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租赁,也是企业进行直接筹资的一个有效手段。
所谓金融租赁,是指企业单位无力购买生产经营中的某些设备,由信托机构代其购进或租进,然后出租给企业单位使用,定期收取租金,到期转移设备所有权的一项信用活动。
这种业务越来越受到广大企业的欢迎,因为它比银行贷款或利用其他方式更具优越性。
(一)金融租赁的6大优点
1.资金周转快
由于租赁业务采取了租金按月或按季支付的方式,因此,对承租人来说,一笔一年期120万元的租赁业务,实际上全年只平均占用65万元或75万元的资金;而同样条件下的一笔贷款,如半年还50%,则全年平均占用90万元,如年终一次结清的话,则占用120万元,可见占用金额数量大得多。
所以,金融租赁有利于承租人减少资金占用,加速资金周转。
2.可获得全额资金
在贷款条件下,要想获得一定数额的资金,就必须具备30%以上的自筹资金,这对企业来说是相当困难的。
而在金融租赁的情况下,只要项目可行,无须自筹资金就可获得全额资金。这就好比借鸡生蛋,用蛋还钱。另外,租金中还包括设备价款、运杂费、税款及保险费等,这样就可以比贷款提供更多的资金数额。
3.租金可摊入成本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租赁条件下,租金可以有条件地摊入成本,这就大大减轻了承租人付租的负担。同时,由于租赁物品大部分是设备,承租人就可以利用加速折旧获得更多的潜在收益,避免无形损耗。
4.项目周期短,见效快
租赁项目一般是扩大再生产的技术改造,几乎无须土建,短期内就可以安装生产,见效付租,为承租单位早出产品、占据市场、获得利润和早付租金赢得了宝贵的时间。
5.筹资与购物紧密结合,专款专用,有利于搞活物资通常,借款往往容易被挪作他用,即使不被挪用,能否买到所需物质也没有切实保障。而金融租赁则是把筹资和购物融为一体,由承租人事先选定设备,再由出租人出资购买租给承租人。因此,资金用途明确,与物资直接结合,不存在挪用问题。同时,金融租赁还可以帮助设备制造厂推销产品,开拓市场。
6.责权利关系稳定,便于进行经济上的核算
在办理租赁业务时,出租人和承租人必须订立合同或协议,明确规定双方权利与义务关系。除非设备毁坏或被证明丧失能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单方退约。否则,要负责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这样,企业租赁设备,便可根据生产能力安排生产,计提折旧。另外,还可以根据产品成本、盈利水平以及偿付租金的次数和金额,准确核算租赁设备的经济效益。
由上可知,金融租赁的优点有很多。不仅如此,而且金融租赁还有多种方式供我们选择。
(二)金融租赁的4种方式
1.全额租赁
它是指用户选定所需设备,由信托机构全额出资购买,然后再出租给企业使用的一项租赁业务。这是信托机构办理较多的业务。
2.合资租赁
它是指由银行信托投资机构和设备制造单位共同向承租单位进行融资和融资性的租赁业务形式。在该业务中,信托投资机构按设备价款拿出一定的资金购买一定的产权,设备制造商用剩余额的设备,共同出租给承租人,并帮助设备制造商代收租金。租金收完,共同向承租人转移设备所有权。
3.回租
它是指承租企业将引进、购进或自制的设备,出售给信托投资机构,然后再由信托投资机构租给企业使用,收取租金的一项租赁业务。
4.转租赁
它是指由信托投资机构向国外租赁公司租进机器设备,然后再转租给国内企业使用,定期收取租金的一项租赁业务。
虽然金融租赁有不少优点和可供选择的方式,但是,企业申请金融租赁还须具备一定的条件。
(三)申请金融租赁须具备的8个条件
1.申请者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经上级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设立,依法登记注册,持有证明文件,经审查同意在银行开立帐户的企业;
2.必须是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有独立的经营资金,单独计算盈亏,有权同其他单位签定合同,有单独的财务计划和会计报表;
3.租赁项目经主管单位批准,列入当年的技术改造计划;
4.企业原有和新上项目经济效益显著,以按期交付租金;
5.工艺成熟,技术过关,产品合格,适销对路,有发展前途;
6.原材料、燃料、动力及交通运输条件有保证;
7.材料、设备、设计、安装力量及环保措施落实;
8.符合租赁业务的有关规定。
五、利用社会关系
利用自身的社会关系筹资,也是直接筹资的方式之一。
这种筹资方式的特点是,我们可以利用自己的亲威、朋友和熟人等社会关系,广泛地筹集所需的资金。
当然,使用这一方法筹资的前提条件有两个:一是我们在大家的心目中应当是一位忠实可靠的人,二是我们的亲朋好友应该是一些经济状况较为宽裕的人,有钱可借才行。否则,我们是难以通过这种方式来筹资的。
在浙江温州,有许多老板在创业之初和扩大再生产的过程中,每当缺少资金时,大多都是靠这种手段来筹资的,并且由此而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勿庸讳言,利用社会关系筹资也需要付出一定的利息。
否则,人们宁可把钱存到银行中去也不愿借给我们。不过,其利息一般不会太高,只要能够比银行利息略高些就可以了。
六、利用外资
我们筹资时,除了可以利用本地区和国内的筹资途径外,不妨把目光投向国外,吸收国际上大量的闲置资本。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飞速发展,我国已经进入了多层次和全方位的开放时代。在这种时代的大环境下,我们完全而且应该把筹资的目光转向国外,而不要只局限于国内。
利用外资的方法很多,大体上可归纳为以下10种方法:
1.政府间的双边协议贷款
这种贷款就是两国政府签订协议,一国政府向另一国提供利息较低甚至无息的资金,在协议规定的范围内使用。
2.政府混合贷款
即一国向另一国提供的政府贷款和其他贷款(如买方信贷)进行混合使用。由于这种贷款含有部分长期、低息或无息的政府贷款,对于经济发展非常有利,因此我国政府鼓励企业使用。
3.多边机构贷款
这种方式指联合国所属机构或与它有联系的机构,如世界银行及其附属机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多边机构向一国提供的资金,多带有援助性。不过对这类贷款项目的选择、评估及使用有一套特定的程序与要求。
4.商业银行贷款
就是一国银行向另一国银行筹措贷款。商业银行贷款的利率一般较高,贷款使用期限一般也较短,使用较灵活,贷款货币种类较多。我国商业银行同有关国家和地区的银行机构建立了业务代理关系,可通过商业银行贷款的多种形式,如拆放、组织银团贷款等,为国家和企业融通大量资金。
5.发行国际债券
国际债券是指各国借款人在国际资本市场上发行的各种货币面值的债券。这是一种非常有利的国际筹资方法。
6.外国提供的出口贷款
这主要有两种方式:卖方信贷和买方信贷。
卖方信贷是出口商开户的银行向出口商提供的、用于代进口商付款的信贷,进口商可以延期偿还贷款本息;买方信贷是由出口国的银行直接向进口商或进口方银行提供的信贷。
利用外国提供的出口信贷,我国进口设备可以得到出口国政府或银行提供的低于国际市场利率的贷款。
7.租赁
即出租人向银行借款购买设备,再租给承租人,并向承租人收取租金。它是商品信贷与资金信贷相结合,以融物的形式达到融资目的的一种筹资方式。
8.三资企业
即包括中外合作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
前者一般是外商提供设备、资金和技术,我方提供劳务和资金,按契约经营和分成的一种利用外资形式;后两者则为直接吸收外商投资,外方与我方或外方单方承担风险,按股权比例分成。
中外合资和外方独资企业能够较有把握地引进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
9.三来一补
即来料、来样、来件加工,补偿贸易。这种方式的特点是“两头在外”,即原材料或设备由外方提供,产品部分或全部再返销到原来的国家。
10.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等的外汇贷款,也是利用外资的一种形式。
对于以上10种国际筹资的方法,我们未必都能采用,不过大部分还是可以利用的。因此,我们应当抓住时机,及时利用才是。
遵循筹资的6项原则
一、量力而行
筹资都有其代价,这是市场经济等价交换原则的客观要求。正因于此,在筹资过程中,筹措多少才算合适,这是我们必须慎重考虑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