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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9章 我会让你成为最幸福的人!

“擎宇…这双怎么样?”

手一顿,话还没出口,莫晚本能地转身应声望去,果然,一抬眸,就见里侧台阶上的鞋架旁正立着两抹熟悉的身影。

即便是寒冬腊月,宋芳菲依然一身轻便的裙装,外面披搭了一件颇为华贵的白色皮草,手上提着一款真皮的限量皮包,手中还拿着一双超高跟、鞋跟镶钻装饰的纯白高筒靴,而站在她身旁的男人,就是化成灰她都不会认错的阎擎宇。

他依旧一身黑色的呢大衣,自然的敞开,里侧是正式的黑色西装,搭配了白色的衬衣,深色的领带,跟暗色的鸡心领毛衫,优雅的装束,一贯的冷傲,此时此刻,他的脸上带着细黑框的眼镜,却依然掩不去他身上那咄咄逼人的气息。他像是天然的发光体,带着与生俱来的高贵,似乎走到哪儿,都不可能埋没。

看着周遭那些拿着鞋子,目光却落在他身上的女人,就知道他都多么的抓人眼球,特别是在这样专卖女鞋的鞋店里。

此时此刻,一身黑的他跟一身白的宋芳菲站在一起,两个人美得就像是童话,一个是英俊潇洒的白马王子,一个是名副其实的美丽公主,而她,此刻抱着鞋子,仰望着他,像极了…灰姑娘。

心酸酸涩涩地纠结着,她也说不出自己到底是种什么滋味。

注意到莫晚紧抱鞋子的手势,一旁闲出的服务生赶紧跑了过来:“小姐是看想试试这双‘千年之恋’吗?”

“千年之恋?”

见莫晚抱着鞋子,貌似还没意会儿,服务生随即笑着指了指她手中的鞋子:

“小姐是第一次来吧!我们这里的鞋子都有一个美好的名字,及寓意。这双鞋子是用纯牛皮跟狐狸毛领子搭配兔毛精心制作。传说,千年的爱,才能让狐狸修炼成精,才能有幸得到爱恋之缘,这双鞋的最大特点就是领口的天然狐狸毛,所以我们给它取了这个名字。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希望穿上她的人,都能跟爱人白头到老。不过,我们这里的鞋子都是根据鞋子穿着最美的状态来选择的号码,所以每双鞋子只有一双,也只有一个号,小姐喜欢的话,可以试一下…”

“谢谢……”

听得服务员一番解释,莫晚越发爱不释手,刚想坐到一旁的沙发上试一下,一抬眸,却见宋芳菲挽着阎擎宇走了过来。

步子一顿,莫晚瞬时怔在了原地。慌遭当头棒喝,阎擎宇也没料到她会出现在这里,这时,才陡然明白了宋芳菲突然挽着他、拖他过来的原因。不过,他的震惊只是一闪而逝,随即便恢复如常,甚至连面色都波澜不惊。

“没想到在这儿碰到方小姐,真是好巧啊!今天我提前收工…碰到擎宇,就一起过来逛逛…方小姐…一个人?!”

主动伸手打着招呼,宋芳菲看似撇清关系的解释,却也是在有意宣誓自己的主权。

阎擎宇陪着她,两人在他心中的地位孰轻孰重,一目了然。偶遇,是碰巧,她拉他过来,却是故意。她想知道阎擎宇对这个女人究竟是什么态度。

两人复合也有一段时间了,他虽然近乎对她百依百顺,可是却很少邀请她去他家里,而且,就连她主动提起要上门,多跟孩子培养感情,他都拒绝了,理由是那个家,除了一个不懂事的孩子,没有一个需要她讨好的,去不去都一样。

还有一点,她更为介意的是,明明他们已经在一起了,他也答应以后会结婚,他们两人跟孩子一起过。可他就是不赶她走,理由很简单,孩子尚未断奶,她总觉得是借口,却又是在无力反驳,而且阎擎宇不是一般的男人,他会低头,也是有尺度的,她怕逼得太急,会适得其反。

“嗯,是好巧!我约了朋友…还没到,就一个人先过来逛逛!不打扰两位了,我想试试鞋子……”

伸手跟宋芳菲轻握了一下,莫晚只是用眼角的余光淡淡扫了阎擎宇一眼,甚至连个招呼都没跟他打,便抱着鞋子转向了一侧。

殊不知,她不想自己太过可怜的随口两个字——‘朋友’,在阎擎宇幽暗的心底,掀起了多少的惊涛骇浪。在他的意识中,能让她出来的朋友,除了音音就是阎心成!而音音是编剧,是自由职业者,要是她们两个出来,她根本就不会出现在这儿了!表面平静无波,阎擎宇的心里,却已经抓心挠肺。

虽然已经得到消息,阎擎宇跟莫晚闹了矛盾,可隐约间,宋芳菲总觉得两人在演戏,不知道为什么,明明是自己利诱阎擎宇,他真的如她愿了,她却前所未有的不心安。或许,从前,她从来就没想过要跟他成婚,所以对他的一切,她在乎,却不那么执拗,也一直以为,只要她点头,随时都可以成为阎家大少奶奶!可是出了莫晚这件事后,她是真的想嫁给他了,却发现对他的信任,薄弱了!

不知道是因为这个为他生了孩子的女人的关系,还是因为她太害怕失去。不过这一刻,阎擎宇的表现,她无可挑剔,莫晚的反应,也出乎意料地像是给她吃了颗定心丸,她甚至开始有些相信…阎擎宇对她没有感觉,她的不同,只在于走****运地为他生了个儿子!

“我们也去试鞋吧!”

唇角骄傲的一勾,宋芳菲欢快地抱着鞋子走向了另一边,却不知阎擎宇的心早已被掏空了。

***

虽然有些扫兴的不快,可幸运的是,自己选中的鞋子很合脚,像是为她量身定做的,即便花费了高额的费用,独一无二的寓意,还是稍稍弥补了莫晚心底的遗憾。

付款的那一刻,她的脑海中不自觉浮现出曾经读过的一句话,女人,任何时候,都不要为了男人放弃自己的事业,因为男人可能背叛你,事业却永远不会,你付出多少,它就会带给你多少的回报。

就像是现在,至少她可以用自己赚来的钱去买自己想要的东西,至少还会有点快乐,而不会像看到那个男人,带给她的除了伤害,只有忧伤。

走出‘灰姑娘的鞋店’的时候,莫晚的心里已经平衡了太多,不为别的,只因为她的脚上穿了一双心仪的美鞋,而宋芳菲却与她的目标失之交臂了。

无形中挽回了一筹,莫晚的嘴角也多了星星点点满足的笑意。

至于阎擎宇,他就像是她心底的一道伤,任何时候,不管在不在乎,触及到,就会痛。她也在努力试着,从这道伤口中走出来。

她的生活,已经够阴暗了,她不需要他再多一道忧伤的风景。

门口处,三人分道扬镳,莫晚连头都没回,阎擎宇眼角的余光却始终在游移。

出门的时候,莫晚只想选一个跟他们背地而驰的方向,走了半天,才发现自己走的是背离超市的反方向,这一刻,她却没了折回的兴趣。

遥望着前方的闹市,莫晚便走了过去,潜意识里,她只是想要多拖些时间,免得好巧不巧地,再在停车场碰上,影响心情。

穿过马路,肚子突然有点饿,莫晚便拐进了一旁的西餐厅,随便点了点下午茶,叫了一杯咖啡,便拿起了手旁的杂志。

本来还想逛逛,一坐下,她也懒得动弹了,估算着时间,打算吃完点心,就往回走。

悠闲的打发着时间,心底的阴霾也渐渐一扫而空,放下手中的杂志,莫晚一抬眸,就见透明的玻璃窗外,竟零零散散地飘起了雪花,挥手招来服务生,莫晚买了单,便匆匆站起了身子,急慌慌地跑出门。

刚步下台阶,莫晚脚下一滑,顿时尖叫着往前冲去,就在她以为自己要摔得屁股开花的时候,突然一只有力的大掌伸了过来,轻松的一扯一拉,将她挽了起来:

“小心!小姐…是你?!”

还没自震惊中回神,突然一道惊喜的声音响起,抚着胸口睁开眸子,望着面前一身皮衣,笑逐颜开的男子,莫晚也觉得莫名的熟悉,似乎…在哪儿见过!

“美丽的女人总会多忘事,方小姐,你不记得我了?我是陶宇,我们一起…跳过舞的!”

笑着,陶宇自她腰间收回手,摘下手套,再度朝他伸出了手。

印象深刻,莫晚随即也笑着将手伸了过去,跟他轻握了一下:“好久不见,刚刚…谢谢你!如果不是你,估计…我这人可要丢大方了…”

“举手之劳!急慌慌地…有急事吗?”

陶宇一提醒,莫晚才想起什么来:

“喔,对了,司机还在等我呢!喝了个下午茶,就忘记了时间了…可惜了这么美的雪景,陶先生,下次再见了…”

说着,莫晚抬脚又想跑,却被陶宇伸手拉住了:

“方小姐,难得碰上,不如就给我个面子,让我请你吃顿饭吧!刚刚我可是救了你,或者你要当报答我的救命之恩,请我,我也没意见!还请方小姐赏光!至于司机..你可以打电话让他先回去,晚点…我送你!放心,我虽然不是绅士,却也不是小人,不会占你便宜的…..”

陶宇都说得这么明白了,再拒绝,似乎就显得太矫情了。雪花片片飞舞,望着树杈上凝落的美景,莫晚也着实有些心动,随即轻轻点了下头:

“好,那麻烦你先等我一下!”

说着,莫晚掏出手机走向了一边。片刻后,再折回,脸上尽是轻松释然的笑意。

她最怕冷,却也最喜欢冬天,因为冬天的雪景,也因为冬天是个适合恋爱的季节。她最喜欢抱着玩偶抱枕坐在窗前的橱楞上,望着窗外的一望无际的白,那种纯净的感觉,仿佛能洗涤人心灵的污垢,让人忘却人世间一切的烦恼…

“其实看雪景,有个很美的地方…现在的雪还在下,我们先找个地方坐坐吃点东西,晚点如果雪停了,或许我们可以一起去走走…前方不远处的食府很有名,中国各地菜色应有尽有,可以吗?或者你想吃法国大餐?还是日本?韩国料理?!”

可以感觉得出,陶宇是个很有修养的男人,对他,虽然不能说喜欢,可他却并不讨厌,至少给人的感觉,不是坏人,思索着,莫晚给出了答复:

“就食府吧!我还是习惯家乡的菜色…”

“嗯,好!路滑,怕摔的话,就扶着我……”

从来不相信一见钟情,可是对莫晚,陶宇却是一见倾心地难忘,而且,对她的感觉,并不像是对他以往看上的女人,他脑海中浮现的第一念头,不是把她带上=床,而是想要呵护她,这种奇怪的感觉,他第一次有,很微妙,却撩动着他的心。

示意地指了指方向,陶宇先行转过了身子,刚走了一步,莫晚的脚下又轻微的滑了一下。脚上的雪地靴的确漂亮也的确保暖,只是这儿防滑鞋,的确是有点欠缺,没有逞强,却也不好意思跟陶宇太过亲近,伸出小手,莫晚扯住了他袖口衣襟的一角。

却不知,她这样似触非触的依赖牵法,带着小孩子的怯意,小女人的娇态,再加上她一身时尚的装扮,毫无瑕疵的美丽面容,可爱到爆的毛毛鞋,像极了漫画书中的小萝莉,不止引得陶宇一阵心神荡漾,连四周望向他们的男女,都被这美丽又让人心动的一幕、浑然天成的画面深深震撼了。

白意盎然的道路上,两人微微错开一前一后的前行着,两旁,不止有相拥的男女开始学起他们,远远地,更有人拿起手机,迫不及待地定格这一幕。本是很普通的画面,这一刻却比童话的意境还要唯美,而莫晚,却浑然未觉…

其实,要一个男人爱上一个女人很容易…很多时候,只需刹那的美好,哪怕是无意识的!

而另一边,走出灰姑娘,阎擎宇便找着借口甩开了宋芳菲,一边打着电话,一边往家里赶…

****

冬天,是最适合吃火锅的季节,围着小小的暖炉,望着袅袅的热气,似乎连心都温暖的。食府内,莫晚跟陶宇选了个幽静的角落,静静地享用着热辣的美食。

很久没吃过辣的东西,莫晚浑身暖暖的,通体舒张,觉得很是过瘾。一边吃着热辣的美食,一边还喝着凉水解辣,她的吃相算不上淑女,但满足的神情却和谐的动人。

以往跟女人出去吃饭,多数时候,女人都是装装样子,吃个两口就嚷嚷着多了,搞得他吃不饱便没了食欲,而今天,陶宇是真真切切地殷勤了一把,不时替莫晚斟茶倒水,还要递纸巾,可看着她幸福满足的劲儿,面前普通的青菜豆腐,对他都充满了魅力,时不时地,他都会想…真的有那么好吃吗?不知道是心理因素作祟还是因为她的缘故,这顿晚餐,他吃得津津有味,真的变成了他吃过的最美味又难忘的一餐。

两人走出食府的时候,天色刚刚暗下,雪已经停了,地上一层浅浅的白,在灯光的映衬着折射着璀璨如星的白芒,连夜似乎都变得不再黑暗。

突然一阵冷风吹来,夹杂着些许的雪花,吹进莫晚的颈项,不自觉地,莫晚瑟缩了下身子,伸手扯了扯不高的领口。

打量着身旁孱弱的小女人,男人先天的保护欲油然而生,扯下自己颈间披搭的真丝围巾,陶宇转身系到了莫晚的颈间,围巾是装饰性的,并不大,却带着温热的男人体温,瞬间替她挡去了不少的寒意。

优雅地给她整理着,陶宇言语轻柔,生怕吓着她般:“寒风刺骨…以后出来,用不用,都记得带条围巾…以备不时之需…”

他的动作小心翼翼,仿佛还生怕她误会般刻意避免了任何的身体接触,单纯的关怀举动也不掺杂丝毫的杂念。

丝丝暖意颈间萦绕,微微抬眸,面前的黑影瞬间与印记中的另一抹身影重叠,心丝丝揪痛着,触景生情地,莫晚目光呆滞地陷入了沉思。

收回手,见莫晚突然满脸忧伤,眨动的眸子仿佛还凝敛着水意,陶宇顿时有种手足无措的慌乱感:

“你怎么了?!我没有别的意思…你别误会…你别害怕…千万别哭啊!”

轻喃着,莫晚越发有种想哭的冲动:“你们男人是不是对每个女人…都可以一样地好?!”

“呃?什么?”听到一头雾水,陶宇没有意会出她话里的意思。

“其实…你们不懂,女人要的…是特别!没有女人…会爱上大众情人!”

望了陶宇一眼,莫晚若有所思地感慨完,转过身子,继续往前走去。莫晚没头没脑的话,听的陶宇一个头两个大,怔愣了许久,才想起什么地随即抬脚跟了上去,却不知道,这些话,其实,并不是说给他听的!

***

微雪的城市,浅浅的一片白,月色中像是笼上了一片神秘的面纱,很美。

本来还想带莫晚去古城看雪景,可她突来的忧伤让他瞬间打消了这样的念头。街道漫行着,两人静静的,交流并不多,可陶宇还是无比的满足。两人穿过广场,漫步了半小时,陶宇便驱车送莫晚回家。

眼见到了家门口,莫晚便把脖颈上的围巾轻轻扯下,整理着叠了起来,车子刚一停下,莫晚便伸手送还了过去:

“谢谢你送我回来…还有谢谢你的晚餐跟围巾!”

“这是我的荣幸,认识你,我很高兴!今晚,我很开心!”伸手接过,陶宇脸上满是陶醉的笑意。

凝望着他,莫晚想要提醒他‘自己是名花有主的人、叫他不要浪费时间在自己身上’,见他似乎没有别的意思,又怕是自己自作多情想多了,踯躅了片刻,莫晚还是咽了回去,毕竟,以后,他们见面的机会怕是也不多。

“嗯,那晚安,路上小心!”

轻声道了下别,费力的解开安全带,莫晚转身推开了车门。

“莫晚,我们可以做朋友吗?普通…朋友!”

生怕她会拒绝,说完,陶宇又刻意补充了二字。微微拧了下眉,莫晚随即委婉地拒绝道:

“可以是可以…不过跟我这样的女人做朋友,我怕陶少爷不止会掉价,还会很辛苦。我想你明白,即便我未婚,我也是一个孩子的妈了,而且我有喜欢的人,所以跟我做朋友…你不止没有任何好处,还可能会很麻烦,所以如果可以的话,我想…还是不要的好!”

“我不在乎!你真是个特别的女人!跟你在一起,我很轻松!难得地,我居然也可以变得纯洁,值!可以告诉我你的手机号吗?”

淡然一笑,虽然心里有些不舒服,陶宇还是不想错过这个机会。

停顿了下,莫晚随即报出一串电话号码,而后点头示意了下,推开车门走了下去。

***

跟宋芳菲分开后,阎擎宇便一路拨打着莫晚的手机,状态是接通的却始终无人应答,无可奈何,阎擎宇只能先行回了家。

心情本来就有些莫名的烦躁,结果阎擎宇一回家,就被告知莫晚跟朋友一起,要晚点回来,顿时,鼓动的情绪又按捺不住地骚=动了起来。特别是对那她口、司机一问三不知的‘朋友’,阎擎宇简直纠结到了极点。

想起下午鞋店相遇的一幕,阎擎宇心急之余,也极度的失望。

看到他跟宋芳菲在一起,他怕她伤心生气,隐隐地又希望她伤心生气,哪怕是对他怒目相向,也好过平静无视!他省去了摆平的麻烦,心里却半点都不开心,可是她,居然还有心情跟朋友出去游玩?

他越来越怀疑,这个女人,到底在不在乎他?有没有爱过他半分?是不是他们之间,除了一个共同的孩子,就没有任何多余的关系?

曾经,她还会不远千里跑去追他;现在,尽在咫尺,她却都可以视而不见?他的一席气话,真的让她介怀到这么放不下吗?

天色一点点暗下,阎擎宇的心也跟着一点点下沉。

终于在第N次焦躁的转身后,门口终于多出了那抹清淡的娇小身影,一口气瞬间冲到了嗓子眼,阎擎宇冲上前去,暴怒出声:

“你去哪儿了?为什么不接电话?”

白了他一眼,莫晚不自觉地嘟了下小嘴,就知道对她大呼小叫,她去哪儿关他什么事?

虽然没敢直接顶撞地回他,莫晚每一个小动作却都在诉说着委屈的不满。拉开包包,掏出手机,莫晚点了开来,瞬间,十八个未接电话蹦了出来,除了一个是陌生号码,按时间估计,该是陶宇的,其他的,都是他打的。

清理了一下,莫晚才慢条斯理地开口:“不知道什么时候变成静音了,我没接到…..”

瞥着莫晚那委屈又不高兴的表情,见她小脸冻得通红,白皙的手掌也像是冰水中刚刚泡过一般,阎擎宇心底的怒气瞬间被冲得一干二净,走上前去,抓过她的小手,自然地揉、搓了下:

“为什么不戴手套?怎么冰成这样?”

丝丝别样温暖涌上心头,抬眸,瞄着面前眉头轻拧、满脸关切的温柔男人,莫晚心底柔软的脆弱像是被人狠狠撞了一下,轻抿的小嘴瞬间扁成了一条直线,微微一个用力,莫晚抽回了手:

“我没事!不要对我这么好,不喜欢,就不要随便给女人遐想,阎大少爷,不怕麻烦吗?一个女人的骄傲,不在于她有多漂亮,而是她的男人有多爱她;一个女人的成功,也不在于她能得到多少男人的青睐,而是她的男人…愿意为她拒绝所有的女人!也许我不能做个成功的骄傲女人…可是,我也不想沦为别人的垫脚石!没事的话…我去洗澡换衣服了!”

一把扯住莫晚的小手,阎擎宇扭身自背后将她拥入了怀中:

“这就是你冻了半天…冷静出结论?你是不是以为我每天闲的没事做…会挨个关心哪个女人去了哪儿?哪个女人哪儿受伤了?每个女人都打上十几二十几通的电话、等上四五个小时?”

听着阎擎宇义愤填膺的话,莫晚抿着小嘴,不说话了。

绕到莫晚的身前,伸手摸着她还红通通的脸颊,阎擎宇慢慢压低身子,在她耳边继续补充道:

“还是你以为我真的不会累…白天、晚上都轮着挨个‘伺候’女人,嗯?”

脸蹭地一红,莫晚更无话可说了,的确…每天晚上他好像是都睡在她的身边…而且…都要做很多次。照他的说法…听起来,的确是太为难他了。

不过,要不要这么夸张?她有天大的胆子,也不敢劳烦他伺候啊,都是她在服侍他、被他压迫,好不好?

可他这又是什么意思?是关心她、在乎她吗?那他跟宋芳菲又是怎么回事?他都大白天的陪她去逛街了,他还让她怎么不多想?

“给我点时间…我会让你成为这个世界上最骄傲、最成功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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