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刚的身世真可以用“苦大仇深”来形容了,但他生得一表人才,人又聪明,小叶就是被他的这种帅气与才气迷惑了,放弃了自己优越的家世,下嫁给他。结婚半年后,小刚去了加拿大,出国的一切费用,都是小叶筹借的,虽然为此背了债,但她毫无怨言。小刚到加拿大不久,就向小叶提出了离婚,他说钱我会还的,你还年轻,不能让你负债,但十几万块钱他只还了三四万就再也没有任何音讯了。小刚的家在外地,他有好几年没回国了,一切恩怨都成了前尘往事。一次偶然的机会,她知道小刚回上海了,甚至知道了他住的地方。他与他的洋老婆是来上海投资做生意的,并且有了孩子。小刚每天紧张地忙碌着,根本没有想到那个因他而背上沉重债务的羸弱女子已经观察他好几天了,小叶彻底失望了,终于把他杀了。小叶在公安局自首时说:“如果当时他说只还三万,我也就算了,他不能这么一而再、再而三地骗我。”
抛开这些功利的做法,以正常的思维来看男人究竟想娶什么样的老婆,换句话说,他和这个女人结婚的动机到底是什么?
现在的男人,谈恋爱时,花天酒地,来者不拒,等要结婚时,标准一下子就变了,要求女人上得了厅堂,下得了厨房。他们要求女人婚后能扮演母亲、妻子、情人、保姆的多重角色,自己却不想演父亲、丈夫、情人、仆人的角色。男人有事业就是伟丈夫,女人学历太高就嫁不出去;男人给老婆孩子做饭是窝囊,女人侍候丈夫孩子是天经地义……还有一种男人说得更露骨,他们声称,自己要找的老婆必须“出门是贵妇,在家是主妇,床上是荡妇”,真不知道世上能有多少女人能配得上要求是如此完美的男人,再有,如果真的让他们哪位有幸得到了,他们是否真会珍惜呢?
相比较这种有“追求”的男人,那些毫无想法、稀里糊涂结婚的人更是可怕。而生活中,这样的男人却比比皆是,下面我就小叙一二。
例一:父母都说我再不结婚就会变成个老光棍了。妈妈还强调说,我自从认识了菲菲之后变得如何如何快乐和自信。她这样唠叨了多半年后,我就和菲菲结婚了。(王远,35岁,工程师)
例二:因为当时在众多的追求者中,她却看上了相貌平平的我,这的确令我受宠若惊。我想,有这么好的女孩子爱我,为什么不结婚呢?(李亦宾30岁,教师)
例三:她17岁时就跟了我,拍拖整八年了。虽然到了这个时候激情全无,但我还有退路吗?她把美好的一切都给了我,我总得对得起人家,否则,也对不起自己的良心。(马立泉,30岁,电脑工程师)
嫁给这样的男人,我真的为这些女人的婚姻捏一把汗,也许他们不会离婚,因为像这种活着都不知道为什么的男人,怎么会想到离婚可以解救一个女人的生命呢?
除了以上讲的,要求太高或是没头脑导致男人晚婚外,一项调查给了我们新的启示:387%的男人是先有了经济基础再谈结婚,382%的男人则认为要阅历丰富后才可结婚,只有13%左右的男人把有无事业基础摆在结婚的前头。
也许男人真的是一个物质化的动物,他们认为钱可以征服女人,孰不知其实最容易打动女人的还是真情。
月收入在5 000元以上的男人中有一半人认为结婚的惟一理由是自己成熟了。是啊!历经人间无数春色之后,结婚就成为钻石王老五们逃离纷纷扰扰的情场的最好借口了。总不能永远玩下去吧?也得找个时间复制一个小孩来继承自己呀。
在选择什么样的女人这个问题上,越老的男人越喜欢天真无邪的小女孩;而年轻的男人则会喜欢成熟一些的女人。未婚男人更想呵护对方,更有责任感;而在经历了婚姻之后,已婚男人的责任感会迅速降低。调查显示:与一个未婚男人在一起比与一个已婚男人在一起会感到安全8倍。至于其中的原因也只有男人自己能解释清楚了。
男人的结婚心理是很矛盾的,而且阵线比较一致,那就是强烈反对女人为了嫁个有钱老公而结婚。可他们恰恰忘记了,正是他们认为男人应该在有钱之后才结婚。真不知道在他们眼里是赚钱重要还是爱情重要。
344%的男人认为女人适合结婚的首要条件是见多识广、有情趣。在漫长而枯燥的婚姻生活里,拥有一个富有情趣的妻子当然是一件再妙不过的事情了;此外,15%的男性认为女人结婚时最好有经济基础;而且11%的男性认为女人结婚时最好有事业基础,至于美貌、身材其实男人远没有谈恋爱时那么看重了;当然也有高达72%的男人认为身体健壮、生育条件好是女人结婚的必备条件。
唉!看来娶一个什么样的妻子,还得因男人类型而定,但有一点是不变的,那就是所娶的这个女人一定要对自己起到某一方面的促进作用。
不负责任的爸爸
三毛曾经说过:“世界上只有金钱才是最性感、最迷人、最不世俗的东西了,只是别人不敢说,我说出来了而已。”
对于某些男人来说,没有任何事物要比金钱更神圣——也许上帝例外。但是,假使你问他,在上帝跟百元美钞面前你到底选哪一个,他一定会毫不犹豫地选择钞票,因为在钞票面前上帝显得太虚无飘渺了。
钱的重要性究竟到了什么程度呢?
就拿离婚当例子吧。当男女离婚时,是什么造成两人彼此深恶痛绝(除了孩子的监护权)?通常是财产分配!为什么呢?男人觉得家里的财产主要是自己辛辛苦苦赚来的,不愿意拿出来与那个背后的女人同分。女人呢,作为妻子、持家者、母亲,这么多重的角色,为了这个家放弃了自己的理想,贡献了自己的青春,而且就算是为了孩子,也绝对不会坐视自己应得的利益平白被男人带走。
两人结婚数年之久,患难相持,祸福与共。但是,说到钱,立刻翻脸不认人,可以彼此反目成仇,形同陌路。
当女人坚决不退让时,男人开始激动,愤怒不已:她的律师是谁?他在她脑子里灌输了些什么东西?他们两个是不是已经发生了那种关系?为什么联起手来想谋取我的钱财?
今天,即使是这个男人为了那位18岁的小保姆,抛弃了结发妻子,遗弃了孩子;即使她的亲友与整个社会都目睹了他的不仁不义,这个男人仍会使尽浑身解数,不让她多得到一毛钱,即使她带着自己的孩子也不行。男人的自私与冷酷,在这个时候表现得淋漓尽致。
这样的故事已经被搬上了银幕。
孙丽英这名字听上去十分普通,很大众化,很有点芸芸众生味;郑大这名字朴实、简单、看得开,有点庸常中求得超脱和苦中作乐的意思。这是影片《漂亮妈妈》中的一对母子的名字,这部电影是由巩俐和耳聋孩子高忻主演。
孙丽英生下耳聋的儿子后,丈夫为了不受拖累就跟她离了婚,不久又结婚,过着轻闲自在的生活,置母子于困境中,不闻不问。孙丽英一个人带着孩子,教孩子学唇语,一心希望他能考上一个正规的小学,能和普通人一样坐在教室读书学习。为了有时间和儿子在一起,孙丽英辞掉工作,兼打几份零工。为了让孩子听到一些声音,她花五千块钱给孩子买了助听器,没想到被几个顽劣的孩子踩坏了,她只好再一次为此奋斗。
而那个爸爸呢?没有献出一点爱心就在一场车祸中离开了人世。他活着又能怎么样呢?
生下一个残疾孩子或有病的孩子,大多数的男人会采取逃跑的办法——离婚,一走了之,眼不见为净,觉得不能为这个孽债将自己的一生耽误了。而女人通常会留下来,因为女人知道这个孩子身上流着自己的血。所以由此看来,女人是一个感情动物,并通常为此所累,而男人则是一个功利的产物,他为自己而活,什么责任、道义,只是没事的时候胡乱说说罢了。
报纸上登载的这类社会故事太多太多了,某某先天脑瘫,父母离异,母亲一手把孩子拉扯大,并让他学画,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某某取得了成功。某某患有小儿麻痹症,父亲离开家庭再婚,母亲一个人含辛茹苦、呕心沥血,每天背孩子上学、放学,终于让孩子有了和正常孩子一样的智商和眼界。
男人是脆弱而自私的,他不愿每天看着一个残疾孩子,不甘心自己辛苦赚来的钱换来的竟是满屋子的药,不甘心留守成为自己的结局,不甘心自己活得那么辛苦,所以他千方百计去追求新的生活,他觉得自己有理由拥有更好的生活,有理由过得轻松。生下一个残疾孩子,都是女人的责任,这么一想,男人良心上的不安很快就会消退,一切逃避和抛弃都变得理所应当起来。
野火春风
自古英雄难过美人关,男人的野蛮好色,已是举世公认的事实。一个男人很难长时间地喜欢一个女人。
谈恋爱时,甜言蜜语、百般讨好,无非是想把女人骗回家,给他当老妈子,不信你试试,结婚后他肯定又是另外一副嘴脸。
尤其是那些有大男子主义思想的人,在家庭的权力是至高无上的。对任何事情都表现出一副“朕意已决”的德行,大小事儿都不让妻子知道和干预,永远不会低下那高昂的头,不管事情谁是谁非都要惟我言是瞻。在对待妻子及子女方面,他也没有什么热情,很少有感情的交流和心灵的沟通,稍不如意则横加痛斥,甚至拳脚相加。在夫妻生活方面也是如此,平淡得像白开水,想什么时候过性生活就得什么时候,不管对方的身体状况如何,也不管妻子有无兴趣,狂风暴雨过后,倒头便睡,对妻子来说,大有被强奸的感觉,这时候他的激情和温柔都没有了吗?不是,只是没有心思再表演给妻子看了,因为那时候妻子已成了“自己人”,何必来这套呢?
已婚男人还会天天做着发财梦,板着一张苦瓜脸,一副被社会、被同事冷落、压抑的样子,什么怀才不遇,什么英雄无用武之地的话,常常挂在嘴边,其实只是他骨子里没那份勇气,根本就想安于现状、不求上进,只不过找个借口蒙骗别人,免得被嘲笑无能罢了。
这样的男人慢慢地会对生活产生不满,男人的本性使他们不喜欢那种波澜不惊的日子,于是开始东张西望地寻找刺激,事业上不可能再有什么建树,于是就把目标锁定在××小姐身上。
结了婚的男人,比起那些尚未走出校园的毛头小子来说,自然多了一份杀伤力,为那些清纯的小女孩设下一张又一张网,男人就在这种游戏中精神焕发、激情满怀,真是野火遇春风,越燃越烈。不过这个女孩子一定不要动真情,最好本着玩玩的心理,好聚好散。一天两天还行,男人觉得挺有新鲜感,左拥右抱,活的挺滋润,两三个月后,热度一过,心里就该想了,女人也就这么一回事,关了灯都一样。可是,如果这个女人属于痴情的那种,不要他的钱,不要他的名,只要他对她负责,而爱他爱的又死去活来,那么,这个男人马上就变了嘴脸,一脸的不屑、一脸的鄙夷。
如果再一天呼他十遍八遍,电话打到单位三次五次,让同事在背后都议论纷纷了,那时的男人则会把他最后的温柔都丢弃掉,恨不得这个女人永远在他生命里消失,心里还唠叨着,怎么比自己老婆还烦,真没劲。哎!这些已婚男人们,既想玩,却又玩不起,还不如把自己那点心思全用在老婆身上,那样她一定会感激得一塌糊涂,从而更加用心地打理家务,让男人更加专心地谋求事业的发展,何乐而不为呢?非要干那些玩弄感情的勾当,而且有了贼心,有了贼胆,却又怕人知道自己是个贼,做人无法坦坦荡荡真是悲哀。要是真的觉得婚姻没劲就离婚,然后再找别人也行。可气的是,这些出了轨的男人,往往还表示,他们今生的最爱,仍是自己的结发妻子。固然花名在外,韵事多多,却绝不会背弃自己的婚姻。(试问这些男人对“背弃”两字所下的定义是什么?有意思!)这隐含着什么逻辑呢?好色大丈夫,在垂涎并设法染指周遭冶艳猎物的同时,却将现有婚姻关系中的伴侣视为永恒的避风港。何等矛盾?却又何等耐人寻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