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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3章 等等,他们不能成亲……1

来人非常的自觉,我还没有邀请,他就走了进来。

很自动的在桌子边坐下,自己拿茶壶端了一杯茶水,端起来就喝。

“茶水还是热的,你怎么知道我今晚会来?呵呵,三小姐真是热情好客啊,准备好了热茶等着我。”

我翻了一个白眼,在心里骂人,这个时候好什么客,你是不请自来好不好?“你哪一天晚上不来?喂,别自作多情,那茶不是给你泡的,我自己想喝茶。”

“我记得三小姐是一个非常注重养生之道的人,说睡觉之前喝浓茶会不利于睡眠质量,所以她晚上从来只喝白开水。怎么,这是你自己要喝的茶,这么晚了还泡得这么浓?”闻人煜端起茶杯,美滋滋的放在嘴边啜饮了一口:“好茶,还是三小姐知道我的口味啊。”

的确,我对茶没什么研究,喝惯了饮料白开水的人,茶之于我,真不能算饮品,解不了渴也无法充饥。而且我以前喝的都是几十块钱一斤的粗劣茶叶,也培养不出高档的品茶意识。

不像某人,堂堂一个王爷,养尊处优,自然比我等见多识广。

“我说晋王爷啊,好歹,你也算一名流绅士,出得厅堂入得厨房。总是三更半夜的跑到小女子的闺房,这算何事?而且,每次进来之前你还都不敲门,万一,小女子我正在沐浴更衣呢?”

说起这个,我还真有一肚子气。

酉时在古代也算得很晚了,基本上都吃完了晚饭该歇息了,回到李府的第一晚,我和秋香都觉得有些累了,在小山谷两个人挤在小石板床上,睡得可算不上舒服。

这望月居是按女主人的卧室设计的,规格要求自然就高,豪华舒适。

我刚刚换了衣服准备躺上床的时候,这个男人就推门进来了,而后,秋香居然就出去了,还说:

“小姐,我先去睡了,你们好好聊吧。放心,我不会让人来打扰你们的。”

没搞错吧,三更半夜的,一个男人悄无声响的闯到我的闺房里来了。而作为我的,忠心耿耿的丫鬟,她居然听之任之,帮助采 花 贼登堂入室?

我对于秋香的这种行为非常愤怒!

然后,几乎是每天晚上差不多酉时的时候,那个男人都会登门造访的:登我的房门逃避别人的目光的造访行为,以有事相商作为借口,实际上就是偷香窃玉的实际行动。

这个男人呢,自然地,不是别人,就是我们的晋王爷了。

现在名义上,他是我们卧龙的最高行政长官,而我是李煜的未亡人。身份上相差一大截,我们也不应该有什么交集。

闻人煜有话想对我说,就只能晚上做一只采 花 贼悄悄潜入李府了。

前几个晚上,是和我说一些目前的局势,朝中的形势以及京城里的事。主要是向我倾诉烦恼,一次两次三次,闻人煜可能觉得挺好玩的,然后每天差不多这个时候就会到我房里来了。

而我,居然也就养成了习惯,每天到了那个时候就等着他。

要是哪一天,他来晚了或者是没来,说不定我还会若有所失呢。

那茶叶可是我重金花钱高价买来的,闻人煜也不客气,喝了一杯又一杯,“沐 浴又如何?三小姐,你上次看我出 浴的样子,看了一刻钟都不眨眼,甚至流了鼻血。就算让我也看过一回,也不算吃亏啊。”

这,能相提并论吗?登徒子!

他一说起上次的糗事,我就气不打一处来,干脆正大光明的看着闻人煜,将他从头看到脚,又从脚看到头。

看了一遍又一遍,特别是,我着重盯着某人下半身的某个部位细细看着。

终于,某位自大而又厚脸皮的王爷有点受不住了,不安的挪动了一下臀 部,“看什么么你,大姑娘家的,眼睛别乱瞄。”

“哟,害羞了?我的王爷。”我慢慢的走过去,一只手搭在闻人煜的肩上,忍不住轻捏了一把,肌肉结实有力,“晋王爷的花名可是享誉京城,你不是经常出入那种地方?喂,那些花娘是不是就是这样招待客人的?”

“念秋,你不是那里的姑娘,要自重。”

还老夫子的语气一本正经教训起我来了,我就是不服:“我知道,你们男人都瞧不起青楼女子,觉得她们下 贱。可我觉得,贱 的是你们这些男人。没有你们这些男人的寻花问柳,何以有烟花之地的存在?”

闻人煜目瞪口呆的望着我,似乎,被我的大胆言辞吓着了。

其实这些日子以来,我们之间相处的还算愉快,比朋友更甚一层,介于知己和情人之间。

白天的晋王爷非常忙碌,为了这一整座城池的百姓们,奔波劳碌。这一切,却不一定是他最想做的,闻人煜有他的野心,有他的理想和目标。

反正他一个人呆着也是无聊,所以晚上都会来找我谈心。

秉烛夜谈,有好多次,都是差不多过了子时才离开的。甚至秋香小丫头看见我,还会有暧昧的笑容,不过,她的眉宇之间更多的却是担忧。

男女之间很难有纯友谊的,特别是,这里讲究的还是男女授受不亲。特别是,我们之间还有一段那么奇怪的过往。

我也觉得很奇怪,不知道对闻人煜算是什么感觉,只是知道跟他在一起,很轻松很自在,很,放纵。

甚至,这些日子以来,我都很少再想起另外一个男人了。

离开闻人锦,我会觉得心痛难当,可是没有他我依然可以很好的活下去。因为我一开始就知道,那个温润如玉的男子不可能永远只属于我一个人。

到现在,我甚至怀疑,我为什么会喜欢文锦?

对他,那种感情,只能称得上一种淡淡的喜欢。看过那么多的言情小说,我最喜欢的是清穿,好像,在有一年,那是许多女孩子的最爱,嘴里整天念叨的是“四四、八八、老九、十三”,不知道的人还以为她们疯了。

我最喜欢的就是老八,那个命运坎坷的贤王,喜欢他温柔的性子更多的却是心疼怜惜。为了他还有他的母妃,为了他坎坷的命运。

一开始我喜欢上文锦,也是由于性格,他是我来到这里以后第一个温柔对我笑的男子。以及以后发生的种种,不能不感动,其实,很早以前,各种蛛丝马迹都已经揭示了他的身份。只是我自己在逃避着,因为当时我已经知道了,就算身为皇上,那也只是一名可怜的皇上。注定了,要为他至高无上的皇权放弃许多东西 。

在这里,闻人锦是我的初恋,初恋是单纯甜蜜美好的,却也是懵懂的。最适合的是,在若干年后,拿出来慢慢的回味。

而对闻人煜?

蓦地一惊,我怎么会对闻人煜有什么,有也只是以前的苏念秋喜欢他。

也只是,我们很谈得来,聊天愉快,在他面前,我好像是回到了花样年华的少女时代,有着单纯无知而已。

闻人煜很聪明,他看过许多书,几乎可以说是上知天文下晓地理,不仅是治国方略,行军布阵,他都有所涉略。那些做买卖的门道,这个人说起来居然也是头头是道,都比得上我们经济学的教授了。

他觉得一个国家不应该重农抑商,觉得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实践出真知。

闻人煜的很多想法跟我不谋而合,很多观点也很有共同点,我们有时候,光是争论一个问题就可以好几个时辰不停息。两个人的交往就在这谈话、争论中更进一步,甚至,我都习惯了生活中有这么一个人的存在。

抛却他绝美的外表、丰富的学识、良好的家世、多得数不清的钱财,真是一个钻石王老五,绝对女人心目中的白马王子啊。

“苏念秋,你在干什么?”某人气急败坏的狂叫着。

啊,愣了一下,我才反应过来了,我的手——我的手正在某人脸上乱摸着。刚才想着心事,对比某人,觉得他实在是一个好男人。原来,我也动手想了,吃光了晋王爷脸上的嫩豆腐。

“觉得你长得太好看了,根本就是一妖孽,专门招惹祸害啊。哪个女人嫁了你,简直就是倒了八辈子的媚。”

重重的一抹脸,闻人煜才无奈的一叹气:“彼此彼此,你也绝不会是一个安分守己、相夫教子的寻常姑娘。好了,不跟你闲扯了,老三的信你看到了吧?”

“是啊,你看,你这妖孽,桃花债上门了吧?我二姐那么柔弱的一个美女,连老鼠都怕,如今却为了你,独自一人出门千里寻夫。我说王爷,你该给我二姐一个交代了吧?”

是啊,怕老鼠,虽然,这个老鼠也曾经是我心里最大的噩梦,又有几个人关怀担忧过呢?

岂料,我的话刚刚说完,闻人煜一挑眉,“胡说什么啊,什么千里寻夫,我和你二姐之间清清白白的。只是,普通朋友。”

最后几个字,他说得很轻,有些心虚吧?

普通朋友?当初,有人就是因为想娶二姐才对我阴阳怪气横眉怒目的。

我冷笑一声,闻人煜看了之后,却有几分紧张,几分急切的样子:“真的,我,我也不知道该怎么说。我曾经是想着保护好惜夏,这一辈子都不让她受委屈,不让她重蹈我母妃的覆辙。可是,为什么,一直以来,我对惜夏都没有亲近的欲望。我会怜惜她,会心疼她,最多如此而已。甚至,对她稍微有一些过分的想法,我,我会觉得是一种亵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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