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维埃俄国的国内战争时期,是俄共(布)领导无产阶级和全体人民对国内外资产阶级展开猛烈进击的时期。人们一般认为,这一时期列宁的思想属于“激进”、“冒进”的思想,即认为他主张快速地向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过渡。
可是实际上,列宁这一时期继续坚持并明确论述了“渐进发展”的理论。
当时的俄国,农民占全国人口的大多数,小农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占优势。
可是,从展开社会主义建设和建成社会主义社会的要求看,必须把个体农民上集体化的道路,必须使个体经济变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显然,完成这个任务是异常困难的。1918年11月上旬,列宁在中部各省贫苦农民委员会代表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一下子就把数量很多的小农户变成大农庄是办不到的。要在短期内一下子把一直分散经营的农业变成公共经济,使之具有全国性大生产的形式,由全体劳动人民普遍地同等地履行劳动义务,同等地公平地享用劳动产品,——要一下子做到这一点,当然是不可能的。”这里所谓“短期内”是不可能的,“一下子”是不可能的,指必须经过一个长时期的、缓慢的过渡阶段。12月中旬,他在讲到这个问题时又说:“实现由个体小农经济到共耕制(指公有制——引者注)的过渡,显然需要很长时间,绝对不可能一蹴而就。”“我们深深知道,在小农经济的国家中,不经过一系列渐进的预备阶段,要过渡到社会主义是不可能的。”在这里,他不仅清楚地说这种过渡“需要很长时间”,而且明确地提出,不经过“一系列渐进的预备阶段”不可能实现这种过渡。他这里所说的“渐进的预备阶段”,指十月革命后苏维埃政权对农民平均分配土地的事实。列宁此前曾说过,对农民平均分配土地,让农民个体经营,看起来不符合社会主义原则,由于广大农民要求这样做,布尔什维克不能违背大多数农民的意愿;通过这样的措施,可以促进农民经济的发展,为以后向社会主义过渡创造条件。他强调不经过这样的预备阶段,则不可能完成农村向社会主义过渡的任务。同时,他再三强调:“我们深深知道,由个体小农经济过渡到共耕制,是千百万人生活中一场触及生活方式最深处的大变革,只有经过长期的努力才能完成,只有到人们非改变自己生活不可的时候才能实现。”
他提出,实现社会主义要求消灭阶级,消除工农差别,这一目的的实现需要经过长期的、逐步的、渐进的过渡,绝对不可以采取急躁轻率的态度。这就是他所说的:“为了消灭阶级,这不是一下子能够办到的。这是一个无比困难的任务,而且必然是一个长期的任务。这个任务不能用推翻哪个阶级的办法来解决。要解决这个任务,只有把整个社会经济在组织上加以改造,只有从个体的、单独的小商品经济过渡到公共的大经济。这样的过渡必然是非常长久的。
采用急躁轻率的行政手段和立法手段,只会延缓这种过渡,给这种过渡造成困难。”这一论断由于指明了实现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要求和办法,明确提出采用急躁轻率的行政手段和立法手段根本不可能达到目的,极具理论深刻性,成为列宁关于“渐进发展”的经典性论断。
1919年11月,列宁在全俄党的农村工作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中分析了俄国中农的阶级特点。当时的中农作为劳动者农民,受过资本主义的压迫,是站在工人阶级一边的。但是作为握有余粮的私有者的农民,在社会上出现饥饿威胁的时候,就变成了投机者和剥削者。因此,工人阶级如何处理同中农的关系,从而将这个阶级引向社会主义道路,是一个无比艰难的任务。列宁说:
“我们的最困难的任务就在这里。社会主义者总是指出,向社会主义过渡,就会提出一个艰巨的任务,即工人阶级如何对待中农的问题。这里我们应当特别期望共产党员同志细心地、自觉地好好对待这一复杂而困难的任务,不要企图一下子就解决问题。”
总之,在国内战争时期,列宁在论述俄国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问题时,自始至终强调不能急躁轻率地行事,不能图快,不能企图一下子解决问题,要求进行长时期的、渐进的过渡。这足以说明,这一时期他坚持并论述了“渐进发展”的理论。长期以来,人们之所以将这一时期列宁的思想看成为“激进”的思想,在于人们将列宁应付战争形势和战争条件而做出的决定或提出的论述看成了社会主义理论。毋庸讳言,在国内战争时期,列宁领导实施了战时共产主义政策和措施。这是应付战争形势所采取的政策和措施。列宁自己曾经说过,这不是正常的经济建设所要求的政策和措施,不是正常的经济体制和制度。
因此,不应将列宁关于实施战时共产主义政策和措施的论述看成为社会主义理论。
1921年春,苏俄进入新经济政策时期。新经济政策的内容主要有:实行粮食税制;允许自由贸易;支持城市小型私人工商企业发展;开展租让制和租赁制;在国有企业实施商业原则,即物质利益的原则等等。在实践中,列宁深入阐述了“渐进发展”的理论。
在这一时期,列宁首先着眼于无产阶级国家必须正确处理同私有者农民之间的关系这一问题,阐述了“渐进发展”的理论。1921年3月,列宁在党的十大报告中指出,在俄国,一个重要的特点是无产阶级只占人口的少数,占大多数的是农民,是进行小生产的私有者农民,这就使得无产阶级国家在恢复经济和社会主义建设中必须长期地同小农打交道,必须渐进地发展。他说:
“我们面对的是一些为商品流转而生产的小农,小业主,小生产者。而大生产是不可能在旧的基础上恢复起来的,这需要很多年,至少要几十年,在我们这种遭受破坏的情况下,可能还要更长一些时间。在这以前,我们还要同就是这样的一些小生产者打好多年的交道,……”这里,关于无产阶级国家需要同小农打“好多年的交道”的论述,体现了“渐进发展”的思想。他还说:“如果某个共产党人,竟然想在三年内可以把小农业的经济基础和经济根系改造过来,那他当然是一个幻想家。”“改造小农,改造他们的整个心理和习惯,这件事需要花几代人的时间。”在列宁看来,由于这个情况,俄国向社会主义过渡,必须有特殊的办法,“就是实现自己专政的或者说掌握国家政权的无产阶级和大多数农民之间达成妥协”;“妥协”是一个很广泛的概念,“它包含着一系列的措施和过渡办法”。这里的思想,是掌握政权的无产阶级在很长的时期内同农民协调关系的思想,是采取特殊的办法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思想,是“渐进发展”的思想。
1921年6月,列宁在共产国际第三次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中,再次提出:“俄国无产阶级作为统治阶级的当前主要任务,就是要正确地规定并实行一些必要的办法,以便领导农民,同农民结成巩固的联盟,通过许多渐进的办法实现使用机器的社会化大农业。”这里,他明确而直接地提出必须使用“渐进的办法”实现社会化大农业,从而表述了“渐进发展”的理论。
在这一时期,列宁着眼于俄国生产力的状况和发展生产力的任务,阐述了“渐进发展”的思想。列宁在《论粮食税》中指出,俄国由于落后,大城市以外的许多地方,占统治地位的是宗法制度、半野蛮状态和十足的野蛮状态,那里的乡村同铁路之间相隔几十里,或者只有羊肠小道,或者无路可通。由这样的状态向社会主义过渡,必须创造一个条件,即实现全国电气化,使生产力大大提高。他说:“如果我们能够建立起几十座区域电站,如果我们能把电力从这些电站送到每个村子,如果我们能得到足够数量的电动机及其他机器,那么从宗法制度到社会主义就不需要或者几乎不需要过渡阶段和中间环节了。我们很清楚,实现这‘一个’条件,单是完成第一批工程,就至少要花上十年工夫,至于缩短这一期限,那只有等到无产阶级革命在英、德、美这些国家中获得胜利的时候才有可能。”意思是说,在落后的俄国完成电气化,需要很长的时间。
由此看,在俄国实现向社会主义过渡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或者是等到无产阶级革命在西方国家取得胜利,俄国在西方社会主义国家的帮助下也许较容易向社会主义过渡,但这更是遥遥无期。列宁认为,如果上述条件和途径不能实现,那就只有通过“中间环节”向社会主义过渡。他说:“在最近几年,必须善于考虑那些便于从宗法制度、从小生产过渡到社会主义的中间环节。”这些中间环节,指资本主义和国家资本主义。通过中间环节过渡,指利用资本主义和国家资本主义的作用向社会主义过渡。他的上述思想不是马上完成过渡任务的思想,而是经过很长的时间或者经过中间环节过渡的思想,这种思想是“渐进发展”的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