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地精带着一箩筐溢美之词,乐呵呵的走了,洞窟又重回黑暗。
山姆沉默半晌,迟疑的吐槽:“冒险者,你让我想起了一个讨厌的家伙。”
拜伦懒得回话,心里转起其它的念头。
这只熊地精满脑子白日梦,但是一口略带南方口音的通用语不得不让人怀疑它的来历。
那把钉头锤也不普通,专为大型生物定制,而且手柄顶端的圆球和尖刺都闪着冷钢的光泽。
小镇的铁匠可没有这种精湛的手艺。
拜伦的短剑就是维克镇唯一的铁匠制造,系统给予标签,劣质。而钉头锤,绝对是精良级别以上的武器。
黑暗中,他和山姆各怀心思,都沉默无言,继续等待着一线生机。
大约两个小时后,洞内重新亮起来,拿着火把的哥布林,再次出现在洞口。
这只哥布林看着比它的同类更强壮,体型要大上一圈。
这是山姆的合作者,三米。
它怒气冲冲地冲进洞里,握着短刀扑到拜伦面前,凶狠的露出满嘴经过打磨的尖牙。
“崇拜地精的人类,迎接死亡吧!”
“三米,不要动手,先听我解释!”山姆连忙喝止。
哥布林杀心正浓,听不进劝说,举刀就剁。
生死关头,拜伦仓促屈指,仅用一个呼吸就吐出了冰冻射线的咒语。
旋转的冰屑扑面而去,将三米凶狠又懵逼的表情掩在了冰层的下方。
它惨叫一声,丢下短刀,捂住脸就朝洞口跑。
或许是冰层挡住视线,看不清路,它一头撞上岩壁,摔得七晕八素,于是愈发惊恐,缩成一团,齿牙颤颤的吼叫:“巫……巫师!”
“咦?”拜伦顿感讶异。
民间流传颇广,又难以考证的荒诞故事,无一例外的将掌握神秘力量的人类称为法师,而不是巫师。
严格来讲,法师是一个概括性词汇,而巫师是两个生僻的字眼,听过的普通人很少。
巫术是法术体系中最为古老的派系。
它是希瑞尔的各个种族,在漫长的生存发展当中,一次又一次的无意经历,逐渐积累起来的神秘学。
拜伦暂时压下心中的疑惑,看了一眼被三米扔在地上,几近熄灭的火把,洞窟的光线正随着摇摆不定的火焰忽明忽暗。
他灵机一动,故作高深的摆起脸谱,阴测测的诱惑道:“三米,你想杀掉熊地精吗?”
“你……是谁?”哥布林答非所问。
“如你所见,一名巫师。”
三米战战兢兢的质疑道:“你会把我变成青蛙吗?”
“当然不会。”
“老鼠呢?”
“……”
眼见话题越扯越远,拜伦不得已向看戏的山姆求助:“山姆,快点帮忙。”
山姆咳嗽一声,朗声道:“三米,这位法师是我们的帮手,你用不着害怕。”
听到熟悉的声音,哥布林情绪稍定,观望好一会儿,确认山姆依旧完好如初,没成为一只呱呱叫的青蛙,就磨磨蹭蹭的摸到洞口,一副随时逃跑的怂样。
它的视线始终落在拜伦身上,生怕这个邪恶的巫师乘它分神,又是一道古怪的射线,把自己变成一只活蹦乱跳的绿皮青蛙。
“帮手?山姆,这个邪恶的巫师明明是狄克的崇拜者,我们应该想办法杀掉他!”
“不,不,三米,他只是……只是……”山姆脑中闪过巫师谄媚的狗腿样,瞬间理屈词穷,觉着哥布林的话特实在,竟让人难以辩驳。
拜伦没好气的白了一眼山姆,接口道:“我只是意外卷入你们的争端,事实上,我并不是熊地精的崇拜者。”
三米听见拜伦发话,浑身一颤,好悬没有逃跑。
它畏惧的看来,撅嘴斥道:“狡猾的巫师,我听过你和狄克的对话!你还想欺骗我吗?”
山姆没出声,要跟一只哥布林解释清楚什么是苟且偷生绝非易事。就像说服屁事不懂的上司不要指手画脚的添乱一样。
花费一番口舌,还不一定有用。
三米的来意很简单,它要借山姆的手,击杀熊地精。
强大的首领固然不错,带领它们摆脱了食不果腹的窘境。
可是,你能忍受,自己喜滋滋享受美食的时候,莫名其妙就被人一巴掌抡飞,半天爬不起来的屈辱吗?
何况熊地精的一掌不是谁都挨得住的,用非死即残来形容也不为过,它们早已对熊地精的残暴统治怨忿不已。
三米的小情人,就死于熊地精的践踏。
据说,那是一位美丽的女士,眉毛如同蟑螂的触须一样油亮,腰肢扭动,好似黑熊,端得美艳不可方物,不容亵渎。
拜伦的脸皮奇厚,不以为意的辩解:“我确实奉承了熊地精,但是,你不也一样吗?我记得,你举着火把,给熊地精开路的时候,笑得不是挺开心吗?”
大胆的言论一出口,哥布林就勃然大怒,跳着脚,叽里呱啦的乱骂一通,只是言语不通,杀伤力有限。
拜伦也不恼,挑了挑眉,道:“三米,你不想报仇了?”
这话直戳哥布林的心口,它一下就停住骂声,站在原地认真的思考许久,迟疑的点头:“狡猾的巫师,我不放心你,要是你去告密怎么办?”
拜伦无奈的撇嘴,敢情这货的脑子就没转弯,还没想明白。
他舔了舔发干的嘴皮,苦口婆心的一阵劝解,旁边又有山姆作保,哥布林才勉强放下一丝警惕,信了他的邪。
“三米,按照计划,现在熊地精应该在洞里睡觉,正是动手的好机会。”
哥布林虽然想出驱虎吞狼的计策,可是真到关键时刻,又拿捏不定,左右摇摆起来。
拜伦见三米迟疑,语气不善道:“拖得越久,我们的身体就越虚弱,到时候,击杀熊地精就是笑话。”
三米抬眼瞧瞧拜伦,又看看山姆,抓了抓头上的几根硬毛,讲解起巢穴的具体地形。
巢穴大大小小的天然洞穴足有百个,地势又不断向地底延伸,通向熊地精洞窟的路径险中含奇,甚至要穿过哥布林休息和睡眠的区域。
三米很聪明,只字不提洞口的位置,就怕两人正事不做,溜溜的逃了。
谈话的最后,它砍断山姆手上的绳子,短刀朝地上一扔,慌忙的跑了。
终究只是一只哥布林,身体里流淌着胆小怕死的血液。
山姆几下解除掉束缚,笑呵呵的踱到拜伦面前。
说到底,两人认识的时间不长,没有过硬的交情,更不了解对方的为人。
他的生死,只在山姆的一念之间。
拜伦记起对方的通缉令,心中忐忑,脸上却挂出最为灿烂的笑容,盯着山姆的蔚蓝色双眼,手指放到了一个适合攻击角度。
他还不忘瞎嘀咕:“那只熊地精太强壮,我们两个对付起来恐怕很吃力。”
“哈哈。”山姆豪爽的大笑,捡起火把,几刀砍断了麻绳。
按照拜伦的想法,有了火把,两人最好别管熊地精,直接抓一只哥布林,寻路外逃才是正理。
只是三米的言语早有暗示,如果两人逃跑,它就高声示警。
山姆也死脑筋,一副苦大仇深的模样,非要找熊地精的麻烦。
挑战熊地精似乎成了唯一的选择。
拜伦忧心忡忡的跟在山姆身后,接下来的战斗不容乐观。
山姆的身高与熊地精相差无几,但是他的体型总归在人类的范畴以内。
地精是一种脆弱的生物,但是冠以熊字,一切都变了,用基因突变来形容,过于轻巧,物种变异才符合现实。
它的体型能够完美诠释虎背熊腰的涵义。
一头壮硕的犹如狗熊的地精,还是拿着钉头锤乱甩的那种。
光是想想,就让人的脑袋瓜子直疼。
而且,战斗的时候,两人还必须分神保护极易熄灭的火把——熊地精和哥布林一样,拥有在黑暗中视物的能力。
天时、地利、人和,都在是对方占优。
当然,其中最让拜伦不满的一点:一丝不挂就跑去拼命。
两个赤条条的身影经过一番跋涉,终于蹑手蹑脚到达熊地精的洞口。
山姆先一步进去,拜伦紧随其后。
洞窟正中是用狼皮铺成的厚垫子,熊地精正躺在上面呼呼大睡,旁边躺着它的宠物,一条灰棕色的豺狼。
左边角落里,一面绣着破碎盾牌的旗帜遮住了堆积的麻袋与板条箱。
这是熊地精从商队抢来的货物。
右边的角落,一堆干草上面蜷缩着两个胖乎乎的哥布林,它们是熊地精的拥护者,因此在巢穴里享有更高的地位,也更危险。
据三米所说,拥护者已经换了五批。
拜伦对此执怀疑态度,三米掰着指头计算的囧样,实在难以让人信服。
洞窟另一边还有裂口,那是岩壁上面一条向下的陡峭隧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