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时期粮食作物除传统的粟、麦、稻、黍、菽外,又增加了薯蓣、荞麦和薏苡等。中唐以后,南方水稻发展迅速;而在北方,则麦的生产已与粟处于同等地位,从而形成了我国农业南稻北麦的基本格局。此时,南方也有麦类种植,开元年间(713~741),已出现了稻麦连作及双季稻栽培,一年二熟之俗趋于成熟。
此时,南方水稻地区,已初步形成了较完整的水田耕作农具体系,其中的“江东犁”,已与近代农村中使用的犁已无多大差别。(图59)此时,已流行育秧移栽风俗,并积累起一整套深耕、密植、除草、施肥、培土、除虫害等种作经验,柳宗元《龙城录》曰:“深耕概种,时耘时耔;却牛马之践履,去螟之戕害;勤以朝夕,滋以粪土,而有秋之利,盖富有年矣。”北方则在治蝗防灾方面,已摒弃了认为蝗是“神虫”,是天降灾害,应以“修德”使之自然消失的迷信旧俗,而出现了以挖坑、赶打、火烧、掩埋等灭蝗习俗,科学战胜了迷信。
在水利排灌方面,陂、塘、沟、渠、堰、浦、堤、湖、渚等得以大规模的整修和改造,农田用水基本以自流灌溉为主。同时,提水器具的种类也空前增多,除戽斗、桔槔、辘轳等被继续使用,前代发明的翻车被广泛推广外,又出现了筒车和“机汲”等全新的排灌机具。(图60)但遇旱灾时,民间仍有求雨仪式流行。
隋唐时期的蔬菜品种除保持传统外,此时又从国外引进了莴苣、菠菜和西瓜。同时,出现了人工种植食用菌的风俗,《四时纂要·三月》记载了当时食用菌的培养方法。长安附近已流行利用地热栽培冬菜的习俗,朝廷有“温汤监”专门管理这项业务。
此时,果树嫁接习俗已广泛流行,并有用扦插法繁殖葡萄的习俗,《酉阳杂俎》曰:葡萄,“又见枯蔓,堪为杖,大如指,五尺余,持还本寺植之,遂活”。中唐以后,都市花卉业渐趋繁盛,许多城市还出现了花市。刘禹锡《赏牡丹》诗曰:“惟有牡丹真国色,花开时节动京城。”[42]种养牡丹成了举国之俗。在南方,茶叶种植和加工业发展迅速,江南地区人民多有以种茶为业者[43],江淮人家也“什二三以茶为业”[44]。并出现了许多名茶,《唐国史补》曰:“风俗贵茶,茶之名品益众。”
此外,隋唐时期在畜牧饲养和渔业捕捞方面,其习俗也比前代有所发展。如马籍制度的实施、同州羊的培育和渔具渔法的丰富等,使此时农业养殖风俗呈现出勃勃生机。
在手工业生产方面,从文献和考古资料中所看到的隋唐已经专门化的手工业生产部门和作坊就有采铁、冶铁、冶复、制削、制针、制火箸和剪刀、采铜、铸铜器、铸镜、磨镜、铸钱、采金、采银、金银作、冶锡、冶铅、烧瓷、烧陶、烧砖瓦、织锦、织绫、织罗、刺绣、制毡、印染、制衣、制帽、制鞋、造纸、制墨、制砚、雕板印刷、漆器、采玉、玉作、石作、造车、造船、木工、制秤、兵器、骨角器、乐器、制盐、采蜡、钉铰、建筑、制锁、榨油、酿酒、碾米、制糖等50多种,其数目和种类都已远远超过了汉代,可见此时手工业风俗之丰富。
隋唐时期的城市手工业作坊大多按行业和门类集中开设,如唐代长安通化门一带出现了专门募集工人制造车辆的车坊[45];靖恭坊集中了许多制毡工匠[46];常乐坊则是酿酒行业的集中场所[47];崇仁坊又是制作乐器的作坊所在之处[48]。其他城市也有这种聚集一处,统一经营的风俗,如郢州南郭出现了酒肆[49],钜鹿郡南和县街北有了纸坊[50]等,使唐代城市显示出独具特色的坊作风情。
隋唐前期城市布局仍继承汉以来的坊市制传统,商业贸易被限制在封闭式的市之中。到了盛唐,由于商业的日益发展,封闭式的坊市制遭到了冲击,坊与市之间的界限被打破,大中城市出现了“向街开门,各逐便宜”[51]的店面布局。为增加营业时间,很多城市出现了夜市,王建《夜看扬州市》诗曰:“夜市千灯照碧云,高楼红袖客纷纷。”[52]夜市的出现,打破了唐前期城市中实行的严格的宵禁制度,也改变了人们日入而息的习惯,增加了商店的营业量。
南方州县还出现了许多草市。如荆州古城濠下的“橘市”,浔阳江头早晨热闹的菜市,郴州“烹丁纷错、商贾辐辏”的“矿市”等。此外,还有定时的集市,岭南称“虚”,江南称“亥”,北方称“集”,都是隔日一会,或三五日一会,钱易《南部新书》曰:“端州已南,三日一市,谓之趁虚。”还有一种定期一聚,但间隔时间很长的集市,类似于后世的庙会。如唐末蜀中蚕市:“每春三月为蚕市,至贸易毕集,填委,蜀人称其繁盛。”[53]
在城市中,已出现了商业行会组织,其首领称为“行头”、“行首”。据1956年北京房山发现的唐代石刻佛经记载,唐代幽州(今北京)的商行有米行、肉行、油行、果子行、炭行、磨行、布行、绢行、生铁行、杂货行等。在同行商人中,交谈均用隐语。宋人曾憷《类说》卷四引唐无名氏《秦京杂记》说当时长安市井中业已流行葫芦语、镍子语、纽语、练语、三摺语等隐语,“记言反说,不可解识”。
隋唐城市的饮食业十分兴盛,各种饭馆、酒楼、食肆遍布大小市内。有的酒楼已出现为人承办宴席的服务项目。《唐国史补》对此有记载。据《太业杂记》记载,隋时洛阳的丰都市有“一百二十行、三十余肆……市四壁有四百余店,重楼延阁,互相照映,招致商旅”。此外,还有许多大小不一的流动货担货摊。
2.放中有收的生活风俗
隋唐服制基本是华夏衣冠、魏晋旧制的损益,实行严格的等级制度。唐代礼服主要通过服色、革带和所佩的鱼符来区别尊卑,如服色,礼制规定皇帝赭黄,官员三品以上紫色、四品深绯色、五品浅绯色、六品深绿色、七品浅绿色、八品深青色、九品浅青色[54],如此等等。至于一般平民,隋时规定庶人服白,屠商服皂;唐武德四年(621年)规定庶民服黄。
隋唐男子便服以袍、衫为主,皆圆领,长过膝;春夏穿衫,冬天穿袍。近膝处加有横裯的袍衫,叫襕衫,为士人所穿。比袍衫短的贴身内衣,为“汗衫”。另有袄子,系冬服,有绵、夹之分,比袍短;“半臂”,系从西域传人,其形制类似今之坎肩,短袖,右衽,一般夹穿于内外衣之间,能起垫肩作用。至于一般平民,则大多服褐,以麻或毛为原料缝制,质地比较粗糙。男子下衣则有裤。隋唐时期裤的种类很多,有褶袴、单裤、复裤、短裤、禅裤等。褶袴源于胡服,流行于魏晋,到隋时已普遍服用。唐代裤色尚白,白花罗裤被列为地方贡品。
隋唐妇女便服主要有衫、襦、半袖、裙、帔等,穿着自由,以时髦为尚。衫、襦都是短上衣,衫为单衣,襦则或夹或棉。隋及唐初衫襦制式比较短小,窄袖,掖在裙腰内;后来变得逐渐宽大,很多地方妇女的衣袖阔达四尺,以至到唐文宗时不得不下诏,限制襦袖不得超过一尺五寸。妇女衫襦的颜色大致有白、青、绯、绿、黄、红等,尤以红衫为多。半袖系从西域传人,其制式与男子“半臂”相似,但领口开得更低,多为对襟,套在窄衫外。唐前期女装流行细腰窄袖,故穿半袖者亦众;中唐以后,由于宽袖大衫时兴,则半袖逐渐不行(图61)。隋唐女裙,花样翻新,有绸裙、纱裙、罗裙、金泥簇蝶裙、百鸟毛裙等,裙色以红、黄、绿为多;红裙又称“石榴裙”,常为诗人们所歌咏。帔,系搭在肩背上的长帛巾,称“帔子”或“帔帛”、“领巾”,也系传自西域。不同颜色和质地的帔与衫、裙相搭配,构成了当时妇女五彩缤纷的服装世界。
隋唐男子的冠帽,帝王及朝廷官员有通天冠、翼善冠、远游冠、进德冠、进贤冠、高心冠、獬豸冠、却非冠、法冠、武弁、皮弁、黑介帻、平巾帻、介帻等礼冠,及幞头和纱帽、搭耳帽、黑纱方帽、豹皮帽、大裁帽、危恼帽、轻纱帽等便帽。幞头,最初直接裹在发髻上;晚唐时已演变成一种以木为骨,外蒙以纱的帽子,左右各有硬翅向两侧平展。纱帽,始见于南朝,唐时已流行普通式样无统一规制,全由个人喜好而定,颜色有黑、白两种。
隋唐女子的时尚帽式主要有幂、帷帽和胡帽。幂罢状如笠帽,帽檐四周垂下布帛,长过膝,可遮蔽全身;传自西域,风行于隋唐之际。《旧唐书·舆服志》曰:“武德与贞观之时,宫人骑马者,依齐隋旧制,多着幂。”高宗以后,戴幂者渐稀,而帷帽流行。帷帽,状如幂,只是四周所垂之布帛或网纱较短,仅及脖子。(图62)唐玄宗开元年间又有胡帽流行。《旧唐书·车服志》曰:“开元初,从驾宫人骑马者,皆着胡帽。”此外,当时的女子帽式还有柘枝花帽、笠帽,以及各种花冠。
隋唐上层社会男子多着靴。此外,还有麻鞋、丝鞋、皮鞋、藤鞋、棕鞋、绣鞋、草履、木屐等。女子鞋式则有履、鞋、靴、屐等。
隋唐妇女的发式花样翻新,形式繁多。唐段成式《髻鬟品》曰:“高祖宫中有半翻髻、反绾髻、乐游髻。明皇帝宫中:双环望仙髻、回鹘髻。贵妃作愁来髻。贞元中有归顺髻,又有闹扫妆髻。长安城中有盘桓髻、惊鹄髻、又抛家髻及倭堕髻。”其中最流行的是高髻,对此,唐诗中描写较多,如元稹《李娃行》曰:“髻鬟峨峨高一尺,门前立地看春风。”[55](图63)
隋唐妇女眉式,唐初曾流行长眉,如柳叶眉、却月眉等;盛唐以后,开始流行短阔眉,唐人《簪花仕女图》中的六位妇女,所画皆为短阔;元和以后,又流行“双眉画作八字低”[56]的“八字宫眉”[57],周防《挥扇仕女图》上有描绘。唐代女子最常见的面饰是“额黄”,有的则在面靥涂一点黄色,称为“靥黄”。元稹《恨妆成》中“当面施圆靥”者,即指此。隋唐时期,还流行文身习俗,如蜀小将韦少卿“嗜好剳青”,武陵人雷满“文身断发”,等等[58]。
男子佩物,在前代朝服佩绶、鞶囊风俗的基础上,唐代又发展出佩带鱼袋风俗,并以此表明身份等级。唐代女子首饰除常见的钗、步摇、梳篦等外,又有钿,亦名“花钿”,多簪于额前发中,温庭筠《南歌子》日:“脸上金霞细,眉间翠钿深。”起于南北朝的臂钏,隋唐时期已成为腕饰,白居易《盐商妇》曰:“皓腕肥来银钏窄。”此外,当时歌女舞姬已有戴耳环、耳坠之俗,但流行尚不广。
隋唐时期“午时食”已人正餐之列,开始普遍流行三餐制。主食结构基本上是南米北面,辅之以粟、豆、稷、黍等。但由于南方稻麦轮作制的流行,南方主食中面食也占有很大比重(图64)。主食种类仍可分为饼、饭、粥、糕等数种。从史籍中的出现频率看,饼最多,饭、粥次之,糕较少。
隋唐副食仍以蔬菜为主,肉食为副。据有关史料统计,其蔬菜品种有芋艿、薯蓣、韭、蕹菜、紫苏、蓼、菘、芥菜、荠菜、苋、蒿、蕨、苏菜、芹菜、莼菜、苹、蒲、蔓菁、萝卜、胡萝卜、胡荽、苜蓿、落苏、莲藕、冬瓜、萱草、菱角、竹笋、荸荠、莴苣、菠菱等约40多种;肉类则有猪、牛、羊、狗、鸡、鸭、鹅等家养畜禽,象、熊、鹿、驼、猴、狸、兔、野猪、鹧鸪、鹌鹑等野生禽兽和鲩鱼、青鱼、鲢鱼、鳙鱼、鲵鱼、海蟹、海蜇、蚝、乌贼等水产。唐代肉食习俗,南北差异较大,基本格局为南鱼北肉;而北方肉食又以羊肉为多。
隋唐时期菜肴的烹调方法仍以炙、蒸、煮、烙、烧、煎、炸、烤等法为主,肴馔除前代已有的炙品、脍品、脯鲊品、羹肿、菹齑等外,还出现了众多的花式菜肴。其中比较着名的美味佳肴有炙鹅鸭、熊白啖、浑羊殁忽、金齑玉脍、镂金龙凤蟹、辋川图小样等。同时,豆腐的食用比前代更为普及[59],并出现了素料荤做的烹饪之法。《北梦琐言》曰:“唐崔侍中安潜,崇奉释氏,鲜茹荤血……镇西川三年,唯多蔬食。宴诸司,以面及蒟蒻之类染作颜色,用象豚肩、羊肠、脍炙之属,皆逼真也。”
唐时的甜食味料,除饴糖外,又有蔗糖。贞观年间甘蔗制糖法从西域引进,市上已开始有红糖和白砂糖等蔗糖出售;大历年间(766~779),四川地区还出现了冰糖。
隋唐时期社会流行的饮料,主要有酒、茶和乳酪等,隋唐时期饮酒之风十分盛行,并流行以“春”来命名酒品,李肇《唐国史补》即载有“乌程之箸下春、荥阳之土窟春、富平之石冻春、剑南之烧春”和杭州之梨花春、云安之曲米春等以“春”命名的美酒十多种。此外,山西杏花村的汾酒、四川郫县的竹筒酒等也是当时名酒。唐初,葡萄酒的酿造方法从西域引进,并出现了“烧酒”之名,如白居易《荔枝楼对酒》诗“烧酒初开琥珀香”,雍陶《到蜀后记途中经历》诗“自到成都烧酒热”,等等,使汉族社会的饮酒风俗更为丰富。
唐时,茶已成举国之饮。唐人李珏曰:“茶为食物,无异米盐,于人所资,远近同俗。既祛竭乏,难舍斯须,田闾之间,嗜好尤切。”[60]可见,茶已成为唐代社会须臾不可离,和柴米油盐同等重要的食物。唐人认为茶可以“消酒肉毒”[61],社会上普遍流行酒后饮茶之俗。(图65)到唐后期,“风俗贵茶,茶之名品益众”[62],饮茶更加风行,并形成了留传千古的“茶道”文化。北方则流行“乳酪”类饮料,如马酪、羊酪、杏酪、酪樱桃、酪雕胡等,以至舆论都用酪来褒贬人物。李肇《唐国史补》卷中曰:“穆氏兄弟四人,赞、质、员、赏。时人谓赞俗而有格为酪……”
隋唐时期的水果与前代大致相同。据唐张鷟《游仙窟》记载,唐前期常吃的水果有葡萄、甘蔗、枣、石榴、橘、柰、瓜、梨、李、桃等。盛唐以后,樱桃、荔枝成了北方名果,皇帝常以此赏赐臣下。从所发现的唐代陶瓷品图案看,西瓜已在唐时由西域传人,成为汉族社会的饮食佳品[63]。
隋唐时期,居住有制。唐代朝廷曾颁布《营缮令》,对官员及庶民的宅舍制式作出规定:“王公以下,舍屋不得施重拱藻井;三品以上,堂舍不得过五间九架,厅厦两头,门屋不得过五间五架;五品以上,堂舍不得过五间七架,厅厦两头,门屋不得过三间两架。仍通作鸟头大门,勋官各依本品。六品七品以下,堂舍不得过三间五架,门屋不得过一间两架。庶人所造堂舍不得过三间四架,门屋一间两架,仍不得辄施装饰。”[64]唐初,官员庶民均能守制。但中唐以后,舍宅违制现象屡见不绝,史书载曰:“及安、史大乱之后,法度隳弛。内臣戎帅,竞务奢豪,亭馆第舍,力穷乃止。”[65]
隋唐时期的官宦府第,大多采用有明显中轴线和左右对称的平面布局。1959年陕西省西安中堡村唐墓出土的住宅模型是一个狭长的四合院,正中轴线从南到北分别排列着大门、亭、中堂、后院、正寝;东西两厢各有三处廊屋;后院还有假山(图66)。隋唐官宦府第一般在大门外设有门屏,起遮景作用,客人来访,先在门屏处等候;大门多漆成红色,即杜甫“朱门酒肉臭”[66]诗中之朱门。
当时城市百姓的宅舍一般为“三架四舍”,如卜者寇鄘花四十贯钱所买的凶宅“有堂屋三间,甚庳,东西厢共五间,地约三亩”[67];敦煌文书所载的马法律的宅舍共有堂一口,东房一口,小东房一口,西房一口,厨舍一口[68]。
当时的乡村民居一般规模都很小,故称为“涡舍”。隋唐之际,南方乡村住房大多是“草茨竹椽”或“茅茨土阶”。唐代后期,南方“草茨竹椽”已逐渐为瓦屋所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