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的“情义”实现了,但是也还要尽“忠”。他们违犯了未事前呈报复仇计划的法令,违背了“忠”是绝对不被允许的,他们要忠义两全,只有一死。以“忠”的名义提出的要求,他们就要完成。幕府将军下令四十七士剖腹自杀。日本小学五年级的国语课本是这样写的:
他们为主君报仇,情义坚定,应为后世所敬仰……于是,幕府经过再三考虑,命令他们剖腹自杀,这其实是两全其美的事情。
这也就是说,浪人们自己用双手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偿还了对“情义”和“义务”的最高的债务。
这个日本史诗有很多不同的版本,彼此在文字描述和细节上有一些差异。在现代按照这个内容拍摄的电影中,故事开头的贿赂情节被改为色情情节:吉良侯垂涎于浅野侯的妻子,但是却未能得手,所以他设法故意用错误的东西整浅野侯,使她的丈夫受辱。虽然在电影中,贿赂的情节被修改了,但是有关“情义”的义务却描绘得更夸张。这些人“为了情义,抛妻弃子,甚至杀死父亲”。
“义务”和“情义”相互矛盾冲突是很多其他故事和电影的主要基调,其中最为突出的一部历史题材电影就是讲德川幕府第三代将军时期的故事。这位将军年纪轻轻就继位了,没有多少从政经验。当时,幕臣们对继位将军人选的讨论十分激烈,他们分裂成两派,一派想拥立一位与他年纪相近的人。其中一位大名,因为自己的意见没有被采纳,一直牢记这次失败谏言的“耻辱”。后来,这位将军经过成长,很有政治才能,但是这位大名却要雪耻一直伺机要杀了他。一天,将军和他的亲信通知这位大名,他们准备去几个藩国巡查。这位大名准备利用这个机会对将军进行复仇,以实现对名誉的“情义”。他很快就把自己的官邸变成了堡垒,做好了关闭一切出口并层层包围的准备,以应对可能发生的事情。他甚至还设计可以使房屋倒塌的机关,把将军等人砸死。当然,他的阴谋都是在暗中进行的。将军到来之后,他的接待是十分热情周到,席间还命一位家臣舞剑为将军助兴,这位家臣得到指示在舞剑的最高潮时刺死将军。这位武士如果遵照“情义”,就不可以违抗主君的命令;他要遵循“忠”的原则,又不能去刺杀将军。在电影里,武士舞剑的姿势已经表明了他内心十分矛盾:他必须去做,又不能这样做;他就要刺着将军了,但又不想真刺。他尽管有“情义”,但“忠”对他的影响则更大。因为内心矛盾,他的舞姿渐渐乱了,将军等人也开始产生疑心。他们正要离席,疯狂的大名下令毁坏房屋。将军好不容易躲过舞剑者的剑,却又面临被房屋压死的危险。在此危急之时,舞剑的家臣走上前为将军引路,让他们通过地道来到空旷的地方。最后,“忠”战胜了“情义”。将军的代表向舞剑者表示感谢,然后又邀请他与将军一起去江户(东京)。舞剑者回头看了看即将倒塌的房屋,说道:“不,我要留在这里。这是我的义务,我的情义。”他和将军告别之后,转身走进崩塌的建筑中,最终死去。“他以自己的死,兼顾了忠和情义,使二者合二为一”。
过去的故事中,义务与“人情”的冲突不是核心,到了近代却成为一个重要的题材。近代小说中,常常讲述主人公为了“义务”和“情义”不得不抛弃爱情和人情的故事,这种题材不仅没有被弱化,反而被大肆的宣扬。这就如同日本的战争题材影片在西方人看来是绝妙的反战宣传一样,这些小说也常使西方人认为它好像在追求一种自由的心情——按照自己的心灵生活,这些小说就是追求这种自由的冲动性的存在。但是,谈论小说情节或者电影剧情时,日本人和西方人的看法是不同的。我们对在爱情中或者怀有某种个人雄心的主人公,往往抱之以同情,而日本人会因为这个人放任感情而不履行“义务”或“情义”,批评这种人是弱者。西方人一般认为,反对陈旧的制度并且克服重重障碍争取到幸福的人,他们是强者的标志。但是,日本人则认为敢于并且能够抛弃个人幸福而履行义务的人才是强者。日本人认为一个人是否性格坚强,不是表现为反抗,而是表现为服从,西方人看了日本小说和电影之后的体会与日本人的理解的意思是截然不同的。
日本人评价自己或周围人的生活时,都是使用同样的标准。如果他们觉得,一个人在与义务的准则发生冲突时,其意志只关注个人欲望,那么这个人就是弱者。对于所有的事情,日本人都是如此判断的。不过,其中与西方伦理最为对立的就是丈夫对待妻子的态度。日本人“孝”的世界中,父母才是中心,妻子是处于边缘的地位,因此丈夫的义务就很明确:一个道德品质高尚的人,为了尽孝道,如果母亲要他与妻子离婚,他就只能接受母亲的决定。即便他十分爱着自己的妻子,夫妻两人已经孕育了孩子,那也还要与妻子离婚,只有这样才能让他的道德品质更加“坚强”。在日本人看来:“孝道有时候要求人把自己妻子当作陌生人一样”。在这种情况下,对待妻子最多也就只能达到“仁”。最坏的情况是,即使在新婚的最美满的时候,妻子也是不能对你提出义务要求的人,她也不能被置于义务的中心。因此,一个日本人不能把自己和妻子的关系提高到同父母或祖国的感情相等同的地位。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一位著名的自由主义者回到日本,他曾在公众面前说自己回到日本很高兴,因为可以与妻子重逢了,这个理由让他备受讥讽。其实,他应该说自己很高兴看到了父母,见到了富士山,以及可以为国家献身。而他的妻子则不能和这些相提并论。
现代以来,日本人对如此强调道德准则在不同层次和不同范围内的区别是不满的。日本的教育很重要一点是致力于把“忠”塑造成至高无上的信仰。正如日本政治家把天皇置于顶点,取消将军及封建诸侯,简化等级制一样。在道德领域内,他们努力把低层次的德行置于“忠”的范畴以此简化义务体系,他们希望不仅让全国统一于“天皇崇拜”,而且缓解日本道德分散状态。力图教育人们,实现了“忠”的人就完成了其他一切义务,使忠不再是地图上的一个圈,而是道德拱桥上的基石。
这一计划最权威的声明是明治天皇于1882年颁布的《军人敕昭》。此《敕昭》与《教育敕昭》都是日本真正的圣谕。日本没有一个宗教拥有圣典:神道教没有经典;日本佛教各派有的没有文字的教义,有的则反复念诵“南无阿弥陀佛”、“南无妙法莲华经”来代替圣典。而明治天皇的《敕昭》是真正的圣典。宣读之时,必须庄严肃穆,听到诏书的人要毕恭毕敬,寂静无声。其虔诚程度犹如犹太教对待摩西十诫和《旧约五经》。每当捧读时从龛中恭恭敬敬请出,听众散去前再恭恭敬敬送入龛中。负责宣读的人如果念错了一句,就必须自杀谢罪。《军人敕昭》是颁赐给现役军人的,军人要逐字逐句背诵,并且每天早晨要默念十分钟,重要的民族节日、新兵入伍、期满复员及其他类似庄严的场合,都要隆重宣读《敕昭》。中学和深造班的男生也都要学习《军人敕昭》。
《军人敕昭》是一份长达数页的文件,它条理分明,结构清晰,文字严谨。对西方人来说是让人费解的,内容看起来似乎互相矛盾。善与德被标榜为真正的目标,并且以西方人也能理解的方式加以说明。《敕昭》告诫民众不要重蹈古代那些死得并不光彩的英雄的覆辙,因为他们“罔知公道之理,徒守私情之义,重蹈之前那些死得不光彩的英雄们的覆辙”。这是日本官方的正式译文,虽然不是逐字逐句的翻译,却很好地表达了原意。《敕昭》接下来讲:“这种古代英雄的事例,应当引以为戒。”
如果不了解日本人各种义务的“势力范围”,我们很难得出此处所说“引以为戒”是何意义。整份《敕昭》表明,官方在尽量淡化“情义”而提高“忠”的地位。《敕昭》全文中,日本人通常含义上的“情义”一次也没有出现过,它不提“情义”,而强调一个“高级法则(大节)”,这就是“忠”。此外还有一个“低级法则(小节)”,就是“空守私人关系”。《敕昭》极力证明,“高级法则(大节)”完全可以使一切道德成真。“所谓义,就是‘义务’的履行”。尽“忠”的军人必然有“真正的勇气”。所谓“真正的勇气”就是“日常待人必以温和为先,旨在赢得他人爱戴和尊敬”。《敕昭》还指出,只要遵从这些教导,就不必求助于“情义”。比起“情义”来,“义务”是“小节”,人们必须经过慎重考虑才能承认它。
“如果你既想信守诺言(在私人关系上)又想尽‘情义’……从一开始就应该慎重考虑你是否能够做到。如果让自己受制于不明智的义务,就会陷入进退两难的困境。如果确信不能既守诺言而又坚持义(敕昭把‘义’规定为‘义务的履行’),那么就应立即放弃(私人的)诺言。自古以来,无数英雄豪杰正是被诺言所害,身败名裂,遗恨万年,这些失败的枭雄都因为信守诺言而不能明辨是非,或者明晓公理,但仍坚持所谓的诺言而使自己受累。”
这段“忠”高于“情义”的谆谆教导中,虽未提到前文所说的“情义”一词,但日本人都知道有这样一个谚语——“我不能因为情义而行义”。《敕昭》则转变成这样:“如果确信不能既守诺言,而又坚持义……”《敕昭》以天皇的权威说:在这种情况下,就应当抛弃“情义”,要记住情义是小节。如果遵循《敕昭》的教导,只要维持“高级法则(大节)”,仍然是高尚之人。
在日本,这份颂扬“忠”的圣典是一份最基本的文件。但是,很难说《敕昭》对“情义”的委婉贬损改变了大众对“情义”的普遍看法。日本人常常引用《敕昭》的其他部分来解释自己或他人的行为。如“义就是义务的履行”,“心诚则万事皆可成”。尽管这些引用都很得当,但似乎缺少一些告诫人们信守私人诺言的言语。“情义”在今天仍是一种权威的道德。在日本,如果说“此人不懂情义”是最严厉的谴责之一。
日本的伦理体系不是引进一个“高级法则(大节)”的概念就能轻易简化的,正如他们常常自夸的一样,日本人没有现成普遍适用的道德作为一切善行的试金石。在大多数文化中,人是以其道德水准,如善意、勤俭以及事业上成就的高低作为评判其自尊的标准,他们树立某些人生目的作为追求的目标,如幸福、控制他人的力量、自由和社会活动能力等。日本人则遵守着较为特殊的准则,不论是在封建时代还是在《军人敕昭》中,即使是谈及“高级法则(大节)”,也只是意味着等级制度上层者的义务是要控制下层者的义务,他们仍然是特殊的。对于西方人而言,所谓“高级法则(大节)”,是对忠诚的忠诚,而不是对某一特定个人或特定事业的忠诚,日本人则恰恰相反。
近代,日本人试图建立某种统治一切领域的道德标准时常选择“诚”。谈到日本的伦理时,大隈伯爵说“诚”是各种规则中最重要的规则,“一切道德说教的基础都包含在‘诚’字之中。在我国古代语汇中,除了‘诚’这个词,没有其他表达伦理概念的词汇”。在本世纪初,日本近代小说家曾赞美西方个人主义新思潮,现在也开始对西方方程式感到不满,转而极力赞美诚(诚心)是唯一的真正的“信条”。
在道德方面强调“诚”得到了《军人敕昭》的支持。《敕昭》以一段历史性的话语作为前言,相当于美国同类文件首先以列举华盛顿、杰斐逊等“建国之父”的名字为序。在日本,这段话通过阐述“恩”和“忠”达到了一个高峰。
我把你们当作国家栋梁,你们把我看成一国之君,我们彼此关系良好深刻。我们能否守卫我们的国家并且报答祖宗的养育之恩,这一切重担都依赖于你们安守本职工作。
接着阐述了五条戒律。(一)最高的德行就是履行“忠”的义务。一个军人如果不是极“忠”,不论其才能如何,也只能作傀儡。一支缺少“忠”的军队,一旦遇到紧急情况就变成了乌合之众。“所以不能被他们的观点引入歧途,更不可干预政治,务必保持“忠”,时刻牢记“忠”重于山,死却轻于鸿毛。(二)通过观察外表和行为来遵守礼仪。如“下级应把上级的命令当作天皇的命令,上级也必须善待部下”。(三)勇气。真正的勇气与“一时冲动意气用事”不同,是“面对弱敌不轻视,面对强敌不惧怕”,“所有习武之人,与人交往时须温和待人,赢得他人的尊敬和爱戴”。(四)告诫人们“不要空守诺言”。(五)告诫人们勤俭。“凡是不把简朴作为理想的人,一定很懦弱,崇尚骄奢最终会导致卑鄙自私,堕落腐朽。即便有勇气和节制,也难免遭世人唾弃……我(天皇)对此十分厌恶,所以再三告诫你们。”
《敕昭》最后一段把以上五条称作“天地之间的正道,人的伦理”,是“军人的精神”。这五条训诫之核心“精神”就是“诚”。“如果心不诚,那么好言好语好行为都是表面文章,一无用处;只有心诚才能万事皆成。”这五条训诫就是这样“易守易行”。典型的日本特色就是:《敕昭》在列举一切德行和义务后,归结于“诚”。中国人习惯于把一切道德归于仁爱之心。日本人先确立义务准则并且不断倾注全部心神和精力,然后才要求人们全心全意履行义务。
佛教主要教派禅宗的教义中,“诚”也具有同等的意义。铃木大作论禅学的专著中有这样一段对话。
僧人问:“我发现狮子袭击的时候,不论对象是兔还是象,它都会全力以赴,请问这是为什么?”
师父答:“‘那是至诚的力量。’至诚也就是不欺骗,也就是‘献出一切’。禅语里就是‘全部发生作用’,即一样东西也不保留,毫不矫揉造作,也没有一点浪费。如此生活的人可称为金狮,他是至勇、至诚、至纯的象征,是神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