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住规则和道德的底线
做人、做生意都要尽量活络一点,脑子活络供你打拼的天地便会宽广。另一方面,无论怎样活络,有一些行业内外的明法度、暗规则都要遵守,更有一些基本的做生意的道德底线必须信守。这些规则和道德底线一旦被突破,你注定要为自己一丁点儿的违规付出巨大的代价。
1.守住规矩不放松
胡雪岩认为合不合规矩即为经商的根本和要害问题。做生意从正路去走,往往可以名利双收,即便一笔生意失败了,也有东山再起的希望。而违背道义,不走正路,必将遭人唾弃,一旦失败往往一败涂地,名利两失,不可收拾。不用说,一定要去做遭人唾弃、名利两失的事情,那就实在是愚不可及了。胡雪岩非常注意这一点,即按照规矩来办事!
绿营兵军官罗尚德上战场之前将自己的银子存入阜康钱庄,一方面他相信阜康的信用,另一方面他马上就要去打仗,生死未卜,不知道还能不能活着回来,因此坚决不要存折,但胡雪岩一定要出具存折,即使这个存折是交给第三者阜康“档手”刘庆生保管,开具存折的手续也不能省略,因为客户存入款项钱庄必须开具存折,这是照规矩来。
再比如与古应春、尤五、郁四等人合作做蚕丝销“洋庄”赚了十八万多两银子,但这赚头只不过是账面上的“虚好看”,生意过程之中的各项费用除开,加上必要的各处打点,与尤五、古应春等生意合伙人分过红利之后,这笔赚头不仅分文不剩,甚至还有一万多两银子的“宕账”。虽然既是合作伙伴又是朋友的古应春自己主动要求不要这份红利,但胡雪岩即使自己分文不剩也仍然该分的照样分,因为既是合作伙伴,红利就必须均沾,这也是照规矩来。
还有,胡雪岩的生意开始于太平天国起义由盛到衰的时期,但他决不和太平军做生意,这是他确定的一条决不逾越的大原则。他的钱庄从不向太平军放款,甚至不向与太平军有联系的商人放款。他也不在太平军据守的地区做其他生意,比如粮食、军火都决不运往被太平军占领的地方。太平军攻下杭州之后,也曾邀他回杭州帮助“善后”,他的生意根基在杭州,而且当时他的老母妻女也都陷在杭州,以一般生意人的眼光,既可照顾自己的生意,又可保护老母妻女,何乐不为?商人只求利,管他谁家天下。但胡雪岩仍然坚持不去。因为无论如何当时天下仍然是大清的天下,与太平军做生意就是违反朝廷王法。通融方便可以,但违犯法条不可以,这在他来说,更是照规矩来。
做生意确实要照规矩来。商事运作有自己的规则,参与商事活动的人也必须遵守规则。比如必要的手续,无论繁简,该办就必须去办;比如签订的合同,无论难易,当履行的一定要履行;比如生意所涉政府的法令法规无论如何都要遵守。照规矩来,实际上是商业活动正常进行的必要保证。否则就会乱套,就无法进行正常的商事运作。
胡雪岩的说法和做法,应该是很能给人以启示的。事实上,做生意不能违背大原则,要牢牢把握一个正路,即使仅仅从商人求利的角度看,也是完全必要的。
2.同行的饭碗不能抢
胡雪岩的商德之所以为人称道,有很重要的一条,就是不仅要给竞争对手留活路,而且不抢同行的饭碗。这也是他成大事着手解决的一个根本问题——即抽非同行的“底”,而不抽同行的“底”。
胡雪岩行事最崇尚诸葛孔明,事无巨细,全都谨慎对待,“把一件事碎了再揉起来”。
胡雪岩曾以不抢同行饭碗的观念帮助了王有龄一次。王有龄官场得意,身兼湖州府知府、乌程县知县、海运局坐办三职,王有龄在四月下旬接到任官派令,身边左右人等无不劝他,速速赶在五月一日接任视事。之所以会有这等建议,理由很简单:尽早上任,尽早搂到端午节“节敬”。
清代吏制昏暗,红包回扣、孝敬贿赂乃是公然为之,蔚为风气。风气所及,冬天有“炭敬”,夏天有“冰敬”,一年三节另外还有额外收入,称为“节敬”。浙江省本来就是江南膏腴之地,而湖州府更是膏腴中的膏腴,各种孝敬自然不在少数,王有龄四月下旬获派为湖州知府,左右手下各路聪明才智之士无不劝他赶快上路,赶在五月一日交接。如此一来,刚上任就能大搂“节敬”。
王有龄就此询问胡雪岩的意见,胡雪岩却说:“银钱有用完的一天,朋友交情却是得罪了就没得救了!”他劝王有龄等到端午节之后,再走马上任。
胡雪岩之所以这样建议他是有多方面考虑的,王有龄不是湖州第一任知府,在他之前还有前任,别人在湖州府知府衙门混了那么久,就指望着端午节敬,王有龄虽可名正言顺地抢在头里接事,抢前任的节敬,可是,这么一来,无形中就和前任结下梁子,眼前当然没事,但保不准什么时候就会发作。要是将来在关键时刻发作,墙倒众人推,落井猛石下,那可就划不来了。
胡雪岩深深明白,江湖上有言:“你做初一,我做十五;你吃肉来我喝汤。”这意思是说,好处不能占绝,干事情不能吃干抹净,一点后路都不留给别人。人家前任知府虽被扫地出门,但你新官上任之际,总得替人家想想,送对方一顿“节敬”,自己没损失什么,却颇能让别人感激,何乐而不为呢!
做大事,应像胡雪岩这样小处谨慎,不能因为一招不慎满盘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