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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我转过两条街,回到家,妈妈的车停在楼下,我很高兴,放好车子,噌噌噌一口气爬上了楼,敲了敲门,没有动静,不在家?我看了看手里的钥匙,有钥匙啊,我打开门喊着妈妈,妈妈从厨房出来,手里拿着青菜,应该是在择菜。

“妈。”

“你怎么现在来了?”

“没事,我拿点儿东西。”

“拿什么?”

“拿点儿书。”我不想撒谎,可我得撒这个谎。

“你还回家吃饭不?”

这话听得我心里怪怪的。

“回,等一会儿回。”

我走向我的房间,收拾得很干净,整洁。被子是我的被子,床单是我的床单,桌子上的东西都整整齐齐的。我走向书架,拿了一本小说,我拉开抽屉,东西很乱,都是不常用的东西,还有我以前用的录音机和磁带。套娃不见了,难道在老家?

又打开另一个抽屉,一些很旧的信,还有一些稿纸,我翻看着稿纸,最下面是一些手稿,是我的字迹,写着类似大纲一样的散乱文字,一沓上面写着青春诗篇,一沓上面写着栖息地。

我收拾整齐,也将空白稿纸整理一起。又翻了翻下面压着的CD,是贝多芬,肖邦和莫扎特,这我记得,是我上高中时买的。

我随手找了一个袋子,把《这里的黎明静悄悄》和稿纸,CD一起装了进去。

妈妈正在厨房里收拾着什么,我说:“妈,我回去了。”

“别慌,腌的咸鸡蛋可以吃了,你带回去一点儿。”

“不用了。”

“我腌的多,二百多呢,我跟你爸也吃不完,你先带回去一点儿。”

看她已经从坛子里拣出了半箱子在木箱子里。

“太多了,吃不完。”

“没事儿,不是太咸,多拣点儿。”

她又捡了大概二三十个,装了满满一箱子。

“我没法儿带啊。”

“路上骑慢点儿。”

“好了,好了,太多了。”

她才停下来。

我抱着一箱子鸡蛋下楼,妈妈在后面帮我提下来那个装东西的袋子。我把鸡蛋装好,又把袋子放在前面的篮子里放好。

“那我回去了。”

“等你们吃完了,再来拿。”

“好。”我又笑着说:“那我走了。”

“好,别骑那么快。”

“好。”

我慢慢悠悠地走在回去的路上,想着一切都没变,只是冒出来两份手稿,只是广告公司搬了家,只是父亲重新摆起了摊儿,只是我娶了一个我完全记不得的媳妇儿。

不对啊,父母不是在北国江南城经营小茶馆儿吗?难道生意不好,转出去了?

都怪我,不愿意在茶馆儿待,任性地非要画画,可惜了天清茶舍这个名字,也让父母承受了这一切。

走了很久,斜阳拉长我的身影,走到奶奶家,我把鸡蛋搬下来。奶奶不在家?只好去厨房找来一个盆,拣出一些鸡蛋,放盆里。

又把鸡蛋搬上车,骑上车子往家赶。

道路颠簸,我骑得小心翼翼。

刚进家门,看见奶奶和代雨晴聊着天,聊得很开心。见我回来了,奶奶说:“这么快就回来啦?”

代雨晴:“回来了?”

我:“啊,不快,不快。”

“这是咸鸡蛋还是咸鸭蛋?”

“咸鸡蛋。”

我看了看代雨晴,又把鸡蛋搬进厨房,又去井边洗了洗手。

转身对奶奶说:“刚才去你家,你也没在家,就捡到盆里了。”

“傻孩子,我过来就是给你们拿的咸鸭蛋,你又给我咸鸡蛋干啥?”

代雨晴站在那微微笑着。

“没事儿,这多,我们俩吃不完。”

“你把门锁了没?”奶奶问着我。

“没有,我给忘了。”

“咦——,别有狗跑屋里了,我回家看看。”

我笑了笑说:“好。”

代雨晴说:“奶奶回去啦?”

“啊。”奶奶往门外走着回答着她。

我把装书的袋子拿下来放到桌子上,看到院子里晾晒着我和她的衣服,她都已经把衣服洗好了。她给我倒了一碗水,我坐下来。

“你抽烟了?”

“你能闻到?”

她不理我,感觉她很不高兴,我有些不知道怎么才好。

“好媳妇儿,我错了,就这一次,以后再也不会了。”

她还是不理我。

我不知所措,我该怎么办?我试着拉她的手,她一缩手,躲开了。

“原谅我好不好,我保证,再也不做你不喜欢的事了。”

她起身去屋里拿出语文课本和备课本,趴在桌子上开始备课。

“你不是说过两天才开学吗?”

“你是过两天开学,我明天就有课。”

听她的语气,她很不高兴,我不知道该怎么哄这个刚认识一天的姑娘,我没有再说话,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我也不知道该怎么说,谨慎起见,我还是什么都不说的好。

我拿出书,CD,手稿,她看了一眼,没有管我。

我读着手稿,都是我以前写的诗,只是整理了一下,可这个栖息地就太让我疑惑了,我仔细地读起来。

A他【栖息地】

鸟儿飞离窝巢,翱翔天际,迁徙,迁徙,到达的天堂,到达栖息地。

轻轻睡去

轻轻地在云端醒来

轻轻睡去

轻轻地在土壤醒来

轻轻睡去

轻轻地在风中醒来

轻轻睡去

轻轻地在山巅醒来

轻轻睡去

轻轻地在雨滴里醒来

轻轻睡去

轻轻地在海底醒来

轻轻睡去

轻轻地在阳光中醒来

他站立在桥中央,看着残血的夕阳、过桥的人群、车辆,惊不起他目光浮动,他注视着血红的落日,饱含深情,目不转睛。

清风拂动涟漪,涟漪推动落叶,悠游。

人们在各自的轨道上前行,或许有人在滞留,有人想倒着走,有人在回头,可他的方式,只有站立不动,不在原地,在寻找中的栖息中。

祥和的阳光,洒在大地上,洒在他的脸上,他变得和这世界,这祥和的阳光下的世界一样。

内心安宁,不带浮尘。

两年前,他刚刚结束高考,家人的失望,氛围浓重得压得他喘不过气。

他只得逃离高压,找寻轻松之境。

带着简单的行李,他来到一个江南小市打工,还算得幸运,在钱花完之前找到了快餐店的工作,每天按部就班,安安稳稳,感受着与校园生活的与众不同,看着人来人去,呼吸着每个人的精彩,忧愁,愉悦,美丽……小小时光就在桌子与桌子,椅子与椅子,杯子与杯子,纸张与纸张,吸管与吸管,薯条与薯条,可乐与可乐之间慢慢流淌。一晃,两个月过去了,酷暑依旧,他也不再注意自己那可怜巴巴,令人失望的成绩了。

这一天,她一袭T恤,牛仔,帆布走了进来,找了个靠窗的桌位放下肩上的帆布包,走去点餐。他埋头清理桌面,认认真真,仔仔细细,干干净净。端着自己的餐盘到桌位前坐下,动作间,平淡,自然,优雅。这才缓缓取下挂在脖子上的相机,带佛珠的手托着轻轻放在餐盘旁边。面带微笑,嘴里又好像在嘟囔着什么。这才咬下第一口,味道很好?或者味道很糟?她紧锁了一下眉头,又面带微笑地咬下第二口。看着窗外,咀嚼,咀嚼,咀嚼……忽然,她放下手里的食物,擦了擦手,拿起相机对着注视好久的地方拍了几下。看了看效果,又转过镜头拍了几张他。轻轻放下。开始吃起来,注视着他,注视着。

阳光偏转了2.5度,可乐杯里在呼呼作响,她吃完了所有,喝完了所有。她招手示意他过来,他以为要收拾餐盘,走过来认真收拾起来。

她说,你先收拾,待会儿过来一下好吗?我想跟你说件事。

他把桌子擦得干干净净,然后把东西倒进垃圾桶,放好餐盘,过来站立。

你好,有什么可以帮你的吗?

你好,能坐下说吗?帅哥。她莞尔一笑。

他坐了下来。你好,我是杂志摄影,能让我拍你几张照片吗?

额……,可以吗?他疑惑地笑着看着她。好吧,要怎么拍?

呵呵呵呵,不用了,我已经拍过了,再见,帅哥。

她起身背上背包,拿起相机。俯身在他的额头亲了一口。她潇洒地走进了阳光里,留下他呆木在那里。他来不及多想,便埋头在桌位之间的餐盘、食物、纸巾、可乐冰、蕃茄酱。

有一天,频繁的埋头工作,让他失去了一些灵敏度,一位客人撞到了他身上,他连连道歉,客人不依不饶,只说是他撞得。他选择道歉和沉默,可客人依旧不依不饶,他表示为客人买一份,客人这才平息怒火。

这一天,他依旧专注手上的活儿。忽然之间一股淡淡的芳香入肺。他埋头微笑,他知道,是她来了。他没有看她,只是听着她的声音,一杯可乐加冰。这才发现她声音的清脆。她还是坐在那个位置,没有背包,没有笨重的相机,她喝着可乐,翻看杂志,时而注视着他,比对着杂志上的照片。当他故意走过她身边时,他还是没有看她。她叫住他。

喂,你不会是在生我气吧?

没有,没有。

你不看看你帅帅的照片吗?他探目过去,只是因为工作服的原因显得颜色比较鲜艳,一点帅都谈不上,他真不知道她是什么阳光(专用名词),不过那个吻还是让他内心真正欢喜的。

好吧,还真帅!?

喂,你还真不客气呀。

他微笑着。

我向你道歉,没经过你允许就拍了,可以被原谅吗?不过别想让我用我的香吻道歉哟。

嘻嘻。

不用道歉,我允许了。

欧?是啊,那你能告诉我你的名字吗?

这个……好像不能哎。

她嘟着嘴。那你能告诉我你的手机号码吗?

这个……我,我没有手机。

骗人。

我真没有手机。

不要因为我亲了你一下就吓破了胆嘛。

我是真没手机。

好吧。说着,她在杂志衬页一角,写下她的手机号,递给他。

那我走喽。

她略带不舍得回望,再次消失在阳光中。这时的阳光偏转了1.25度。

这一天,在收拾餐桌的时候,发现一部遗失的手机,他拿上手机,追上离开不久的客人,归还了手机。当他刚回到店里,店长把他叫了过去,询问他在收拾的时候有没有看到过一部手机,他说已经归还失主了。而真正的失主立即打住了他的讲述。店长立即让他回去找拿着遗失手机的客人,他找了两条街,没有一点儿影子。无奈回到店里。店长只得向客人解释,遗失个人物品,店里无法负责。可当客人听到这样的说辞,顿时火冒三丈。他站在旁边说不出一句话。当店长重复着说辞,客人重复着发火。他说,我来赔偿。这才平息事端。

店长,对不起,给你带来了麻烦。当他洗刷完所有的餐盘,倒了垃圾,刷完了垃圾桶,拖过了一楼和二楼的地板,打扫完洗手间之后。他向店长道歉道。

没事,不用说对不起,这样的事情经常发生,不怪你,以后收拾到什么遗失物品交到收银台就好,别擅自主张归还了。

店长,我想辞职。

店长没有说什么。示意他先回去。当他踏步到大街上的时候,猛然一身轻松。看了一眼大钟,差不多已经凌晨两点了。终于轻松了。而又有心事漫上心头,这么多天算白干了。转而他想到了她,想她再来找他怎么办?他笑着摇了摇头,暗骂自己好傻,怎么会有人念着他并且来找他呢。

躺在不足十平方的房间里,回想走出家门以来干过的工作,在工厂里像机器人一样包装,刻编号、在食品厂包粽子被线勒破的手指、在这个快餐店早班晚班没日没夜的拼命。仔细想来,一点都不是自己想要的。狭小的空间让他胸闷、头晕。他无法入睡。他想喝酒,街上已经车少人稀。街上的烟酒店都已熄灭了灯,他转了一个身,看到一家酒吧的灯还亮着,便走了进去,点了一些酒,独酌自饮。无比疯狂的音乐让他愈发悲伤,他想回家。烈酒一杯接一杯,灼烧着他的胃,他的心。他差点哭泣。当酒吧打烊。他踉踉跄跄走出那狭窄的门,天已经蒙蒙亮。该睡去了,酒灌满了他的脑袋,沉重无比。他口渴难耐,双腿无力前行。躺在公园的长椅上,安静的睡去了,睡去了。

半个月后,他端着客人的酒,简单的工作,像快餐店一样,把酒送到客人面前,放好,不再像快餐店那么拼命,还算丰厚的报酬让他小小满足。调酒师注意到他的工作态度,决定把调酒的技艺教给他,有个这样的助手,会轻松不少,还会富裕出来不少时间陪女朋友。每天中的闲暇,调酒师都在旁边言传身教地教他调酒,他也算认真,有灵性,上手很快,调酒师很是欣慰。

这一天,他顶调酒师的班,实验着自己的新调法,一个一个地更新调酒师给他的调酒配方和手法。酒吧乐队演唱着《piano man》让他有些分心,而这首歌的确很好听。正在分心时,一个着装与这个酒吧氛围格格不入的女孩儿走进了他的眼中,胸前挂着的笨重的相机出卖了她,他知道是她来了。她来到吧台,一脸吃惊。他手里的调酒罐差点掉到地上。

喝点什么?一脸的微笑。

可乐加冰。她貌似不太开心呢?他庆幸她没有点酒,他确定了些什么。他把可乐推送到她面前。

你为什么不给我打电话?被她这么冷冷的一问,竟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了。

奥……我没手机,所以……,你来这里做什么?

拍照片啊!我的工作。

那你为什么也在这里啊?

调酒啊,我的工作。

不准学我说话,她故作生气,样子却让人想笑。

他差点笑出来,好,好,我不学。

这首歌好好听啊!叫什么名字?

这首歌啊?!这首歌叫,叫dance me to the end也叫dance me to the end of love。

谁唱的啊?

乐队唱的啊。

我是说原唱。

原唱啊?我也不清楚。

你还记得第一次遇见我时是什么歌吗?

lucky和I'm yours。

那第二次呢?

life is wonderful。

连起来好像一句话啊!

什么?

lucky I'm yours,life is wonderful。

诶,还真是唉。

你喜欢听歌吗?

喜欢啊。

那你喜欢遇到我时的歌吗?

喜欢啊。

那你喜欢我拍的照片吗?

喜欢啊。

那你喜欢杂志里你的照片吗?

喜欢啊,挺帅啊。

唏,你又自恋。

没,是你拍的好。

不准变相夸我。

没,是真的好。

那我好吗?

你?你很好啊。

那你为什么不肯给我打电话?

我没手机嘛。

借口。

给你打电话我说什么啊?

说——说——我怎么知道。

你不去拍照吗?

是啊,我怎么给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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