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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珍爱生命保护环境(2)

树冠像一只张开的伞,可以截留10%~20%的雨量。5万亩森林的贮水量,相当于一个100万立方米的小型水库。我国一向有“山上多栽树,等于修水库”的说法。

树木好像抽水机一样,能吸收土壤中的水分,通过蒸腾作用,洒到大气环境中去。一亩杉木林在每年的生长季节,可蒸腾170吨水。在同一纬度相同面积的情况下,森林比海洋蒸发的水分多一半。此外,树木还能防风固沙,降低噪声。

(三)自家山林的树可以随便砍伐吗

案例举要

李勇的爸爸承包了村里的几百亩荒山,几年来,他起早贪黑,培土浇灌,倾注了许多汗水。经过多年的辛勤劳作,这些荒山已被郁郁葱葱的杉树、松树所覆盖。一天,有个木材贩子季某来到李勇家,要求购买他们的杉木。李勇今年考上了大学,学费需一万元。李勇的爸爸考虑到家里急用钱,就同意以12000元的价格,将山上的1500株杉木卖掉。林木贩子季某很快就组织人员上山采伐,怕人发觉,利用晚上把杉木运出山林。这件事被人举报后,林业部门迅速展开调查,很快查明了事实的真相,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有关规定,对李勇爸爸作出了罚款2.4万元,补种8000株杉木的处罚,另对收购贩子季某处以没收所购杉木,并处3万元罚金的处罚。李勇的爸爸和李勇想不通:

“难道砍伐自家责任山上的林木也犯法吗?”

由案说法

不仅国有森林不能随意砍伐,就连自家种的或承包的山林也不能随意砍伐。森林是人类的天然保护神,从法律的角度讲,森林并不属于公民个人所有,而是国家的公共财产,私自砍伐森林就等同于破坏国家的公共财产,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李勇家虽然有了对森林的承包权,但这决不等于可以对森林为所欲为,必须在获得相关部门许可并依法取得采伐证后,方可砍伐。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除外。

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山和个人承包集体的林木,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

第三十五条:采伐林木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按照采伐许可证规定的面积、株数、树种、期限完成更新造林任务,更新造林的面积和株数不得少于采伐的面积和株数。

第三十七条:从林区运出木材,必须持有林业主管部门发给的运输证件,国家统一调拨的木材除外。

依法取得采伐许可证后,按照许可证的规定采伐的木材,从林区运出时,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发给运输证件。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在林区设立木材检查站,负责检查木材运输。对未取得运输证件或者物资主管部门发给的调拨通知书运输木材的,木材检查站有权制止。

第三十九条: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依法赔偿损失;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盗伐株数十倍的树木,没收盗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并处盗伐林木价值三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

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滥伐株数五倍的树木,并处滥伐林木价值两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拒不补种树木或者补种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由林业主管部门代为补种,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支付。

盗伐、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三条:在林区非法收购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的,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收购的盗伐、滥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收购林木的价款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林木贩子季某非法收购明知是属于滥伐的林木,并且在没有林业主管部门发给木材运输证的情况下,利用晚上偷运木材,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七条和第四十三条之规定。所以,他们的违法行为必然受到法律的惩处。

思考题·想一想

为什么自家山林也不能随便乱砍?

(四)偷伐林木者罚

案例举要

黄玉祥是某林区职工,由于多次违规,被单位除名。从此以后,黄玉祥伙同社会上的一些不法分子,干起了盗伐林木的勾当。他利用自己在林区工作十多年,对地形熟悉的便利条件,私自出入林区,物色珍贵的树木。几年间,黄玉祥勾结不法分子共盗伐树木1100立方米,并致使两棵珍贵树木遭到盗伐。事发后,黄玉祥及其同伙被公安机关捉拿归案。由于他们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有关规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黄玉祥被处以三年有期徒刑并罚款10万元,其同伙也受到了法律的严厉制裁。

由案说法

盗伐森林必然会受到法律的惩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依法赔偿损失;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盗伐株数十倍的树木,没收盗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并处盗伐林木价值三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

盗伐、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规定:

违反森林法的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黄玉祥伙同他人潜入林区,盗伐林木,搞非法经营,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必然要受到国家法律的严惩。

·小知识

森林的种类

(1)防护林。以防护为主要目的的森林、林木和灌木丛,包括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防风固沙林、农田牧场防护林、护岸林、护路林。

(2)用材林。以生产木材为主要目的的森林和林木,包括以生产竹材为主要目的的竹林。

(3)经济林。以生产果品、食用油料、饮料、调料、工业原料和药材等为主要目的的林木。

(4)薪炭林。以生产燃料为主要目的的林木。

(5)特种用途林。以国防、环境保护、科学实验等为主要目的的森林和林木,包括国防林、实验林、母树林、环境保护林、风景林、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地的林木、自然保护区的森林。

思考题·想一想

盗伐林木应受到什么处罚?

(五)禁止毁林采石

案例举要

张云峰是山东省平邑县农民。1986年,张云峰与弟弟合伙筹资办了一家石料加工厂,生产各种石材、预制板等,生意很红火,产品远销多个省市,加工厂的规模也不断发展。随着生产规模日益扩大,加工厂所需石料逐渐增多,村边石头山上的石块已满足不了生产所需,张云峰又把目光盯上了村里的林山。他采用请客送礼等方式买通了乡、村的林业主管人员,先后毁坏山林12亩,林木株数约600棵,造成了极坏的影响。后经群众举报,县林业主管部门经过认真调查,弄清了事实真相,并作出如下处理:

责任人张云峰补种毁坏株数1200棵并罚款2000元;乡、村林业主管人员给予留用察看的行政处分。

由案说法

保护森林资源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禁止毁林开垦和毁林采石、采砂、采土,是有效保护森林资源的一个重要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规定:

禁止毁林开垦和毁林采石、采砂、采土以及其他毁林行为。违反森林法规定,在林区开垦、采石、采砂、采土、采种、采脂(采割树脂)和其他活动,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要承担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同时,林业主管部门还应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补种毁坏株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树木,也可以处以毁坏林木价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违法者拒不补种树木或者补种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由林业主管部门代为补种,所需要费用由违法者支付。

作为公民,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树立守法意识,自觉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事。

要树立长远眼光,不能一味只顾眼前利益,毁坏林木。

·小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八条规定:国家对森林资源实行以下保护性措施:

(1)对森林实行限额采伐,鼓励植树造林、封山育林,扩大森林覆盖面积;

(2)根据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对集体和个人造林、育林给予经济扶持或者长期贷款;

(3)提倡木材综合利用和节约使用木材,鼓励开发、利用木材代用品;

(4)征收育林费,专门用于造林育林;

(5)煤炭、造纸等部门,按照煤炭和木浆纸张等产品的产量提取一定数额的资金,专门用于营造坑木、造纸等用材林;

(6)建立林业基金制度。

思考题·想一想

为什么不能在林区随便采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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