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设计的课程是否能达到我们的期望?是否那么理想?理想或不理想如何评价?如何及时发现问题以便及时调整?这也是课程设计中必须考虑的问题。这些问题集中起来,就是幼儿园课程的评价问题。
一、幼儿园课程评价的目的
为什么评价幼儿园课程,即评价的目的是什么,是评价工作首先需要明确的。
为现有课程的发展与完善,或为开发新的课程提供依据,是课程评价的总目的。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了解幼儿的实际发展状况,使教师能够针对幼儿的需要、特点及个体差异,决定教育活动的目标、内容及活动形式、指导方式等;第二,了解课程的目标、内容、实施过程,以及幼儿整体的发展状况,从而评价课程是否符合教育目的和适合幼儿。
二、幼儿园课程评价的内容
幼儿园课程评价的内容可以分为3个大部分:课程方案评价,实施过程评价和课程效果评价。
评价幼儿园课程方案,主要要了解两个方面:第一,方案及其中的各个要素、部分是否依据了科学的原理、原则;是否以正确的课程理论为指导等;第二,课程结构是否合理,各个要素之间是否具有较高的内部一致性,是否符合原先的指导思想。幼儿园课程方案大可包括课程整体规划,小则包括具体的教育活动设计。
评价课程实施过程,主要是了解幼儿在课程活动中的反应(主动性、参与程度、情绪等);教师的态度和行为(对儿童的控制程度、管理方式、教育机制和技巧等);师生互动的质量;学习环境(条件和利用方式等)等。通过对实施过程的评价,我们一方面可以获得课程方案对幼儿的适宜性的信息,另一方面可以了解影响课程效果的因素。
评价课程效果,主要是了解幼儿学习后的发展状况;发展状况与课程目标的符合程度;产生了哪些非预期的结果;教师的变化和提高等。
三、幼儿园课程评价的主体与客体
(一)课程评价的客体
评价客体即评价的对象。课程评价的对象就是上面所说的3部分内容:课程方案、实施过程、课程效果。这些都是“事”,而不是“人”。但由于课程方案是教研人员、教师编制的,教育活动是教师组织、幼儿参与的,课程实施效果是通过幼儿(也包括教师)的变化体现的,因此,课程评价不可避免地要涉及“人”。
(二)课程评价的主体
评价主体即评价者。管理人员、教师、幼儿以及家长均是幼儿园课程的评价者。评价过程是他们共同参与、相互支持与合作的过程。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教师和幼儿既是课程评价的“对象”,又是评价的“主体”。
评价的过程,是教师运用儿童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学前教育原理、社会学、学科知识等专业知识审视课程方案和教育实践,发现、分析、研究、解决课程问题的过程,也是他们自我成长的重要途径。幼儿园课程评价应该充分发挥教师作为评价主体的作用,以自评为主,园长、其他教师和家长参与评价,组成一个平等互助的合作群体,一起研究、改进课程,同时相互沟通,共同提高。
幼儿作为评价的主体不是通过语言,而是通过自己的行为反应和发展变化来“发表”对课程看法的。他们的行为和变化具有重要的评价意义,教师应把它看做重要的评价信息和改进工作的重要依据。
四、幼儿园课程评价的标准与指标
评价任何事物都要有一个衡量的尺度。课程评价标准是衡量课程设计、实施状况及其效果的尺度或“标尺”。科学的课程评价标准应具备以下4个基本特征:
(1)准确性,评价标准应能保证所获得的信息是需要的、可靠的;
(2)有用性,即评价结果具有实用价值,能向各类对象提供丰富的信息,并对课程的发展、应用和推广有一定的影响作用;
(3)合法性,即评价过程应符合社会道德准则,尊重机构或个人的权益;
(4)可行性,即切实可行,投入的人力物力适宜有效。
课程评价标准的具体化就是评价指标。课程评价标准的制定和向评价指标转化的工作是一件难度较大的工作。可以借鉴已有的评价工具,并根据需要做一些调整。
下面,我们列举幼儿园课程评价中课程整体、课程目标、课程内容、课程实施过程、课程效果这5个指标的有关评价标准(见附件)。
附件:
幼儿园课程整体评价标准冯晓霞.幼儿园课程.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P.24.
1.课程是否能促进儿童与伙伴、与成人之间的作用和学习,并有利于儿童运载于知识的建构?
2.课程是否能促进儿童在社会性、情感、身体和认知方面的发展,有助于儿童掌握民主社会的价值观?
3.课程在帮助儿童学习知识和掌握技能的同时,是否能够使儿童形成对学习的积极态度?
4.课程对儿童来说是有意义的吗?是否与儿童的生活有关?是否注重与儿童个人经验的联系并强化这种联系?或者说能使他们从课程中获得直接的经验?
5.对儿童的期望和要求是否合理、切实可行?或者说在以后学习或掌握这些内容会更容易、更有效?
6.儿童和老师对课程都感兴趣吗?
7.课程是否保持对多元文化和语言的尊重与敏感?课程是否期望、允许和欣赏个别差异的存在?是否有利于形成与家庭的良好关系?
8.课程是否以儿童现在的知识和能力为基础,并促进他们的发展?
9.课程是否在有意义背景中,帮助儿童形成对概念的理解?
10.课程是否注重促进各学科之间的联系和综合?
11.给儿童介绍的知识按照有关的学科标准来看,是否准确、可靠?
12.儿童有没有必要学习这些知识?在现阶段学习这些知识是否有效?
13.课程是否能促进主动学习,并且允许儿童做出有意义的选择?
14.课程是否能促进和鼓励儿童探究和提出问题,而不是看重“正确”的回答或者完成任务的“正确”方法?
15.课程是否能够促进较高水平的能力,如思维、推理、问题解决和判断能力的发展?
16.课程是否能促进和鼓励儿童与成人间的社会性交往?
17.课程是否尊重儿童对活动、感官刺激、新鲜空气、休息、健康和营养/代谢等的生理需要?
18.课程是否有利于儿童形成心理安全感、信任感和归属感?
19.课程是否能使儿童获得成就感和对学习的兴趣?
20.课程对儿童和教师来说,是否具有灵活性?
幼儿园课程目标的评价标准云南省教育委员会.幼儿园课程设计.昆明:云南教育出版社,1998,P.217。
1.课程目标是否是在对具体教育对象观察的基础上制订的,是否适宜幼儿发展?
2.课程目标是否体现了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发展的原则?
3.课程目标是否体现了保教结合的原则?
4.课程目标是否有一定的体系?阶段性目标之间是否相互衔接,下层目标与上层目标或局部与整体目标之间是否协调一致?
幼儿园课程内容的评价标准
1.选择的课程内容是否与课程目标相一致,是否能通过课程内容的实施实现课程目标?
2.课程内容是否考虑了幼儿的年龄与发展特点,是否考虑了幼儿的能力与已有经验?
3.课程内容是否正确、科学,是否按照一定的组织原则合理地组织起来?
4.课程内容的范围是否包括幼儿发展的多个领域,是否包括全面、多样性的内容?
5.课程内容的重点、难点是否清楚、突出?
6.课程内容是否结合了本地区和本民族的特点?
幼儿园课程实施过程的评价标准
1.课程实施过程是否与课程目标和课程内容相一致?
2.课程实施过程是否注意创造与课程目标、内容相适应的环境,为幼儿提供了适宜的活动材料和玩具?
3.课程实施过程是否以游戏活动为主要途径?
4.课程实施过程是否保教并重,活动内容是否符合幼儿实际,是否选择和运用生动、直观、形象的方法?
5.课程实施过程是否注意因材施教,是否能随机处理偶发事件?
6.课程实施过程是否充分发挥幼儿的主动性、积极性与创造性?
7.课程实施过程是否保障幼儿充分的自由活动时间,户外活动时间?
8.课程实施过程是否重视幼儿操作能力、实践能力的培养?
幼儿园课程效果的评价标准
1.课程的实施过程结束后,预定的课程目标是否达到,达到多少?
2.课程的实施过程结束后,幼儿得到了哪些发展?
3.课程支出的费用如何,支出与成效是否一致?
以上课程评价标准的具体化就是评价指标。事实上,课程评价标准的制定以及把课程评价标准具体化的工作是一项难度较大的工作,因为标准的具体化就是评价指标,这其实是一种把标准转化成指标的工作,也正是这种转化有较大的难度。对刚起步的我国幼儿园课程评价来说,多多借鉴发达国家已有的评价工具,可能是目前比较现实的路子。
五、幼儿园课程评价的原则
(一)评价应有利于改进与发展课程
对幼儿园教育计划执行情况以及教育效果进行测量与评估,要侧重于发挥诊断与改进课程的作用,不适合把评价只作为对教师工作或幼儿发展的鉴定手段。评价是为了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是为了改进工作,促进幼儿发展,达到预期的教育目标。如果发现了问题,要找出原因,提出改进的建议和措施,把问题解决掉,在一个新的起点继续努力。
(二)评价中要以自评为主,充分发挥教师的主体性
幼儿园教育实践中的课程是有生命的,要经过设计→实施→评价→研讨→再设计的循环往复而不断发展,不断完善。作为“这一轮”(即已经和正在进行的)课程活动的设计者和实施者,在课程评价中,教师的工作会被当做主要的评价对象。但作为“下一轮”课程活动的设计和实施者,他必须作为评价主体参与课程评价工作,发现问题、总结经验、以利“再战”。
评价的过程,是教师运用幼儿发展知识、学前教育原理等专业知识审视教育实践,发现、分析、研究、解决问题的过程,也是他们不断学习,不断提高的重要途径。有些教师在每一次教育活动结束后,都自觉地对活动过程进行分析与评价,正是其主体性的反映。因此,幼儿园课程评价应该强调以教师自评为主,园长、其他教师参与评价,发挥教师群体的作用,共同研究、共同提高。
即使是园长或者他人组织的课程评价活动,也要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因为任何“外部评价”所提出的改进措施或建议都要通过教师理解、接受和创造性地应用才能落实。外部评价者要充分与教师沟通,尊重他们的说明与意见,并把这个过程作为一个平等研讨的过程,共同商讨解决的方法和改进的方向,把评价的结果作为发展中的一个新起点。
(三)评价要有利于幼儿的发展
涉及幼儿的学习情况与发展水平的课程评价,要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要全面了解幼儿的发展状况,防止片面性,尤其要避免只重知识技能的掌握,忽略情感、社会性和实际能力的倾向。
2.应承认和尊重幼儿的个体差异,最好以幼儿自己的早期表现与现在的情况作比较,让幼儿看到自己的优点和进步,增强自信心。不要轻率地对幼儿进行相互比较。
3.评价应在日常活动与教育教学过程中,采用自然的方法进行,使幼儿感到舒适自然,没有压力。
4.注意多渠道、多方面地搜集资料,包括对幼儿连续的定期观察和记录、家长提供的资料、幼儿的学习作品等,客观地加以整理和分析。
5.除用作课程设计和课程改进之外,要慎用评价结果。与家长沟通情况时,要考虑怎样才能有利于家园合作,共同促进幼儿的发展。特别注意不要伤害家长的教育热情和对孩子的信心。
(四)评价要具有客观性
客观地进行评价就是不抱成见,没有偏见,以评价的标准平等地对待人和事,把通过观察、测量、访谈、调查等方法从各方面所收集的资料和数据,如实地加以描述,并以正确的教育观作出分析和判断。
要作出客观的评价,首先的就是收集的资料和数据要真实。所得到的资料和数据如果不真实,依据它所作出的判断就会是错误的。因此,没有必要因担心评价中会发现问题而弄虚作假,相反应把发现问题当作好事。解决了问题,我们就有了新的起点。
此外,要保证评价的客观性,所收集的资料和数据要具体而全面。否则,丢失了有关重要信息,依此所作出的判断也会是不全面的甚至是错误的,据此所订出的改进措施也会是不到位的。例如,一位教师对自己组织的一个美工剪贴活动在评价时描述如下:“幼儿剪纸剪得非常好,只是在粘贴过程中不太注意合作,不能从整体布局出发。”这只是对活动结果的一种主观描述,并没有具体而全面地记录下幼儿的实际行为表现,即好的行为、不足的地方是什么。如说:“幼儿能灵活地用剪刀剪出物体的曲线”,“幼儿不能与同伴商量如何粘贴,只顾自己贴”等,描述就较全面具体了,据此也可制订出有效的促进幼儿提高美工剪贴能力的措施。
总之,评价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改进和完善课程,为幼儿提供更适宜的教育机会和条件,促进幼儿健康和谐地发展。所以,评价要有利于发挥教师、园长不断改进课程、提高教育质量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提倡以研究的精神看待评价。
复习思考题
1.什么是课程?幼儿园课程指的是什么?
2.课程的基本要素有哪些?
3.幼儿园课程有什么性质?它有什么特点?
4.依据什么制定幼儿园课程目标?
5.幼儿园课程目标有哪几个层次?
6.幼儿园课程内容包括哪些?
7.选择幼儿园课程内容有哪些原则?各个原则的内涵是什么?
8.幼儿园课程计划有哪几种类型?
9.简要说明幼儿园教育活动的途径和组织形式
10.什么是直接教学?其适用范围及局限性是什么?
11.什么是间接教学?间接的局限性体现在什么方面?
12.支架式教学的特点是什么?
13.科学的课程评价标准应具有哪些基本特征?
14.幼儿园课程评价应遵循哪些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