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了福利分房以后,代之的则是货币分配政策。货币分配政策建立了新的住房消费格局:
面对高收入阶层的豪华住宅;
面对中等收入人群的普通商品房——实行市场价;
面对中、低工薪收入家庭的经济适用房——实行成本价或微利价;
面对低收入的困难家庭——实行政府补贴的廉租房。
如果按照以上格局来看,那么发展建设什么样的房子类型就应该按照社会各阶层的实际经济状况的所占比例来决定。而我国中低等收入的人口比例占全国的70%~80%,按照这个比例划分,经济适用房的建设数量也应该占到这个百分比才对。
可是,摆在我们面前的实际情况却不是这样。
据《北京青年报》调查报道,北京地区某次房地产市场在售房地产项目约有800个,其中普通住宅在整个市场中所占比例最高,为66.68%;公寓为21.18%;经济适用房为5.79%;别墅为3.63%;写字楼为2.02%;商业用房为0.70%。而2004年全国经济适用房在各类商品房总投资中的比重则降低为4.61%。
由此可见,属于人口总量70%~80%的中、低等收入的人群(北京的中低等收入人口比例也为70%~80%)可以选择的经济适用型房屋真是少得可怜。
那么,什么是经济适用房呢?
经济适用房是面向中低收入家庭的普通住宅;要体现适用、经济、美观、安全、卫生、便利的原则;布局要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使用功能要满足居民基本生活的需要;建设标准要根据“九五”住宅建设标准,结合市场需求确定。现阶段,经济适用房的来源主要有三种:一是由政府提供专项用地,通过统一开发、集中组织建设的经济适用房;二是将房地产开发企业拟作为商品房开发的部分普通住宅项目调整为经济适用房;三是单位以自建和联建方式建设的,出售给本单位职工的经济适用房。
所谓经济适用房就是中低等收入的劳动者能够买得起的经济而又适用的房子。可是,这些少得可怜的所谓的经济适用房真的是既“经济”又“适用”吗?
据《经济观察报》报道,北京市2000年的一次统计结果显示,全市人均年收入为10349.7元,有50%的老百姓户收入在2.07万元以下,而42%的购房人只能承受的购房款为20万元以下,另外有27%的购房人能承受20~30万之间的房款。也就是说,近70%的购房人需要的是30万元以下的住房,而经济适用房60%以上的房价却都在30万元以上。为什么会有60%以上的房价会在30万元以上呢?主要是由于户型面积过大造成的。
不同家庭年收入的人对于经济适用房的面积要求是不同的。家庭年收入在3万元以下的人接近一半都希望面积在70平方米以下,而接近3/4的家庭年收入超过3万元的人希望经济适用房面积在70~100平方米。由此可见,希望经济适用房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下的比例超过了90%。即使是收入水平比较高的人群中,希望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下的比例甚至超过了普通市民。而目前经济适用房的面积普遍偏大,70平米以下的仅占很小比例。目前市场上有些经济适用房的价格按照每平方米的单价来看不是很高,似乎工薪阶层可以接受,但是按照面积计算出来的总价对于中、低等收入者而言仍是一串庞大的天文数字。如果按总价30万以上核算,银行两成20年按揭贷款,月付也是月收入不到3000元的中、低等收入家庭所不能承受或者负担不起的。
然而就算是经济适用房的数量少一点儿吧,起码还不是没有;就算是面积大一点儿、价钱贵一点儿吧,为了能够买到房子,为了能够让自己的生活质量随着整个国家经济的不断发展也能感到有些许的提高,为了不至于在看着我国GDP逐年突飞猛进的情况下自己为自己的境遇而感到汗颜,我们这些中、低等收入的人就算是咬紧牙关、勒紧肚皮、使尽浑身力气,能够买到相对比较便宜的经济适用房也就还算是应该知足的了!可是事实还不是这样!事实表明,能够买到经济适用房的人中,属于中、低等收入者的比例甚至不足15%。社会上各类骗购经济适用房的丑闻越来越多,手段也越来越恶劣。不少经济适用房落入了高收入阶层或者特权阶层手中,成了他们牟取暴利的工具。众多骗购者与房地产商们相互勾结的现象宛如经济适用房的蛀虫,而他们的种种骗购行为简直就像是抢去了别人的口粮!
建设部就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推出了相关管理办法,规定家庭年收入在6万元以下才具备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资格。买经济适用房的人,首先都要填写一张家庭住房和收入情况表,这张表经过北京市有关部门审核、盖章同意以后,才可以买到经济适用房。可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所谓够不够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资格,关键还在于购房者及其配偶所在单位的证明公章。这中间就存在着相当大的漏洞,反正只盖一个章,是很容易的事情,吃吃饭、喝喝酒、洗洗澡、唱唱歌最后再送上一份厚礼就能基本搞定。要让建设部或建委等部门,去调查清楚他的家庭年收入到底是多少也是很难的事。由于目前个人资金管理、信用管理等宏观条件还不完备,即使他出具了一张年收入6万元的证明,要判断起来也是非常困难的。据某经济适用房小区的售楼人员讲,有一位开着“凌志”轿车的私有企业业主前来购买经济适用房,当工作人员请他在家庭年收入6万元以下一栏填写盖章时,这位私有企业业主随即从口袋里掏出公章盖上了。因为他手续齐全,工作人员只好卖给他房子。而这种开着高档小轿车往来穿梭于经济适用房小区的现象则比比皆是。
某小区夜幕早已降临,而有近一半的人家灯还未开。经过对小区住户的了解,才知道那些黑着灯的房子不是没人住,而是周末才来住。这里有好多人都这样,他们都在别处还有房,这地方是用来过周末的。的确,到了周六,该小区楼下的许多停车位都被占满了。不仅如此,在该小区中所停的车中尤以小轿车居多,而且还是名牌小轿车。试问我们的中、低等收入者中有多少在买房的同时还能买得起车的?而这些开着名贵汽车来这里过周末的人,显然已经把这里的经济适用房作为他们的第二套或是第三套住房,其目的仅是用以休闲娱乐而已。一边是急得买不着,一边是很随意地就占据了两三套用于娱乐或者牟利。
然而就算已经是这样了,我们的中、低等收入者也还是有人买到了所谓的经济适用房,虽然比例不多吧,但也还不至于没有。可是,那部分买到了经济适用房的中、低等收入的人就真的得到他们预期的幸福了吗?
暂且不说他们在排队等号的过程中是如何辛苦,也先暂且不提经济适用房放号是否公开公正。就比如说如果是普通商品房,购买人如果觉得房子有缺陷,如公摊面积不合理,就可以不买,但是作为经济适用房,排上一个号是非常不容易的,即便开发商明显侵占了购房人的一部分利益,但是这套房子仍然会比普通商品房便宜,因此老百姓还是会争着去买,这就掩盖了开发商的很多违法违规的问题。如果一个客户买了普通商品房,收房的时候面积缩水超过3%他就有权退房,但是经济适用房你能退吗?你敢退吗?你舍得退吗?退了以后就算你甘愿再付出辛苦,你还能在别处排上号吗?而当你千辛万苦地拿到了房子的钥匙,好不容易住进了你这一生可能都要在这里度过的房子时,你会发现不是漏水,就是墙面开裂或者凹凸不平,要不就是门窗关闭不严,要不就是低品质的电梯和设备,要不就是隔音效果极差等让你剪不断、理还乱的种种问题!总而言之,这就是经济适用房的质量。为什么是这样呢?就因为房地产商为了自己的利益,偷工减料或者使用假冒伪劣建材。
经济适用房本是政府为了让更多的中、低等收入者能够买得起、住得上的房子。它是以采取减免地租、税收等政策降低住房成本,而实行的一项优惠政策,带有浓厚的社会保障色彩,曾被老百姓称之为“咱们的贴心房”。可是,这种“贴心房”到底贴近的是谁的心呢?为什么我们的中、低等收入者想要买套房子竟会遭受如此的待遇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