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回到石屋的时候已经将近中午,唱机里面流出一段法国香颂,女生唱出的黏黏声音,屋子里充满醉人的甜蜜。
“中午给你做一个萝卜木耳汤。”林泽把竹篮里的食材放进冰箱。
“萝卜补气,木耳滋阴,在放几块鲜肉,味道十分鲜美。”
郑涵听得哈喇子四处乱飞。她在房间里跑来跑去,没有目的地做事然后也跟着唱机哼起来。只要一得意忘形,她整个状态就会显得像个小孩子。
林泽在厨房洗菜切菜,把木耳去蒂,萝卜洗净切成方块,居然每个大小一样。汤是事先熬制的牛骨汤,里面加了大枣和黄芪,大火煮开以后,转为小火慢炖三个小时。汤熬好后用勺子滤掉上面的一层黄油,最后才把用清水浸过的萝卜,木耳和鲜肉放进去炖。
等在一旁的郑涵一直默默地注视着林泽,她没想到像林泽这样粗壮的男子,做起饭来一点也不马虎,而且灶头也收拾得十分干净。突然她有一种很踏实的感觉。
郑涵原本以为有些事情不用去想,人生便会相安无事,可是记忆就像吸血的水蛭一样,越长越大。
她记得以前陆成也像一个老中医一样,在她脸颊长青春痘的时候,煮了绿豆汤让她喝,说是绿豆排毒养肝。当时她还假装不想喝,他还威胁道:“你敢不喝,捏着你的鼻子直接给你灌下去。”
等汤炖好以后,林泽用洁白的小瓷碗给郑涵盛了一碗,还在汤上面撒了几粒枸杞。
郑涵双手捧着小碗一边看着忙碌中的林泽,一边津津有味地喝起来。
汤十分鲜美,最重要还有一股药材味儿,这让紧紧思念国内美食的郑涵瞬间就有了一种幸福感。其实像她这样的女孩子,很容易满足,一点小幸福,一点小开心就会放在心里好久,可是男人永远都不懂女人的心思,大概他们也不想懂。
她握着的白瓷碗,碗面就像少女的皮肤一样丝滑。她仔细端详着手里素雅清新的瓷碗,胎体质薄轻巧,细腻光洁,洁白的碗口处敷出一圈淡雅的花边。
郑涵一口气把汤喝完,然后把碗倒过来看到了碗底的英文标签“Wedgwood”,她看着这个代表着品牌的英文,可惜不认识。
这时林泽向她说道:“你手里拿着的是英国的一个著名的瓷器品牌‘Wedgwood’,中文大概叫‘威基伍德’。”
“哦!”郑涵嘟着嘴,两眼睁得圆溜溜的。
“还是不知道。”然后调皮地笑起来。
“Wedgwood在英国已经拥有250多年的历史,他生产出来的瓷器优美典雅,气质独一无二,被誉为‘女王陶瓷’,在欧洲家喻户晓。”
“哇哦,你真是一本《百科全书》”郑涵把手里的碗递过去,然后说道:“大师,我还要一碗。”
“若是能早认识你几年那该多好啊!”郑涵眼里闪过一丝忧伤。
“现在也不迟啊!”林泽从郑涵手里接过了碗。
在和林泽相处的日子里,郑涵觉得生活又轻巧又美好,日子悄无声息,生活波澜不惊。
她下定决心让林泽每周教她做一种汤,虽然她觉得做菜实在是一件麻烦事,但做汤则完全是自由发挥。
林泽看了一眼郑涵下颌的暗疮,决定教她做一个香菇乌鸡汤。
“你嘴角一带长了许多痘,应该是脾胃不好,消化系统有些紊乱,出国后几个月都会有这样的情况。正好也入冬了,适合进补。”
林泽像医生一样一脸严肃地讲着话,郑涵发觉他在阐述一件事情的时候,表情总是很认真。惹得郑涵噗嗤一声笑出来。
“什么?”
“没什么?”郑涵还是一个劲儿地笑,简直就是一个神经病。
于是林泽摸摸后脑勺也跟着傻呵呵笑起来。
“林大师,那你笑什么呢?”
“没什么,就觉得你笑起来很好笑,所以我就笑了。”
“神经!”
“……”
郑涵在陆成的监视下认真地清洗着乌鸡。
以前她觉得做菜简直比做几道数学题还让人头疼,虽然她数学一直不及格。因为做一道菜首先要买菜、洗菜,炒菜的繁琐,油烟味还呛人,菜虽然做好了但整个人受尽折磨,哪里还有什么食欲。但换了一种心境,它却成了生活的乐趣。
她思量道:“难道是我以前太喜欢钻牛角尖了?”
“管它呢,得过且过,糊涂才是人生最大的智慧。”道理虽说是这样,但是又有几个人真正能做到?
郑涵把乌鸡脖子剖开,将上面的淋巴结一粒粒摘掉。因为林泽说脖子上面的淋巴含有很多变异的细菌和病毒,吃了可能对身体不好。
林泽看着认真清洗的郑涵,微微笑着说道:“看来上次我教你的还没忘记,真是乖孩子。”
“一边去,谁要你夸,这是天赋!”
转瞬之间,林泽已经开始准备汤里面的配菜了,他不时斜着眼睛看看认真干活的郑涵,又心满意足地低下头。
阳光透过玻璃照进厨房,撒在白色的餐具上,阳光的线条在房间里荡开,穿行在里面的人心情从外到里的美好。
两个人一边做着菜,一边相谈甚欢。外面的气温尽管很低,但是房间里却开始蔓延着甜蜜的气息。
此时,客厅的厨壁上一株养在水罐里的水仙球正在慢慢地发芽……
第二天起床的时候,郑涵在床上赖了几分钟,然后她拉开窗帘,她看到露台上一片白茫茫。
十几厘米厚的积雪,昨天还是灰蒙蒙的天空,今天却像生活在另外一个世界。老旧的建筑完全覆盖在白雪之下,植物也被压弯了腰,路上有行人留下的脚印,孩子们笑得开心,大多数房子前都有人在打扫着积雪,以免滑倒路人。
郑涵生长在南方,即使有下雪天,雪花落在地上也会立马化为泥水。所以每次她撞见下雪天,都会格外开心。
郑涵趿着拖鞋走进雪里,她一步一个脚印在露台的雪地里来来回回走得“嘎吱嘎吱”响。踩雪时发出的声音十分好听,眼前的世界把她带回了童年。她用手把植物上的积雪刮下来,双手被冻得通红,棉布拖鞋也变得湿漉漉,手里的小雪球被越裹越大,她准备堆一个雪人,以便晚上害怕的时候,可以和她说话聊天。但就在她劳作到一半的时候,古灵精怪的想法出现了。她蹬掉鞋子,光着脚跑向林泽的房间。
林泽被郑涵“咚咚”的敲门声惊醒,他迷迷糊糊开了门,冷不防郑涵一个偷袭,鸡蛋大小的雪球从领口灌进他的衣服里。
林泽顿时精神振奋地尖叫着上蹿下跳,把雪球从衣服里抖落出来。
郑涵看着高大魁梧的林泽此刻就像一个小孩子,她站在一旁像看耍猴一样捧腹大笑。
林泽一把揪住郑涵说道:“好家伙,居然敢使坏。”
“看我怎么收拾你!”
说着他双手在郑涵的咯吱窝使劲挠痒痒,郑涵笑得上气不接下气。她抓住林泽的手臂向他求饶,两个人都笑得前俯后仰,最后躺倒在地上。
当他俩眼神突然交织在一起的时候,林泽伸手理了理郑涵凌乱的头发,然后抚摸着郑涵的脸颊,轻轻地将嘴凑了过去。
郑涵此刻心跳得汹涌澎湃,每一寸肌肤都变得紧张敏感,大脑完全处于真空状态。在林泽快要触碰到她嘴唇的一霎那,她“嗖”地从地上弹起来。
“要上班了。”她头也不回地跑向了自己房间。
林泽躺在地上像一只落单的归雁,他深深呼出了一口气,闭上双眼沉静了下来。
因为发生这样的事情,郑涵每天下班归来总会先探进自己的脑袋确定林泽在不在家。
她要不是躲得远远的,就是把自己关在房间里。有时候她会想:“林泽实在是一个很好的男人。”
“可是现如今却不知道如何去面对他。”
陆成已经侵蚀了她的全部心灵,就像癌细胞的扩散,即使全是伤痛,也成了身体的一部分。她站在窗边看着外面皑皑的白雪,也许陆成正和一个美丽的女人相拥而眠。
此刻电话突然响了,是大学死党打来的。
“你还好吗?”
“巴黎下雪了!”
郑涵推开窗户,走到露台上,呼吸着冰凉清新的空气,身体的温度急速散去。
“真下雪了。”
她伏在栏杆上,身体探到了半空中,手伸到露台以外,一片雪花落在她的掌心,然后化掉。
“我很好,我会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