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来值班的时候无聊,看了一下新闻,没有想到的事让我看见了一个消息。一家人为了使自己没有成年的儿子结婚。特意花钱找偷尸贼偷女尸给自己的儿子完成冥婚。可是没成,被发现了。至于我为什么讲这个,那是因为今天我要讲一下冥婚的事。讲一下中国古代冥婚是如何举行的?冥婚是什么?
现在开始讲冥婚,冥婚是为死了的人找配偶。有的少男少女在定婚后,未等迎娶过门就因故双亡。那时,老人们认为,如果不替他(她)们完婚,他(她)们的鬼魂就会作怪,使家宅不安。因此,一定要为他(她)们举行一个阴婚仪式,最后将他(她)们埋在一起,成为夫妻,并骨合葬。也免得男、女两家的茔地里出现孤坟。
旧时风俗,成年男女未婚而亡不吉,有钱人家找活人嫁娶,一般人家是找故去的男女嫁娶,名曰阴婚。此女亡去多时,用木架将其架立成礼,故双腿悬空。还有一些未成年人夭折后,家中父母或长辈老人们出于疼爱,认为生前没能为他(她)们择偶,死后也要为他(她)们完婚,尽到责任。其实,这是人的感情寄托所至。另外,旧时人们普遍相信坟地风水,以为出现一座孤坟就会影响家宅后代的昌盛。
当时有些风水家(古称堪舆)为了多挣几个钱,也多竭力怂恿搞这种阴婚。阴婚大多出现在贵族或有钱人家。
至于冥婚是怎么来的,其冥婚在汉朝以前就有了。由于阴婚耗费社会上的人力、物力,毫无意义,曾予禁止。《周礼》云:“禁迁葬与嫁殇者。”但此风气始终没有杜绝。例如:曹操最喜爱的儿子曹冲十三岁就死了,曹操便下聘已死的甄小姐做为曹冲的妻子,把他们合葬在一起。阴婚最为盛行的要数宋代。据康誉之《昨梦录》记载,凡未婚男、女死亡,其父母必托“鬼媒人”说亲,然后进行占卦,卜中得到允婚后,就各替鬼魂做冥衣,举行合婚祭,将男、女并骨合葬。《元史·列女传》载:“子弟死而无妻者,或求亡女骨合葬之。”《明史·列女传》亦载:杨□死而其未婚妻殉;刘伯春卒,而其聘女亦如之,后皆迎柩合葬。
在清代,这种妇女殉葬冥合的习俗,随着贞节观的加强,仍很盛行。直至晚清才逐渐消失。
清末民初的北京仍有阴婚风俗的残余现象,还有个别家庭办死人与死人结婚的“喜事”,谓之“搭骨尸”,男、女两家亲家,谓之“骨尸亲”。早年,这种“婚礼”的迎娶仪式多在夜间举行,有时,人们正在安睡之际,忽被街巷里的鼓乐吵醒,原来是“搭骨尸”的。
抬着一顶纸轿子,由单鼓、单号、单唢呐吹奏前引。有的则不用这种形式,仍用八抬大轿,全份金灯执事,原来只娶一张女人的照片。三十年代以后,还有仿照“文明结婚”仪式,用西乐队前导,后边四个人抬着一个出殡用的影亭,内挂“新娘”照片。婚俗仪式由于死人结婚混杂了红、白两事的礼仪,各当事人又各有主张,阴婚仪式始终没有形成定例。
通常情况下,男方给女方送去的“鹅笼”、“酒海”、龙凤喜饼以及肘子、喜果都是真的,惟有衣服、首饰是纸糊的冥器。女方陪送的嫁妆一般都是纸活,送至男方后,只在“新郎”照片或牌位前陈列半天,有的只是抬着环绕男方院内一周,即由鼓乐前导,送至附近空地焚化。
阴婚并不一定都举行上列仪式,但迎娶仪式是不可少的。是日高搭大棚,宴请亲友,门前亮轿。喜房里供奉“百份”全神。对面炕上设矮桌,供“新郎”照片或牌位,前设苹果、龙凤喜饼若干盘。并有大红花一朵,下缀缎带上书:“新郎”字样。女方“闺房”***新娘”照片或牌位,亦如前所供,并有大红花一朵,下缀缎带,上书:“新娘”字样。
花轿到达女方后,由送亲太太将“新娘”照片或牌位取下,由娶亲太太接过来,放人宝轿。这时,“新娘”的父、母不免要大声嚎哭,而且要追出屋外。完全不是办喜事的气氛。喜轿回到男方后,仍由娶亲太太将“新妇”照片或牌位取出来,放于喜房炕上的供桌,与“新郎”并列。并用红头绳将两幅照片拴起来,(取月老牵红线之意),并复上红、黄两色的彩绸。
“合杯酒”、“子孙饺子”、“长寿面”也要供于“新婚夫妇”的牌位或照片前。以后再选个宜破土安葬的好日子,女方起灵安指定的时辰葬入男方坟的旁边,并且两个棺柩要挨上槽帮,才算并骨合葬。如“新婚夫妇”有弟弟妹妹或弟妹、妹夫等,即唤出来,给照片或牌位磕头行礼。两家亲家则互相道喜。
举行了以上仪式之后,择个“黄道吉日”宜破土安葬的好日子,女方就可以起灵了。按阴阳先生指定的时辰,将棺枢起出后,马上泼在坑内一桶清水,扔下去两个苹果。与此同时,高高扬起花红纸钱。男方则在坟侧挖一穴,露出“新郎”棺柩的槽帮,将“新娘”埋入以达到“夫妻”并骨合葬的目的。葬罢,即在坟墓前陈设酒果,焚化花红纸钱,举行合婚祭。男女双方的父、母等家属(即两家亲家)边哭边道“大喜”。此后,男女两方便当做亲家来往。
一般说来,阴婚也要通过媒人介绍,双方过门户帖,到命馆合婚,取得龙凤帖。因为阴婚的放定多是一次性的,所以没有大、小定之说。男方给女方送去的定礼,一半是真绸缎尺头、金银财宝;一半却是纸糊的皮、棉、夹、单衣服各一件,锦匣两对,内装耳环、镯子、戒指及簪子之类的首饰。放定的当天晚上,在女方家门口或坟上焚化。先使鬼媒订婚:问曰何名会婚,会婚者男女早逝,未有聘娶,男则单栖地室,女则独寝泉宫,生人为立良媒,贯通二姓,两家和许,以骨同棺,共彰坟陵,是在婚会也,一名冥婚也。
男女双方家长互通婚书,然后迁葬,各祭其殇子:父告子曰:告汝甲乙,汝既早逝,大义未通,独寝幽泉,每移风月。但生者好偶,死亦嫌单,不悟某氏有女,复同霜叶,为女礼聘,以会幽灵,择卜良辰,礼就合吉,设祭灵右,众肴备具,汝宜降神,就席尝飨。女嫁祭女依男法:告汝甲乙,尔既早逝,未有良仇,只寝泉宫,载离男女,未经聘纳,祸钟德门,奄同辞世,二姓和合好,以结冥婚,择卜良时,就今合棺。“白骨同棺”,象征男女婚媾,最后双方共行墓祭,此为起圹文:讫在墓祭……今既二姓合好,礼媾冥婚,白骨同棺,魂魄共合,神识相配,何异生存。吉在壬辰,速离高圹。内外悲怆,弥切勿怀,设祭墓文,汝宜尚飨。
上述数则仪节文书,读之不难感受到冥婚仪式中肃穆的祭祀气氛,在浓重的悲怆情绪中,又夹杂祭告者某种程度的欣慰祈愿、婚姻好合的愿望,为本来是凶礼性质的葬祭混入诡异的吉庆意味。此种奇特的风俗背后,隐藏着极为古老的民俗信仰——人们面对死亡而企图借巫术仪式将命运逆转,为死者缔造婚姻幸福,作为现实缺陷的补偿。无论原始信仰行为模式多么荒谬、多么幼稚,它揭示人们深层心理结构,透露人们对永恒的归依、对神灵的信仰、对社会束缚和不公平制度的反动抗争,及自我的觉醒意识和对美好生活的不懈追求。
好了,今天就讲这么多了。不过说实在的。我讲这些是想让大家了解我们自己的历史。我们的历史中有很多我们所不知道的意义。我喜欢大家多多去了解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