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书法分为初、中、晚三个时期。从书法艺术上不难看出,明初的书法基本上是沿着宋、元帖学书法道路发展的。这样的发展趋势导致了两个方面的原因。其一是由于明初统治者曾对艺术发展进行极力的干涉,迫使书法的演变模式按照他们的意图所发展,当这种极力干涉削弱后,后来的艺术家对此产生了逆反心理,使书法的发展背道而驰。在这种带有逆反心理的情况下,还掺杂了后期社会的复杂历史因素,使艺术现象显得尤为丰富繁杂。再者,随着宋、元以来帖学书法的发展、长期的艺术实践和经验的总结,书法艺术自觉化了。书法的艺术形式及其书法本身的内容,都得到了彻底的剖析。然而,一些书法家便自觉或不自觉地反映着社会的内容,典型的代表作《艺舟双楫》《书筏》《书概》等理论著作都是在这个时期相继产生的。也正因如此,明代的书法便呈现出不同时期的不同代表人物,及不同的艺术风格,从而展现出了一个鲜明的阶段性特点。
1368年,朱元璋在南京即帝位,建立了统一的明王朝。从政权建立之始,由于统治阶级点缀升平和歌功颂德的需要,书法艺术、文学艺术便成了统治者的御用工具,因此书法艺术的装饰性作用日渐增强。
作为明初书法的主体,台阁体体现了明初书法发展的总趋势和明初书法的基本特点。“台阁体”的形成经过了洪武年间的奠基阶段,在永乐年间得以完善。这种特殊体格的书法,其特点笔法婉丽遒美,字形端庄雍容,规范性强。这就要求书法家在具备娴熟的技艺的同时,又不能随意发挥,从而流露出更多的个性。值得一提的是,台阁体书法并不是御用书家的专利。
明代书法的第二个发展阶段是从成化、弘治年间以后直到嘉靖年间,即明代中期的书法艺术。在这一阶段中,社会的政治、经济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台阁体书法在这一时期逐渐走向了衰落,一些因政治黑暗而不愿步入仕途,或宦场失意的士大夫文人,都趁此重新焕发起了对诗文书画的浓郁兴趣。因此,明代书法在经历了明初台阁体书法的特殊表现后,又复归于宋、元帖学书法发展的轨道上来。经过一段时间的酝酿、实践,终于在正德、嘉靖年间出现了吴门派书法。与此同时它成了明代中期的书法艺术代表。吴门派书法是江苏苏州一带的文人书法家所创造的,他们中间的领袖人物是比较艺术成就高低后自然形成的,彼此间或称师友,或称子弟门生,尽管其中也不乏达官贵人,却没有因位尊爵显而在书坛上占据显要地位。所以说,明代中期的书法是文人书法取代台阁体书法,并获得了强烈的艺术生命力与广泛影响的一种结果。
明代书法的第三个发展阶段是从万历年间至明朝的灭亡即明末的书法发展时期。这个时期的书法仍是帖学书法的继续发展,只是随着不同时代变化其表现有所不同。明代后期的书法发展,是以诸家纷争并立的局面为表现形态的。曾先后出现了并称四家的邢侗、张瑞图、董其昌、米万钟。与前两个时期所不同的是,正是由于明末社会现实促使书坛上出现了两种不同风格的艺术表现,暗示着帖学书法愈来愈糜弱,逐渐走向衰微,又暗示着挽此颓势必将有新的艺术力量以振兴,这些趋势,可以从清代的书法中看出并被证明。
总而言之,明代书法的发展继宋、元帖学书法后,获得了更顽强的艺术生命力,产生了集大成者,表现风格尤为丰富。同时又日益表现出帖学书法的衰微,使明代书法的发展逊于宋、元书法。结果必然出现另辟蹊径的艺术旁门,在书法艺术发展史中,这些环节是必然会发生的,也是不可缺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