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目标是课程的灵魂,那么,内容就可以比作课程的心脏。课程内容是课程生命活力的源泉。
课程内容要解决的是“教或学什么”的问题,这个问题可以说是课程设计的关键。因为,在任何时候,学生“应该学”的东西总是比“能够学”的东西要多得多。所以,课程内容的选择问题始终被视为是课程设计的难点。解决这个问题时必须考虑:什么内容最适合幼儿学习?学习哪些内容最有利于实现课程目标,使幼儿达到预期的发展?
一、幼儿园课程内容的构成要素
(一)基础知识
知识是智慧和文化的结晶,知识具有多种价值。它不仅能帮助幼儿认识自己生活的环境,还会通过这种认识影响他们的行动,比如避开危险、节约资源、从事有利于自己和他人健康的活动等。同时,知识还具有发展价值,是智力(如分类、概括等)发展、能力提高和情感态度培养的基础与前提。离开知识这种精神营养奢谈促进幼儿发展是毫无意义的。
在选择课程内容时,我们需要将幼儿必须掌握的或具有发展价值的基础知识纳入课程。这样的知识包括:①生命活动必须的知识,如与幼儿的健康、安全有关的知识。②有利于幼儿解决基本的生活、交往问题的知识,如基本的社会行为规则、规则的意义等。③帮助幼儿认识自己生活环境的知识。如自然和社会环境中常见事物的名称、属性、幼儿能理解的事物之间的关系和联系等。④为今后学习系统的学科知识打基础的知识,比如基本的数、量、形、时间、空间概念等。⑤为成长,为未来社会的高素质公民奠基的知识,如简单的环保知识等。
以上所列几类知识或许并不完全,相互之间也有交叉,但无疑是比较基础性的。要强调的是,选择了这些基础知识,并不意味着要将这些知识分别由成人直接呈现或灌输给幼儿。
(二)基本的活动方式
人类的活动大体有几种基本类型,如生产劳动,社会交往,科学实验等,每一类活动都有自己的一些基本方式方法,基本的原理原则。掌握这些基本的活动方式,不仅可以提高人的生存能力,也可以让人体验到成功的快乐。
幼儿的活动大致可分为生活、交往、学习等,具体又可分为自我服务、身体锻炼、游戏、观察、探索、交流、表达等。各种活动都包含着一些基本的方式方法、技能技巧。例如,如何灵活地使用工具?如何借助于“工具”达到目的?选择什么样的工具是最适合的?如何计划自己的活动?遇到困难如何处理?再如,如何参与到同伴群体中去?采用什么方式能够让别人接受自己?如果这种方式不行应该怎么办?放弃、发脾气还是改变策略等。这些都涉及对基本活动方式的掌握问题。
(三)发展幼儿智力和能力的内容
发展幼儿智力和能力是幼儿园教育的主要目的之一,因此,课程内容中应占有相当的比例。
幼儿的智力和能力常常表现在活动时所遇到的问题中,并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得到发展。因此,教师利用生活中幼儿经常遇到的或感兴趣且有价值的问题作为课程内容,既有利于激发学习的积极性,也有利于发展他们的智力和能力。教师也可以有意“制造”一些问题,或将必要的学习内容转化为幼儿可以研究的问题,以促进幼儿智力的发展。例如,影子是幼儿常见的现象,但他们真正懂得影子吗?教师不妨让幼儿画一画“我和我的影子”,然后去和实际的影子对比一下,也许他们会发现不少有趣的“问题”:画中的自己和影子像是孪生兄弟(姊妹),一白一黑,各自独立地并排站立,而阳光下的影子却躺在地上,并和自己脚对着脚。能让影子和自己并排站立吗?能把它和自己的脚“分开”吗?
也许很多问题在幼儿期得不出一个明确的答案,但尝试解决问题寻求答案的过程,无疑会促使幼儿去思考,感受影响事物因素的复杂性,学习多角度考虑问题,与此同时,智力和能力也在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得到提高。
(四)培养幼儿情感态度的经验
情感态度不是“教”出来的,它的形成是潜移默化的结果。情感态度是伴随着活动过程而产生的体验,类似的体验积累得多了,就形成了比较稳定的倾向性。这就要求教师要选择适当的内容,提供关键性的学习经验。例如,对形成幼儿的自尊心来说,最重要的是让他们感到自己受尊重、受重视、在教师和同伴心目中有地位。而对于自信心来说,成功感则是关键性的情感体验。这就要求在选择内容时能考虑孩子的意见,难度适宜等。
在幼儿期,学习兴趣、自我价值感和自信心、责任感、团体归属感、关心、友爱、尊重、同情等都是应着重培养的情感态度。
二、选择与确定幼儿园课程内容的原则
如何从以上课程范围中选择具体的内容?什么内容是适宜的?这就需要以一定的原则或标准为选择依据。
(一)合目的性原则
课程内容是实现课程目标的手段,课程目标一旦确定,就要求选择与之相符的内容来保证它的实现。可以说,目标为内容的选择提供了一个基本的范围和标准。按照这一标准,在选择内容时需注意以下几点。
1.有目标意识
选择内容时首先要考虑:“选择这个内容是为了实现哪一个或哪几个目标?”。这要求对拟选内容可能包含的教育价值进行基本分析,估计一下这项内容是否与目标有关联、是什么样的关联,是否还有关联更密切的内容等。
2.正确理解目标与内容的关系
内容与目标并非一一对应的关系。一项目标往往需要多项内容的学习方能达到。因此,围绕某一目标来选择内容时需要考虑“还有哪些内容可以促进这一目标的实现?”。反之,一项内容也可能指向多项目标。所以,在选择某一内容时还需要考虑“这一内容还可以达到哪些目标?”。对目标与内容之间关系的正确理解,会使课程中的学习变得扎实、有效、自然。
3.考虑目标达成所需要的“关键学习经验”
有些目标(如自信心、探究精神等)没有什么直接与之相对应的内容,因而这些目标的实现很难由特定的内容来保证。例如,我们希望培养儿童的自信心,而自信心来源于多次的成功经验.我们无法通过“教或学什么”让儿童获得这种经验,只能通过控制内容的难易程度,指导学习的方法,为他们创造获得成功经验的有利条件。
(二)基础性原则
基础性是学前教育最基本的特征。幼儿园的课程内容应该涉及人生发展最基本的问题,帮助幼儿学知、学做、学生活、学学习。其中,健康的生活方式、良好的行为习惯、学习的欲望和能力、积极适应社会生活的态度和能力尤为重要,可为幼儿一生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事实表明,越是基础的内容,越是有长远的发展价值。
(三)发展适宜性原则
发展适宜性原则是指课程内容既要符合幼儿已有的发展水平,又能促进其进一步发展,即难度水平处在幼儿的“最近发展区”之内。
“最近发展区”指的是儿童已经达到的发展水平和即将达到的发展水平之间的差距,其操作性定义可以表述为“儿童自己独立完成的智力活动任务和在成人或有能力的伙伴帮助下所能完成的任务之间的差距”。这个距离空间恰恰是教育的“用武之地”。
同一年龄阶段的儿童既有共同的最近发展区,也有各自不同的最近发展区。因此,课程内容的选择既要适合幼儿的一般年龄特点,又要适合幼儿的个别差异。
(四)兴趣性原则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兴趣具有一种动机力量。世界著名情绪研究专家伊扎德指出:“兴趣对思维和记忆的功能联系是如此广泛,以致在缺少它的支持时,对智力发展之濒于险境的危险不亚于脑组织的损伤。”对幼儿来说更是如此。因此,课程内容的选择必须要考虑幼儿的兴趣。
(五)直接经验性原则
幼儿认识活动的具体形象性,使得他们的学习具有直接经验性特点。因此,幼儿园的课程内容应该具有直观性、情境性和活动性,使幼儿能够通过直接感知、操作和体验,将学习内容转化为自己的直接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