遇,只要它的代理人同时确乎是值得信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