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写的一切,证明我失去了多少。——题记
我在孟买的街头遇到了娜娜。孟买是个奇特的城市,有着和其他地方一样的高楼大厦和贫民区。街道很脏乱,是牛,猴子,白鸽的天堂:它们肆无忌惮地在城市里到处跑着飞着,和人类共享空间。但在这混乱的情境里,人们却保持了某种原始的天性,包含着乐观,温暖,欲望,罪恶,自我安慰。我可以把孟买比喻成一座现代化的原始部落。
那天下午,我从大伯的家里走出来,一个人在街上闲逛,说实话我并不懂很多的英语,何况孟买人说英语都带着一股浓厚的印度口音,他们以此为豪。所以我几乎一个人也交谈不起来。走到一个人很少的窄街口时,我看到一个留着长头发的女孩站在墙边。起初我并没有太在意,看了她两眼就继续往前走。可那个女孩忽然跑了上来,拉着我的衣角不放手,然后说了一堆我听不懂的话。我确信那不是英语,而是印地话之类的。我看着她的脸,有着印度女孩独有的特点:浓眉毛大眼睛,粉红色的嘴唇在略黑的皮肤映衬下特别显眼。我很茫然,但被一个漂亮的女孩拉着也并不是件难受的事。于是我用蹩脚的英语问她要干什么。她又说了一堆印地话,我还是一句没有听懂。我又问她叫什么,她脱口而出:“娜娜。”我听清楚了她的发音。
娜娜看着我,脸上保持着笑,身边不时有几只猴子窜过。让我感到那场景有些搞笑。她似乎对我很感兴趣,忽然改用英语跟我说了一堆话。可很无奈,我年轻时学的英语基本上忘得一干二净,只能听出几个简单的词语,大概意思是饭,酒之类的。我看着娜娜的眼睛,虽然听不懂她的话,但我却能发现她对我有某种渴求。我心想,难道娜娜喜欢中国人,被我这么一个男人迷住了,想跟我一起吃饭?这个念头虽然显得很自恋,但却让我在那样一个孟买闷热的下午感到了快乐,和空气中那股熏臭与新鲜的气味飘得很远。于是我不自主地点了点头。娜娜看到我答应了,立刻挽住了我的胳膊。我和她边往前走边感叹,印度的女孩都是这么热情和主动。我觉得这一天在孟买特别美好,虽然我和娜娜连交流都无法进行。
坐飞机来印度探望大伯的之前,我先给他寄了一封信,信里表达了自己对他的思念之情,并且告诉他我将去孟买看他。不过寄完信的第二天,我就动身了,因为一封孤零零的信在路上是多么不可靠,我不确定要花多长时间才能看到他的回信,也许在某个环节就消失得无影无踪。
所以当我在孟买看到大伯时,他看上去并不知道有这封信的存在。他是个和蔼的长辈,因为在朋友的公司里工作而举家搬到了印度。相比八年前最后一次见面,这次我感觉他老了很多,头发已经半白,穿着件印度人喜欢的灰色大袍子。大伯请我在街边饭馆里吃菜。印度菜和饼都有硬度,加上咖喱味,嚼得我满脸是汗。他说自己两年前和老婆离婚了,十二岁的女儿判给了老婆带,他自己正准备娶了一个印度女人。大伯笑着对我说:“看你也不小了,说些事情也不会有啥,其实印度的女人又温柔又热情,确实是很好的。”我虽然对伯母印象很好,但是又觉得关于男人的心理自己也很理解,就不好评论什么。总之那顿饭吃得很愉快,快结束的时候,大伯忽然问我:“你从香港飞来这里,事先也不告诉我一声,难道还有其他什么事?”我本想告诉他自己其实给他写了一封信,但是又觉得有些说不清,现在用手机打个国际长途就行了,写信这种事就是种矫情。不知道为什么,我想给他写一封信,自从父母去世后,他是我唯一的亲人。我喝了口可乐。对他说:“没什么事,我想来孟买玩,顺便看看你。”大伯回答说:“那明天我陪你去海滨大道、鸟葬场之类的地方逛逛,今天下午我还要上班,不能请假。你先自己到处走走。”
那个天上没有一丝云彩的下午,我和刚认识的娜娜挽着胳膊在孟买街头走了很久。这听起来有些荒谬,却正在发生。娜娜不说话了,随我把她带到哪里去。我最后在白天和大伯吃饭的那个饭馆停下了脚步,带着娜娜进去了。娜娜坐在我对面,眼神有些惊讶,似乎没有想到我会带她到这里来。我心里想,也许她觉得这样的饭馆很小没有档次,可又觉得她看上去不是那样的女孩。关键是我身上换的卢比没有多少,我本来打算过了今天再从大伯那里换。于是我把手里的菜单递给了她。娜娜收起那种惊讶,露出甜美的笑,这变换得太快了。她喊来服务员指着菜单吧啦吧啦说了几句,然后合上菜单,看了我一下,趴在桌子上闭上了眼睛。娜娜的睫毛微微颤抖,呼吸很均匀。我想她应该有些累,可是我没法问她为什么会累。饭馆里坐满了人,吵闹声,厨房里的锅碗瓢盆声,到处都是一片嘈杂。菜上的很慢,娜娜居然在这样的环境下睡着了。一直等到菜上完,我才伸手摇了摇她。娜娜慢慢坐了起来,迷迷糊糊地揉了揉眼睛,嘴角还有口水印。她不好意思地朝我笑了笑,然后拿起叉勺,对着一桌的菜吃了起来。我没有什么胃口,吃得很少,大部分时间都在看着她吃。看人吃饭也是种乐趣,前提是被看的那个人不会不自在,比如娜娜,她吃得津津有味,最后用手抓起饭往嘴里送。矜持好像不是她的作风。
我俩还喝了两瓶啤酒。印度人很多都不愿意喝酒,娜娜不属于其中。她很乐意喝,一杯接着一杯,喝的脸上绯红。我看的有些入迷,不禁想入非非。我把她当做一个谜一样的女孩,她看上去只有二十出头,身材丰满,穿着红色的衬衫和淡蓝色的长袍,却吃得满嘴是咖喱粉。几个小时前我还没有遇见她,而现在我也不能说我认识了她。但那一刻我决定不能把她放走,至少在孟买的时候是这样。
傍晚,酒足饭饱后,我和娜娜又在街上闲逛起来。她有些微醉,不再挽着我,而是在我身边摇摇晃晃地往前走,不时发出一声傻笑,偶尔她会扭头对着我说句听不懂的话。她好像也不用我听懂,说完就继续笑。孟买的黄昏还是很舒服的,下午的闷热一去不复返了,天上聚集起了层层叠叠的乌云,街上吹起了微风,人们牵着牛,或是开着汽车经过,不远处的海岸线飞起无数的鸽子,它们几乎把乌云都遮挡住,又在天际消失。只有那些猴子们还成群结队地聚集在路边,朝行人龇牙咧嘴,等着有人给它们水果和吃的。天边只剩下一抹金色,我在娜娜旁边走着,忽然感慨起这样一个傍晚:如果没有结束的那一刻该多好。我尽量阻止自己的好奇心去对娜娜做任何的猜测。
天渐渐黑了。快走到海滩的时候,我俩远远地看到在离海不远的广场上搭着一个巨大的棚子,从那边传来亮光和嘈杂的歌声。我不知道那是什么地方,但是娜娜看到了却显得很兴奋,她忽然拉起我的手往广场跑去。我感觉自己就像一只笨拙的熊,在海潮和歌声里跟着她在风里奔跑。当走近了,我才发现那里是一个露天的卡拉OK和烧烤摊。而坐在一旁的老板,是个中国人,正用普通话和旁边的女人聊着天。娜娜很高兴,她一个人跑到了人堆里,拿起一个空置的麦克风就唱了起来,很多人都在一起唱。调子很熟,词听不懂,只感觉很热闹,一群人又唱又跳,空气里弥漫着海水的咸味和烧烤的香气。我觉得娜娜在人群里特别显眼,不知道是不是思想作用。她年轻而美丽,浑身上下散发出青春活力。在合唱里我能清晰地分清她的声音,那是种快乐的跳跃的女声。
我没有过去唱,我走到了老板身边,毕竟在陌生的国度遇到同胞是件让人高兴的事情。老板是个大胡子的中年男人,旁边还坐着一个瘦瘦的女人。他看到了我,说:“听得懂吗?”我点了点头:“终于听到一句能懂的话了。”老板哈哈大笑起来:“来这里的玩的中国人我倒是经常见到。坐下来吃点东西,我请客。”他让我坐下,然后自己起身跑到烧烤的地方带了一大盘烤鸡和羊排回来。女人看着盘子里的东西,摇了摇头。老板对我说:“她是个素食者,别管她。在这里很多人都不喜欢吃肉,就算吃肉也不会碰牛肉,牛是这里的神。”“嗯,我看到了。”我和娜娜走了一下午,肚子饿了,面对着烧烤,忍不住大吃了起来。老板接着说:“照我看来,这是无聊的迷信。什么动物的肉不是肉。”说完他也拿起羊排啃了起来。我吃到一半,忽然想起了娜娜,于是我朝着人群里大喊起来:“娜娜,娜娜。”过了一会儿,娜娜就跑了过来。她似乎还在兴奋里,坐到我身边,眼睛看着眼前的肉笑着,可对面坐着两个陌生人,她还是有些不好意思,没动叉子。
老板用当地语言和她交谈了几句,忽然对我坏笑起来。我问他:“她刚才跟你说什么了?”“我问她是不是第一次来这里玩,她说是的,你对她很好才带她吃饭和唱歌。”“可事实上我下午刚刚认识她。”我无奈地笑了笑。老板伸手搂着女人,笑着说:“你真的不知道她是干什么的?不过这不重要。好好享受现在就可以了。今天随便唱,我也请你了。”于是我们四个人开始扫荡桌上的烧烤。吃完后,娜娜拉着我一起挤进了海滩边的人群里。
虽然我五音不全,不会唱歌。但是我就在娜娜的身边,随着她们的歌声扯开嗓子乱吼。露天的广场上不时有海风吹过,所有的人都是微醉与兴奋的。那真是一个迷人的夜晚,我之前从来没有想过,能有什么,能够把自己的身体,灵魂完全地脱离束缚,什么都不用管,似乎过了今天就没有明天。海浪声在远处的黑暗里隐隐浮现,而这边灯火通明,音乐美妙,人们在狂欢着。我看着身边扭动身姿的娜娜,她年轻的身体像一团充满诱惑的火,她的脸在光暗里若隐若现。
在兴奋的最高潮,我忽然察觉到一丝隐约的绝望,就像一个灰色的黎明总会要来到。
最后我们都累了。我和娜娜回到了广场的入口。老板不见了踪影,只有那个女人孤单一人坐在椅子上。我这才仔细地注意到她,她已经失去了青春年华时的容貌,显得有些疲惫和成熟。女人看见了我,笑了一下,没有说话。我问她:“老板呢?”她换了个姿势,慵懒地靠着椅背:“他有个习惯,喜欢夜里在海里泡上一会儿。刚才他就脱了衣服一路跑到海边去啦。”说完她伸出手指着海滩那边,我顺着她指的方向看去,那里一片黑暗,只有海上的灯塔一闪一现。我在脑子里补充了一副画面:一个男人只穿着三角裤,从明亮的广场沿着沙滩小路跑啊跑,最后被夜色和潮水淹没。“我们去海边找他玩吧。”我转头对娜娜说,说完才想起她不会普通话。娜娜却好像听懂了我的话,她拉起我的手和我一路奔跑,脚下的沙子感觉很松软,一直来到海边。
海浪一遍遍地拍打着沙滩,我努力地在海面上寻找着那个男人露出的半截身子,可却没有发现人影,海上泛着淡黄色的光,虽然潮声阵阵,却寂静深沉。娜娜站在我的身边,她的袍子随海风往后扬起,我不再在意其他事情,有些失神地望着娜娜。我很想告诉她,自己虽然现在不爱她,却愿意给她快乐。这时,娜娜忽然抬头用她的大眼睛看着我,然后抱住我吻了我。这个吻让我有些猝不及防,娜娜的嘴唇很厚很凉,充满刚才的烧烤味,我想自己也是一样。她应该不是第一次接吻,很熟练地贴近我,把舌头伸入我的嘴里,深深地吸吮。我看到她闭上了眼睛,很陶醉的样子。我感觉自己的舌头,血液,内脏都被快被她吸走了,浑身都在颤抖。于是我也闭上了眼睛,和娜娜在海边亲吻起来。我只记得当时的感觉,却不能记起到底亲吻了多久。我只是觉得有种漫长的滋味。
从海边回来,我和娜娜没有再去那个广场。我俩沿着沿海大道一直走回了市中心。半夜的孟买失去了白天的热闹,变得异常寂静,街上既看不到人也看不到动物,只有些垃圾和纸屑随风飞起又掉落在角落。娜娜并没有想回家的愿望,我也不知道她的家在哪里。她变得安静了,默默地跟在我身边,偶尔还会故意对我说几句印地话,说完就吐吐舌头笑。我决定也不回大伯那里,我要和娜娜度过今晚。
高楼矗立的地方有着孟买为数不多的夜生活,灯光把天空变得黯淡了许多。我在繁华的布鲁大街上用护照订了巴德拉大酒店的一间标准房,花掉了我带着的大部分钱。娜娜似乎从来没有来过那里,四处张望。酒店的服务区装修得很精致大气,像宝石一样的巨大吊灯,深色纹路的木质地板,有些后现代主义的银色与白色墙壁装饰。我看得出,娜娜是高兴的,她似乎不会疲倦。服务生带着我俩坐上电梯去十一楼的客房。电梯是透明的,它渐渐升高,我能看到脚下的玻璃离地面越来越远,就像是万丈的深渊,这让我双脚颤抖,不再敢多看一眼。于是我把目光投向外面,透过玻璃窗能看到大半个城市的俯景,孟买处于沉寂中,大片大片的黑暗里夹杂着碎小的金色灯光。娜娜也看着窗外,她双手撑在玻璃壁上,扭头对我说了一句话。我甚至没有听清她的发音,因为就在同时,电梯响了,十一楼到了。
房间里是落地窗,显得很宽敞。床也很大,铺着厚厚的席梦思。我觉得自己应该立刻上前去抱住娜娜,亲吻她的额头与嘴巴。但是娜娜似乎被那扇落地窗所吸引了。她在我的注视下慢慢地脱掉衬衫,胸罩,然后是袍子与内裤,最后****着身子走到窗边,望着窗外发呆。起初,我看着娜娜优美的背影,有没一丝邪念,我甚至在想,如果这样的场景被定格该会多好,娜娜那时没有任何外物的沉重和负担。她是光滑而轻盈的,她光着身子在深夜里俯视着自己生长的城市,我不知道她那一刻在想些什么,但必定是一种奇妙的感受。
后来我也脱光了衣服,站在了她的身边。相比娜娜,我的身体是那么丑陋,手臂和腿上有着残留的伤疤,一块黑斑在肚子很明显。娜娜扭头看了看我,她的表情很奇怪,准确地说是没有什么表情。她蹲下身子,用双手慢慢套弄着我的****,看着它从小变大。娜娜像是在做一件极其有趣的事情。我渐渐有些感觉,弯腰抱起了娜娜,把她放在了床上。那晚我完全地拥有了娜娜,反过来她也拥有了我。两个语言不通的人只能用肢体来表达心里的想法。我想没有比在空洞的深夜互相紧紧拥抱更加感到充实的事情了。我记得和娜娜做了三次爱,然后盖着被子一起睡去了。
凌晨时,我迷迷糊糊地觉得屋子里充满出淅淅沥沥的下雨声,在雨里夹杂着轻轻的脚步声,然后门“吱吱”地在转动。但我在潜意识里告诉自己,所有的响动都是梦,我依然能感觉到身边娜娜的体温,她的身体紧贴着我,手臂搭在我的胸膛上。她和我一样安静的睡眠。
早上,当我醒来,发现娜娜已经不见了。
我找遍了房间都没有找到她。后来我坐在床上等她,一直等到快中午,我告诉自己,她一定是出去买早饭了,但她始终没有回来。我穿好衣服,拿起单肩包,坐电梯跑到服务台,问昨晚值班的服务员,有没有看到过娜娜。可他根本听不懂我在说什么,一边茫然地看着我一边给我办退房手续。我就那样失落地走在孟买早晨的大街上,它已经恢复了白天的生机,人和动物们都起早来到外面,上班的上班,闲逛的闲逛。我就像失了魂一路想的都是娜娜。我四处张望,期待能找到她的身影,可是这个陌生的城市里,只有陌生的人。
最后我还是选择走回大伯的家里,因为半路上我发现自己感冒发烧了,浑身无力,只想找到地方躺下。以前就算生病也不会这样,这次特别的严重。我在清晨敲开了大伯家的门。大伯已经起床了,他看着我,略显担心地问我昨晚去了哪里。我随口说了声玩累了住在酒店里,便回到了卧室里躺了下去。我的嗓子疼痛而干痒,四肢绵软虚弱,鼻子也塞了,整个灵魂似乎想挣脱躯体,轻飘飘地升起。一摸额头,滚烫的,我闭上了眼睛,想减轻点痛苦。不知道过了多久,大伯来敲门。门没关,我轻轻“嗯”了一声,大伯便推门进来了,他坐到我身边的床沿,问我怎么了。我本想说没什么,但我看了一眼窗户外面的晨光,忽然心里一阵脆弱,竟然哭了出来。我觉得那一刻自己需要一个人,随便是谁都好。于是我把和娜娜的相识,一夜的故事,早上的突然离别都告诉了他。大伯听完,脸上忽然露出一丝诡异的笑容。他什么都没表示,只是问我:“你什么时候,在哪条街上遇到她的?”“快傍晚的时候,在中心广场旁边的那条街上,你知道我甚至连英文都看不懂。”我回答道。大伯笑了,又问我:“你确定她是半夜自己走的?”“是的。”“那说明她真的有些看上你了。我有百分之九十的信心说今天等到天快黑的时候你再去那个地方,你一定能再遇到她。”“你怎么知道?”我心里忽然有个想法,大伯在暗示我娜娜不过是个做着被人当成卑贱职业的女人。我完全不能相信自己的这个猜测。大伯却没有点明,他转了话题:“那你今天还有力气起玩吗。”我摇了摇头。“要去医院吗,我带你去。”“不用了。我一个人躺会儿歇着就好了。”大伯听了,走出了卧室,重新把门关上。屋子里很昏暗,安静下来。整整一天,我都在虚弱挣扎,睡得很不好。
终于到了傍晚。我起床整理了下衣服,然后大步走出屋子。大伯不在家,不知道去了哪里。我一个人慢慢地走到了市中心旁边早晨来过的那条窄街。
远远的,我看到:娜娜她就在街的另一边,靠着墙站着,换了一身黄色毛线衣,似乎忽然从夏天到了秋天她似乎在等人,眼睛充满了急切与渴望。我从左边朝她走去,几乎确定她就是在等着我的出现,这让我异常激动。这时,另一个男人走到她面前时停住了。他俩开始窃窃私语。我停住脚步,几秒钟后,我做了个决定,朝娜娜奔跑过去,出现在了她的面前。娜娜正在和那个男人说话,不经意间瞟到了我。她愣了很久,接着忽然给了我一个甜甜的微笑,然后转身撒腿就跑,很快就消失在街角拐弯的地方。一切都发生在很短的时间里,我并没有去追她。我心里那一刻虽然还是有些失落,但很快却被一种更加充实的愉悦填满了。我的心里只剩下了刚才她的那个背影,我的娜娜就是这样和我说再见的。
第三天,我的感冒好多了。我和大伯逛了孟买的很多景点,当天晚上,我坐夜航回到了国内。生活油恢复了平常的状态,没有太多的惊喜。只是在半个月之后,我收到了大伯的回信。他的回信很短,我不妨把它都展示出来:
“信已收到。我很惊讶,你会给我写信。我以为在印度这么多年,你应该把你这个大伯差不多忘记了。八年了,我差不多还把记忆留在八年前侄子你的样子。所以抱歉,在孟买看到你的第一眼,我没有认出你。但你很热情上来拥抱我,我才知道那个年轻人就是你。回这封信是在2013年的八月。再等几年,等你再来孟买,再带你去这次忘记去的维多利亚火车站玩。那时我大概会立刻认出你。但愿你也能像现在这样地一下子认出我。也许你还会在那个街口遇到你所说的叫娜娜的女孩,记住那里叫做博德艺大街。就这样了,期待你的再次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