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这里是新市除了机场和火车站之外最热闹的地方。
长年的人流如梭把这个地方渲造出了时代感,明明是两千年落成的,却如十九世纪初期的深宅大院般苍老。那无处不在的消毒水味道,让这个地方充满冰冷的阴森气息,若不是楼顶那六个偌大的霓虹灯字——新市人民医院,会让人产生到了殡仪馆的错觉。
天使呆的地方,人们把它称为天堂。而与天使只有两字只差——白衣天使呆的地方,人们对之却并没有过多的好感。
收费处那个成天摆着死人脸收费的李姓阿姨,据说早年丧偶,寡妇至今,内分泌一失调就是三十年。任何心情明媚的人只要瞧上她一眼,情绪就会像打了麻醉剂一样渐渐无力,继而暴躁,转而变成对这所医院的愤怒。
妇产科手术室门口长得像黑猩猩的男人就明显对李阿姨非常不满,但是看到李阿姨肚子上结结实实码着的三层肉后,心里对自己的大肌肉很没有信心,于是只能找一个看上去像是好欺负的人撒气。
他老婆在五分钟前被推进了手术室,早产,胎儿才七个半月大就不打算在娘胎里赖着,想来这个繁复的世界瞧一瞧。
我们紧锣密鼓地进行手术准备,我却在进手术室的时候被他爸给揪住了衣领。
那个男人,穿着一件黑色的紧身背心,胳膊上的肌肉看上去比他老婆的大腿还要粗,满脸横肉,凶神恶煞,看着很不好惹的样子。他揪着我的衣领冲着我歇斯底里地吼道,“如果我的老婆有什么事情,你们这些医生小心吃不了兜着走!”
那些唾沫星子在完美的抛物线运动后,优雅地降落在了我的脸上。
我用手抹了一把自己的脸,深呼吸了几口气以平复内心的愤怒,用最后的耐心说,“你最好先放手。”
医院里每天都会有这样的人。带着不知道打哪来的自信,把自己膨胀成一只大大的气球,带着要跟谁同归于尽的疯狂心情,在医院里横冲直撞,逮着个小护士就先欺负一番,把医院闹成了他家农场——鸡飞狗跳。
这就是我工作的地方。
这里对于我来说并不陌生,因为,早在几年前,我们家的人就在这里唱了好几台大戏。
从老爷子的中风,到舒翰云的出生,再到一切难堪的事情发生,一切都与医院脱不了干系。
用中国一个古老而又时尚的词来说就是——孽缘。
命运总是这样,古往今来遵循着最原始的本色。无形中酝酿着有形,有形中又皆是无形,最后到事情发生的那一刻,才叫人恍然大悟——啊,原来如此。
“舒乔!”文哥又在叫我了。
没我这个手术没法进行下去,因为在手术台上我扮演着很重要的一个角色,比那些踮着小脚拿着碎花包半夜三更跑到人家家里去接生的接生婆还要重要。
——端刀递剪,擦汗止血。自然生产的时候还得抓着产妇的手大喊加油,最后那团湿淋淋的丑东西被生出来之后还得负责微笑着跟她说,“宝宝很漂亮。”
……
对,我是一名医生,学西医的,考上了妇产科的研究生,从此刀下无不摆着两条命。
每次拼车,跟人家闲聊时总是会不可避免地被问到职业这个问题。我说我是一名医生。然后他们就“哦——”了一声,尾音拖得老长,好像很了解这个职业一样,“当医生很好吧,工资又高又轻松。”我礼貌地笑了笑,并不想过多地去争论这个轻不轻松的问题。
“哪科的?”对方像想起什么似的又问。我回答说是妇产科,然后对方的表情就变得微妙起来了,似是崇拜又像不屑,似是尊重又像怨怒,比蒙娜丽莎还叫人费解。我始终都明白不了这个表情。
我妈是这样跟我解释的:“人家医生的手术刀下都只躺着一条命,你手术刀下哪次不是躺着两条命啊,像你这种半吊子医生,手术的风险那么大,生孩子这种事能给你玩吗?人家挺着个啤酒肚,留着酒渣鼻讨个媳妇不容易,再避过绝育的风险怀个孩子更加不容易,所有的幸福都压你身上了,你说人家的表情能不微妙吗?”
——我一细想,发现还是有点道理的……
工作其实并不轻松,特别是刚开始的这几年,刚开始工作的时候祈祷着手术刀下千万不要出人命,后来变成了祈祷着不要被文哥骂,再后来,能够坐下来好好吃一顿热饭成了我最大的奢望……
当初填志愿的时候我妈坚持要我学医,并且结合网上的信息,亲朋好友的反馈,邻里邻居的七嘴八舌,给我列了当医生的十大好处,有条有理让我不能拒绝。她打着包票跟我说当医生每天只要翘着二郎腿坐在办公室嗑瓜子就行,并且薪水还很高,最适合我了。
……
她那时候似乎完全预料到了一个名叫许卓君的男人会把我改变得如此彻底。没有他,或许现在我就是一个蹲在街边抽烟喝酒打牌的小混混,而不是一个看上去挺人模狗样的医生。
他总是喜欢对我说,“舒乔,如果再让我听见你说一个脏字,我就把你关到冷藏柜里和那些阴森森的标本睡一晚上。”其狠毒程度,简直令人发指,看着那张温文尔雅的小脸蛋,我就有种给他下老鼠药的冲动——好吧,我确实也这样干过。
但他最经常说的,却是那句——“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如他所言,一切都好起来了。
可是他却不在了。
“才开始这几年都是这样过来的,熬过去就好,等你当上主治医生,就不会有这么累了。”手术后,文哥拍着我的肩膀,看似安慰,其实我比谁都了解这个老狐狸。我看着他才四十岁就秃掉的顶,思索着他下一句话大概就是,“今天我和你师母都没有空,你下班后回家顺路帮我把小洁接了吧,带你那就行,你师母晚上会去接。”
为了上班方便,我在医院附近的小区租了间公寓,两室一厅,一个人住着刚好。某天从小区出去,发现文哥也住在这个小区,他们家就在往后一栋,一百五十平米的房子,三口人,于是接他女儿放学的任务就自然而言地落在了我的脑袋上。我一开始觉得抱上司的大腿是很自然的事情,毕竟关乎饭碗,可是——
——我一直都理解不了一个南一个北的方向是如何顺的路,也不能理解他是如何用轻描淡写的一个“带”字把他那个哭起来能把隔壁的狗吓得精神失常的女儿给盖过去的。
“……没关系的,我还熬得住。”我努力让自己的眼睛睁大,看上去很有精神的样子,“再说,我现在一个人,除了努力工作——”
文哥快语打断我要说的话,“都过去了,你还这么年轻。”
我打了个哈哈,“说得你多老了似的,才奔五嘛。”
“你这丫头说话越来越不中听了。”他把手里的文件夹递给我,“你去把这份资料整理整理,六点之前送到我办公室。恩,今天晚上的手术,你也参加,多锻炼锻炼总是好的。”
“我今晚有事,早上没有跟你说吗?”
“说了什么?”他不擅长记忆生活琐碎的,想了半天,一拍脑门儿,“哦对,你早上跟我请了假的,今天你生日,还要去机场接人?”
“恩。”我低头翻看了一番资料,“我把资料整理完就走了啊。”
“既然不参加手术的话,就不用整理了。”文哥拿过我手上的资料,“早点去吧,别让人等。”
“诶对了,”文哥又是一拍脑门,我看见了一根头发从他的脑袋上优雅地飘落下来,那优哉游哉的贱模样,和他主人一个德行。“上次你师母的同学的表哥的三姑妈的小儿子的弟弟你见了没有?”
“……”我暗自咽了口口水,心中默默回忆了一番那个男人的模样,“见,见了。”
“觉得人家怎么样?据说可是银行高管呢。”
“文哥,说实话。那人长得就像一堆发霉的烂钞票,我隔着老远都能够闻到从他身上散发出来的恶臭味儿。他还试图把我改造成那种人,你说我能干吗。”
“人家可是银行高管啊,年薪七位数的。”
不怪文哥,他没有见过那人,想象力也不是很丰富,不能理解我的痛苦是自然的。“文哥,时间来不及了,我,我走了哈。”
“喂,你师母说这个不行还有他家堂舅爷的三儿子的四侄子!”
“……”
我一直觉得,我师母,那个留着利落短发,一脸干练的女人,并不适合当一个踩着高跟鞋成天和客户合同文件打交道的女强人,她应该沾上两撇白色的小胡子,染白三千青丝,拿着抚须到月老庙,给人牵姻缘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