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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李国仲

李国仲本来不是这个湾的人,刚懂事那会儿,他的父亲就已经去世,相依为命的母亲是个典型的家庭主妇。母亲生下了他们十兄妹,四姐和八姐已经嫁了人,他、小弟和母亲就住在大哥家,后来跟着大哥一家搬到了杨家湾。

大哥李国福比李国仲大20多岁,搬到杨家湾住之前就娶了媳妇儿,大哥对兄弟和母亲都不错,只是大嫂不是个好惹的茬。李国仲要读书,无论大哥怎么劝,她的大嫂都不同意,说是没钱供李国仲读书。

李国仲的脾气也倔强,当时大吵大闹一番,弄得他嫂子没办法,才同意他去上学,但前提条件是干完自己的活才准去。

李国仲上学时候已经10多岁了,年龄太大,就直接去读的高小下期,相当于我们的5年级下期。为了上学每天他得早起,放完牛,煮好家里人的早饭,等忙完这些赶到学校时已经迟到。因为大嫂要求,必须干完活儿才能去上课,因此他一学期下来迟到次数不下100。

期末考试时,成绩下来,李国仲稳稳当当得了最后一名。他的老师找到他,了解了情况后,劝他再读一年高小,他听从了。

李国仲是个聪明的孩子,虽然第二年情况还是一样,100多个迟到,成绩却直线前茅,到高小的下期已经年级前三甲了。

后来李国仲成功考入当时县里最好的中专,这在当时,知道这事儿的人都赞不绝口。人们对成绩好的人定位为有文化,有文化的人自然与大字不识的人相比自然就高一等了。

李国仲的嫂子也觉得脸上有光,在李国仲读书的问题上不再那么苛刻,事情做还是要求做,只是骂的少了,没那么难听了。

毕业的时候,北京有单位过来招生,整个省里的就考上两个人,其中李国仲就是一个。后来不知什么原因,考上的两个名额又收了回去,李国仲也不郁闷,恰好遇到一个机会就去了省里的地质队。

当了工人就有工资,李国仲省吃俭用给母亲寄钱寄物,湾里的人都夸李国仲孝顺,可惜没两年母亲也随父亲去了。

地质队的生活很苦,常年在一些深山林里,一待就是几个月,李国仲年纪在里面算小的,但天资聪颖,还能吃苦,队里比他大的人都照顾着他。

22岁那年,队里到阆中那边的大山驻扎,李国仲遇到了他现在的妻子宋爱珍。

当时宋爱珍在河边洗衣服,一把又长又黑的辫子拖在背后,人也长得标致,李国仲胆子也大,主动跟宋爱珍搭讪。此后三天两头活儿忙完了,就去帮着宋爱珍干点活,慢慢地宋爱珍也对这个瘦高的小伙子产生了好感。

几个月的时间很快过去,李国仲所在的地质队结束勘探后也得回去了,德阳离阆中的距离不远,但交通不便让以后两人联系成了问题。李国仲思前想后,书信联系短时间没有问题,但总不能一直都这样子吧,自己年纪也不小,母亲总催着找个姑娘的事情。

聊天的时候李国仲了解了一些宋爱珍的家庭情况,她母亲去世得早,父亲给她找了一个后妈,后妈带了两个孩子,平常几个都不会给她好脸色看,不让上学还给她安排做不完的活。

李国仲想了几个晚上,离开之前他去见了宋爱珍,跟她讲了最大胆的想法—带她走。宋爱珍听到这话开始也是一愣,而后想到自己的家,父亲已经不再是从前的父亲,母亲早已不在,并且李国仲对自己的那份好是家庭给不了的。李国仲知道自己的想法很唐突,见宋爱珍很矛盾,就让她回去好好想一下,自己明天晚上才走,走之前希望得到她的答复。

两人注定都是不眠夜,宋爱珍想了一晚上,决定跟着李国仲走,起身提笔给当私塾先生的父亲写了封信,就收拾起自己的包裹。李国仲这边也是彻夜难熬,第一次对一个姑娘动心,到现在情深意切,不敢想象以后没有宋爱珍的日子,全然不知宋爱珍已经决定了跟自己走的想法。

第二天,李国仲一大早顶着黑眼圈准备找宋爱珍的时候,在地质队临时搭建的棚外他见到了心心念念的人,当他得知宋爱珍要跟自己走的时候,瞬间满脸的愁云散去,心里松了口气,接着是无比的欢喜。

宋爱珍跟着李国仲回了单位,单位知道情况后,腾出一间宿舍给两人住,就这样举行了简单的婚礼,两人结为夫妻。

之后的几年,两人生活平淡但是幸福,期间李国仲带宋爱珍回去给母亲上过几次香。后来宋爱珍怀孕了,李国仲就跟她商量回家盖座房子,到时候养胎和坐月子也方便,宋爱珍答应了。

两地分居的日子,李国仲都是写信和宋爱珍交流,每年宋爱珍空闲的时候都会带着孩子去单位看望李国仲。这一年也不意外,宋爱珍眼看着农忙快结束了,准备等几天就带着老大李晓和老二李洁去单位看望李国仲,就提前写信跟李国仲说了。

李国仲在地质队干了十多年,现在已经是他们队的队长,看到宋爱珍的来信心里很高兴,正好这段时间不用外出勘探,可以好好陪着媳妇儿和孩子了。

这天,李国仲跟往常一样,带着队里的成员进行设备的检查和清扫,关闭电源之后,李国仲将机器慢慢地拆开检查。突然一阵机器的轰鸣传来,李国仲心里想着完了,手已经来不及从机器中取出来,接着脑中一片空白。

醒来的时候,看到熟悉的脸庞很是憔悴,周围有队里的人,屋子四面雪白,李晓和李洁在床边看着他。

李国仲准备起身,剧痛从手臂和腿传来,右手和右腿完全不能动弹,低头看了看,满身都是绷带缠绕着。他心里很乱,只记得自己检查设备的时候被突然启动的机器给卷了进去,难道自己已经成废人了?自己还年轻,还有老人小孩需要养活,命运能不能不和他开这样的玩笑。他叫来医生,从医生口中得知了自己最不能接受的现实,他想哭,但看到自己的孩子和媳妇儿都在面前,他忍住了,男人不能那么软弱。

宋爱珍心疼李国仲,一直在他身边不离不弃照顾着,孩子也听话,李国仲花了一段时间终于让自己接受了现实,不再无故发脾气和生闷气。

后来单位的领导来看他的时候告诉他,那天事故的原因是因为一个新来的孩子,不懂规矩,断了电的时候不知道他们是例行检查,而是以为是停电了,于是又拉上了电闸。后来得知闯了祸,那孩子赶紧跑回了老家,如果这件事李国仲要追究的话,那个孩子可能会摊上事情。

李国仲听了,心里冷笑,这就是单位的解释吗,要是自己真追究起来,岂不是又害了一个年轻人。罢了罢了,李国仲最后不让提这个事情,自己以为人生才刚开始,哪知出现了这事,这就是命,李国仲认了。

休养了几个月之后,李国仲办理了病退,和宋爱珍回了杨家湾。因为当初被送到医院的时候,右手臂已经缺血坏死,肌肉慢慢萎缩,好好的手成了爪子。右腿走路也是一瘸一拐的,医生嘱咐回家要多锻炼,免得之后右腿肌肉再萎缩就不能走路了。

事已如此,伤心难过也于事无补,李国仲既要安慰好宋爱珍,还要给孩子做个好榜样,更是面对别人一口一个瘸子的侮辱也强忍了下去。

长期练习走路,李国仲需要穿特制的皮鞋,后跟需要有垫子,一双定做的鞋子几百块,单位给报销,一年两双鞋,必须到指定的鞋厂定做。

右手已经残废了,李国仲就练习用左手书写,给远嫁的四姐和八姐写信,家里人的惋惜李国仲都习以为常,他已经这样了能有改变吗?自己除了自己年复一年练习书写和走路,其他的还能做什么?生活既然要让自己变成废人,如果不甘心就得自己去打破这个魔咒。

李国仲受伤的事情只是他心里一个小小的遗憾,人只要在生死边徘徊过,就会看开。荣华富贵不过是过眼云烟,什么都比不上身体的健全和家庭的美满。他最大的遗憾是没有一个女儿,女儿是父母的贴心棉袄,到生下李瑛后,李国仲决定不再要孩子了,家里四个男孩加上宋爱珍和自己,6个人要养活,靠自己的工资也挺拮据。

宋爱珍农忙之后,会悄悄出去批点鸡蛋卖,那个时候国家管得严,什么都需要票,有钱也买不到粮油。遇到有买鸡蛋的,就用鸡蛋换点粮票,要是被发现了,鸡蛋就会被没收。即使日子过得紧巴巴的,宋爱珍也没有怨言,鸡蛋被没收了,哭会就擦干眼泪回家了,家里有疼爱自己的人和自己心爱的孩子,这就足够了。

李国仲能顺利下地行走后,就让宋爱珍找人给他做了一把小锄头,锄头轻拿着好使,这样地里的事情自己也能分担分担。

到后来,孩子也慢慢长大了,各自成家立业,现在李尚佳的出生更让他觉得日子有滋有味。闲暇的时候喝喝小酒,有时候隔壁村的老友也会来看望他,带些小说杂志,陪着他坐坐,一起聊天喝酒。

回想起自己年轻时,李国仲感叹道:还好自己回家没有虚度光阴。

闲暇时看看医书,湾里哪个孩子手折了来找他,都能轻松搞定。由于之前受伤落下的毛病,李国仲心脑血管不是很好,但是抽烟喝酒成了习惯,一时也改不了。

都说上帝关上了你的一扇门,就会为你打开一扇窗,他庆幸年轻时自己没有放弃,现在子孙满堂,其乐融融,人生最美好的事情不过如此。人都会有离开的那天,只要没有遗憾,一切都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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