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天下午,我坐在虫虫的办公室,看着虫虫忙着游戏上线的问题插不上手。
“嗯,我知道了。”
挂了电话,虫虫抬头看向我:“他,已经没事了。”
我知道“他”指的是谁。他没事了,这样我们真的一笔勾销了,这场闹剧以一种彻底的方式画上句号。
虫虫按下内线:“刘特助,进来一下。”
没一会儿,刘特助就走了进来:“黎总,您找我?”并且用眼神和我打了个招呼。
虫虫起身把我推给刘特助:“限你今天下班前教会她怎么当一个秘书。”
“我为什么要当你秘书?”我反驳。
“不然你就当保洁,你自己选。”虫虫不理我,返回了办公桌,当然也就没有看见我在他身后对他拳打脚踢…
刘特助憋笑:“唐小姐,跟我走吧。”
来到刘特助的办公区,桌面整洁如新,一尘不染,让我怀疑他是不是个强迫症加洁癖?
“唐小姐,您需要学的是私底下怎么照顾好黎总,例如穿衣打扮,礼仪提醒之类的。”
总叫我“小姐”我很不好意思的,于是我开口:“那个,刘特助,不用叫我唐小姐,听着怪别扭的,叫我思文吧。”
“好,思文,那你也不要叫我刘特助了,我叫刘少昂,你可以叫我的名字。”
我拿起他桌上的花瓶:“你平时喜欢花啊,玫瑰花?”其实我是想知道一个大男生为什么养了一朵玫瑰花,还是大红色的。
“这个啊,这不是我养的,而是信息部主管的杰作,她说每个人桌上摆一只玫瑰花,代表我们公司对工作充满热情。”
“哦,这样啊!那她一定是一个很有生活的女孩儿。”
“的确她很优秀,思文,咱们开始吧。”
于是在接下来的三个小时里,我被生生的恶补了穿着打扮礼貌礼仪等一切问题,于是我总结了一句话:发明秘书这个职位的人当初一定是愤世嫉俗。
晚饭虫虫放出豪言说要给我做一顿大餐,结果——好好的菜经过他的手以后,都不如直接生吃了。
我嚼着被炒的硬邦邦、黑乎乎的肉,面如死灰。
虫虫果断的——带我出去吃。放弃了这桌“美食”。
路边摊就是好吃,我和虫虫两个人吃出的竹签插满了签桶,虫虫嫌弃的抽出一张纸擦着我的嘴:“思文,我现在怀疑我能不能养的起你。”
我白眼:“还好意思说我?你吃的明明就比我多!”
感觉我整个人都快横过来了,于是果断走路回去,走着走着,突然不知道哪儿冒出来一个小男生,捧着一大捧玫瑰花:“叔叔,给姐姐买朵花吧!”
我感到虫虫的脸在抽搐,我却摸了摸小男生的头:“乖,你叔叔他年龄大了,不喜欢这些东西的,这样,姐姐买一朵好不好?”
小男孩天真的点头:“好,谢谢姐姐。”
看着小男孩离开的背影,我终于忍不住笑出了声:“哈哈!大叔!怎么办?果然程序员的青春太短暂!”
虫虫揪住我的帽子:“敢笑话我?看我怎么收拾你!”
“叔叔,我们不约!”
结果我被拎了一路,脸都要丢尽了……