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化是当今世界的时髦话语,然而,正如美国学者约翰·卡西迪所言,马克思早已对全球化及其后果作了令人叹服的分析。“现代经济学家们又碰到这些问题,他们有时并没有意识到自己正在步马克思的后尘。”在世界政治多极化、经济一体化趋势日益明显,全球化理论流派纷呈,我国已加入WTO的情况下,如何确定正确的国际战略,主动应对全球化浪潮,我们可以从马克思晚年设想中获得启迪。
三、马克思关于俄国何以能跨越“卡夫丁峡谷”的原因分析,实际上提出了后发优势问题,为我们正确认识自身发展的优势与不足提供了方法论借鉴后发优势(theadvantageofbackwardness)是近年来国内外学术界探讨的热点,意指落后国家可以利用发达国家先进的科技成果、管理经验等,以较短的时间、较少的代价获得发达国家花费较长的时间、较大的代价才取得的发展成就。重读马克思,我们不难发现,今人所说的后发优势思想其实在马克思那里已经有了,并且还表达得相当明确。
在早年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关于世界交往有利于保存并发挥个别地方的已有生产力成果的论述,实际上触及到后发优势形成的原因问题。
他分析说,当交往只限于毗邻地区的时候,由于一些纯粹偶然的事件,甚至是通常战争的破坏等原因,“每一种发明在每一个地方都必须重新开始”;而只有在世界市场出现和一切民族都卷入竞争的时候,一个地方的人们才有可能无需重复另一个地方业已进行过的发明、创造,“保存住已创造出来的生产力才有了保障。”在晚年,马克思针对俄国唯有步西欧后尘才能实现现代化、完全否认俄国非资本主义发展可能的观点,质问道:“如果资本主义制度的俄国崇拜者要否认这种进化的理论上的可能性,那我要向他们提出这样的问题:俄国为了采用机器、轮船、铁路等等,难道一定要像西方那样,先经过一段很长的机器工业的孕育期吗?同时也请他们给我说明:他们怎么能够把西方需要几个世纪才建立起来的一整套交换机构(银行、信用公司等等)一下子就引进到自己这里来呢?”这实际上提出了后发优势问题。
与此同时,马克思还注意到俄国民粹派在此问题上的错误。后者在将俄国同西欧做比较时,也曾注意到俄国的落后性。但是,他们却从唯心史观出发并在狭隘的民族自尊心的驱使下,片面强调俄国的发展机遇,回避其遇到的不利条件,认为“历史像祖母一样,最喜爱小孙子”,历史将给俄罗斯人以特别的眷顾。马克思的思想同民粹派的主张有本质的区别。他既肯定俄国具有可借鉴西方国家创造的文明成果,从而少走弯路的后发优势,也明确指出俄国生产条件落后、村社彼此孤立和封闭,以及它势必受到西方发达资本主义的冲击等后发劣势。此外,在马克思看来,后发优势只是一种有利于发展的可能性,并不等于发展的现实性。从理论上讲,俄国有可能抓住历史的机遇从而实现社会跨越发展,至于俄国是否一定能将这种可能性转化为现实性,从而走出一条非西方式的后发道路,“先验地说,两种结局都是可能的”。可见,马克思是从其一贯坚持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出发来看待后发优势的。这为我们正确认识自身发展的优势与不足提供了方法论借鉴。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的大国,同发达国家和其他发展中国家相比,既有自己的相对优势,也有自己的相对劣势。因此,在看待自己的发展水平和发展前景时,既不可妄自菲薄,也不可妄自尊大。应该在尊重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性的前提下,积极发挥人在经济活动中的主观能动性,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扬长避短、奋起直追,尽快缩短我国与世界发达国家的发展差距。
四、马克思关于俄国跨越“卡夫丁峡谷”的具体路径的分析,实际上论及了经济发展的诸多因素,为我们全面地理解发展问题提供了重要启示从一定意义上讲,马克思晚年之所以对俄国社会发展问题给予了特别关注,一个重要的动因在于他对俄国民众生存状态的担忧。正是基于如何使俄国人民避免资本主义发展带来的巨大痛苦和灾难的思考,他才特地借用了“卡夫丁峡谷”这个典故。马克思还将俄国实现社会跨越发展的主体力量寄托在俄国的广大民众和西方无产阶级身上,批判和反对俄国民粹派的英雄史观。将人民群众视为社会发展的目的和发展的主体,这实际上论及了社会发展与人的发展的关系这个当代发展理论研究的核心问题,也为我们更加深刻地领会以人为本的发展观提供了历史参照。
与此同时,马克思还提出了俄国实现非资本主义发展的具体路径:要有俄国革命,以推翻专制政府;要有西方已经取得胜利的无产阶级国家的帮助,以获得物质和资金上的帮助;要积极利用资本主义的文明成果,特别是先进的科学技术成果;要利用世界市场,以保持同外界的联系;等等。这些思想,实际上已经论及到当代经济发展理论分析框架内的诸多问题,如经济发展与政治体制、资本形成、技术进步、国外资源等等的关系问题。马克思的有关思想,为我们全面分析经济发展的制约因素、尽可能充分地造就发展的条件,提供了启示。
此外,马克思还提出,俄国农村公社要获得发展,必须消除“孤立性”,走出“与世隔绝的小天地”;要利用俄国农民“习惯于劳动组合关系”的传统,实现“从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765小土地耕种过渡到集体耕种”;要利用“俄国土地的天然地势”,“进行大规模使用机器的联合耕种”;要解决“设备、肥料、农艺上的各种方法等等集体劳动所必需的一切资料”;等等。这些论述,实际上论及了农业改造与转型这个落后国家经济发展的关键问题,并为我们重视我国的农业现代化转型、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战略,提供了参考思路和方法启示。
马克思晚年的经济发展思想及其当代意蕴
试论劳动积极性在前资本主义社会土地制度变迁中的重要作用——理解马克思主义生产力
推动生产关系变革理论的一个新视角
石莹赵昊鲁
马克思说,“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活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这种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力的发展推动生产关系变革的叙述,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有关人类长期的经济史变迁以及社会制度变迁的一个基本理论命题。这个命题作为一个肯定的结论而被广泛接受的同时,也不断受到质疑和挑战。因为古典时代的马克思主义一般仅仅将生产力表述为“最活跃,最革命”的因素,并没有具体分析它为什么就最活跃、它的微观机制是怎样的,对于东西方社会的生产力及其制度发展的差距等问题也没做具体的解释。因而相对于重视微观的现代经济学来说,就显得解释力不足。特别是在西方新制度经济学兴起之后,他们所提出的一整套基于个人主义的制度和制度变迁理论及其对于长期经济史的解释,似乎打破了马克思主义理论在这一领域的优势。③正因如此,我们今天仍有必要重新审视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生石莹,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经济学系副教授,研究方向为中国经济史;赵昊鲁,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中国经济史。
马克思.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7.82~83③西方新制度经济学对于长期制度变迁理论的一般模式是:首先,外部条件的变化产生对制度变迁的需求,打破初始均衡。在行动集团比较预期收益和成本后发现有利可图时,产生制度变迁的供给,制度变迁得以发生。当新制度的边际收益等于旧制度的边际成本时,达到新的制度均衡。因此,制度变迁是从制度的初始均衡到不均衡再到均衡的变化过程。在此领域影响最大的应当是美国的道格拉斯·诺斯及其著作《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上海三联书店1994年版。
产力推动生产关系变革理论。
本文将从“劳动积极性”的分析视角,对前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基础——土地制度变迁史重新考察,以说明马克思主义这一基本命题的微观机制,并且发现西方经济学理论固然有大量创新和值得借鉴的地方,但是仍然存在基础性的不足,并没有真正超越马克思主义的历史解释力。
“劳动积极性”这一名词并不陌生。虽然管理学上有不同的解释,但为了符合经济学习惯,本文在这里将它定义为劳动者在被不强迫的情况下每天自愿劳动的时间比例,这是一个可以量化的要素。从本质上,它标志着劳动者、生产技术和生产资料结合的紧密程度,是由某种经济制度或者生产关系所决定的。在当代中国的各种著作中它被提及的频率非常高,一般用以解释某种改革对劳动者的激励作用;在管理学的著作中,它用以解释管理方式对劳动者的激励效果。唯独在经济学著作中,这是一个极少提及的名词。因为从字面上看,这是一个过分主观的词语,有违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唯物主义传统。
从西方经济学上讲,由于新古典的前提已经假设人人都有自由意志,所有的经济活动都基于理性的交换。人人努力为自己,于是劳动积极性也就变成了一个没有意义的词语。在现代资本主义工业企业中,劳动积极性在“理论上”也没有意义,因为在完全自由的劳动力市场中,工人拿工资干活,成了资本家“付费”的工具。除去机会主义的因素,工人在薪水所支付的工作时间内就没有偷懒的理由。但是,在前资本主义社会以农业为主要生产部门的时代,它却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这是由当时的土地制度及其特征所决定的。
一、土地和前资本主义社会土地制度的特性
(一)土地的经济特性
什么是土地?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为了全面起见,还必须指出,在这里,只要水流等等有一个所有者,是土地的附属物,我们也把它作为土地来解释。”可见,土地并非仅仅是一块地球的表面而已,它有着丰富的经济意义。
马克思指出:“空间是一切生产和一切人类活动所需的要素”,“土地对大多数人来说还是他们的劳动和资本不可缺少的活动场所”,它为人类提供最基本的生存空间和生产资料。而在前资本主义社会,土地的这种特性更是无以复加的重要。因为以土地为基础的农业生产是当时最主要的生产方式。在人类试论劳动积极性在前资本主义社会土地制度变迁中的重要作用。社会初期,土地首先是作为人的“原始的活动场所”、“原始食物仓”和“原始的劳动资料库”存在的。后来,随着人自身的完善与成熟,土地又逐渐成了人类活动改造的对象,成为一切社会财富的重要源泉。古典经济学家威廉·配弟就说过:“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
正因为土地如此重要,它与人的生存权息息相关。土地没有替代产品,土地可以有不同的用途,但是却没有任何一种物可以完全替代土地的作用。所以,人类对土地的需求是刚性的。同时,土地又是一种有限的资源。这让土地具有极强的垄断性。使得对土地的占有永远会享有收益,因而土地是一种优良的剥削工具。
土地作为一种“财产”也有很大的优势,比如土地不易变质、易于分割、不可移动、不可藏匿,这让土地成为一种持有成本很低的财产。土地的所有权一般表现在法律的认可(地契)和社会的认可上。使它很容易作为商品流通。但是也正因为这些特点,与其他财产不同的是,私人力量对土地的保护相对很弱,一般要依赖国家、法律、意识形态等等的保障。正是这种制度依赖性,使之在社会制度变迁时期,极容易被强权或者社会意识等等所侵害。所以土地制度的变迁是最典型的经济制度变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