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别来无恙?”
病房外,休息区。
等候椅上坐着两个男人,其中一个是我,被雨浇得像落汤鸡的那个。另一个用“高富帅”来形容他显然还有很大的欠缺,他叫尉迟逸琛,我现在还没完全明白他和夏莎的关系,他的话让我感到很错愕。
“你见过我?”
“哦,我倒还忘了,”尉迟逸琛看向我,脸上挂着若有若无的一丝微笑,在我看来却想一把锋利的尖刀,我此刻浑像一只落汤鸡,但多少年来我已经习惯这种眼神。“那天你烂醉如泥,还要死要活的,比今晚还不堪。我以为能让莎莎青睐的人会是怎样的一个人!”
我眼珠一挺,尉迟一笑,“你对莎莎了解多少?”
我无奈地摇头。
“我想也是,你连她对鸡蛋过敏都不知道。”
“什么?这……”
“这是她的性格。”尉迟逸琛似乎陷入了沉思,保持着沉默,不消片刻,他跟我讲述了他与夏莎的过往。
尉迟担任某大型电商中国公司的CEO,而夏莎在他们公司的职员,在客服部门工作。
“客服部门的职员?”我不解的道。
“有什么问题吗?”
我摇头,说不出哪儿不对。
尉迟接着道:“我那时后刚从RB回国,在全职员大会我见到了她,她在人群中丝毫不显眼,但是那种倔强的气质我却能感觉到,尽管我阅人无数,但顶多只多看了她一眼。直到第二天早上我遇到她都没认出她,或者她没认出我,而我也没有主动跟她打招呼。我承认是我那虚荣心在作祟,你明白吗?当你作为一个上级,主动跟一个低级职员打招呼,她要是给你来一句,‘我好像不认识你’之类的话,那该有多难堪!”
我没有当过老板,没体会过那种感觉,但是我理解他。
“在RB的时候我不会有这样的心理活动,但是在国内,那种念头莫名其妙的冒出来。”
我觉得他对国人有些歧视,心中不快,差点忍不住反驳。他继续说道:“除了出差或者什么重要的事情,我每天都坚持晨跑……”尉迟逸尘顿了一顿,继续道:“那天早餐我遇到她和她的朋友也在公园里晨跑,那应该是她闺蜜吧,时不时忘我脸上瞅,而莎莎只顾晨跑,我也没有跟她们打招呼。后来我几乎每天都能在公园里碰到她,有时候有同伴,有时候一个人,我倒有些好奇了,她长得并不差,却对我视而不见,要知道我刚一回国多少女子围着我……嗯,你不信?”
我只是微微摇头。
“我那时一心向着事业,但是她激起了我的傲气,她何以对我视而不见,难道我真的很不堪吗?”尉迟逸琛略微一顿,“我开始注意她,晨跑的时候我在她后面不远不近地跟着,像猎豹窥探猎物那样。莎莎好像若有所感,她有意加快脚步,而我亦步亦趋,始终离她不远,最后直到我们都大汗淋漓她终于停下来了,老实说我也第一次跑得那么累。”
尉迟说到这我感觉有股难受的滋味堵在心头。只听他继续道:“我好几次打算跟她大哥招呼或者约她吃饭什么的,但始终没说出口。在公司打听了关于她的情况,我的朋友圈竟然没有了解她情况的人,我在公司鲜有能碰见她的,偶尔能碰到她好像也跟不认识我一样,只好作罢。”
我听到尉迟这样说心底若有若无的一阵喜悦。
尉迟继续说:“我那时觉得或许自己的好奇心太强了,或许她只是在吊我胃口。”
我一下子站起来,怒目相向。尉迟干笑一声:“那有什么,你只是没见这些无聊透顶的伎俩。周末两天我到RB出了趟差,竟然满脑子都是她的影子,我大概是疯了,才会对一个低级职员念念不忘。回国后那天下着雨,我一如既往地晨跑,我以为她不会去的,但结果令我感到惊讶,很明显当她见到我的时候也略感惊讶。我终于跟她打招呼,她也笑笑。我终于跟她一起在雨中跑步,运动的女生有一种美,在雨中更加散发出一种魅力,我开始欣赏起来。而后几天不管天气好坏她每天必到,坚持不辍。几年来我每天早晨坚持跑步,我以为只有我风雨无阻。我每天跟在她的身边就这样跑步,就算我们没有说过一句话,却好像已经成为莫逆的知己。”
不得不说,我快要被这个故事感动,忍不住问道:“后来呢?”
我本想约她吃早饭,但觉得那样会破坏那个唯美的气氛,倒是她的朋友,那也是个漂亮的女孩,总是找我搭讪,我只能从她口中得到一些关于莎莎的信息,知道她叫夏莎,来自潮州。”
潮州?我几乎对这个地方没什么印象。
尉迟继续道:“潮州出了很多商人。”
我不解:“商人?”
“像李嘉诚,马化腾。尤其是马化腾,我跟他友谊深厚。所以小絮说莎莎是潮州人我还蛮高兴。等到星期天我发现莎莎没有来晨跑……”
这时突然响起一阵手机铃声,我心头一颤,我以为是夏莎的手机响了,结果却是尉迟逸琛的手机,他俩的手机铃声一模一样。
尉迟掏出电话对着电话眉头一皱,发呆许久,铃声消匿。
我忍不住问道:“这首歌曲名字叫什么?”
“什么?”尉迟问。
“哦,没什么。你为什么不接电话?”
尉迟看着我颇为不快,“不是什么重要的电话。”我不再说什么,心里挂念这夏莎,不知道她这时是否好一些了,我突然想起一事,便问:“按理说夏莎的身体应该不错的,她为什么就这样生病了?你不是说她下雨还坚持跑步?”
尉迟叹气一声,“这生病或许跟心情有关,她这两天在生我的气,那天晚上,就是那天你喝得醉醺醺的那天,那天打了你,真是不好意思。”他说着竟然伸出了手,我不愿跟他握手,尽管他看起来很有绅士风度,比我大几岁,与大多数有钱有权势的人不同。我犹豫了一会,尉迟坚持把手送到我身前,我终于还是伸出受跟他握上。握手那一刻我察觉尉迟的微笑里带着一丝若有若无地戏谑,我心头隐约不安,但是我那超级大脑总爱幻想,所以那代表不了什么。
突然手上一股大劲传来,我挺讶异,立刻回以颜色。尉迟脸色一变,貌似没想到我有这么大的手劲。哼,想跟木匠比手劲,开什么玩笑!但实际上我并没有占到多少上风。
“你叫什么?”尉迟温声问我。
“谭晓风。”我淡淡的道。
“谭晓风,好名字,”他说完哈哈一笑。
我知道他在笑什么。只听尉迟道:“谭校长的儿子。”
我尴尬的一笑,也许是这个原因吧,我才那样沉醉于谭咏麟的歌。他号称年年二十五,说起来跟我同岁。
“可惜是个私生子。”
我猛地站起来一拳击过去,他轻描淡写地避过。我怒不可竭,尉迟淡淡的道:“开个玩笑,干嘛这么认真?”
“你侮辱人。”
“我又没说你。”尉迟定定地望着我,我定定地望着他。
“还想听吗?”
“随便。”实际上我挺想知道夏莎那个星期天怎么了?后来又怎么样了?
尉迟又挂起职业性的微笑,“那个星期天莎莎没有去晨跑,我暗想她可能有什么事?毕竟只是晨跑,有一天没来代表不了什么。但是我那天心情多少有些失落,也没有去公司加班。”
“加班?”我不屑看着他,他貌似领会到我的不屑。
“加班有什么好奇怪的,怎么?难道你以为你每天工作时间比我长。”他此刻轻叹一声:“半夜两三点接收邮件对我们来说都是稀松平场的事。
“那个周末……莎莎没有去晨跑,我却在教堂碰到了她……”
我恍然有悟,尉迟脖子上戴着银色十字架,难道夏莎也是天主教徒?
尉迟继续道:“我忽然想起来好几个星期没去做礼拜了,却没想到在教堂碰到了她。她显然也很惊讶,淡淡地问我:‘你是天主教徒?’而后微微一笑道:‘挺好!’,那是我第一次听到她说话,就是这样简单的一句话,我却觉得那就像一阵春风。”
我对这句话深有同感。
这时尉迟的电话有一次响了,他同样眉头紧促,不过这一次他把电话挂得更快。
“我当时就问她:‘你也是吗?’她摇头说她来做义工的。原来教堂旁边就是福利院,她周末经常到福利院当义工,今天教堂刚好做在做礼拜,她也跟着来祈祷。我说你何不加入天主教,她想了一下,犹豫不决。我还给她讲了许多教义,呵……那天我看到她帮助那些穷苦孩子,那些孩子真可怜,从那天起我便觉得我要帮助那些可怜的孩子。”
我看着他,觉得说这句话的充满了真诚,也许他真的是一个好人,夏莎有这样的男朋友真的是她的幸福。
“你要知道,莎莎是个好心的女孩,所以那天看到你醉成那样子才会想着帮助你,而我……那天正准备跟她求婚,你知道吗?是你破坏了我浪漫的求婚仪式,你知道吗?”
我浑身发热,显得很尴尬,我看不到自己也知道当时自己有多难堪。我喝醉的那天晚上发生了什么我如今回想起来几乎是一片空白,但是真如尉迟逸琛所说,那夏莎这两天的态度未免太奇怪了一些。
那一天我跟莎莎一起做义工,度过了我人生最开心的一天,我还力所能及地捐了点钱。”
“很好!”我点点头,对他的行为表示赞赏。“后来呢?”
“后来我开始约她,她开始并不愿意同我一起约会,但是早上我们一起跑步却没有像以前那么不自然了,然后我邀请她吃早餐,她也并没有那么抗拒,就这样我们开始约会。”
我听到这心头一紧,两手紧握着拳头,身体不由自主的微微颤抖。
尉迟瞄了我一眼,微微一笑,“但是,我们的发展并不是那样顺利,你要知道,她和我身份实在太过悬殊,需要克服很多困难。我虽然不在乎那些世俗的眼光,但现实是,我一直不敢公开承认她就是我女朋友。”
我问道:“夏莎就是因为这个生你的气吗?”
“也不尽是,莎莎是个很善解人意的女孩,处处为我着想,但这一次主要是我母亲,她竭力反对我和她交往,所以你知道,老人家的意愿很难改变的,所以我想跟莎莎先隐婚,然后在慢慢跟老人家商量,老人家总有一天能回心转意的。你说是不是?”
我不知道说什么,毕竟夏莎是他的女朋友,而且他们快要结婚了,而我,跟夏莎真正认识还只有一天,况且我才刚刚失恋不久,如果这么快就爱上另一个女孩,未免太过薄情寡义。我望着眼前这个男人,他无论任何一方面都比我优秀,夏莎跟他一起比跟我幸福千百倍。
无数苦涩涌上心头,这时小园护士走过来,“尉迟先生,夏莎小姐突然醒了,她想见……”
小园护士说着望了我一眼又望着尉迟逸琛。后者把嘴巴拉成抛物线,对我说:“谢谢你这两天对莎莎的照顾,如果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可以尽管来找我。”说着他随着小园护士匆匆走向病房。
我双腿像灌了铅一样,丝毫挪不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